李燕萍,李 洋
(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2.武汉大学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
1987年,中国第一家孵化器建立,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孵化器数量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扶持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发展,以及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随着以开放共享为理念的新兴创新创业模式的出现,一批更加具备互联网时代特色、符合大众创新创业需求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迅速崛起。由此,中国创业孵化载体呈现传统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并举发展的新局面,截至2016年底,全国众创空间数量超过4200家,与3000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组成创业孵化服务链条[1]。
随着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中国创新发展中的地位日趋提升,学术界对其给予广泛关注。一方面,主要关注于孵化器的组织定位、类型和运营模式[2-5]、孵化器的绩效评价[6-9]、孵化器对在孵企业的功能和作用[10-13],以及孵化器在产学研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14-16]等方面。另一方面,2015年以来众创空间的强劲发展,推动着相关研究从多个视角对其理论机制和实践予以分析和探讨,如创新2.0视角对众创空间创新民主化、开放式创新的强调,生态视角对众创空间的大众参与、无边界属性的分析,以及创业视角所关注的众创空间的市场驱动和需求导向等[17]。
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探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服务功能和发展模式,少有研究关注孵化器的区域差异和空间关系[25-26],有关众创空间区域布局规律和特征的研究则更为鲜见。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代表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不仅是创新创业活动的关键载体,更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布局直接关系到各区域创新创业资源的整合、配置乃至区域间创新创业水平的差异。但是,近年来,个别区域出现孵化器发展停滞不前、众创空间倒闭不断的现象,因此,深入把握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现阶段的空间布局和影响因素,找到切实可行的区域孵化载体发展策略成为当前的紧要任务。尽管现有研究界、企业界人士乃至政府人员都普遍认为众创空间并不仅仅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复制品”,但现实中,地方政府往往将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相互混淆,等同视之[27]。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众创空间本身的复杂性,多类型、多层次、多形式,加之不少众创空间是由传统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转型而来或仅仅只是在原有孵化器基础上改名换牌,因此,难以从两者的服务功能、运营模式等方面对其进行有效区分。但是,已发展30多年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刚刚起步的众创空间无论是在社会起源、发展理念方面,还是在发展成熟度以及所依赖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方面都具备不容忽视的差异性。只有在明确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异质性的基础上,方可从理论层面探寻众创空间出现、发展的全新理论机制,以及从实践层面为各区域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战略布局和区域整体创新创业水平的提升提供相关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因此,如何有效区分和实证支持两者的差异性,仍是有待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本文从空间布局的视角,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分析31个省域2015年、2016年的数据,比较分析了两者的空间分布态势和空间相关性,并系统性探讨影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布的驱动因素和形成机制,以期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差异化研究提供全新的视角,并为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政策,有区别、有针对性地促进传统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生众创空间的集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本文应用ArcGIS 10.1、GeoDa1.6.7、SPSS21.0软件,采用空间自相关、逐步回归等方法,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的空间分布、集聚特征及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
(1)空间关联性。根据Anselin提出的空间计量经济学理论,某一地区空间单元上的某项经济特征同相邻地区的同一经济特征具有相关性,即相邻地区的同一经济特征可能相互影响[28]。因此,有必要引入空间计量的方法探讨省域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可能存在的空间相互关系。对空间相关性的探讨主要是通过全局空间自相关和局部空间自相关两种指标。全局空间自相关用于测算整个区域空间的自相关情况,即是否存在空间集聚特征,通常采用全局Moran′sI指数反映。其计算公式为[29]:
(1)
全局空间自相关是对所有空间单元相关性的总体判断,但空间局部可能存在不平稳性,即在一个存在全局空间自相关的样本中,有可能存在局部不相关;在不存在全局空间自相关的样本中,又有可能存在局部相关。因此,采用LISA(Local Indicators of Spatial Association)分析探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的局部自相关,发掘区域对象可能存在的局部显著性关联,以及空间目标间的空间依赖性随位置变化度,其计算公式为[30]:
(2)
(2)空间分布的影响因素。参考相关学者对科技服务业、创新平台集聚影响因素的评价指标[31-32],结合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具体情况,本文以省域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数量作为因变量,选取以下社会-经济因素作为解释变量:首先,考虑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同为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因此,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应追随创新创业资源。本文采用创业风险投资金额、专利申请授权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反映各省市创新创业资源的丰富程度。其次,区域发达的经济、高质量的人力资本,以及较好的基础设施等优势均会成为吸引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31]。因此,本文使用各省市年度地区生产总值(GDP)反映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用每十万人口高等学校平均在校生数反映区域人才供给水平。同时,考虑到网络时代的创新创业服务供需更多通过互联网对接,以及互联网创业日渐成为创新创业主流,本文采用互联网普及率来衡量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最后,在科技服务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规划、扶持是不可或缺的因素,科技服务业形成和发展的初始条件往往需要政府参与构建[31]。因此,政府支持应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基于此,本文使用各省市地方政府财政科技支出作为衡量政府支持程度的指标。
雨果有句名言:“痛苦能够孕育灵魂和精神的力量”,邢先生就是这样一位在艰难与坎坷中成长的英才。他一生视学问如生命,但他追求学问的道路并不平坦。书中叙述了邢先生在“政治挂帅”的年代当助教的20余年时间中,虽饱受“白专”典型不断接受批判之苦,而矢志不渝做学问的往事。书中写到:“在那20余年里,写文章,不敢坐在外人容易看到的地方;我觉得自己属于下等货色,有很大的自卑感,出门散步,远远看到熟人,便绕道行走。在家书中,我绝口不提这方面的压力。因为,我害怕万一不慎被人看到,又加上一条:‘对现实不满’!”从这里我们看到在那特殊的的年代,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分子的悲哀,更看到了像邢先生那样坚持做学问的不易。
由于经济数据自变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为了消除多重共线性的影响,本文采用SPSS21.0软件进行多元逐步回归分析,根据拟合效果选取最优模型,探究影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空间分布的主要因素。
根据研究目的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以31个省域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为样本。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来源于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的2016年和2017年《中国火炬统计年鉴》。国家级众创空间数据来源于科技部发布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文件(国科发火〔2015〕412号、〔2016〕46号和〔2016〕292号)。其余的自变量数据来源于2016年、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各省市年度创业投资金额来源于对清科·私募通数据库披露的投资金额数据整理。由于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至2016年未有国家级众创空间获批,因此,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完整性,在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空间分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时,选用除西藏、宁夏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为样本。
至2016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数量达到了863家,地区分布上呈现出“东多西少”的空间差异格局。东部沿海地区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占到全国总量的61.9%,仅江苏省的数量(158家)就是整个西部地区总量的1.2倍。此外,广东省(83家)、山东省(74家)、浙江省(59家)、北京市(49家)等东部省市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均位于全国前列。相比较而言,中部、西部和东北三个地区中,仅湖北省(41家)、河南省(30家)、辽宁省(28家)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8家/省)。
虽然“众创空间”概念2015年年初才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但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发展迅猛。2016年底,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达到1337家。从分布来看,众创空间同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样,集中分布于东部地区,其中,尤其以广东省(178家)、山东省(162家)、北京市(125家)等东部地区省市的数量居多。其余三个地区中,拥有超过40家国家级众创空间的省份仅有四川省(54家)、辽宁省(48家)、陕西省(45家)和湖北省(40家)。
总体而言,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均集中分布于东部地区,但两者的分布态势也并非完全一致。首先,从整体分布来看(见表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集聚数量大体呈现由东到西逐渐减少的梯状结构;而众创空间发展则显示出西部地区明显优于中部地区的发展势头,从东到西呈V字形结构分布。其次,从各省域具体的分布数量来看,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聚集于长三角地区,由江苏省领跑,国家级众创空间目前则以环渤海和珠三角地区的发展势头较为强劲,特别是广东省的发展速度明显优于其他省市。
表1 2016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地区数量分布情况
从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空间相关性可以看出(见表2),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地域分布上存在显著的空间自相关性,而国家级众创空间的Moran′sI指数则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目前尚不存在空间自相关性,各省域国家级众创空间趋于随机分布。
表2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的Moran′s I指数
在全局自相关的基础上开展局部自相关分析发现:①2015年、2016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均呈现出一定的集聚态势,其中江苏省、上海市呈现高-高型特征。可见长三角地区省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已具备了一定规模,成为孵化器发展优势地区。与此同时,相邻的相关省份如安徽省,由于发展规模相对滞后,因此呈现出显著负相关的低-高型特征。此外,西部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规模严重落后,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均呈现显著的低-低空间关联特征,自身和周边省域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均相对较少。②众创空间2015年、2016年基本呈随机分布,但通过LISA分析发现,存在被掩盖的局部空间自相关。其中,河北省(2015年)、福建省(2016年)呈现低-高模式,两省国家级众创空间数量较少,但周边地区的众创空间规模较大,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周边东部地区省市。而西部地区省市中,陕西省(2015年)和四川省(2016年)的众创空间发展异军突起,呈现出显著的高-低型特征,两省较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数量同周边省市相对较低的数量呈现出一定的空间异质性。而其他西部地区省市,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则呈现出显著的低-低型特征。
通过空间相关分析再次证明,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兴众创空间在空间效应上存在着显著差异。科技企业孵化器已形成显著的空间相关性,长三角地区的集聚态势最为明显。相比较而言,众创空间的集聚格局目前还在形成发展中。
通过自变量相关系数和方差膨胀因子检验发现,自变量存在多重共线性。参考空间分布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32-37],采用逐步回归方法探讨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2015年、2016年区位布局的影响和制约因素。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最终回归模型的F检验值显著性水平均为0.000,表明因变量与自变量的线性关系密切。R2在0.721~0.819范围内变化,拟合优度满足要求。
从实证结果可以看出(见表3),影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分布和集聚的因素存在一定差异。
表3 原始变量逐步回归结果
注:***在0.01上显著,**在0.05上显著。
(1)科技企业孵化器方面,2015年、2016年两年的区位布局均显著受到地区生产总值和创业风险投资金额的影响。说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创业风险投资活跃的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速度较快、数量规模较大。
首先,市场化的创业投资资源而非政府财政支持已成为目前阶段孵化器建设和分布的主要驱动因素。科技企业孵化器逐渐由前期的政府全额投资模式向“事业单位的企业化运作”模式转变[38]。一方面,孵化器仍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因此多采取规避风险的稳健财务策略[39],但另一方面,孵化器在规模化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渐认识到仅靠政府的公共资金难以满足在孵企业的需求,孵化资金、融资渠道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在孵企业和孵化器服务发展的主要瓶颈[40]。因此,孵化器与外部风险投资的合作,甚至进一步的相互融合成为必然[41],两者在项目、资金、管理和政策等方面互补和合作,不仅能够显著提升入孵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从而吸引更多创新创业者入驻孵化器,形成规模效益,同时也能满足寻求投资良机的大量社会闲余资金的需求[42]。孵化器同创业投资形成紧密的共赢发展关系。
其次,经济发达地区凭借更好的资源优势和发展环境,对初创企业和科技孵化器的建设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和长期的“黏性”。从集聚经济学的角度,由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创新创业产业发展较早,形成了一批创新创业样板品牌,如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上海张江高新区等。这些创新创业产业集群通过规模经济,为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发展环境和更好的创新创业氛围[43]。因此,对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更具吸引力。另一方面,新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学者指出,地理邻近关系有利于区域内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分工的形成,从而影响创新活动集聚[44]。经济发达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产业发展更为健全、企业集聚密度更高,创业团队、初创企业在这些地区建设、发展不仅能有效降低创新创业的交通运输成本,获取更丰富的资源投入要素和更为广阔的市场[45-46],也能有效促进创业团队、初创企业同成熟企业、产业、研发机构间的知识、信息的交换和学习,提升资源获取效率和双创成功率,从而不断吸引创新创业活动和服务创新创业的孵化载体向这些地区集聚。
(2)从众创空间分布的影响因素来看,众创空间的建设发展逐渐由政府主导模式向市场模式转变,开始呈现向经济发展优势地区集聚的趋势。但与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同的是,众创空间的布局更为注重和依赖区域的人才要素。
首先,政府力量对众创空间发展的影响逐渐减弱,经济发达地区的“磁吸效应”日益凸显。从实证结果可知,2015年政府的科技投入显著影响着众创空间的布局,但2016年众创空间的分布格局已展现出显著的向经济发达地区集聚的态势。这主要是由于2015年众创空间建设初期,随着国务院、科技部一系列有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各地区为了尽快形成品牌效应,纷纷颁布、出台系列众创空间支持政策,大力推动和建设众创空间,使得众创空间的初期建设呈现出明显的政府主导或直接由政府投资操办的特色。政府力量的参与使得众创空间在短时间内呈现井喷式增长,迅速成为培育创新经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主战场[27]。但也因此使得部分众创空间缺乏自主生存能力,高度依赖政府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甚至成为变相圈地或套取政府补贴的工具[47]。随着众创空间逐渐由低水平的数量扩张阶段走向理性成长阶段,众创空间的自主生存能力和专业化的纵深发展能力得到普遍关注,政府干预力量降低,市场成为检验、筛选和促进众创空间发展的主要力量,专业化、国际化众创空间涌现,同时发展不良的众创空间逐渐倒闭。这种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换使得众创空间的分布和集聚开始不再依赖于政府力量,而是同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样,逐渐向资源更为集聚、创新创业氛围更为浓厚的经济发达地区倾斜。
其次,人才集中的地区对众创空间具有天然的吸引力。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众创空间以集聚创新创业者为主要价值逻辑,强调平台用户“量”的积累。众创空间不仅是提供创业孵化的中介服务机构,更是同时聚合着信息、供应链、多边市场,以及“草根”创客、创业者乃至普通的兴趣爱好者等多元创新主体的价值创造平台[48]。相比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孵化”作为主要的价值逻辑,以平台模式为特征的众创空间更为强调“链接”“共享”,通过用户数量的积累以及促成各类主体的再连接和自匹配来发挥平台的交叉网络效应和促进创新创业生态的生成,从而提高创新创业基础设施的服务利用效率和实现众创空间自身利益的最大化[49]。因此,区域的服务对象或潜在服务对象数量成为众创空间布局和发展的追随因素。另一方面,众创的“创”本身就暗含着一定的科技门槛前提,即众创空间对参与主体的“质”也有着较高的要求。由于创新创业者的使命是为了实现“四新”,即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和培育新业态[50],这就决定了众创空间的参与主体和价值创造主体是拥有一定的知识、技能以及时间的知识人才、技术人才、创新人才[51]。而相关调查和研究也已经表明,众创空间或创客空间参与者的高学历化、高技术化在各国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52]。因此,区域人才的质量和水平也是决定众创空间布局的重要因素。
(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空间格局上呈现较大差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空间格局已基本明晰,空间相关性显著,尤其以长三角地区最为集聚,其中江苏省的发展态势最为强劲;而众创空间以环渤海和珠三角地区的发展较为强势,广东省、山东省、北京市的数量优势最为明显。在空间相关性上,众创空间未展现出显著的全局空间相关性,趋于随机分布,整体集聚格局仍待形成。
(2)制约和影响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区位布局的因素存在显著差异。科技企业孵化器现阶段更多倾向于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创业投资较为活跃的地区聚集。而众创空间由于发展历史较短、发展模式并未成熟,相较于孵化器,其前期发展更多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后期也逐渐向经济发达地区聚集。同时,由于众创空间以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为主要服务理念、以平台用户聚集和用户价值创造为主要价值获取手段,因此,人才供给水平较高的地区对众创空间的吸引力更强。
(1)充分利用众创空间发展机会,抢占众创空间集聚高地。目前,科技企业孵化器集聚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对资源、人才、创业项目的“虹吸效应”显著,而发展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发展机遇明显受阻。但是,众创空间的出现为各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机会。尽管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依然具备强势的集聚效应,但随着网络时代知识、信息交换的速度和便利性不断提高,高铁开通所带来的更为迅速、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以及Arduino等开源平台和共享经济的出现和发展,使得经济发达地区的地理邻近效应的影响力有所降低,而中西部地区凭借相对较低的固定成本,以及近年来对人才的大力重视和各项优惠政策,如湖北省的“人才超市”计划、四川省的“天府英才计划”等,在这新一轮的以众创空间为代表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中仍大有可为之处。中西部地区如若能抢占众创空间集聚高地、形成规模效应,就有机会缩小与东部地区之间的差距,从而推动科技孵化载体在全国范围内的均衡发展。
(2)加强区域一体化建设,促进更广泛区域的互利共赢。通过空间相关性分析发现,科技企业孵化器地域集聚已存在显著的空间相关性,众创空间由于发展时间较短,目前全局空间相关性不显著,但可以预期随着发展成熟,众创空间也将呈现一定的集聚态势和空间相关性。因此,在促进本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集聚发展的同时,需考虑地理空间的溢出效应,打破行政边界的限制,建立和完善更广泛的区域合作机制,建立一体化的创新创业要素资源共享平台,促进区域内创新创业要素的合理配置和开放共享,实现各区域、多区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有效联动、互利共赢。
(3)重视新旧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发展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构建发展支持环境。首先,为促进区域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聚集发展,应着力于为孵化器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建立多元的创新创业融资体系,鼓励和促进市场化的创业投资机构和投资基金在区域的集聚,加强区域内的金融服务建设,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创业项目的集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和资金支持。其次,众创空间的初期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各地区应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建立健全同“双创”及其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政策引导、税收优惠、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等手段为众创空间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与此同时,各地区应重视区域引才环境的建设,通过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和留住人才,并为其工作和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障。同时,应加强区域人才培养,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为区域科技人力资源的数量积累和质量提升提供有益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