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物流供应链优化研究

2018-07-30 02:45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流通供应链农产品

王 伟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学院, 广州 510501)

供应链是利用重要企业对物流、现金流、信息流等给予操控,由购置原料为起点,到最后成品的加工完成这一环节所包含的供应商、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等整合起来构建的一个统一的供应网络体系。然而在其结构内,“牛鞭效应”会提高企业运营的库存成本、生产商的运输成本,且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特别是在农产品的供需关系上,农产品季节性的特点导致需求不稳定且无法预测。在当前互联网技术全面发展的条件下,务必要最大化地凸显出信息技术的管理效率,利用终端库存管理、风险预警体系,在农产品生产企业之间构建供应链战略机制,确保所有节点企业针对产品的供需信息可以实现高效地互动,从本质上看是通过互联网来实现对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的重建,进一步提高流通效率,减少流通费用。[1]

一、“互联网+”的概念介绍及相关理论

(一)什么是“互联网+”

“互联网+”是经民间智库提出,2015年两会被正式纳进政府发展战略纲要。最初民间智库创建的“互联网+”是针对消费者来说的,重点是宣传消费互联网化的移动模式,侧重强调消费者个人的生活与消费感受。对于“互联网+”来说,其本质是更注重产业的发展趋势,站在产业格局、产业发展形式、产业结构等层面进行分析,从而对传统产业实现转型和发展以及在生产、资源配给、交易质量等多方面构建更多价值。[2]

现今针对“互联网+”来说,并未构建相对统一、具体的规范概念。腾讯马化腾指出,“互联网+”的基础是互联网平台,借助于信息通讯技术和不同行业的跨界交流来促进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完善,并且持续构建全新产品、全新业务、全新形式,形成一个全新的产业生态链条,真正地达到以人为中心的目的。阿里研究院将其概念认定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科技(具体是指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在经济、社会等层面的应用和融入的重要过程,是以互联网为平台进行全面普及应用的高新技术的统一。

总之,根据以上业内人士对“互联网+”概念的介绍,能够发现“互联网+”属于一个全新的经济模式,代表着互联网在生产、服务等不同行业中的全面应用与推广,增强生产与服务的智能化,可以为消费者创造个性化、人性化的产品或服务,促进企业构建全新的经济发展态势。[3]其中的“+”是指通过互联网来重建全部传统行业,促进企业的业务流程、商业模式的全面发展和完善,进一步在企业中构建全新的价值链。

(二)“互联网+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的意义

这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国内目前的农产品物流供应链进行重建,全面提高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的流通水平、减少流通费用。并且,从概念上来看具有整体性特点,并非能够简单地认定是“互联网+农产品”所创建的供应链,或“互联网+供应链”与农产品流通机制相融合,它具体是指以互联网为平台,然后借助“互联网+”的内生性力量,对农产品物流供应链进行完善。

在实际状况中针对“互联网+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的融入,务必要考虑两大问题:其一,农产品物流供应链一直是全部融合系统的中心,不过对于互联网来说,属于一个最佳的辅助性平台,选择其发挥的作用是最大化地凸显出互联网的内生性功能;其二,通过互联网重建农产品物流供应链,并非把传统供应链盖上信息化的帽子,而是需要借助互联网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障碍,以此构建一个结构完整、流通效率高、集成化程度高的全新农产品物流供应链机制。

二、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现状

如图1所示,销地批发市场是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的核心,农民被认定是生产者,农产品经过一系列流通环节,包括农贸中心的商家或超市后又流转到农民手里,再次被农民消费。因此,农民在全部物流供应链体系内属于终端消费者。根据图1能够看出,虽然农民被认定是生产者,然而由于其专业合作商的发展程度弱,并未凸显出规模化发展的特点。[4]

该物流供应链的应用模式是:先通过农民把加工好的农产品通过经纪人的交易卖入产品批发中心,再考虑销售地批发市场的基本需求,经产地批发中心的运营商把农产品转送至销售地批发市场,然后再把农产品卖给农贸市场里的商家或超市,最终被农民买走。

图1 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结构

农民是该物流供应链体系中的重要起点,不过由于其自身不存在显著的规模优势,因而议价力差且谈判力也较弱,与供应链的其它节点相比利益失衡会愈加明显。而且节点中不同企业掌握的信息具有不对称的特点,假若是处在电子商务的交易平台中,针对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发展来说,必然会带来消极影响。农民是终端消费者,通过一层层流通,农产品不管是价格或是质量都易出现明显转变,同时在流通期间因为物流等方面的问题,必然会导致资源的大量损耗,这对农产品电商的发展必然会带来消极影响。

(二)农产品物流供应链存在的问题

第一,供应链效率差、组织化水平弱。对于农产品生产和采购来说,基本上都是在农村进行,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采购商大部分都属于小型公司,采购需求相对零散,不够集中,所以公司的组织化水平弱,针对供应链的组织化需求相对低一些。另外,乡村并无健全、有效的流通体系,对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的发展会带来一定的制约,特别是对于生产、加工、采购这三个链条中的效率来说,会造成限制。同时也会对最后阶段的供应流通造成干扰,这就是所谓的“滞后效应”。

如图2所示,以冷链物流的流通效率为对象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指标对比差异较大,最显著的特点是我国的冷链流通率水平较低。2017年,我国肉类冷链流通率产品只有34%,发达国家是100%;我国果蔬与海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是22%、41%,而发达国家都达到了95%。由此来看,我国供应链的总体流通率水平比较低,缺少规模化、组织化的流通企业与城市区域供应链系统的无缝衔接,这也降低了农村物流供应链的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水平,从而导致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更加明显。[5]

图2 2017年中国与发达国家冷链流通率对比

第二,信息不对称现象加剧。通过以上的农产品物流供应链体系能够看出,农产品的物流配送离不开经纪人的引导,需要与农民沟通才可以把产品输送到生产地批发市场去,然后经批发市场把农产品运转到销售地批发中心,再转售给商家或超市,最终被消费者所买走。对于这一物流供应链体系来说不但复杂,同时也覆盖较多的分支细节,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必然会造成产品的供需发生矛盾,大大限制整个农产品物流供应链体系效率的提高和完善。另外,虽然目前大部分批发商会直接通过农民进行农产品收购,然而此过程农民获得的盈利较少,但最后卖给农民的价格却较高。互联网时代,这是由于缺乏公正规范、高效的平台所导致的不正常的经济现象。

按照我国行业咨询网的数据统计发现,农业信息网络的不完善必然会导致农产品的品质与质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农民居住不够集中,交流效率低,大部分农产品信息无法及时整合与互通;农业资金和农产品物流都存在随意性与盲目性,流通存在不规范、不科学等特点,会造成农产品的损耗与浪费,对其质量与增值造成不利影响;在农产品物流企业之间,也并未构建信息共享体系,无法对资源进行有效地整合,导致不同区域之间的信息壁垒不断提高。以上问题必然会导致农产品物流供应链在管理层面上增加运营成本、包装成本、生产成本、物流成本等。

第三,农产品的安全无保障。现今,在农村地区存在大量必须解决的生态问题,大家对农产品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对于生产者来说,若要迎合市场的发展需求,持续提高农业生产技能,个别不合理的生产与运营活动必然会带来相应的生态问题。

三、“互联网+”下农产品物流供应链优化分析

(一)采用“O2O”模式重塑物流供应链

该模式是指最大化地运用线上和线下资源融合的优点,通过重建当前农产品供应链,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流通效率和质量,实现降低成本的目的。

该模式是以三个主体为主导形成的供应链体系,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主导、批发中心主导、电商主导。而以当前的“互联网+”形式来说,重点是强调以电商为主导的供应链体系。

对于以农产品生产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体系,它是目前传统渠道的创新与升级,通过互联网资源主动构建网络平台。具体的运营模式是:线上宣传营销和信息互动+线上交易+线下业务运行,比如增城荔枝种植基地创建的“线上+线下”的供应链,把两个市场与两类资源相结合,大大提高了物流配送效率,降低了物流成本。

对于以批发中心为主导的供应链体系,它是对传统供应链体系的优化,因为农产品必须通过批发中心方可实现转售。它的运营模式一般是利用创建旗舰店来解决信息失衡难题,消费者能够通过这一平台了解农产品的具体信息,再考虑选购,网络订单处理完毕之后,需要交给第三方物流机构进行运输。从本质上来看,它是一个把若干类资源进行整合而呈现出的一种规模优势。

针对以电商为主导的供应链体系而言,生鲜货品是其核心产品。产品来源一般是以本地的大型批发市场为主,消费者通过网站进行产品选购,再交给物流中心进行输送。根据这一运营模式,供应链上游的产品加工和批发物流是通过生产商与批发商来推动的,下游的按单输送是根据终端消费者的需求来实现的。

(二)打造农产品生产企业供应链战略联盟

加强供应链所有节点企业之间的互动性是打造农产品生产企业供应链的主要目的,从本质上来看,战略联盟是以供应链所有节点企业之间的互助来实现的,能够达到节省费用、增加效率的目的。

若要促进该联盟的落实,需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农产品生产企业供应链中的所有节点之间都可以具备互补性的资源与技术,因为无论是哪一家企业,都无法独自解决全部事务,一定要利用企业之间的合作方可顺利完成。第二,该联盟是把供应链管理和企业战略管理相融合,其实质目的是以持续性的技术来凸显竞争优势,实现价值最大化。同时该联盟具有动态化特点,假若利益和共同能力出现了调整,之前的联盟会被代替,也可以加强企业的有效创新。第三,联盟一定要以互联网的信息化水平为主导,企业需在整个供应链中实现信息共享和传递的目的,必须以此构建集体决策,实现企业集约化、统一化的目标。[6]

(三)引入智能物流模式

本质上,该模式是以互联网平台为主导而创建出来的。企业在强调自身硬件设施管理的过程中,也需增强软件质量。它通过互联网平台达到物流运输、物流接收、物流订单处理等智能化、高效化、人性化操作的目的,把科技力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相融合,凸显出科技和管理的集约化优势。如图3所示,在推行该模式的过程中,具体包括三类:其一,供应链中的重要企业促进供应链集中化的全面发展,构建物流体系;其二,完善物流资源配置,把不同且零散化的物流资源结合在一起,构建城市物流渠道,促进社会物流系统的全面发展;其三,物流企业具备重要的物流技能,全面拓展服务范围,构建综合性极强的物流体系。

针对企业物流体系来说,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需要构建一个自营的物流机制,不过前提是务必要促进整条供应链的集约化发展。具体包括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共同研制新技术、物流资源聚集等,待实现集约化发展之后,则能够运用整合后的资源创建一个体系健全、成熟的自营物流体系,这一系统能够在供应链中达到共享的目的,还可以让物流系统集约化发展。

图3 智能物流运作模式

针对社会物流系统来说,它是把某一区域或国家内的所有物流资源聚合在一起,再对其实施优化分配,特别是对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物流渠道,务必要筛除内部的制约要素,构建集约化、社会化、统一化的物流体系。对于综合性物流体系,重点是以物流企业为核心,以其最大化地发挥自身的核心物流水平的优势,为商家、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专业服务,并非单纯地限定在产品的配置输送层面,而是构建综合、统一、广泛的物流体系。

(四)积极发展乡村电商

资料显示,2014年阿里集团就发布了“为农村电商投入百亿元的宏伟战略”,目的是为进一步完善供应链物流体系。同时,京东集团也紧随其后,凭借自营的物流优势,引导农产品进城、生活品下乡。苏宁易购则利用更新、创建乡镇服务点,把电商的经营范围逐渐扩大到整个农村地区。由此来看,大部分电商公司逐渐把发展方向转移到农产品的物流供应链系统中。[7]从党中央颁布的一号文件来看,国家明确提出促进农村电子商品平台的全面发展。

2018年4月17日,阿里研究院《中国农村商业研究报告》发布。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保持在8%以上,快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且持续高于GDP增速。近10年,农村居民人均支出中,食品、衣着类占比下降,交通通讯、居住、医疗和服务类的占比上升,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由物质型消费向“物质+服务型”消费转变。农村商业流通的样本规模更大,涉及维度更为全面。报告表明,“互联网+”的下半场、新零售的下半场,都聚焦在了农村。[8]

2018年4月23日,阿里巴巴集团与五星控股集团方面联合宣布,阿里巴巴集团向五星控股集团旗下农村电商——汇通达公司投资45亿人民币,据悉,近3年内,汇通达已经完成了5次融资。这是汇通达第五次融资,两年来其总融资额达到63亿人民币,自此,汇通达的估值超过了200亿元,成为农村电商领域的独角兽。[8]在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等政策影响下,农村消费市场正成为商家和投资人关注的焦点。同时也能够发现,对于现今农产品供应链具有的信息不对称、农产品质量差等问题,涉农电商平台对农产品供应链的整顿和优化,必须要借助于“互联网+”来实现,这是最佳的方法与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的互通功能,不单可以促进信息共享,同时也可以把不同零散化的资源统一起来,增强集约化优势。

四、结论

对于国内农业发展模式而言,大部分是以小农或小规模运营为主体。对于小农经济而言,不单在价值与功能上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同时在具体发展背景下,其生命力也是非常强大的。在“互联网+”的发展环境下,国内农村地区也出现了一股“涉农电商”的发展高潮,它对于全面完善农产品物流供应链,增强整个供应链的集约性、盈利性等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不过在这一过程中也需要借助于“互联网+”的发展机遇,促进“O2O”型的农产品物流供应链模式的运行,保证“互联网+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的经济价值凸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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