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平
(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我国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水利部及各省、市政府相应制定了严格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与考核办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水质,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基本生存生活问题,也是老百姓比较关心的热门话题。为此,我局于2016年5月对山西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调查,最后选择了4处调查点进行分析评价,分别是:尧都区龙子祠泉—土门井片水源地调查点选择9号井(N36°10′32″、E111°27′8″),万家寨—汾河水库水源地调查点选择汾河水库(N38°03′12″、E111°55′16″),太原市自来水公司一水厂水源地调查点选择兰村水厂(N38°00′37″、E112°25′48″),太原市自来水公司枣沟水厂水源地调查点选择枣沟水厂11号井(N37°56′23″、E112°34′52″)。现将调查有关情况及结果综合报告如下。
土门水源地又名土门井片管理站,始建于1978年,1980年被省水利厅列为省管重点井片。井片位于临汾市西北部吕梁山下土门镇南坟上村、鸦儿沟村一带。南北长7.5 km,东西宽1.5 km,面积11.2 km2。现有水井38眼,全部配套,其中22眼用于农田灌溉,8眼供工业用水,8眼供城市饮水。
井片位于罗云山断裂带山前洪积扇区,含水层厚度30-80 m,储水性和导水性良好。根据山西省水资源研究所2000年所作的《山西省临汾市土门水源地地下水水资源评价》,土门水源地年天然补给量1 909万m3,年可开采量1 460万m3。城市供水依照省水利厅晋水资发[2002]10号文件,批复城市用水新增日开采量2万m3,年最大取水量730万m3,以解决临汾市的缺水矛盾。
该区地下水水化学类型为SO4·HCO3-Ca·Mg型水,水质良好,仅硬度较大,适当处理后可作为生活饮用水。目前,土门井片年开采量1 100万m3,其中农灌用水300万m3,林业用水13万m3,农村生活用水50万m3,工业供水180万m3,城市供水560万m3,剩余可开采量360万m3。
汾河水库是我省最大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承担着省城太原市的生活、生产及下游太原盆地农田灌溉供水任务。该水库位于娄烦县境内下静游村至下石家庄之间,南北长15 km,东西宽5 km,总面积32 km2。水库控制流域面积5 268 km2,多年平均流量21.9 m3/s,设计洪水流量3 670 m3/s,总库容7.2亿m3,设计灌溉面积9.947万hm2。
汾河水库承担着下游的太原、晋中、临汾、运城4个市及所辖18个工农业县(区、市)调洪错峰重任,防洪作用十分突出与重要。水库自1961年投入运行以来,拦蓄了多场较大的洪水,对太原市及下游的防洪安全起着关键性保障作用。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于2003年竣工,同年10月开始向汾河水库输水,年引水量3.2亿m3,以缓解太原市的城市生活及工农业用水困境。
兰村水源地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历经几次改扩建,迄今仍是太原市主要供水水源地。其水量极其丰富,水质良好,属特大型碳酸岩类岩溶水。该水源地地处太原盆地北端的尖草坪区上兰镇西汾河河谷内,面积约0.2 km2。目前有15眼生产井投入运行,现阶段开采量平均在13-15×104m3/d,开采深度大多在60-80 m,少数开采深度超百米。
枣沟水源地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6年投入运营,是太原市新开发的供水水源地。其水量极其丰富,水质良好,处于兰村岩溶泉域,属大型碳酸岩类岩溶水。该水源地地处太原盆地北端的太原东山(太行山西麓)脚下,杏花岭区枣沟村南,水井分布在中涧河乡枣沟村南至小返乡后沟村一带,目前尚有14眼生产井投入运行。现阶段开采量平均控制在8×104m3/d,开采深度大多在500 m左右,揭露含水层均为下古生界中奥陶系地层,属岩溶水。
2016年5月,外业组赴调查点现场查勘,确定采样断面和采样井位。土门井片水源地采样点为9号井;汾河水库采样点位于库中心,乘船采样;兰村水源地采样点为兰村水厂;枣沟水源地采样点为水厂11号井。水井一般在抽水20 min后采样。四处水质样品,均为当天采样当天送至实验室检测分析。
地表水监测项目为: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氨氮、硝酸盐氮、总磷、总氮、挥发酚、氰化物、总汞、总砷、硒、六价铬、氟化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共29项。地下水水源地监测项目: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共30个监测项目。
土门井片水源地9号井、兰村水厂、枣沟水厂11号井均为地下水。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土门井片水源地9号井水质监测结果只有硫酸盐超标,主要与地下岩石中矿物组分有关,其他各项水质类别均为Ⅲ类;兰村水厂、枣沟水厂监测结果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要求。
汾河水库为地表水水源地,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监测结果汾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总氮不参评),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要求。
部分主要指标的监测结果见表1。
表1 四处重要水源地调查点水质主要项目监测成果
从四处重要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看:汾河水库为地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良好,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要求;土门井片9号井、兰村水厂、枣沟水厂11号井均为地下水,水质类别为Ⅲ类(仅土门9号井水的硫酸盐超标),水质较好,也能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要求。对于Ⅲ类水质水源地,要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当地排污管理,严禁地下水体遭受污染,以保证集中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