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方宏
前段时间看到小学五年级的一道判断题:除法中除不尽的,商一定是循环小数。在与同事讨论的过程中,出现了两种意见。一种是这个说法错误,主要依据就是: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而它是圆的周长与直径的比值。另一种就是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依据是: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无限不循环小数是无理数。既然分数(除法)是有理数,就肯定不会是无限不循环小数,除不尽的话商一定就是循环小数。
细细想来,这两种说法感觉各有各的道理道理。
首先,根据有理数和无理数的概念,有理数和无理数是相对的,也就是说一个数要么是有理数,要么是无理数,绝对不可能既是有理数,同时又是无理数。既然分数属于有理数,而除法都可以用分数表示,那么说明除法的计算结果(不管除尽除不尽)也是属于有理数,而不会是无理数,也就是说除法的计算结果如果除不尽的话就应该是循环小数,而不应该是无限不循环小数。因为除不尽的商,如果有无限不循环小数,就说明有的分数会是无理数了,显然与有理数和无理数的概念相矛盾。这样来说认为这道判断题说法正确是有道理的。
其次,长久以来,我们在关于圆周长的计算当中,都是:周长=直径×π,直径=周长÷π,由此可以推算出:π=周长÷直径。并且圆周率的概念明确说:圆周率是圆的周长和直径的比值,同时圆周率又是一个无限不循环小数。那么这样看来认为这道判断题是错误的说法,也是正确的。
可是同一个问题,出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说法,并且各有各的道理,这就值得我们深思了。
针对这两种完全相反的判断以及各自的依据,我进行了很长时间的思考。
在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后,我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圆周率是圆的周长和直径的比值这个说法,我们说了很久,在有关圆的计算当中也运用了很久,可是却从来不知道它到底是哪一个具体的比算出来的。为了解决自己心中的疑惑,我在网上查阅了很久。其中,所有利用圆周长和直径的比来计算圆周率的说法里面,最著名、最典型的说法,就是公元480年左右,南北朝时期的数学家祖冲之得出精确到小数点后7位的结果,给出不足近似值3.1415926和过剩近似值3.1415927,还得到两个近似分数值,密率<!--[if gte vml 1]>
其次,在查阅过程中,我发现所有准确表示π值的表达式,基本都牵扯到了高等数学里面微积分之类的知识。
因为自己学识不高的原因,我不能确定那些计算圆周率的方法还是不是比。如果那些计算方法不能算是比的话,圆周率还能说是圆的周长和直径的比值吗?
最后,我还查阅到了:π是个无理数,即不可表达成两个整数之比,是由瑞士科学家约翰·海因里希·兰伯特于1761年证明的。 1882年,林德曼(Ferdinand von Lindemann)更证明了π是超越数,即π不可能是任何整系数多项式的根。既然已经证明了拍不可能表达成两个整数之比,为什么圆周率还要说成是圆的周长和直径的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