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宇,杨俊孝,王 岩
(1.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52; 2.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5)
充足的粮食供给是我国13亿人口的生计保障,粮食安全更是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前提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农业补贴的实行曾一度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了粮农收入和粮食产量,然而随着经济改革的持续深入,农村现有土地制度及现行补贴政策的局限及滞后性日益突出,农户土地均分以及普惠制农业补贴所带来的增产、增收空间有限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1-3]。可以说,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方式对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极其不利,粮食生产竞争力的提升亟需通过农业现代化的土地规模经营来实现[4-5]。近年来,土地规模经营进程缓慢,很多学者试图通过对土地规模经营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以期了解到底是什么原因约束了农户扩大经营规模。众多学者运用Logistic模型分别对全国不同地区的农户土地规模经营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做了调查,总结得出外部环境(主要包括通勤条件、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农地流转价格、雇用农工成本等)、家庭资源禀赋(家庭人口、资本和土地)和政策实施情况(农业技术培训、农民社会保障、农业补贴等)是影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因素[6-9]。为了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6年提出了发展土地规模经营,与此同时国家不断完善土地制度、社会化服务组织,并坚持落实好财政、信贷等扶持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这一政策调整的目标之一在于用农业补贴助力于粮食规模经营,然而在政策初始之时,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如何,其规模经营意愿影响因素又有哪些,这些问题的研究对农业补贴政策的完善、粮食规模经营的推行以及粮农产量和收入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
奇台县位于新疆天山博格达山脉东段北麓,准格尔盆地东南缘,县城距离乌鲁木齐市195 km。奇台县是昌吉地区的农业大县,农作物主要包括粮食、豆类、薯类、油料作物等,特色农作物主要有番茄、辣椒、工业用辣椒、制酱番茄和打瓜籽。奇台县是优质小麦种植基地,其粮食生产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发挥着重要作用。早在1985年奇台县就被列入新疆自治区商品粮生产基地,1993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粮食生产大县,1995年被国家评为新疆唯一的全国粮食生产县,2014年奇台县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10]。2015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79.58%,其中小麦播种面积为7.875万hm2,达到粮食播种面积的75%。2015年奇台县小麦良种补贴为225元/hm2,农资综合补贴为1 395元/hm2,粮食直补为0.3元/kg;2016年奇台县积极响应国家对三项补贴的重大调整,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期间,粮食补贴发放以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在保留粮食直补资金的基础上,种植小麦的粮农均可享受到 1 500元/hm2的补贴,其他补贴资金重点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
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16年6—8月组织的调查,在考虑农业生产条件、农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选取典型乡镇、村的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和经营规模农户,采取分层抽样方法抽取农户样本,调查共涉及到奇台县7个乡镇(西地镇、西北湾乡、半截沟镇、碧流河乡、吉布库镇、老奇台乡、三个庄子镇)的28个村。为保证调研数据的质量,调研成员为本校的师生,在正式调研之前,对全体调研成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调研期间,课题组成员首先收集了县及各乡镇的一手资料,并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访谈,然后入户通过一对一访谈完成了400户农户的问卷调查。调查问卷涉及到种粮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农业生产情况及农业补贴情况等内容。考虑到研究主要针对粮食生产农户,最后筛选问卷353份,筛选率为88%。
调研数据显示,粮农在对改革后的补贴政策基本了解的基础上,愿意进行粮食规模经营的农户比例为50.71%,不愿意进行粮食规模经营的农户比例为49.29%。可以看出,虽然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后的政策目标之一是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但仍然有很多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不明显。本研究将以微观福利为视角,通过福利理论分析框架,构建粮农粮食规模经营福利评价模型,然后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粮农粮食规模经营福利变化与规模经营意愿之间的关系,并厘清影响粮食规模经营的主要因素。
本研究的粮农指有商品粮出售的农户,由于土地是其粮食生产过程中最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与重要载体,故粮农粮食规模经营很大程度上可通过土地规模经营予以呈现,土地规模经营是促进农民增收与粮食增产的重要途径[6]。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提出的新福利经济学理论认为,创造福利的并不是商品本身,而是它所带来的那些机会和活动,而这些机会和活动是建立在个人能力的基础之上,因而福利的实现又取决于其生活的功能向量[11]。本研究根据这一理论,结合粮农粮食生产的具体现状从个人福利、家庭福利、外部福利、心理福利4个维度的指标来衡量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的福利状态,进而构建出理论模型。
1.3.1 个人福利指标 阿马蒂亚·森认为,提高农户可行能力比增加其拥有更能提高其福利水平。农户可行能力的提高可以确保其紧跟社会发展步伐、享受经济增长成果,持续改善自身福利状况,教育和年龄等是人力资本中最重要的因素[12],因此选取粮农年龄和文化程度、是否有转入土地行为反映个人福利指标。
1.3.2 家庭福利指标 农业人力资本存量直接关系到农户把潜在收益转化为现实的能力,资源禀赋较多的农户更倾向于扩大其土地经营规模[13]。旧福利经济学派认为,物质可以替代福利,因此常用收入等货币指标衡量福利[14]。阿马蒂亚·森也认为,收入是反映功能的一项重要的表达方式,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能否改善是提高其福利水平的关键因素[15]。粮农作为理性经济人,为了家庭利益最大化会合理安排家庭务农、务工人数和各类作物种植面积,因此选取务工人数、务农人数、非农收入、补贴收入、小麦面积占比、小麦种植规模反映家庭福利指标。
1.3.3 外部福利指标 获取规模经济是我国实行农地规模经营的逻辑起点。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存在着生产要素投入同比例变化、土地面积扩大、零散土地改整等3种情况所带来的内部规模经济,以及直接生产过程之外的公共设施、市场集聚、产业关联等规模变动的效益流入所带来的外部规模经济。一般认为,土地的规模报酬递增来自某些投入的不可分性,比如灌溉水井和设施以及一些大型农用机械等。这也是内部规模经济产生的原因之一[16]。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物质标志,以生产工具为代表的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不仅决定并制约着规模经营的外延和数量,也决定了经营的质量即深度和效益[17]。经营规模的扩大应该是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或生产技术的改进联系在一起,只有增加这些配套的技术投资,才能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18]。土地规模经济与粮食生产外部福利情况紧密相关,因此通过水资源保障情况、机械使用程度、农资投入花费和土地是否集中连片反映外部福利指标。
1.3.4 心理福利指标 福利的衡量同时包括物质的福利和精神的福利。个人福利也可以阐述为个人福祉,它侧重的是人心里的感觉,人对声色的享受和痛苦以及精神上的愉悦和折磨[19]。粮农享受到的补贴越多,也越快乐,心理福利水平也就越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改革关系到粮农补贴收入的变化和粮食规模经营后的福利水平是否能够得到改善。补贴改革前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是奇台县粮农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而补贴改革后旨在给进行粮食规模经营的农户带来更多的补贴收入,因此可以用粮农对直补重要性认知和对补贴促进收入增加的作用认知反映粮农粮食规模经营的心理特征。
综上所述,把农业补贴改革后影响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的因素分成4个大项15个分指标,并构建基于农户福利的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函数:
Scale-operation=F(x1,x2,x3,…,x15)。
(1)
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已有研究,通过数学模型具体分析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的影响因素。主要研究的是粮农在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后是否愿意从事粮食规模经营,被解释变量是补贴政策改革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意愿结果是在给粮农普及新政策相关内容后作出的调查,这是一个典型的二元选择问题,因此选用二元Logistic模型,并给因变量赋值,使愿意取值为1,不愿意取值为0。二元Logistic模型在分析微观个体意愿及其影响因素领域广泛应用。该模型适用于因变量为两分变量的回归分析,同时自变量可以全部是定量变量、定性变量或者是定性与定量变量相结合,这是分析决策行为的理想模型[20],因此本研究采用该模型分析粮农在农业补贴改革背景下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的可行性。选取指标解释变量赋值和统计描述见表1。
表1 解释变量赋值及统计描述
运用SPSS 19.0统计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农业补贴改革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影响因素的Logstic模型估计结果见表2。从模型估计结果可以看出,模型整体拟合效果良好。
在具体解释自变量作用时,使用优势比Exp(B)较为方便,它测量自变量一个单位的增加给原来的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所带来的变化[21],对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有显著影响的因素作具体分析。
2.2.1 粮农年龄 该变量通过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负相关。用优势比解释为粮农年龄每增加1岁,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将是原来的 0.972 倍,比原来降低了2.8%。粮农年龄越大,自身福利水平越低,规模经营意愿也越小。
2.2.2 粮农是否有转入土地行为 该变量在5%水平上显著,且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正相关。用优势比解释为有转入土地行为的粮农,其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是原来的1.983倍,比没有转入土地行为的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提高了0.983倍。可以说有土地转入行为的粮农可行能力也较高,更愿意把资本用在农业生产上,以获取更多的补贴收入,享受社会经济成果,持续改善自身的福利状况。
2.2.3 家庭务农人数 该变量通过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正相关。用优势比解释为务农人数每增加1个,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是原来的1.603倍,比原来提高了0.603倍。家庭务农人数越多,农户把潜在收益转化为现实的能力越高,也越有利于家庭福利水平的提高,在补贴改革后扩大土地规模进行粮食生产的意愿更强。
2.2.4 补贴收入 该变量在1%水平上显著,且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正相关。用优势比解释为农业补贴每提高 1元,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是原来的1.633倍。农业补贴的发放直接增加了粮农的收入,提高了粮农的家庭福利状况。调研中发现,补贴收入在粮农收入中占有较高比例,补贴收入的提高会激励粮农进行粮食规模经营。
2.2.5 小麦面积占比 该变量在1%水平上显著,且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是负相关关系,即小麦面积占比越高,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越低。用优势比解释为小麦面积占比每提高1%,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是原来的0.247倍。可以看出,粮农是很现实的,作为理性经济人,会综合考虑当年水资源、各个农产品价格、农业补贴收入、自然灾害等各方面情况,合理安排各类型农作物面积,以实现家庭利益最大化。
表2 模型参数估计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
2.2.6 小麦种植规模 该变量通过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正相关。用优势比解释为中等规模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是小规模粮农意愿发生比的1.951倍,是大规模组粮农的0.513倍,比大规模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降低了48.7%。这验证了福利理论中“资源禀赋越多的农户更倾向于扩大其土地经营规模”的说法。
2.2.7 机械使用程度 该变量通过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负相关。用优势比解释为小麦生产过程中每多一个环节使用机械,粮农土地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是原来的0.644倍,即比原来意愿发生比降低 35.6%。机械的广泛使用给粮农粮食规模经营带来了外部经济,然后高额的机械使用费用加大了粮农的生产成本,导致内部生产不经济。由模型结果看出,机械使用程度的提高并没有带来外部福利,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并没有因机械使用程度的提高而提升。
2.2.8 农资投入花费 该变量在1%水平上显著,且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负相关。高额的农资投入花费意味着粮农收益的减少,用优势比解释为农资投入花费每增加1元,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将是原来的0.581倍,比原来的降低了41.9%。种子、化肥、农药等价格越高,粮农享受到的外部福利越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越低。
2.2.9 对补贴促进收入增加的作用认知 该变量在5%水平上显著,且与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正相关。用优势比解释为粮农认为补贴促进收入增加作用明显度每提高一个单位,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发生比是原来的1.538倍。粮农认为补贴促进收入增加作用越明显,他们对农业补贴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也越高,心理福利水平也随之提高,当农业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后,他们为了获取更多补贴收入,扩大粮食规模经营的意愿也较强。
为了进一步研究以上因素对粮食规模经营意愿作用大小,本研究通过统计性描述得出各个变量的标准差,结合其回归系数,计算各个自变量的标准化回归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通过比较各个自变量的标准化回归系数的绝对值,可以发现,农资投入花费对粮食规模经营意愿的影响最显著,其次是补贴收入;小麦面积占比、小麦种植规模、对补贴促进收入增加的作用认知、是否有转入土地行为、务农人数、年龄和机械化使用程度对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的影响逐渐减弱。
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微观福利视角厘清了粮农粮食规模经营的影响因素,并着重分析了农业补贴对粮农粮食规模经营的影响。研究以新疆天山北坡粮食主产地区为对象,鉴于此,本研究结论除适用于新疆奇台县外,还能对与该县具有相似特征的天山北坡粮食生产区域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这类区域应具备以下特征,农户以小麦种植为主并享有一定金额的农业补贴、人均耕地面积较大、农作物灌溉基本保障、机械化程度较高等。由于补贴政策发放和农业生产情况具有较大的地区差异,研究部分结论可适用于中东部地区,但具体粮农粮食规模经营的影响因素还需根据实地情况另做研究。
本研究结果,奇台县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不明显,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影响因素按作用强度排序依次是农资投入花费、补贴收入、小麦面积占比、小麦种植规模、对补贴促进收入增加的作用认知、是否有土地转入行为、务农人数、粮农年龄和机械化使用程度;文化程度、务工人数、非农收入、土地是否集中连片、水资源保障情况和粮食直补重要性认知这5个因素对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影响不显著。农资投入花费和补贴收入关系到粮农的成本-收益,直接影响着粮农的福利状态,分别从投入和产出2个层面构成了粮农粮食规模经营意愿最为关键的影响因素。最后基于粮农微观福利视角,提出有利于粮农增收的有效措施,以便粮农能够积极响应农业补贴政策改革,进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经营主体提出了更高要求,高龄以及文化程度较低的粮农对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接受能力较弱,不利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政府应注重提高粮农个人福利状态,可定期组织农业技能培训和农业知识讲座,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此外,可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土地流转补贴,对于转入土地达到一定规模且集中连片经营的农户和一次性转出土地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流转补贴,以提高粮农的可行能力,使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配置家庭资源,获取更多利益。
农业补贴改革后,一定要加强突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特惠制补贴,较大规模的粮作经营户更易于实现规模化经营收益,具有相对较高的内在动力从事粮作经营[22]。要重点培养种粮大户、种田能手和种粮示范户,使资源禀赋较多的规模经营主体在种粮方面有利可图,可将优良品种和农资首先在这类群体中免费试用推行,并按照规模大小划分补贴层次,突出补贴侧重点。
政府可根据粮农单位面积农业机械和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情况给予其一定的农机租赁补贴和测土配方施肥补贴,以降低种粮成本,提高粮农粮食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应注重完善农村融资系统,给有能力扩大规模的粮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使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在融资贷款等方面享受到更多的外部福利,进而促进粮食规模经营的发展。
政府应加大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宣传力度,让粮农意识到改革后的政策目标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加大粮食规模经营补贴力度,切实保障粮农利益,让更多的农户意识到进行粮食规模经营可以享受到更多补贴,提高其心理福利,以便粮农通过粮食规模经营实现增产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