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莉 龙江梅 胡霞
内容摘要:随机抽取了黔东南州天下苗族第一县——台江县的60名苗族留守儿童,以及部分乡镇学校为研究对象,进行调查与分析。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和数理统计法等方法,针对台江县开展留守儿童民族文化教育传承的情况,包括现状、学生参与情况和学习动机分析等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民族文化渐行渐远。在黔东南州开展民族文化的传承教育,有利于激发留守儿童热爱生活的情感及学习优秀民族文化的热情和积极性,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和保障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因此,加强黔东南州苗族留守儿童民族文化教育传承具有必要性,这对于提高留守儿童身心素质及促进民族多元文化传承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留守儿童 民族文化 传承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儿童的父母大多出外打工,大半是老人和儿童留守在家,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使这些地区的“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凸显。发展民族教育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黔东南州是苗族的聚居区,保存着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今,在现代浪潮的冲击下,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影响着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对于少数民族留守儿童的民族教育带来深远的影响。许多优秀的苗族民间文化濒临失传和消亡的危险,个体传承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研究黔东南州苗族留守儿童的文化教育传承,是基于对贵州苗族留守儿童教育关心的基础之上,对如何更好地弘扬黔东南州苗族传统文化,培养苗民族人才,如何促进民族多元文化传承的问题进行的有益探讨。
1.研究对象与方法
随机抽取了天下苗族第一县——台江县的60名苗族留守在校儿童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进行本文的研究。
(1)留守儿童的样本选择:台江县城、施洞镇、方召乡、老屯乡、反排村的留守儿童作为样本框,结合分层抽样与定额抽样,选取60名留守儿童作为调查对象。
(2)留守儿童监护人:在60份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选取10名留守儿童作为个案调查对象,并对其监护人进行半结构式访谈。
(3)小学教师:随机选取教师5名,进行有计划性的对个案访谈。
2.结果与分析
2.1留守儿童教育的特点
黔东南州的留守儿童面临着与其他农村地区一样的家长教育的缺失,隔代教育的溺爱等方面的问题。有着“天下苗族第一县”美誉的台江县,苗族人口多,民风淳朴,是我国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地。但是,由于当地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受到落后经济的制约和不畅交通的影响,特别是在民族教育方面,留守儿童所要面对的是缺失教育主体的严峻现实。
2.2黔东南州留守儿童民族文化教育的开展现状
2002年,贵州省教育厅、省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2008年,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意见》,可见,“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政策”主体是明晰的,呼吁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尤其是要在各个中小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亲切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台江县正在积极探索民族民间文化的教育传承,认真开展传承教育活动。主要试点学校是城关三小、反排小学、施洞小学。通过非遗周末课堂、传承人进校园及文艺下乡、表演竞赛等教学活动课程及课外文艺宣传活动来使学生掌握传统技艺,培养学生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意識,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校。但是,“非遗进校园”在实施中遇到了诸多问题,如:留守儿童家长的无力支持、传承教师少课程有限、经费难以保障等等。而对于较为孤僻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来说,由于沟通引导匮乏,物质及情感支持的双重缺失,家庭在养育方式中本就缺少父母将民族文化的融入,再加上学校非遗文化学习资源的有限——这导致留守儿童自小生存在民族文化缺失的环境中,对于本民族的文化知之甚少,民族文化得不到很好的继承与发展。
2.3留守儿童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与学习动机
2.3.1对民族文化的了解情况
学生的兴趣、爱好为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奠定了基础。兴趣是积极认识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活动的心理倾向。在民族文化教育传承中,尽管每个个体受传承艺人教学的影响,持有一定的技艺技能或项目倾向,然而也存在着追求新颖项目的意识,往往社会上有感染力的项目就是学生向往的热点。
表1 对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的了解情况统计表
从表1可以看出,通过对留守学生的全面调查,了解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的大学生有48人,占接受调查的留守学生的80%,另有10%的留守学生不了解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认识上也不全面,很希望通过一定的渠道了解它。我们对非常了解的35人进行调查,有一部分人曾在学校开展的非遗课堂上进行民族技艺的学习。这些留守儿童都表示,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对自己的改善非常大,可以增加自己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和归属感,让自己常年“留守”的感情得到释怀,调节内心世界,提升对美好艺术的向往,使他们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变得更加快乐,他们都会坚持参加下去的,并希望家庭和学校能支持他们参与相关的学习。
2.3.2参加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兴趣和动机
针对学校开设民族文化传承课程是否可行以及留守学生对学习民族民间文化的态度,是否真正感兴趣,随机对台江县的在校留守学生进行了相关的兴趣调查,见表2。
表2 留守学生对民族文化传承课程的兴趣统计表
从表2可以看出,民族文化传承课程受到绝大多数留守学生的欢迎,75%的学生则是很想参加学校组织的民族文化课程的学习,只是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加上父母和陪同他们留守在家的监护人相关意识淡薄,很多留守儿童觉得学习民族文化课没有多大用,或者由于经费有限导致民族文化课程并未在台江县的所有学校得到普及,仅是试点学校开设有相关课程,大多数学校没有条件组织专门的人教留守儿童学习民族技艺课。
表3 对参加民族文化传承活动的动机统计表
通过表3可见,大部分留守学生参加民族文化传承活动是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主要观点:由于媒介传播当地民族特色的社会影响力,他们认为民族文化传承活动是过好当地重要文化节日的必要条件及同伴交流不可或缺的方式,想通过学习民族民间技艺来增进自己与同族人的交流,并作为今后自己可以在民族地区合群相处、正常生活的重要项目;还有一部门留守学生能参加民族文化传承活动是受益于所在学校贯彻执行“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政策”,而并非所有的学校都有充分条件开设民族传承课,即使开设的学校,其民族传承课的重视程度也仅仅是相当于课外活动附带开展。所以,学习动机来自于学校支持的仅占所调查人数的20%;而通过自我文化自觉,来自留守学生自我需求的学习动机仅占15%,来自父辈支持的动机最少,只有6人的父辈支持他们主动学习民族传统文化。主要原因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大多数少数民族的家庭教育缺失严重,并认为这些传统根本没必要刻意去传授,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自然可学会,因此根本不重视孩子的传统教育;同时,在主流文化的冲击下,很多父辈把留守儿的教育主要寄托在学校教育上,把应试教育置于首要位置;而作为传承客体的留守孩子们正处于好奇的年龄,急需学习和了解新事物,对那些一成不变的过时内容和方法,他们兴趣较小,且没有父母辈在中间的教育传授缓冲,觉得外面的文化好,本民族的文化落后,他们向往现代文化,孩子接受民族传统自然存在排斥和敌对心理,这些方面综合导致民族文化传承机制的破坏。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台江县苗族留守儿童民族教育现状的考察,主要探究了留守儿童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与学习动机,总结出留守儿童在民族教育过程中所面临如下问题:
第一,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关爱保障的政策信息传达不到位,对民族文化教育传承的重要性宣传不足,尤其是针对苗族留守儿童民族教育的物质供给缺失。
第二,黔东南州苗族村寨相对封闭,在组织民族文化活动时,对于民族文化的信息解读缺乏,以至于缺乏对留守儿童文化需求的关心和物质支持。
第三,黔东南州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的经费支持有限,对于留守儿童以及非遗文化课程的普及程度及重视程度不够,民族文化课的缺失,使得留守儿童在学习民族文化中缺乏同伴支持。
第四,家庭层面的支持不足,传统文化传承主体的无力与“脱节”。隔代监护人由于祖辈与孙辈之间年龄相差较大,且因生计问题及教育方式的过时和表达内容的有限,导致孙辈真正愿意学、能学会的传统文化内容也极为有限。同时,因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的文化程度的有限性及常年外出打工,他们不仅不重视留守儿童的民族教育,更缺乏主动传承文化的责任意识。这使得村寨过往的民族文化活动难以开展,留守孩子从小也失去了被民族传统文化浸染、濡化的土壤与氛围。
3.2建议
由于作为民族母文化传递的一代已经大规模流入城市,加上主流文化的冲击,苗族留守儿童民族教育状况不容乐观,加强该地区留守儿童的民族教育迫在眉睫。
第一,政府要加大民族文化传承的宣传力度和经费支持。地方政府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民族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民族教育投入;加大民族文化传承活动的宣传,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资助“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
第二,充分发挥社区力量。社区以村寨为基地,在传承民族文化的同时,对于苗族监护人提供信息支持、物质支持。根据村寨的实际情况,地方政府和村寨可以建立适宜的儿童民族文化学习中心,了解留守儿童的民族文化需求和兴趣爱好情况,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与家庭教育信息支持,以动员全村村民支持留守儿童的民族文化传承。
第三,积极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有效地把现代教育和民族文化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黔东南州的学校教育需要大胆改革,走出自己特色的教育发展道路。在国家教育体制还是大一统的情况下,大力开展非遗周末课堂、传承人进校园等民族文化传承活动课程,提高留守学生的民族文化学习兴趣,积极开发出有助于民族文化传播和传承的特色校本课程,促进民族文化与现代教育的有效接轨,培养出适应民族地区社会需求的特色人才。
第四,提高监护人的自身素质。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要提高自己的民族文化传承意识,及时向隔代监护人提供必要的物力支持,学费与生活费。隔代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都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运用科学一致的家庭教育理念向留守儿童提供身份支持和情感教育支持,承担起传承本民族文化的社会责任和担任起民族教育的家庭角色,尊重孩子自然发展的天性,关注孩子的文化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韩洁文.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以贵州省荔波县红坭村为个案[D].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2]陈晨.在学校教育中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政策研究——以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政策”为个案[D].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3]武明芳.贵州长角苗留守儿童的民族学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
[4]刘慧群.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与民族传统文化接轨问题研究[J].学术争鸣,2010(1).
[5]陈淑莹.少数民族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和思考——以从江县雍里乡龙江村为例[J].语文学刊,2010,(10):131-133.
[6]高艷、杨倬东.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及对策——以贵州省安龙县毛草坪小学为例[J].现代教育科学,2015(1):59-64.
基金项目:2016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青年项目:黔东南州苗族留守儿童民族文化教育传承研究(2016qn54)
(作者单位:六盘水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