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欢
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的提升,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同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也越来越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重视。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华传统文化发展离不开青少年的参与,学校作为传承和发展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阵地,在开发和利用传统文化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教育部于2014年3月26日颁布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要求“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对青少年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和督导机制,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为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坚强保证和良好条件。”这也明确了中小学校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所承担的责任。然而,学校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教育教学、师资建设和文化交流等开支,为充分发挥政府财政在我国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方面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作用,在学校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是有其现实意义的。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它对社会经济活动起到基础性、带动性、调节性以及引导性的作用。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已然成为了财政支出的主要方式之一。201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也同样提到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注重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操作性。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统筹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制定和完善惠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项目的金融支持政策。”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极少学校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因为缺少财政资金的专项支持,多数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经费开支挤占了公用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经费开支,本文以青岛市书法特色学校为例,阐述中小学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旨在引起各方关注,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资金保障,进而探讨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设立应注意财务管理问题。
(1)无传统文化教育的专项资金支持。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和精髓,作为青岛市唯一一家开设书法特色班的普高学校,经过几年的探索发展,学校在书法教育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社会书法人才和书法爱好者,同时,学校还开设了汉服、中华传统美食、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特色课程,在社会上取得良好的反响,但同时也使学校承担着较大资金压力。因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未及时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针对性调研,无法明确学校经费具体使用方向,所以,学校一直未设立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可见,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设立无法完全满足时代要求和育人目标,存在一定滞后性。
(2)学校传统文化教育开支挤占公用经费。近年来,学校响应青岛市号召,积极开展“书法家进校园”、书法研学、书法国际交流等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传播和推广活动,但所需费用均挤占学校办学公用经费,压缩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使用资金,使得学校办学经费逐年匮乏,如若不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需求问题,学校传统文化教育将逐渐遭遇资金“瓶颈”。
(3)传统文化教育资金开支随意,波动较大。随着传统文化教育的深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学校在传统文化教育方面投入较大资金,不仅仅安排用于支付书法专家劳务费、书法研学费等开支,还购置引入了电子书法教室等智能设备,以现代化科技创新助力书法教育,使得近几年的传统文化教育投入不断增大,但缺少科学而规范的资金使用规划,也缺少财政方面针对性地审计监督,资金使用随意,波动较大。
从以上几点看来,为解决学校传统文化教育资金短缺的问题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是有其必要性的,但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1)事前缺乏准确的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作为专项资金管理最为重要的一环,直接决定着项目设立的标准和规模。财务预算应由项目执行部门根据历史教学情况和未来教学目标,对资金使用安排做出较为准确的预测和规划,提交资金拨付部门审批立项,但作为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执行部门的基层中小学校对于资金使用缺乏合理的计划,资金规模和项目开支进度安排较随意,主观性较大,对预算控制管理不到位,甚至存在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风险,弱化了财务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2)事中缺乏有力的财务监督。内控监督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财务部门或者审计部门缺乏应有的教育教学和传统文化专业知识,仅能从原则性和合法合规性上进行监督审核,对开支的实际内容和形式无法做出有力的监控,难以形成有针对性的内控监督机制。
(3)事后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估。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对高效利用财政资金有着重大的意义,但我国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起步较晚,未形成有效的评价体系,也缺乏绩效评估法律法规的政策保障,尤其是中小学,没有完善的绩效评价和应用机制,同时,传统文化教育属于精神文明范畴,仅能以定性评价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评估难度大。
(1)加强财务预算,确定资金使用规模和标准。首先,中小学应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学校文化发展部门结合传统文化教育教学实践需要,在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合财务部门,采用“零基预算”的方式,合理预计资金使用规模和开支进度,注重项目实施的连贯性和统一性,必要时可聘请相关社会专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提高专项资金财务预算的科学性,避免盲目开支。其次,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的透明度,明确、细化资金的具体使用用途,各项开支具体到明细,增强预算编制的专业性和严肃性。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监管资金的使用。首先,加强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以制度设计约束专项资金的规范化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减少风险。其次,做好专项资金会计基础核算,设立“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明细科目,收入、支出单独核算,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供清晰可靠、保质保量的会计信息,保证专款专用,再次,财务监督部门应“跳出财务看财务”,提高财务专业技能,适当掌握所属教育行业的相关知识,完善学校财务监督制度,细化专项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体系,增强财务预警水平,提高抗风险能力,最后,学校应拓宽监督渠道,重视财政审计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按照要求公开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预算决算,主动接受监督,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3)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首先,文化发展部门和财务监督部门应根据工作和管理需要,联合制定专项资金自查评价指标和标准,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绩效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其次,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指导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教育引领着广大中小学生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发展传统文化教育,是新时代应对全球化挑战的重要战略选择。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中小学专项资金的设立更应符合时代要求和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建议在中小学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尤其是在传统文化特色学校,该项目的设立也对学校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财务人员完善专业知识结构,加强专项资金的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学校还应重视外部审计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通过多方努力,提高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关于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完善政策制定,使得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教育教学和文化传播中的扶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