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鹏
新预算法的实施有许多创新性的亮点。因此研究分析新预算法的改进和影响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通过取消原有预算法中的预算外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明确统一将政府全部财政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纳入到预算体系来,各项预算支出必须通过财政部门批准才能执行。这种方法凸显了政府在全口径预算管理中的基本原则,即统筹兼顾、系统安排、收支平衡等原则。新预算法在公共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四个领域形成了四位一体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这对于我国通过预算手段深化财政体系改革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新预算法通过公开预算内容、预算时间、预算主体等方式健全预算透明制度,有利于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2.管控地方债务,优化转移支付。新预算法对地方债务的管控更加严格,通过限制债务主体的范围,明确地方政府举债的方式,对省级政府、地方政府举债的规模、限额、用途都做出了相关规定。同时新预算法特别注重对地方债务风险的防控,通过相关评估机制、预警机制、风险责任制度等手段降低地方债风险。此外,新预算法对转移支付进行了明确划分,纵向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中央对地方的支付,横向转移支付包括常规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这两种转移支付方式有利于政府部门的完善收支结构以实现高效率运作。这些措施都促进了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3.规范预算周期,强化后续监督。新预算法将过去财务核算中的收支平衡原则改变到了预算和政策结合的新阶段。新预算法修改了以往预算平衡限定在当年度的做法,建立了政府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政府通过设置相应的稳定调节基金,减少预算资金的短缺情况。虽然预算编制和执行对后续财务工作相当重要,但是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必不可少,新预算法明确规定各个单位主体要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负责,相关预算审查制度也更为严格,这要求各个单位明确自身职责,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对相关风险防范于未然。
1.健全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随着我国将政府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特别是新预算法明确了各项预算的编制原则、特定作用及其相互关系,这使得预算管理逐步向全面预算管理方向转变。在此过程中,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在以后的决算和规划资金配置中起了领导作用。新预算法的推行扩大了财务核算的范围,增加了核算内容,这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是更新专业知识的契机,也是挑战。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在加强业务培训以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还需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在段时间内尽快适应新预算法带来的变化。
2.预算公开透明,严格预算支出。新预算法中明确规定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要达到公开透明的标准,同时对其公开财政资金的用途和对社会各部门的解释做出了相关要求,这对财务核算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预算透明度的加强和社会公众对预算工作的监督会促进优化配置财政资金,形成规范性、科学性和专业性的财务核算体系,这对于单位财务建设有积极意义。
在预算公开透明的基础上,新预算法对预算支出趋于严格,作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其运营过程中预算经费支出存在低效率和低效能状况,甚至出现铺张浪费现象。因此,基于收支平衡、统筹兼顾、反对浪费等原则,新预算法的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做出了相关约束,而且加大了责任条款和处罚力度,这就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过程中严格执行、有效监督其预算行为,使得预算支出有理有度。
3.强化风控和监督机制。
风险控制是现代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部分,是财务核算工作的重点。新预算法在政府单位债务管理、债务偿还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对于债务活动的全过程和风险管理制定了详细的限制性条款,这意味着行政事业单位的债务管理活动趋向于规范化管理,有利于控制地方财政风险。另外随着预算工作的公开透明,监督机制的完善是财务核算工作严谨性的必然要求,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更需要外部社会监督的协同运作,促使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制和执行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行。
1.健全财务核算制度。新预算法的实施给行政事业单位健全财务制度体系提供了契机。财务核算体系需要结合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政策,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规律,因此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逐步完善财务核算体制是财务工作的必然要求。另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背景下,其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差额财政拨款和全额财政拨款有较大差别,对应会计核算基础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分,因此在开展财务核算时需要将两者区别,建立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有效衔接并运行有序的财务核算制度,依据自身业务和经营特点设置正确有效的会计核算方式,完善预算审批流程,提高财务核算工作的效能和效率,有效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预算管理水平。
2.完善管理体制建设,强化监督机制。预算管理体制建设包括预算形成、预算调整、预算执行、预算考核四个阶段。在整个流程中,财务部门应该发挥财务核算的主体作用,并对预算负主要责任,其他部门应结合自身的业务范围为预算提供相应信息,确保预算工作顺利进行。单位内部各个部门都有责任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结合社会对预算工作的监督,共同促进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强化监督机制,行政事业单位还需要细分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的相关工作职责,将具体责任落实到相应责任人身上,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修正改进预算流程,促进预算管理与当前经济环境相适应。
3.注重内控体系建设,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新预算法对单位原有的内控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总结本单位经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新预算的规定扩展内部控制的管理范围,细化各个部门的权责管理,查找财务核算过程中的漏洞,完善单位内部内控体制建设,保障预算管理的有效落实,实现财务核算的管理制度化。新预算法还规定了单位的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责任人承担被追责的风险,按照监督与激励相结合的机制,单位应该设置相关的奖惩制度,做到赏罚公平,促进财务核算工作的高效完成。另外,行政事业单位还要对直接关乎社会公众利益的工作内容和决策进行专项考核,不仅能保证新预算法的全面实施,还能有利于单位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