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红英
(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2)
当前,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税制改革频仍。其中,尤其以美国特朗普政府的《减税与就业法案》影响为甚。近年来,围绕减税议题,我国学者从多视角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如袁红英等(2016)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分析了我国减税调控的施力方向和着力点*袁红英,张念明:《供给侧改革导向下我国财税政策调控的着力点及体系构建》,《东岳论丛》,2016年第3期。;贾康、欧纯智(2017)探讨了世界减税潮背景下我国的应对方案*贾康,欧纯智:《世界减税潮背景下的中国方案》,《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7年第6期。;周克清、杨昭(2017)从国际比较视角分析了世界各国减税的内容和启示*周克清,杨昭:《世界各国新一轮减税浪潮:比较与启示》,《税务研究》,2017年第8期。;庞凤喜等(2017)从企业税负角度分析了我国减税改革的实施路径*庞凤喜,张念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我国企业税负优化及操作路径研究》,《经济与管理评论》,2017年第1期。;胡怡建(2018)分析了美国减税法案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导向*胡怡建:《美国税改法案制度设计、政策导向和减税分析》,《税务研究》,2018年第1期。。总体而言,我国学者对减税的研究视角多元化,但从国际国内综合研究的视角较少,且在思路和观点上存有差异,笔者认为仍有进一步的研究空间。因此,本文力图对新一轮世界减税潮的特征、源起、影响与应对进行梳理和探讨,以期对税制改革有所裨益。
周期性减税,是指为因应经济起伏的周期性变化,相机采取减税计划,待经济运行驶入上行通道而控制减税剂量,以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税收操作范式。周期性减税类型源起于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盲目性、滞后性等特征,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会出现失灵,导致经济运行的供需失衡,有效需求不足,且在短期内,市场机制本身难以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必须依靠政府的外部力量予以介入,通过宏观政策调控增加有效需求,“人为”拨动经济复苏的时间表,实现经济止跌回升。其中,抑制经济下行的宏观政策有政府直接投资、减税或两者并举的几种操作方式。由于政府直接投资的作用力强,短期刺激效果明显,若采用政府投资的直接机制,则可不采取减税路径,即便减税,后者也处于辅助地位。虽然增加政府支出的短期乘数效应顿显,但其所诱致的结构固化、挤出效应、通货膨胀等后遗症也较为显著。相较而言,减税通过政府对市场和纳税人让利的间接方式进行,经济自主选择权仍在市场,资源配置仍然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虽然其时滞较长,但有助于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和经济增长动力的有效复归。
制度性减税,是指为实现经济在中长期的健康、可持续增长,通过优化税制与税制结构的体系重构方式,大幅度降低税率水平和优化税率结构,大范围丰富和拓展税源基础,大力度简化税制并降低征纳成本的税收操作范式。“拉弗曲线”可被认为是制度性减税的理论渊源之一,该理论认为,税收收入为税率与税基之间的乘积,高税率并非意味着高税收收入,因为高税率下税基会缩窄,最佳税负处于税率与税基之间的平衡点,在此点上,纳税人税负处于最优区间,政府税收收入实现最大化。此可以奥尔森的“流寇—坐寇”模型为诠释。在匪寇横行的流窜抢夺条件下,由于流寇间存在着抢夺竞争,为实现抢夺收入最大化,其会采取最大程度的抢光策略,但久而久之,高抢夺率会压窄税基,民众会选择不生产或少生产策略,以应对高额抢夺。随着主导匪寇的不断强大,众多的流寇逐渐演化为稳定的寡头型或独占型“坐寇”,由于流寇模式下的高抢夺率会竭泽而渔,为在稳定的治理区域内获取收入的最大化,坐寇会降低征收率,并将其控制在一个合理区间内,从而促使辖内民众的生产潜力得以挖掘,税基得以扩实,即通过对“高税率、窄税基”流寇抢夺模式的“低税率、宽税基”制度重塑,税收收入得以持续、稳健增长。
竞争性减税,是指在主权国家之间或一国区域之间,为实现本土经济发展的特定目标,通过竞相减税降低辖内的公共负担水平,来营造低负担的宽松营商环境,从而吸引优质生产要素流入,并提升本土市场和经济竞争力的税收操作范式。竞争性减税表现为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在国际层面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通过减税降负吸引资本、人才、技术、无形资产等优质要素资源的竞争从未间断,尤其在经济处于下行周期的低迷区间时,减税竞争愈发激烈。从一国内部看,无论是联邦制抑或是单一制国家,区域间的发展竞争始终存在,在联邦制国家,州政府可通过法治框架下的显性税收自主权实施减税降负,培育发展本区域的新动能和核心竞争力;在单一制国家,虽然税权集中于中央,但地方政府仍会拥有一定范围内的隐性税收权限,通过给予辖内市场特定的税费优惠,来提升本区域的政策竞争力。从更广泛的层面看,竞争性减税不仅限于以经济效率为目标的减税,还应包括以社会公平为目标的减税竞争。
转嫁性减税,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实际减税效果与名义上的减税形成偏差,导致税负或公共福祉在代内各阶层之间或代际之间进行不同程度转嫁的税收操作范式。从财政运行的基本原理看,税收从纳税人角度看是公共负担,从政府角度看是财政收入,政府通过财政支出通道又最终将纳税人负担转化为公共福祉。但在现实的财政实践中,由于纳税人阶层的存在和税制结构的差异,以及作为延迟性税收的公债对减税的补位,名义上的减税会在各阶层之间和代际之间实现转嫁。如一国实施大幅降低所得税税率的同时提高流转税税率的减税方案,由于所得税减税的受益者主要是高收入阶层,而流转税的税负归宿主要由中低收入阶层承担,则此方案从政府收入层面看是减税,但从纳税人角度看,税负结构却实现逆向调整,即对高收入阶层的减税份额在一定程度上转嫁由中低收入者承担。进一步,从财政再平衡的角度看,政府减税导致财政收入的减少,为控制财政风险,政府一方面会通过增加债务的渠道补充收入,另一方面会通过压减公共福利维持财政平衡,但从实质层面看,无论选择哪一财政举措,均意味着税负的转嫁。作为延迟性税收的公债的发行增加,将当代纳税人的减税受益转嫁由未来纳税人来承担,而公共福利的受益者主要是中低收入阶层,福利的削减会导致其税收的非直接偿还价值贬损,税负痛感指数攀升。
近年来,世界各国税制改革频仍。在当前国际经济体系重构的激烈竞争格局下,各国税制改革的目标不再仅局限于本国内部的税收诉求,如何通过税收改革提升本国税制的全球竞争力,进而促进本国经济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优势提升,愈发成为影响一国税收决定的重要参考因素。减税,成为各国优化税制与税制体系、促进本国税收与经济竞争力提升的共同选项。在众多的税改方案中,尤其以美国特朗普政府于2017年年底签署生效的《减税与就业法案》影响为甚,作为1986年以来美国税收制度的最重大改革,本减税法案不仅将重塑美国税制体系,并将对世界税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减税改革如表1所示。
表1 当前世界部分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税制改革概览
1.降低税率与扩实税基两端并举
由于税率水平与税率结构是税负的基本表征,立足税制结构,瞄准主体税种,降低税率水平和优化税率结构通常是一国减税改革的首要选择。其示范意义在于,一方面通过降低名义税率,彰显减税意图,另一方面,通过对税率布局的结构性调整,力求最大限度地惠及各阶层纳税人,凸显公平减税导向,以抑制政治上的反对和异议。以美国特朗普税改方案为例,其将作为主要税种的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由39.6%降至37%,将作为重要税种的股份公司所得税最高税率由35%降至21%,首先通过降减名义税率水平向市场和纳税人彰显其减税决心,其中,公司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降幅高达40%。同时,为凸显减税的广受益性,税改法案对个人所得税的七级税率结构中各档税率均实现不同程度下调(除35%档税率保持不变外),将年度标准扣除额基本翻倍,增加儿童专项补贴等。从欧洲来看,爱尔兰12.5%的低所得税率长期成为国际投资的税收“洼地”,意大利在 2017 年将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从27.5%下调到24%,而英国实施的“专利盒”制度规定,凡境外无形资产在英注册,可享受10.25%的超低税优惠,从而形成国际资本流入和利润转存的“蓄金池”。特朗普税改对公司所得税率的大幅降减,可视为对欧洲低税竞争政策的正面回应。
另一方面,实际税负的形成不仅决定于名义税率的调整,还取决于税基范围和厚度的调整,且受制于财力约束,各国政府在降低名义税率昭示减税意图的同时,往往会通过税基调整规范课税基础,进而实现对名义税率下调幅度的对冲。如特朗普税改法案在降低个人所得税名义税率的同时,在标准扣除中,取消了对个人、配偶和儿童每人4050美元的豁免额度,在专项扣除中,将对州和地方的全额扣除改为仅准许扣除财产税、所得税和销售税,且设置1万美元的上限,取消住宅抵押贷款利息抵扣,并限制投资性住宅贷款利息税前扣除等。
2.简化税制与降减成本两相并重
历史的看,在税制改革的基本取向上,存在着“税制精致”和“税制简化”两种不同的改革路径。前者以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分类原则为基本指引,力求税负分配精确、细致和公平,发达经济体多税率级次、累进税率结构、多种类扣除和豁免的个人所得税制即为例证。后者以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的一致原则为基本指引,力主税负分配简约、明确、公平和易遵从,此以大多数国家普遍实施的中性增值税制为典型代表。从当前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基本取向看,虽然“精致税制”设计的精准性和确切性优势凸显,但在税制趋同竞争的国际背景和繁复变动的国内现实条件下,复杂税制体系所诱致的遵从难度大、征纳成本高、筹划空间大、富者受益多的劣势也较为突出,而“简化税制”所具有的税制透明度高、简约公平、易协同、征纳成本低、税收效率高等优势为各国所看重,普遍成为各国税制改革的基本选择。如特朗普税改法案,在降低税负水平、规范课税基础的同时,通过清理税收优惠、规范限制扣除项目,提升个人替代最低税(AMT)门槛,取消公司替代最低税,以求简化税制,降低征纳成本,提升税收治理质量和效率。印度于2017年7月正式实施GST(商品和服务税务法案),GST税制的建立与完善,具有统一规范税制、加快国内税制一体化进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积极功效。
3.制度性减税与竞争性减税交相叠加
本轮世界减税改革的一个突出特征是,从供需两端发力,通过对本国税收体系的制度性重塑,力图为本国经济社会的中长期发展塑造优良的制度框架。各国税制改革均立足本国税制结构,通过对主体税种和重要税种的制度性改革来规范税制,健全税制体系。发达经济体立足其直接税税制模式,对作为其主体税种的所得税进行优化税率结构、规范课税基础、简化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发展中经济体多立足其间接税税制模式,对作为其主体税种的流转税进行降低税收负担、规范统一税制、降减征纳成本的制度性改革。同时,由于公司所得税在各国税制结构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其对资本流动的重要价值,各国均立足本土国情,对其做出了程度不同的降低名义税率、重塑课税基础、清理税收优惠、降低遵从成本的制度化改革。相较而言,本轮世界减税改革的制度性特征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诱发的减税潮的周期性特征形成鲜明对比,后者为应对来势汹汹的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度冲击,程度不同地在既定税制体系框架下被动采取了“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减税策略,其中不乏对具有“短、平、快”效应的税收优惠的过度使用,且周期性减税的结果虽然对反周期起到积极功效,但其“规则内选择”的减税特征也强化了税制体系的运行惯性,加大了税制体系重构的难度和成本。本轮世界减税改革大都是因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的主动作为,且是对税制与税制体系进行“规则间选择”的制度性优化。
在国际经济竞争日益加剧的语境下,与制度性减税特征附随的是竞争性减税。税负作为影响国际生产要素流动和国内市场活力的重要变量,在税收权力为国家主权的现行体系下,国际税收的竞争最终体现为税制与税制体系的竞争。在美国特朗普税改法案将本轮税收竞争引致高潮以前,各国尚可在本国税制结构下对税制进行符合本土要求的修修补补,但特朗普税改法案以美国利益优先原则率先调整税收规则,大幅度降低所得税税率,将国际通行的属人征税原则改为属地征税原则,允许美国公司的境外股息所得税豁免,并向境外提供无形资产减税,单边构建起有助于其资本等优质要素引进和输出的税制规则体系,将迫使各国重新审视WTO框架体系下的税收协调规则体系,并将采取多方策略,力求提升本国税制与税制体系的全球竞争力。此从各国争相承诺或计划降减公司所得税名义税率中可见一斑。如英国承诺2020年将公司税税率降至17%,法国政府拟在2020年前将公司税税率降至25%,日本称“将根据海外减税动作,进一步扩大减税幅度” 。
4.公平性减税与转嫁性减税相互并存
总体来看,在效率与公平的权衡上,经济效率是本轮世界减税改革的目标重心所在,税收公平是税制改革的次要目标选择。如美国特朗普税改法案的目标是通过减税重振实体经济,实现再工业化,扩大就业,使美国再次强大。为获取政治上的选票支持,税改法案在税收公平上也施以笔墨,如降低个人所得税各级边际税率,提高遗产税免征额等,但由于税负分配的不均衡性,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在不同收入阶层之间具有不同的减税效应,其结果是使得高收入阶层获益最多,高税率州的中产阶级受损严重。同时,由于减税导致政府收入减少,迫使美国政府不得不通过削减公共福祉和发行国债的方式进行财政平衡,如美国2018财年环保预算减幅31.4%,卫生预算减幅16.2%,教育预算减幅13.5%,公共福利的压减将使得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痛感指数攀升。当前,美国政府负债已达至20万亿美元,债务规模已超越经济规模,人均负债6.25万美元,由减税导致的债务扩张将使得税收负担后移,且在未来纳税人之间会产生不同的分配效应。
1.经济增速普遍放缓诉求减税释放经济活力
当前,世界各主要国家的经济增长虽有起色,但并不稳固,总体处于缓速增长阶段,难以恢复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前的水平。经济增长的疲态诉求宏观政策层面的减税回应,通过减税让利来激发企业投资和创新,刺激消费需求,振兴实体经济,从而带动经济增长和就业。从主要经济体的增长指标看,2016年发达经济体的增长率为1.5%,持续在低位徘徊,发展中经济体的增长率由2010年的7.7%一路下滑至2016年的3.6%,经济增速回落态势显著。分国家和地区来看,2016年美国和欧盟的增长率分别为1.5%和1.8%,印度经济增长较为抢眼,增长率为7.6%,中国告别两位数的高速增长阶段,经济增长率从2010年的10.6%降至2016年的6.6%,巴西和俄罗斯则呈现负增长态势,2016年增长率分别为-3.2%和-0.8%*数据来源:United Nations.World Economic Situation and Prospect.New York,2017.。各国经济增速的普遍低迷,为减税政策的推出和实践提供了改革契机。
2.国际经济体系重塑诉求减税提升本国核心竞争力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以欧美经济体主导的世界经济体系形成深度冲击,在国内,欧美经济增长长期倚靠的低储蓄和高消费的基本格局受到冲击,在国际层面,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勃兴和发展中大国的经济崛起,长期发达经济体处于价值链最高端、发展中经济体处于初级资源输出国和中间产品加工厂地位的传统经济结构受到撼动,发达经济体面临着再工业化、重塑实体经济体系和提振消费体系的新任务,发展中大国则一方面面临着高端制造业回流和中低端制造业转移的双向分流格局,另一方面则存在着中低端产能严重过剩和高端产能产出不足的供给困境,各国均面临着振兴实业、促进投资和创新、拓展新兴市场的艰巨任务。在此现实格局下,通过重大减税政策利好,吸引国际优质生产要素资源流入,并形成优质税基聚集地,集全球生产力为本国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实支撑,成为各国税收政策的共同抉择。
3.效率与公平价值目标的两相权衡
从更广泛的层面看,一国税收政策的调减或调增源于对经济效率目标或社会公平目标的不同权衡和侧重。基于经济效率考量的税收政策更加注重“一视同仁”的市场中性和形式正义,通过减税释放经济自由是实现效率的必由之路。由于效率要求不论类别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特别是注重通过鼓励自主投资和自由创新提振经济,其实际结果会使得资本等强势要素获取更多的经济自由和收益,而劳动等要素获取的政策受益度则较小。基于社会公平的税收政策则强调分类治理的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对强者增税对弱者减税的结构性方案是量能课税的内在要求。根据负税能力进行区别对待虽然有助于实现实质正义,但其结果却会挫伤资本和人才等优质要素创业创新的内在动力。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从上述减税方案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本轮各国减税政策的推出,更多的是源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权衡和选择。
1.结构性减税效应
各国减税改革的最直接效应是税负调整的结构性减税效应。所谓结构性减税效应,是在税负分配上有增有减、以减为主的税收效果,即算总账是减税,但在不同税种、不同类型的纳税人之间则呈现税负调增或调减的差异性效果。从特朗普税改法案中可以看出,该法案在总体上具有减轻各阶层税收负担的减税效应,但个人所得税的实际减税效果在不同收入人群之间具有区别效应,高收入者的受益要多于中低收入者,公司所得税的减税效果在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之间具有差别效应,大公司的受益要多于中小企业。据美国商业巨擘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最新公布的年报显示,2017年公司实现净值增长653亿美元,其中360亿美元源于公司运营业务,剩余290亿美元主要受益于美国税收改革。同样,中国的“营改增”税制改革也具有结构性减税效应,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降低,一般纳税人税负依据企业成本结构、有权抵扣的进项税额、销售额、税务管理能力、行业环境等的不同,具有税负调减或调增的差异化效应。
2.税制及税制体系优化效应
与实践层面的税负调整相对应,本轮减税改革对制度层面的影响体现为税制与税制体系优化效应。美国特朗普减税法案对作为其主要税种和重要税种的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跨境所得税、遗产税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特别是通过清理税收优惠清洁了税基,大幅提高个人替代最低税门槛和遗产税免征额,废除公司替代最低税,有助于简化并优化税制,进而实现整体税制体系的协调与对接。中国的“营改增”改革不仅实现了一般流转税制的规范和统一,而且随着其减税效果的持续发力,可为中国降低间接税比重、提升直接税比重的税制结构优化腾出操作空间。
3.财政再平衡效应
减税,从纳税人角度看是税负的减轻,从政府角度看则是财政收入的减少。虽然依据供给学派的减税理论,从长期看,减税会通过“放水养鱼”涵养税源,最终会随着税源的生长实现税收收入的高质量增长。但从短期看,由于财政收支平衡的预算约束的实际存在,财政支出的刚性使得当期政府必须在实现财政平衡上做出努力,要么减直接税增间接税,要么减间接税增直接税,要么减税增费增债,要么减税的同时控减支出,无论选择何种策略,此为减税必然诱致的财政冲击效应。从欧美政府的实践看,其在减税的同时大多通过控减财政支出,清减税收优惠,增加债务额度,甚或提高部分税种(如流转税)的税率,来实现财政再平衡。
1.税制竞争效应
一是各国以流动要素为课税基础的税收竞争将日趋激烈。在各国竞相减税以造就“税收洼地”的竞争格局下,资本、人才、无形资产等支撑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将进一步成为税收争夺的目标和对象。当前,各国推行的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政策、大幅降减公司所得税税率政策、利润回流税收政策以及淡化遗产税政策等减税方案,已经具有明显的促进投资竞争、资本争夺战、境外利润虹吸特征,一旦优质生产要素因税收因素向一国或地区汇流,其他国家和地区将会在低税政策上展开较量,从而全球可能进入流动税源的低税竞争时代。
二是国际税收协调成本与难度将加大。与税收竞争相伴随的是,在国际税收协调与征管互助上,由于税收规则的竞争与冲突,如属人征税与属地征税的冲突,国际间税收协调的难度将增大,成本将增加,如何进一步在WTO框架体系下展开各国税收规则的有效对接与协调,仍将是国际税收发展的重要议题。
2.国际经济体系重构效应
在新一轮世界减税潮下,各国均立足本土税制结构,基于特定的目标导向,做出了于己有利的税收抉择。而由于政策目标具有一定的冲突性,其长期运行的效果将带来国际经济体系的重塑。以欧美为主导的发达经济体,率先通过“专利盒”制度、降减资本税负率等方式吸引国际优质资产流入本国,并通过消减跨境税收障碍,将长期留存海外“避税地”的利润顺引回国,以期做大实体经济,实现再工业化,继续占领全球价值链的最高端。此格局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具有“双刃剑”效应: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国外优质产业和要素可能回流母国,进而可能导致本国相关产业链断裂,从而加重产能过剩;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本国的优质产业和企业可以深度“走出去”,去欧美国家投资创业,以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去其他国家和地区投资,以化解过剩产能。若发展中国家亦实施精准、有力的税费政策,能够吸引优质产业和企业落地生根,从而使其现代产业体系加速生成确立,则将有助于其在新一轮国际经济体系重构中的竞争力提升。
3.高标准营商环境“倒逼”效应
税收作为影响一国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企业投资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引导与保障作用。但另一方面,税收因素作为营商环境的基础构成,并非是影响本地经济发展的唯一决定性因素。营商环境作为一个综合性概念,其不仅包含低税优惠,还包括税收的法定、明确和可预期,更包括极具实践意义的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内涵。尤其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除税制结构与发达国家不同外,其营商环境往往还呈现出税外收费规模大、税费负担执行标准不统一、政府自由裁量权过大、公权力干预过多、服务不足、监管不到位等系统性特征和问题。在新一轮世界税收竞争与经济竞争的压力下,除营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外,下大力塑造高标准、法治化的有限政府、有为政府、有效政府形象,同样是应对新一轮减税竞争的切实举措。
在新一轮世界减税潮背景下,我国税制改革应在前期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基础上,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层面,充分考量国际减税竞争因素,将国内税制改革与国际税收竞争统筹到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根本目标上来,通过继续深化系统性的结构性减税改革,着力构建税负合理、结构公平、税制简约、竞争有力的现代税制与税制体系。
在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目标导向下,我国对新一轮世界减税潮的因应,应遵循国际性与本土性相结合、效率性与公平性相结合、制度性与有效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扩实税基、降低税率、严格征管、强化法治的实施方略,系统推进结构性减税改革的有效实施。具体而言:
1.深度清费正税,切实清洁费基
长期以来,与发达经济体以税收收入为主的政府收入结构不同,我国的政府收入体系由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四本”预算收入组成,其中,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的比例基本为“五五开”的平分秋色格局。也即在税收收入之外,我国存在着规模庞大、名目繁杂的各类收费、基金等非税收入,其导致我国实体经济的非税负担沉重。而无论是税收负担还是非税负担,对纳税人而言,均构成其实质意义上的政府财政性负担。在新一轮世界减税潮背景下,我国应立足纳税人实际负担结构,继续深度降减纳税人的非税负担,包括各类收费、基金和社会保障负担,一方面切实为实体经济减负,另一方面,清洁费基,优化税费结构,为有效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腾出空间。
2.全面清理、优化税收优惠,有效清洁税基
在优化税费结构的同时,应系统性地清理、规范、优化非标准化税制,以有效清洁税基。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区域优惠主导、产业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体系,且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因人设法、因事设法的不规范、不公平现象,导致我国税收优惠被过度使用,过多过滥,规模过大,对税基造成侵蚀,并进而导致名义税率居高不下,形成高税率、窄税基、多优惠的不良循环格局。为优化税制体系,有效清洁税基,降低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应突出产业导向和公平导向,全面清理有违现代统一大市场运行的区域性、不公平、无效低效、过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精准完善鼓励创业创新、新动能培育、支持高水平“引进来”和“走出去”的税收优惠政策。
3.系统推进信息控税,全面扩实税基
在新一轮世界减税潮背景下,全面拓实税基是降低税率水平进而有效展开减税竞争的前提和基础。税基拓宽的路径有存量优化与增量扩展两条路径,清费正税和清理税收优惠属于系统内的存量优化路径,而对涉税信息的综合归户治理,则属于系统外的增量扩展路径。长期以来,在间接税与企业税主导的税制和税收征管体系下,我国对纳税人尤其是自然人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治理流于散落化和碎片化,导致税基控管不全面、不充分、不及时,从而也制约直接税制改革及直接税收入规模和比重的提升。进而,在财政收入紧约束的现实条件下,间接税的收入规模和比重下调受到极大限制,税制结构迟迟未实现优化。为有效应对以美国特朗普政府减税为代表的国际税收竞争,应下决心、下大力从涉税信息的综合、归户治理上做实文章,在全面、充分拓宽税基的前提下,为有竞争力的税率改革奠定基石。
4.精准降减名义税率,深化实施结构性减税
在全面清理、拓宽、扩实税基的基础上,应在财力可控的范围内,适度、精准降减主体税种和重要税种的税率水平,并通过对特定税种实施税负结构性调增措施,有效实施结构性减税。在减税方面,应瞄准作为主体税种的增值税,通过简并增值税多档税率,统一并降低标准税率水平,规范进项税抵扣机制,降低实体经济运行的流转税“税楔”;同时,在各国展开资本争夺战的背景下,应深入研究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国际竞争力及税负下调空间,进一步规范税前扣除,下调标准税率,适度加大对利润再投资的优惠政策。在税负调增方面,应继续深化资源环境税、消费税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国税制体系的绿化度,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并加快做好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的税收治理平台和征管机制,有效推进直接税制改革。
5.全面推进税收法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方面,在税收政策制定上,应充分体现税收民主价值,通过践行税收法定原则,实现税收制定的明确、合理、可预期。另一方面,在税收政策执行上,应切实摒弃任务治税,通过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限制税收自由裁量权的恣意发挥,实现有税尽收和量能课税。从更广泛的层面看,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造有限、有为、有效的现代法治政府,为实体经济发展打造透明、开放、公平、低成本的一流营商环境,也是应对新一轮世界减税竞争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