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艺文志》子部释氏类书目考辨

2018-07-13 03:11罗凌
三峡论坛 2018年3期
关键词:宋史书目

罗凌

摘 要:《宋史》因为成书仓促,其《艺文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的编排错讹甚多,陈乐素先生《宋史艺文志考证》一书侧重于校勘学方面的研究,在具体而微的考据层面成果丰硕。但从目录学角度考察《宋史·艺文志》子部释氏类的文献编目,并没有引起学界的关注,从《宋史·艺文志》释氏类著录范围与官修史书艺文志性质的矛盾、子部释氏类书目编排的自乱其例以及书录著录要素的再考证等三个方面进行细致分疏,探讨其子部释氏类书目编撰在目录学理论指导和实际操作层面的缺陷,并分析其造成纰缪的主客观原因。

关键词:《宋史·艺文志》;子部;释氏类;书目

中图分类号:G257.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18)03-0068-04

研究宋代文献,《宋史·艺文志》(以下简称《宋志》)堪称登堂入室的门径。陈乐素先生说:“《宋志》是现存的宋代官府藏书的一个最完整的目录。”[1]1强调其官方藏书的性质和书目的完整性。单纯从收录的规模来看,《宋志》“大凡为书九千八百十九部,十一万九千九百七十二卷”,[2]5034宋代任何一部目录学专书均无法与之比肩。

然而《宋志》自成书之后,也引起过严肃的批评。《四库全书总目》评价它:“纰漏颠倒,瑕隙百出,于诸史志中最为丛脞。”[3]728陈乐素先生所著《宋史艺文志考证》,“对《宋志》著录的九千多种只有书名、卷数、作者而无其他记载的古籍进行考订。凡是《宋志》记载与他书有异,或本志上下文有异的,一一举出。然后加以分析、考证,哪些是《宋志》的错误,哪些是他书的错误。”陈先生最后评判:“诸史艺文志未有荒谬于《宋志》者。”[1]3-4《宋史》的编撰,从元至正三年三月到五年十月,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旧唐书》云:“昔马谈作《史记》,班彪作《汉书》,皆两叶而仅成;刘歆作《七略》,王俭作《七志》,踰二纪而方就。”[4]1964强调经典著述的形成,需要有时间的保证,故陈智超先生认定《宋志》“由于成书仓促,编者水平不高,问题很多”,[5]1为《宋志》编撰的不足,寻绎出主客观方面的理由。

《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从目录分类学角度属于子部下的二级类目,从宗教文献学角度属于佛教文献范畴。陈乐素先生已经对子部释氏类222部文献中的107部有考证,在具体而微的考据层面,已经有丰硕的学术成果。但从目录学角度考察《宋志》子部释氏类的文献编目,似乎还没有引起学界的关注。故笔者不揣谫陋,妄撰拙文,以示管见。

一、《宋志》释氏类著录范围与官修史书艺文志性质的矛盾

两宋统治者对于文献的搜集整理,做出过种种努力,仅以宋徽宗朝为例,“徽宗时,更《崇文总目》之号为《秘书总目》,诏购求士民藏书,其有所秘未见之书足备观采者,仍命以官。且以三馆书多逸遗,命建局以补全校正为名,设官总理,募工缮写。一置宣和殿,一置太清楼,一置秘阁。自熙宁以来,搜访补辑,至是为盛矣。”[2]5033不难见其右文之功。

而一代正史的艺文志,其收书范围,一般有两种形式:或反映出历代图书文献,如《汉书·艺文志》;或反映出本朝著述,如《明史·艺文志》。从《宋志》编撰的本旨来看,其拟收录历代图书文献的意图,甚为明显,经史子集四部收载文献都可以反映出这个特点。但是对于子部释氏类,《宋志》的编撰者似乎采用了双重标准,其收录的书目,既不是历代佛教图书文献,也不是宋代的本朝佛教著述。可以简单予以判断,即便是宋初雕版的《开宝藏》,其依据《开元释教录》之《入藏录》雕造,收录佛教文献1076部5048卷,且《开宝藏》在北宋还经过三次增补,据《汉文佛教大藏经研究》中的统计,“总计初雕本和之后的三次增补,《开宝藏》的收经总数约为1565部、6962卷、682帙。”[6]83而《宋志》子部释氏类收录文献为“右释氏类二百二十二部,九百四十九卷”,[7]5189远不及《开宝藏》等藏经的规模。

《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相当一部分是宋代佛教文献,其是否试图反映出宋代佛教著述?《开宝藏》第一次增补文献,“若作细统计应为北宋新译经187部、279卷、30帙”,第二次增补“真宗咸平三年至神宗熙宁六年间的宋译经及北宋历代奉敕入藏的中国僧俗著述。据《广胜寺大藏经简目》,其增补经籍总计104部、800卷、87帙”,第三次增补包括神宗到徽宗期间的“译经及天台、华严、法相诸宗祖师的著述,总计约60部、480卷58帙”。[6]83可见,仅仅北宋时期的译经和入藏文献,就已经超过《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的规模,若论宋代的佛教著述,则远不止此数。

《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其收书范围是怎样的?《宋史》编撰者并不讳言,“宋旧史,自太祖至宁宗,为书凡四。志艺文者,前后部帙,有亡增损,互有异同。今删其重复,合为一志,盖以宁宗以后史之所未錄者,仿前史分经、史、子、集四类而条列之。”[2]5034有宋一代,编撰有四部国史,而且每一部国史都有“艺文”记载,《宋志》编撰者云:“尝历考之,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三千三百二十七部,三万九千一百四十二卷。次仁、英两朝,一千四百七十二部,八千四百四十六卷。次神、哲、徽、钦四朝,一千九百六部,二万六千二百八十九卷。三朝所录,则两朝不复登载,而录其所未有者。四朝于两朝亦然。”“至宁宗时续书目,又得一万四千九百四十三卷。”[2]5033在这样的文献基础上,《宋志》的编撰者经过删汰增补,最终编成《宋史·艺文志》。也就是说,《宋史》的编撰者进行艺文志书目编撰时,根本没有从如何收录历代佛教文献或者有宋一代佛教著述等角度进行审慎的搜集整理工作,更多的是利用现成的四部国史文献,因人而成。宋旧史所“志艺文者”对释氏类文献并不重视,原有的收书规模本不大,故《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因仍了原有旧史艺文目录的缺陷,兼之时间仓促,而且《宋志》编撰者并非精通目录文献的里手,最后留下一个既不能反映历代佛教文献也不能反映宋代佛教文献的释氏类书目,实在所难免。

二、《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编排的自乱其例

目录学是研究目录工作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其重要的功用即郑樵所谓“即类以求”,它可以有两方面的理解,对于书目文献,应该有确定的分类依据,一方面编撰者可以按照既定类目搜求文献,另一方面后世学人可以根据类目寻找到相应的文献资料,如章学诚主张的“即类求书,因书究学”,方能真正嘉惠后学。

我们首先必须肯定《宋志》子部的二级类目设置,相对来说,是比较合理规范的,其分类标准既有对前代正史艺文志的沿袭,也有自己的相应调整。《宋史·艺文志》有详细的表述:“子类十七:一曰儒家类,二曰道家类(释氏及神仙附),三曰法家类,四曰名家类,五曰墨家类,六曰纵横家类,七曰农家类,八曰杂家类,九曰小说家类,十曰天文类,十一曰五行类,十二曰蓍龟类,十三曰历算类,十四曰兵书类,十五曰杂艺术类,十六曰类事类,十七曰医书类。”[7]5171《宋志》怎样沿袭前人?我们拿新旧《唐书》进行比对,则可一目了然。《新唐书》子部类目:“一曰儒家类,二曰道家类,三曰法家类,四曰名家类,五曰墨家类,六曰纵横家类,七曰杂家类,八曰农家类,九曰小说类,十曰天文类,十一曰历算类,十二曰兵书类,十三曰五行类,十四曰杂艺术类,十五曰类书类,十六曰明堂经脉类,十七曰医术类。”[8]1509《新唐书》子部类目只是在《旧唐书》十四类基础上增加“杂艺术”、“类书”、“明堂经脉”而已。两相比较,《新唐书》与《宋史》子部十七个类目的数据没有区别,只是《宋志》增加“蓍龟类”,去掉《新唐志》中的“明堂经脉类”。细微方面的分别,除了摆放顺序有些不同之外,《新唐书》并没有明确的释氏类类目,而《宋志》则将“释氏”和“神仙”类附在“道家类”中,这是《宋志》在类目方面更加合理的地方。

但是《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的编排方面,并没有根据文献本身的特点做周全的学术性考虑,因此存在太大的缺陷。书目的编撰,必须有其义例,如《汉书·艺文志》在《别录》和《七略》的基础上删削而成,故而也保留了刘向、刘歆父子所创各种义例,如按照学术性质分类,同类大略以时间为序等。《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的编排中,虽然不能说是随意排列,然而委实很难见出其间有明晰的义例或标准。

更足令人遗憾的是,《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的编排,完全忽略了佛教藏经已有的分类体系。《宋志》编撰以前,佛家所编著的藏经目录已达数十部,对于佛教文献,佛家已经有相当精细而且规范的分类范畴,像《出三藏记集》《开皇三宝录》《大唐内典录》《开元释教录》等,尤其《开元释教录》,是唐代佛教目录学发展的顶峰,然而这些分类成果,并没有在《宋志》子部释氏类书录中得以展现。

单纯就《宋志》收载的这222部文献而言,既有汉译佛教经典,也有中土僧俗的佛教著述。佛教翻译经典中有注明译人的,有失译经典。中土僧俗著述則更广泛一些,既有佛教经典的注疏,也有教门宗门文献如僧传、禅宗灯录和语录等。佛教文献可以因人、因地、因时代或者因性质进行分门别类地编排,最常见的分类法有“经律论”的划分、有不同时代文献的划分、有中土著述和西方著述的划分等具体的标准,但《宋志》编撰者却置若罔闻。

《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的不足之处在于编排的混乱,如其西方佛教经典一共收录16部,但是其编排却让人不明就里,首列“鸠摩罗什译《金刚般若波罗密经》一卷”等十部经论之后,在第196到第199条,又列有“僧马鸣释《摩诃衍论》十卷、僧阇那多迦译《罗汉颂》一卷、僧菩提达磨《存想法》二卷、又菩提达磨《胎息诀》一卷”四部经典,随后第209和第210两条,还有“佛陁多罗译《圆觉经》二卷、般刺密谛译《楞严经》十卷”两部经典。既不区分经论,也不考虑撰译时代先后,编排的随意性甚强。即便是中土的僧传灯录文献,《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的编排仍然不见系统性。例如“僧慧皎《高僧传》十四卷”编排在第116条,“僧宝唱《比丘尼传》五卷”和“僧佑《释迦谱》五卷”分别在第118和119条,“僧道宣《续高僧传》三卷”在第132条,“《释迦氏谱》一卷”在第135条,“僧义净《求法高僧传》三卷”在第151条,“僧赞宁《僧史略》三卷”和“僧道原《景德传灯录》三十卷”分别在第161和162条,“僧慧皎《僧史》二卷”在第170条,“僧惟白《续灯录》三十卷”在第180条,“《普灯录》三十卷”则在第219条。性质相近的僧传灯录,并不见系统编排,而且其间也并没有严格的时间先后的编排义例,因为很明显,“僧慧皎《僧史》二卷”应该与《高僧传》编排在一起。兼之《宋史艺文志考证》中不断质疑的书目重复收录情况,陈先生子部释氏类书目总共107条考证材料中,就有14条涉及到前后重复,这不能不说是《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编撰中最显而易见的不足。

《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收录文献不多,但是实际上还有少数文献不能归之于释氏类,如最后的一部“《崇正辨》三卷(胡寅撰)”,《廿二史考异》云:“寅著此辨,专以排斥释氏,当列于儒家,不当在释氏类。”[9]1207又如“《五公符》一卷”,符箓一类的东西,绝非佛教范畴,后世有所谓《五公经》,托名由天台山志公、化公、朗公、唐公、宝公五公菩萨共撰转天图经,除了这五公确实是佛教中人,其文本内容,实与佛教不大相干,故将《五公符》归属于释氏类,或有不妥。另有不少文献因为后世散佚,如李之纯《成都大悲寺集》二卷、《成都大慈寺记》二卷,包括僧宗赜《劝孝文》等,归之为佛教文献,亦有疑问。

三、书录著录要素的再考证

从目录学角度观照,书录编撰一般得包括译人著者以及朝代、书籍名、卷数篇目、版本以及提要、大小序等要素,正史艺文志不可能有太大的篇幅载录文献的详细信息,但是译人著者、书籍名、卷数篇目三个要素,是任何正史艺文志书目都不能割舍的核心要素。《宋志》子部释氏类在书录著录要素方面,留下了比较多的硬伤。

陈乐素先生针对《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予以考证,其考证主要内容包括撰人译者不准确处(括号内为正字):如彦宗(琮)、法林(琳)、宋(宗)密、卒(辛)崇、慧皓(皎)、灌预(顶)、彦琮(悰)、宗颐(赜)、王右(古)、胡演(寅)等;书名不一致之处也相当普遍;尤其是卷数,单单一部《续高僧传》,《宋志》记载为“三卷”,但其他文献分别记载有十卷、二十卷、三十卷、三十二卷等不同的说法。可以说,《宋史艺文志考证》为《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的返璞归真做了扎实的校勘考辨工作。

但是笔者细勘,陈先生的考证中仍然有不少诖误。譬如第4条“般刺密帝弥伽释迦译《首楞严经》十卷”,陈先生考证结果是:“同类下文重出一部,作般刺密谛译《楞严经》”,仅视作重复条目,“般刺密帝”和“般刺密谛”,实际上只是同一个梵僧名的不同音译,其为唐代印度高僧,而“弥伽释迦”,则是另一僧名,其为乌苌国沙门,故“般刺密帝弥伽释迦”不当连读为一人之名(中华书局修订版《宋史》亦误),实为两位高僧,般刺密帝和弥伽释迦二人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房融一起翻译《首楞严经》十卷,在唐宋经录中多有记载。

又“僧佑《釋迦谱》五卷”条,陈先生考证为“《唐志》十卷。《佛藏》同此。《通志》十卷,南齐佐律师撰。”一方面考证其卷数有不同,另一方面引《通志》以为撰人是“南齐佐律师”。《释迦谱》是流传至今最古老的僧传,通行本一般作南齐律师僧祐撰,“祐”、“佑”、“佐”三字,形近容易致讹,中华书局版《宋史》和《宋史艺文志考证》包括《通志》皆有误,当校正。

再者,《宋史艺文志考证》中还有相当多的按而不断的文字,如“魏静《永嘉一宿觉禅宗集》一卷”条,陈先生有不少文献罗列:“《崇文目》、《通志》均作《永嘉一宿觉禅师宗集》,《崇文目》缺撰人,《通志》云‘唐庆州刺史魏净纂。”[1]573-574、178、167、175、170但并不下判语。实际上,《永嘉一宿觉禅宗集》又称《玄觉永嘉集》、《永嘉禅宗集》,略称《永嘉集》,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册,《崇文总目》《通志》作《永嘉一宿觉禅师宗集》,反倒并不正确。陈先生的考证,百密一疏,也说明《宋志》子部释氏类书目的考辨尚有研究空间。

陈乐素先生没有关注的115条书目,是否就说明问题不大了呢?实际上也不然。例如第9条“马鸣大师《摩诃衍论》五卷”,后世皆谓《释摩诃衍论》,本是解释《大乘起信论》之作。第35条“《华严法界观门》一卷,宗密注”,实际上,《华严法界观门》为唐代华严宗初祖杜顺和尚撰,宗密为华严宗五祖,其有《注华严法界观门》,《宋志》的记载颇不明晰。第83条到第96条,共十四部文献,《宋志》自注“《紫陵语》以下不知撰人”,其实一部分文献在藏经中撰人可考。第166条“僧重显《瀑布集》一卷”,实当作“《瀑泉集》”。

《宋志》的文献学价值不容小觑,但是在佛教目录学已经相对发达的元代,其子部释氏类书目的编撰,受主客观综合因素的影响,却没有展现出当时的目录学水准。

注 释:

[1] 陈乐素:《宋史艺文志考证》,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

[2] (元)脱脱等:《宋史》卷二二〇,中华书局,1985年。

[3] (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八五,中华书局,1965年。

[4]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四六,中华书局,1975年。

[5] 陈智超:《宋史艺文志考证·前言》,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

[6] 李富华、何梅:《汉文佛教大藏经研究》, 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

[7] (元)脱脱等:《宋史》卷二五〇,中华书局,1985年。

[8] (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九,中华书局,1975年。

[9] (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七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责任编辑:杨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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