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教育首先要破除固有观念

2018-07-11 06:10罗树庚
人民教育 2018年10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合格宪法

罗树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越来越真切地感受到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文化氛围。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迈上新高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增强公民守法、爱法、懂法意识;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培养公职人员对法律的敬畏心,强化公职人员自我约束力;与时俱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7日,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习近平,抚按宪法、紧握右拳,庄严宣誓,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进行宪法宣誓。这尸系列新方略、新举措、新动向,都向我们传递着一个重要信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迈人了新时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然而,也许是比较少被提及,或是大家固有观念中对宪法认识不够,知宪法、学宪法、懂宪法、用宪法的氛围比较淡,对中小学生进行宪法教育同样存在重视不够的问题。

为什么会对宪法有疏远感、陌生感

一提宪法,许多人会有这样一种固有观念:宪法高大上,应该是从事法学专业人员要知道的东西,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知不知道与自己没有关系。

其实,翻开宪法一浏览你就会发现,自己的固有观念错了。宪法开篇的序言,犹如一段浓缩版的中国近现代史,娓娓道来,向我们阐述了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的前仆后继、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内容构成的宪法,语言直白平实,意思浅显易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只要认得中国字,就能读懂宪法。

既然如此,为什么大家会对宪法有高大上、很疏远之陌生感呢?我觉得关键原因是对知宪法、学宪法不够重视。宪法如同空气,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平日里,宪法很少被我們提及,自然会极少被我们重视。因为不了解,所以不熟悉。因此,要加强中小学生宪法学习、教育工作,首先要破除我们固有的观念,宪法并不是“旧时王谢堂前燕”,不应该成为“养在深闺人未识”的高高在上的宝典,应该成为全体公民的行为准则。宪法既是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宪法教育要具体化、课程化

宪法作为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小学生应该掌握到什么程度,哪些是必须应知应会的;中学生应该掌握到什么程度,哪些是必须应知应会的,都应该明确化。要根据中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将宪法有关知识、有关条款用青少年喜闻乐见和可接纳的呈现方式推送给他们,让他们从小就认识了解,并随着年龄的增长、年级的升高逐步提高认识,对宪法的学习和认知有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

因此教育工作者要多思考,如何将宪法具体化,分解成几个学段的不同层级要求;要多思考如何采用中小学生喜欢的方式,把宪法呈现在他们面前。譬如,我们可以根据小学生喜欢看图画书、看动漫的特点,把宪法绘制成孩子们喜欢的绘本、卡通读本,供小学生学习;可以将宪法的内容制作成动画片、形式活泼的公益广告等视听材料,在电视、网络上播放。

前不久,一家教育媒体刊登了一张大大的照片,照片上的教师在组织一年级学生读宪法,一年级的小朋友人手一本宪法。看到这样的照片,我深感忧虑,我希望这是摆拍,如果不是,这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试想,一年级孩子大字还不认识几个,让他们直接读宪法,能读通、读懂吗?现在流行“一图读懂式”的非连续性文本,流行思维导图,希望有识之士能用这样直观的形式将宪法内容呈现给中小学生。

学生要减负,教育要学会巧做加减法。宪法很重要,但如果采取强行规定,非得要中小学生死记硬背,显然不合适。我们应该将宪法有关知识融汇到学科教学中,在课程中落实,而不是一阵风似的学习教育。翻开经教育部审定新出版的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我们可以欣喜地看到,在这方面国家已经意识到,编写专家已经着手在融入相关内容了。就拿小学二年级的《道德与法治》教材来说,已经将宪法中规定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内容编人其中。我们希望教材编写专家在后续的小学三至六年级以及初高中教材中更大篇幅地融入宪法内容,甚至可以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单列出来,把宪法教育独立成为一个单元。这样一来,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知宪法、学宪法、懂宪法、用宪法”教育就能真正落到实处。

宪法教育要与争做合格公民相结合

2014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5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又通过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要向宪法宣誓。这一系列新方略,向我们传递了全国人民都要一起来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宪法教育活动,要把学宪法与争做合格公民结合起来。少先队员人队要宣誓,共青团员人团要宣誓,共产党员人党要宣誓,现在国家又完善了新任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比较分析许多发达国家我们发现,其实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公民宣誓制度”,我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们国家制定公民宣誓制度,提炼出公民宣誓誓词。宣誓虽然只是一种形式,但这种形式的存在能够不断强化公民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学宪法与争做合格公民相结合,既是“知行合一”,更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学习宪法教育活动,就应该创设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做合格公民的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化知为行”。

把学宪法与争做合格公民相结合也是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要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要求,首先要恪守公民的义务,成为一名合格公民。同样道理,如果我们能时时践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处处彰显公民的权利,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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