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溪 张弛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1990年严文明发表《喜读〈淅川下王岗〉》一文[1],文中指出下王岗遗址发掘清理的仰韶文化房屋中有些是居住用的住房,有些是制作石器的工棚,有些则不很明确。但仰韶文化二期的F29是面积为4平方米圆形建筑,无门且面积小不适于住人;仰韶文化三期F11残留一圈柱洞,圆圈直径4.36米,位置紧邻同时期长排房屋的西端。前者最大的可能是地面式的“土仓”,后者则可能是一种“高仓”。这是汉水中游地区史前房屋建筑研究中第一次辨认出的地面式粮仓类建筑遗存,在现代粮仓分类中属于筒形房式仓一类。但《喜读〈淅川下王岗〉》对这两种建筑性质的推定都还带有推测的口气而并未指实。时至今日,本地区这类建筑遗迹以及相关的其他一些遗存发现日多,加以汇总和辨析,可以进一步明确这类建筑的特征并为上述推断提供更多证据。
《喜读〈淅川下王岗〉》指认为“土仓”的下王岗仰韶文化二期F29附近10米以远还发掘了同时期的房址F27、F26和F7[2],但很难看出这些建筑之间的关系。F27、F26和F7都是圆形建筑,面积分别为5、7、9平方米,这三座房屋或者有门或者有灶,或者居住面上有器物,应当都是日常起居的居住房屋。而F29不同,虽然也是圆形建筑,但保留了厚0.25~0.36米、残高0.5米的墙体,墙上没有门,室内直径只有2.34米,面积4平方米多一点,显然不是住人的,因此严文明推测它是一种“土仓”(图一,报告图版一五)。F29被完全清理,发现墙体下挖有基槽,基槽内有一圈30个柱洞,深0.34~0.75米,基槽大致与最浅的柱洞深度一样,室内居住面平坦,靠近墙壁还有一圈6个浅柱洞。类似下王岗仰韶文化二期F29这样的结构且保存又如此完好的建筑在本地区仅此一座,但结构相近残留基槽和柱洞的则还有很多。
其中郧县青龙泉遗址这样的圆形建筑在I区发现3座,II区2座[3],报告指为仰韶文化时期,实际上应当都是屈家岭文化时期的。I区3座相距很近,最小的F7室内直径还不足2米,F4室内直径2米,II区F5稍大,室内直径约3.5米。但5座建筑的建筑方式是一样的。I区3座中F4与F7相距3.2米,处于同一平面上,之间有“红烧土硬面相连接”,F4和F7上都覆盖有两座建筑的倒塌堆积——有木骨印痕的大块烧土,可见这两座建筑是同时焚毁的同时期建筑。F4虽未见墙体,但保留了光平并“经火烘烤”的“居住面”——也就是房屋的地面。房屋基槽宽0.42~0.73米,深0.3~0.44米,槽内填有49块大石块,有一圈21个柱洞,柱洞最深达0.53米,室内中部还有两个浅柱洞(图二)。发掘报告称此建筑有“门”,但证据只是“门”外有宽1米的灰渣路土,没有其他依据。F4面积小,且地面不平,向南倾斜20度,显然不是住房。F7面积更小,基槽宽却有0.52~0.76米,深0.4~0.53米,槽内有柱洞19个,柱洞以圆形为主,也有方的和半圆的,最深0.6米(图三)。旁边的F8没有完全清理,未见倒塌烧土堆积,只残留基槽,可能与F4、F7不是同时的。II区的2座F5和F9处于同一平面上,相距3.5米。F9只残存一段圆形基槽,F5残留圆形基槽宽0.5、深0.3米左右,内有柱洞22个,柱洞最深0.5米,室内还有两个较大的柱洞(图四)。同时期居住房屋在II区发掘了F10、F11两座,都是长方形有灶的房屋。
图一 下王岗F29平、剖面图
图二 青龙泉F4平、剖面图
邓州八里岗遗址所见这类建筑物大都是屈家岭文化时期的,多达40余座,不少都是二、三或四、五座成群分布,有的有打破关系,可见是在同一位置反复修建此类建筑。这些建筑都只残留基槽,基槽宽0.3~0.8厘米,围住的圆形直径2-4米左右,基槽中大都有一圈柱洞,大的圆圈中心还有一个柱洞,但也有不少没有发现柱洞[4]。发表的实例中,1992年发掘的F17直径2.2米,简报称时代为仰韶文化,但应当是屈家岭文化时期的[5]。1998年发掘的4座集中分布在当年发掘区北部,间距0.5~1.5米不等,其中最小一座Q1直径2.6米(图五),最大的直径有4.4米,均未发现柱洞[6]。八里岗也还发现有屈家岭时期比较明确的居住用房,都是方形或长方形单间或双间房屋,这些房屋有围成院落的迹象。这里的圆圈形建筑虽然都分布在住房附近,但显然不是住房。
图三 青龙泉F7平、剖面图
图四 青龙泉F5平、剖面图
图五 八里岗Q1平、剖面图
图六 龙山岗F34平、剖面图
淅川黄楝树,又名龙山岗遗址,在1965~1966年发掘区内清理了仰韶文化时期2座圆形建筑F34、F35,前者直径2.2~2.4米(图六),后者3米,残留圆圈基槽,基槽内及旁边有零星柱洞[7]。2008~2009年发掘也发现有仰韶文化晚期的圆形房屋[8],应当也是这类建筑。
图七 沟湾F77平、剖面图
淅川沟湾遗址发掘了一处比较完整的仰韶文化时期环壕聚落[9],发掘者将遗存分为四期[10],分别相当于仰韶文化早期早段和晚段、仰韶中期和仰韶晚期。发掘清理的房屋有圆形89座、方形20座。发表的第三期圆形房屋F77残留圆形基槽,室内直径仅2.2米,基槽宽0.32~0.45、深达0.65米,槽内有一圈18个柱洞(图七)。上述89座圆形建筑应当不会都是这种类型。
郧县郭家道子主要为屈家岭文化时期遗存,但层位最靠下的圆形房基F3有可能是仰韶晚期的房址[11],这座房屋面积约为6平方米,残留基槽深0.39~0.48米,内有20个柱洞,直径0.08~0.18米,深0.07~0.56米(图八)。
此外,近年发掘的淅川马山根[12]、马岭[13]、宜城顾家坡[14]等遗址也发现有这类圆形建筑的基槽,年代为仰韶晚期至屈家岭文化时期。
这几处遗址发现的类似下王岗F29的圆形建筑通常面积都比较小,最小室内直径还不到2米,最常见的2-3米,最大的也不过4米。这类建筑室内无灶,墙上无门。下王岗F29保留有墙体,青龙泉F4、F7保留有地面,可以知道室内直径在2米甚至2米以下的也都有比较深的基槽,基槽内柱洞更深达半米以上。面积比较大的一般在室内有柱洞。下王岗、八里岗、青龙泉等遗址都能明确看到这类建筑与居住房屋不同。其中年代最早的是下王岗F29,为仰韶文化早期后段,其次的沟湾F77应当是仰韶中期的,再次为黄楝树、马山根和郭家道子,年代在仰韶晚期偏早阶段,最晚的青龙泉、八里岗和顾家坡为屈家岭文化时期。
图八 郭家道子F3平、剖面图
《喜读〈淅川下王岗〉》辨析出来的两种地面式粮仓类建筑,除了依据建筑的样式与其他功能明确的房屋之间的差别来判定之外,对于仰韶文化三期的“高仓”F11,更有这种建筑与同时居住房屋之间的空间关系可为佐证,因此证据尤为充分。
下王岗F11本身发表信息很少,依报告该建筑“平面呈圆形,墙壁及居住面均遭破坏,仅存柱洞19个。柱洞口径一般为0.14~0.22米,最小口径为0.12、最大口径为0.44、深0.14米(应仅指这个最大柱洞的深度)。房子直径4.36米,门向不详”(报告183页)。报告没有发表这个建筑的平面图,只在“仰韶文化三期遗迹分布图”(图九,报告图一七七)上有很小的位置图,并配发了印刷模糊的图片(报告图版五〇,2)。可以大致看出是一座由十几个柱洞围住的圆形建筑,圆形中心位置有个大柱洞,可能是上面数据中那个口径最大的,中心柱洞和圆圈柱洞间还有至少4个小柱洞。严文明以其“既无居住面又没有发现墙壁痕迹”而推测它可能是一种高仓。不过原报告称“墙壁及居住面均遭破坏”(报告183页),并没有说明被何种堆积物所破坏以及被破坏后残留的任何情况。紧邻F11东面的F38西墙就还保留有残墙体,因此F11是否墙体后来被破坏掉了还是原本就没有墙体确实令人起疑。
图九 下王岗仰韶文化三期F11和排房分布图
F11的位置正好在一座长达百米的排房的西端,在分布图上看与其东面长屋的西山墙间距也就1米,如果两边房子都有出檐的话就显得过于紧窄了。这座排房面阔29间,进深一大一小两间,大间一般都有灶,有的还残留有器物,显然是居住的房屋。排房最西头一套房屋F38与其东面房屋F51没有共用一堵墙,而是双层墙,与其他相邻房间不一样,所以报告推测是后来加盖的,这很有道理。在排房东端两套房屋(F40、41)的前面还有三间房屋(F39、42、43),由于堵住了排房F40、41的门,之间仅剩一条狭窄的过道,所以也应该是后来增盖的。说明排房两端实际上都有后来增盖的房间,而最初F11与排房的间距大致在4-5米之间。这个距离更像是最初的设计,可以说明F11原本就是长屋的附属建筑,并不独立存在,是仓的可能性很大,不过是否就一定是架空的高仓则没有坚实的证据。
类似下王岗F11这种附属建筑的考古资料还见于八里岗和西峡老坟岗遗址。其中八里岗仰韶时期房屋构成的聚落大致从仰韶中期一直延续到仰韶晚期偏早阶段,是一个以东西走向中间间隔20米南北两排房屋为主体的结构,南北两排房屋的南北两边也还有同时期房屋。单套房屋的样式大致与下王岗仰韶三期单套房屋类似,但不是长房,而是双间、三间、五间等多开间的房屋。发掘清理的类似下王岗F11的建筑有2座,分别为F102和F107,年代在仰韶晚期偏早阶段,与下王岗三期属同一时代。这两座建筑并排位于南边一排房屋的西头,都是由一圈柱洞围住的圆形,直径一样,大致都是2.6米左右,其中F107发现有中心柱洞[15]。
老坟岗遗址仰韶文化遗存虽然被发掘报告分为一、二两期,但均为仰韶中期也就是庙底沟时期[16]。发掘清理的居住房屋与下王岗、八里岗是一样的,在发掘区中分布在南北两片地方。其中南片房屋有多座,但相互间有叠压打破,房屋整体布局看不清楚,在这片房屋的西北角有3座圆形建筑基址(图一〇),其中F2和F3南北并列,都是残留一圈柱洞围住的圆形建筑,直径分别约2米和3.4米,前者有柱洞12个,柱洞最深0.47米;后者一圈柱洞也是12个,柱洞最深0.4米,但室内靠近中心部位还有一个单独的柱洞。两座房子都有个别柱洞下有础石。F1被F2打破,基址为宽0.2米左右的浅基槽围成的圆形,直径2.5米左右,基槽内残留柱洞5个,柱洞最深0.3米(图一一)。
此外,枣阳雕龙碑遗址第二和第三期也发掘到多座与上述遗址一样的居住用房[17],但其中第三期有一座圆形建筑基址F4,建筑面积约12.54平方米,残留0.5米左右的浅基槽,基槽围成的圆圈室内面积7.5平方米,发掘报告称未发现柱洞(图一二)。这个建筑以西以北2米范围内都有平整的烧土地面,西南2~3米以远处有“大型红烧土地面上铺沙基址”(报告164页),应当是同时的居住房屋。因此这个圆形建筑也应当是一座居住用房的附属建筑。雕龙碑第三期的年代大致与下王岗仰韶文化三期同时。
图一〇 老坟岗F1、F2、F3及院落分布图
图一一 老坟岗F1平、剖面图
下王岗F11、八里岗F102、107、老坟岗F1、F2、F3和雕龙碑F4这些圆形建筑都是同时期居住排房或院落的附属建筑,面积大多不到10平方米,最大的是下王岗F11,大约有十几平方米,最小的老坟岗F2还不足5平方米。下王岗F11和八里岗F102、F103的形制是一样的,都有中心柱洞,但因为没有做破坏性发掘或解剖,不知道是否有基槽。老坟岗F2、F3发掘中虽未发现基槽,但形制也很像下王岗和八里岗的圆形建筑,这两座建筑柱洞有的深近半米,如无基槽,很难解释柱子是怎么栽进地下的。有中心柱洞意味着这样的建筑的顶部应当是攒尖式的。而老坟岗F1有明确的浅基槽,但面积很小,没有中心柱洞。雕龙碑F4则有基槽无柱洞,是否与其他三个地点的圆形房址功能一样一时难以断言。
实际上前一节青龙泉发掘II区发现的2座圆形建筑也位于同时期居住房屋F10和F11的北边,F10是南北向房屋,门应朝南,F11是东西向房屋,二者成直角布局,显然是一处院落的遗存,两座圆形建筑应当在这处院落的后边(图一三)。可以知道上节那种类似下王岗F29一类“土仓”其实也都是居住房屋和院落的附属建筑。只是有些遗址发掘面积不够大或者居住房屋房基槽比较浅已经被破坏,而这种圆形建筑因基槽深而得以保留。因此,《喜读〈淅川下王岗〉》区分的“土仓”和“高仓”很可能是形制一样的建筑物。至少从作为居住房屋的附属建筑这一性质来看,在功能上并无不同。只是是否就一定是粮仓,还需要更进一步的证据。
图一二 雕龙碑F4平、剖面图
八里岗遗址发掘清理了200多座仰韶文化早期到中期的墓葬,其中在早期晚段的一批墓葬中随葬有一种陶“仓形器”。这批墓葬至少有8座,出仓形器38件[18]。这种器物有的是夹砂陶有的是泥质陶,个体不大,通高一般不到10厘米,最高者才14厘米。桶“腹”圆顶,顶与“腹”之间有的出檐有的无檐,整体形态像是一种圆形房屋。仓形器“腹”部偏上部或中部大多有或圆或方的镂孔,少的有两个,多的则有3层,每层9个,也有个别小型的没有镂孔。发表有图的2件均出自M100,一件稍小,有两个圆形镂孔,有出檐(图一四,2);另一件稍大,无檐,三层长方形镂孔(图一四,1)[19]。这批墓葬在八里岗发掘简报中被分入仰韶文化第二段,发表的器物如M100中有花瓣纹彩陶钵和瓶口平底瓶(简报称为壶),是仰韶文化早期晚段也就是所谓仰韶文化史家期的特征,与下王岗仰韶文化二期同时。而同时期下王岗F29虽然只保存了下部墙体,不知道上部是否开窗,但圆形无门的特征却是与这种仓形器一样的。因此八里岗墓葬随葬的仓形器很可能就是下王岗F29和F11这类仓储建筑的模型明器。
上述出仓形器的墓葬都还有其他随葬品,以发表的M100和M41为例来看,前者是一座5人合葬墓(图一六),随葬器物包括陶鼎7、罐5、壶1、钵2、碗12、器座1、仓形器9件,以及骨锥、笄11枚(应当是镞)(图一五),其中5件小号仓形器放置在人骨头部,4件大号的与其他多数陶器放在脚下,其他陶器中除放在人骨头部左上方2件个体比较大的鼎应为实用器外,其他都放置在脚下且个体均很小,应该都是明器;后者为单人墓(图一七),随葬陶鼎10、罐1、器座3、钵4、仓形器6、筒形罐状漏器1,骨器有矛两束共12只(可能为镞)等,其中所谓筒形罐状漏器1件在头骨左侧,仓形器6件成排放在右侧头至右臂一线,其余陶器均放在下半身,个体都不大,也都应该是明器,左手以下身体左侧延至脚下见有不少的兽骨,从发表照片上看在下葬时应当是带骨的猪肉,或者至少是肉食的象征。
图一三 青龙泉II区房址分布图
图一四 八里岗M100随葬陶“仓形器”
多数情况下,出多件仓形器的墓葬中,仓形器的样式都是一样,而几乎没有两座墓葬的仓形器样式完全一样,M100虽然例外,但仓形器分两种,一种放在头上,另一种在脚下。这说明此类器物应当是在埋葬死者的时候临时烧制的,M100两种样式的仓形器则可能有不同的来源。而随葬的其他陶器也大都是明器,充分说明随葬品完全是象征性的。上举随葬陶器中绝大多数都是鼎罐钵碗,显然象征的是大量的炊食器具,也就是说,随葬品种除了墓主的弓矢这类随身用具以外,其他陶器都是以“食”为中心的。与这些器物一起随葬的仓形器也应该有同样的象征意义,以象征拥有大量粮食的粮仓的可能性为最大。M100墓主头部放置了实用器鼎和仓形器,说明这两种器物之间应当有联系。此外,M41人体左侧至脚下放置了肉食,也可以作为随葬象征性食物的又一证据,可以佐证八里岗随葬的仓形器就应该是当时粮仓的模型明器。
图一五 八里岗M100部分随葬器物
粮食储藏技术是新石器时代的一项重大发明。《喜读〈淅川下王岗〉》根据种种迹象推定下王岗仰韶文化二期F29和仰韶文化三期F11分别为“土仓”和“高仓”,首次在汉水中游地区辨认出了地面式粮仓类建筑——房式仓。由于近年来类似的发现越来越多,几乎在所有汉水中游地区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都有这类建筑的踪影(图一八),通过比较可以确认,这两种粮仓类建筑实际上应该是同一种,建筑的程式都是挖圆形基槽,栽埋一圈木柱为骨做成木骨泥墙,面积稍大的在建筑中心有一两根木柱以支撑顶部,房顶为攒尖式圆顶。复原起来的样子一如八里岗墓葬随葬的陶仓形器模型,有的有出檐,有的也可以没有。这类建筑体量不大,一般室内直径在2~4米之间,无论大小均不设门,但小型的可能两面开窗,大型的可能开两三层多个窗。
图一六 八里岗M100平面图
这类建筑保存完好的不多,只在下王岗和青龙泉发现了失火焚毁的两三座,保留有残墙或者“居住面”。其余多数都只有基槽部分,但正因为这类建筑基槽挖得比较深,因此得以保留下来的数量还是比较多的。本地区仰韶文化早期多数的居住用房也是圆形,如果保存不够好的话就与这类仓房难以区分,而在仰韶文化中期也就是庙底沟时期以后至屈家岭文化时期,本地区聚落中居住房屋基本上都是长方形的多间、多套房屋,最小居住单元则为由长方形房屋组成的排房或院落,与圆形仓房很容易区分。在排房这样的居住单元中,仓房有一、两座位于长排房的西头,如下王岗和八里岗;而院落一般都应当是“凹”字形的,两、三座仓房则在院落西部的房后,如黄楝树、青龙泉和老坟岗。青龙泉I区F4、F7两座保留了之间相连的地面,就是一处院落同时至少有两座仓房的确切证据。这样看来,仓房显然是汉水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聚落中一个基本居住单元的附属建筑,是这样一个最小居住单元的“标配”,辨认这种建筑类型不但可以使我们认识这个时期的聚落布局,同时也还将为我们研究本地区新石器时代聚落的农业生产组织和分配机制等问题带来契机。
目前所见汉水中游地区地面式粮仓类建筑最早的是下王岗仰韶二期F29,年代为仰韶文化早期后段也就是所谓史家期[20],八里岗墓葬随葬的仓形器也是这个时期的。老坟岗F1、F2、F3和沟湾F77则是仰韶文化中期也就是庙底沟期的。下王岗F11、八里岗F102、107、黄楝树F34、F35、马山根、郭家道子、雕龙碑等年代在仰韶文化晚期偏早阶段,有研究者称为朱家台文化的一段时期[21]。其余大量的都属于屈家岭时期。由于本地区仰韶文化早期早段[22]聚落发掘不多,有些如沟湾的材料还没有发表,只有下王岗仰韶文化一期发表了比较多这个时期的房屋资料,并没有见到仓房一类建筑物,因此不能确定这类建筑物出现的年代是否可能更早。而本地区屈家岭文化之后的石家河—龙山文化时期也还没有这类建筑的发现。不过本地区屈家岭文化及其之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地下仓储类建筑——袋形窖穴的发现很少(并非没有,如沟湾H113),而石家河文化及其以后则开始大量出现,每个遗址都有大量袋形窖穴遗迹,因此也可能粮食储藏的方式在屈家岭文化以后发生了转变也未可知。
图一七 八里岗M41平面图
图一八 汉水中游地区地面式粮仓建筑分布图
上述这种新石器时代地面式粮仓类建筑应该不仅仅存在于汉水中游地区,在房址发现比较多的姜寨遗址第二期的房屋中有一座F25就是这样的结构[23],而姜寨第二期正是仰韶文化早期后段,据报告发表房屋的资料来看,姜寨一期也就是仰韶文化早期早段大量的房屋中没有这样的建筑。黄淮地区连云港藤花落遗址龙山文化时期聚落中,居住房屋是长排房或院落,旁边也有成群的圆形仓房式建筑[24],样式与汉水中游是一样的。看来,《喜读〈淅川下王岗〉》推定的仰韶文化时期的房式仓应当是中国新石器时代一种比较常见建筑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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