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艳娇
[摘 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增多,农民得到了不少实惠,这些惠民政策理应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自我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盲目的曲解法律法规,矛盾突出,于是上访闹访事件娄见不鲜。签于上述因素,必须健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提升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水平。
[关键词]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农村
社会管理模式是与当时的社会生产方式相互适应的一种管理形式。管理创新的关键就在于将多种组织的资源重新结构并有效调动,产生级差的组织收益。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影响下,中国农村社会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变化。中国农村社会管理不仅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和命运,也关系着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大局。以农村基层组织为载体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对于在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有效化解农村快速变动中的各种矛盾,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开创农村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新局面,必将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社会基层的现状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社会各种要素加快呈现出由静态到动态、由封闭到开放、由单一到多元的转变,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各个领域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对基层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安全事故等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城乡建设、商贸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日趋突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生存发展已经成为农村的一大难题。另外,各种宗教组织借机大搞宗教活动,极个别邪教组织还图谋不轨,不断向我们党的意识形态领域侵占渗透。三是随着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绝大多数城镇从业人员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治安、民政、社保、就业、卫生防疫等社会事务的责任落到了社区,原先的“单位”只承担协助义务。四是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社会流动加快,各种社会治安问题也呈现多发态势,给人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这些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有的是快速发展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历史积累和遗留,也有的是因我们基层工作缺位、方法不当或失误造成的。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途径
1、转变观念
乡镇政府要改变高高在上的旧观念,把自己从“管理型政府”改变为“服务型政府”。乡镇政府既是农村经济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更应当是农民利益的维护者与捍卫者,应当在农村与上级政府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管理型政府可能会过度推崇自己的行政权力,而忽略了农村自治组织的权利的行使。服务型政府强调要肯定人民的主体地位,否定“官本位”,要求增强为官的服务意识。因此,乡镇政府必须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现代政府观念与意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村民自治组织提供服务和制定规则方面,为村民自治组织自治权的行使留下更多的空间。另一方面,无论是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还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成员都应当提高素质,充分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的良性互动。
2.规范行为
无论是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还是村民自治組织的自治行为都应当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以规范其行为,明确哪些属于政府的行政行为,哪些属于不合理的干预。村民自治组织当然要充分发挥自治权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但是自治组织也必须要接受正常的乡镇政府管理行为。当前的社会管理行为应当是一种参与性、服务性的管理行为,由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向综合各种行政、经济、法律、道德、科技等多种手段进行创新,尽最大可能保护农村社会中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3.加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对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选好村民委员会班子自关重要,而村民委员会的管理能力关键在于人才,所以要实施“递进培养工程”,将农村优秀人才纳入“农村后备干部储备库”,加强后备干部培养,积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致富能手优为重要。持续深化“能力提升”工程,重视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深入开展 集中培训活动,统一干部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科学的考核方式,加强培训,严格考评,使他们尽快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社会管理能力。二是培育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乡(镇)政府通过政策引导与支持,大力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发展,通过它们提供大量的社会公共服务,满足农民的物质文化需求,解决广大村民的归属感,增强凝聚力,使其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
4.注意民主法治
广大农民群众在温饱需求解决后,更加看重向往美好生活、追求公平正义、维护合法权益。基层组织靠传统的行政手段,已很难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往往会出现“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局面。因此,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必须由过去以行政权为依托的单纯管控方式转换到民主、法治、服务方式。对涉及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要本着“便于操作、规范有效”的原则,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尊重群众的意愿,切实做到“让群众说了算”,让群众当家作主。特别是对农村土地流转、征地补偿、五保低保对象确定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交给群众议、交给群众定,实现信息公开化、农村基层管理民主化、交易合法化、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大力推进基层工作法治化,应当认识到“群众最服的是理,而不是权;群众最怕的是法,而不是官”,做每一项工作都必须依法办事,把道理对群众说清楚,不搞强迫命令、硬性推进,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不操之过急,不粗暴蛮干。基层党政组织要把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首要之责,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帮助群众合法致富、为群众排忧解难。只有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必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机制,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才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