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勇,谷玉莹
(东北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研究宗族观念离不开对宗族的解析,目前国内对宗族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以费孝通、许烺光为代表,认为宗族是以男系血缘关系为主的家庭作为基础,宗族是家庭的延展形式。费孝通认为,“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族是由许多家所组成,是一个社群的社群”[1]。一种是以冯尔康、徐扬杰为代表,冯尔康认为:“宗族是由男系血缘关系的各个家庭,在宗法观念的规范下组成的社会群体[2]。”上述观点广为学术界认可。此外以肖唐彪、钱杭、谢维扬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宗族可划分为实体和文化两种层面。实体性的宗族组织“特指农村中依据血缘关系而组成的宗族性团体,这些宗族性团体具有稳定的组织性,对其成员有系统的约束力[3]。”“文化的宗族,也即‘观念中的宗族’,如村民的宗族意识与观念,这主要体现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4]。”虽然研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可知学界多认同宗族缘于男系血缘关系,依托血缘繁衍发展为或大或小的宗族。
对中国宗族制度的变迁及其发展方面,徐杨杰的《家族制度与前期封建社会》与吕思勉的《中国宗族制度小史》,追根溯源系统地对中国家族制度或称宗族制度进行论述。钱杭《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就中国宗族制度史上的联宗问题开展研究;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通过分析明代宗族祠庙祭祖制度与演变,阐释明代宗族问题的新形态。由血缘关系衍生而出的宗族与逐渐完善的宗族制度,成为维系封建王朝稳定的基石,宗族观念代代相承,深入中国人血脉。发展到近代毛泽东曾深刻指出:“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5]。”
随着封建社会被推翻和新中国的成立,宗族制度被废除,宗族组织被取缔,宗法观念也本应随之消失。然而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宗族势力却再度活跃,宗族复兴问题也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视角阐述农村宗族复兴的原因与对策。杨善华认为新中国成立后有组织的宗族活动虽然销声匿迹,但宗族意识却深刻烙印到农村日常生活中,“相对封闭的世居和人们在生活中的各种来往和联系强化了有关家族的意识和观念,在农村中经常发生的人们为争夺各种资源的斗争和冲突则明确了家族或宗族的边界[6]”。同样赵力涛也认为:“国家权力的介入及其对传统的空间制度的改造。人们为适应国家权力造成的快速变迁,常常要借助于对传统智慧的创造性运用、对幸存的关系网络的强化利用。结果,人们对家族的依赖反而有可能加强[7]。”这表明一旦有机会宗族观念就会再度活跃。至于宗族复兴的原因,王沪宁认为:“在漫长的岁月流逝中,中国社会还没有形成什么足够的力量能冲击根深蒂固的家族文化,主要是没有形成足够强大的物质生产力[8]。”农业生产的特性严重依靠家族成员协作完成,经济与乡村行政管控的削弱是造成宗族势力活跃的根本原因。
农村宗族复兴的区域性特征研究方面,学界普遍认为南方宗族分布比北方地区普遍,北方很少有聚姓而居的单姓村,南方地区农村宗族观念较北方地区浓厚。2006年肖唐镖调查发现,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的农村宗族重建状况,以南方地区最为突出。刘一皋、王晓毅和姚洋在河北、江苏、浙江和广东四省各一村的调查中发现,宗族的实际存在和作用,由南而北,渐次削弱。祠堂在冀村和苏村没有;在粤村则保存完好;浙村的欧阳氏有破败的旧祠堂[9]。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的宗族重建状况可看出,十余年来农村宗族重建较为普遍,尤以南方地区最为突出。但这并不意味北方农村中就不存在宗族观念和活动。杜赞奇认为:“摆脱一族统治村庄的旧思想,北方宗族就不是苍白无力的,虽然它并不庞大、复杂,并未拥有巨额族产、强大的同族意识,但在乡村社会中,它仍起着具体而重要的作用[10]。”
综上所述,学者对中国宗族观念、宗族制度的变迁、宗族复兴等方面的研究较多,专门对宗族观念进行研究的文章专著较少,且多从其消极影响出发,认为宗族观念的天然消极一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阻碍。本文着重研究新时代条件下中国农村现存的宗族观念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双重影响,并试图提出利用宗族观念中的双重因素探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相应策略。
宗族观念在农村依旧存在,但宗族观念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在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表现形式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目前,新时代宗族观念在农村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影响颇深的形式主要有:
1.血缘认同。千百年来的宗族观念,在当代最明显的表现形式就是血缘的认同,即对与自己同一血缘、姓氏的宗族共同体予以认同的心理,俗语有云“上阵兄弟亲,打仗父子兵”、“同宗同族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在农村,血缘认同心理不仅是在生产劳作时同一宗族的互帮互助,更能严重地影响村民投票选举决定。最终导致乡村生活中无法忽视的关系网出现,这张关系网包罗万象,小到个人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婚丧嫁娶,大到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干部选举、法律政策实施,都脱离不开这张关系网络。
2.寻根祭祖。宗族是以血缘关系传承的团体,中国人有着强烈的故土情结,讲究落叶归根,也讲究光宗耀祖。当前许多从农村走出去的人一旦功成名就,会回家乡寻根,重修宗族族谱,希望在宗族中留下自己浓墨重彩的痕迹。祭祖作为重要的宗族活动,人们通过祭祖活动缅怀先祖,表达对祖先的崇敬,同时祈求祖先保佑后人与宗族兴盛。近些年来,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祭祖活动,稳固宗族成员的关系,提升宗族的凝聚力。
3.孝文化。维持宗族血脉关系的一个根本伦理观念就是孝,每个人被紧紧聚集在宗族中,以宗族为本位,在宗族中找寻自我、实现自我。百善孝为先,孝文化观念在历史中不断演变,从狭义的敬畏祖先、孝顺长辈、兄友弟恭,最后引申为广义的对国家的、对皇权的忠,孝乃忠的基础。孝文化在当代农村主要表现为养老文化,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养老方式多样化,但受到孝文化影响农村仍以家庭养老为主,老一辈中养儿防老的思想更是根深蒂固。此外,还有对同宗族的长辈尊老、敬老的思想。
4.大家长制。在传统的中国宗族中是父权至上的家长制,在当代农村某些地方演变为大家长制,即村民选出的权利代言人或者德高望重的族长、“能人”成为新式大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在深受宗族观念影响的许多地方,宗族势力代言人——族长、“能人”将自己视为大家长,凭一己之见发号施令,村民享受着他们的庇护,安分守己不愿打破现状,无法享受应得的权利。甚至在农村家庭生活中,这种家长制也体现出来,家长作为家庭的供养者,对家人享有绝对的权威。
5.重男轻女的生育观。中国作为农耕社会,因劳动力限制,一个宗族中男丁越多家族越繁盛,因此形成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在新时代这种观念在广大农村中仍顽固存在,为了延续宗族血脉农民有着强烈的生育偏好。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农村为生男孩完成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任务,不顾自己的经济负担能力不断生育,甚至违法运用B超等手段选择性生育,或者在产下女婴后弃养或转送他人。此外,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导致男女家庭地位的天然不平等,严重影响婚育观念向现代化的转变。
此外,诸如平均主义,身份观念、祖先崇拜、封建迷信等宗族观念,也同样出现在农村生活中,但其在新时期农村生活中的影响力不如上述几种。
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宗族观念对不同群体起着不同作用。只有从时代发展的角度研究宗族观念对农村留守群体的影响,结合实际,才能真正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图1 2007—2016年乡村人口数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当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转移,如图1所示,2007年至2016年乡村人口逐年减少。农村空心化的现象日益严重,农村社会出现分层,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转移进城。这些外出务工群体在血缘认同观念的影响下,同一宗族、同一姓氏、同一地方的人相互提携、抱团取财。并且多数人深受故土难离思想的影响,有的成为候鸟一族,在过年的时候即使距离再远也搬迁回故乡。在功成名就时,也会寻根荣归故里,在家乡投资,反哺家乡,建设故土。甚至有些务工群体形成小团体,推选出代言人,承担大家长的职责。然而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在外接触外界观念机会的增加,他们很多人对家长制与孝的看法发生转变,许多人更愿意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的声音;并且许多青壮年在养老模式上更愿意选择社会养老,认为家庭养老经济负担重。年轻一代的子女更关注自我利益,与老年人在孝文化的观点差异较大。
青壮年劳动力的外流,使现今农村常住人口多为三留守群体即老人、妇女、儿童,其中妇女、老人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据民政部2015年统计数据,目前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超过6000万, 留守妇女约有4700万, 留守老人约有5000万。农村常住人口中三留守群体数量大,宗族观念对三留守群体的影响更为突出,尤其是对留守老人。
首先,宗族观念对老一辈影响十分深刻,老人受安土重迁的思想影响不愿离开故土,许多留守村中的老人作为宗族长辈在村中具有很强的权威,这些人往往是宗族观念的主要执行者和传承者。农村留守老人倾向于养儿防老,不愿意接受社会养老,追求家族团圆,希望与儿女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其次,农村留守妇女肩负重担,独自从事农业生产同时还要赡养老人、照顾孩子。在一些宗族观念浓厚的乡村,留守妇女即使承担着如此繁重的家庭负担,但是她们在家庭生活、政治生活中的声音依旧十分弱小,她们的劳动产出不被认可。甚至作为宗族中的外姓人,始终被隔离在宗族之外,直到产下男孩才真正被接纳。最后根据2016年民政部发布的报告可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共902万人,其中805万人由(外)祖父母监护。留守儿童多数由老人抚养,成长于此种环境,潜移默化地成为宗族观念的传承者。
2017年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1]。乡村要振兴就不得不面对宗族观念的存在与影响,宗族观念对乡村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等方面的影响既有与时代呼应的积极一面,也存在历史腐朽消极的一面。
1.互帮互助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发展。基于血缘认同的宗族,同姓之间彼此互帮互助。尤其在新时代乡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实施改变集体劳作的方式,家庭是乡村中最基本的生产组织。现今多数农村生产方式落后,一户农民很难独立完成生产活动,客观上不得不求助于他人,同一宗族的族人就是比较可靠、理想的求助对象。并且随着以往承担主要劳作的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留守妇女、老人不得不承担主要的生产工作。在宗族观念的影响下,同一宗族的人往往会互帮互助,这有助于乡村农业的稳定发展。
这种血缘认同的宗族观念还有助于乡村经济产业的发展。在乡村中一个宗族不论是外出打工,还是本土创业许多都依靠宗族力量,并且一旦成功就回馈本族。外出务工的人员依靠族人提供的信息获得工作,扩宽乡村的信息获取渠道。许多自主创业的农户在创业时面对诸如资金缺少、经验不够、人手不足等问题,往往会向宗族成员寻求帮助,同宗的经济联合体、家庭股份企业因此诞生。一旦获得成功这些“能人”就会带动宗族致富,推动乡村产业的兴旺发展。
2.领头推进保障政策有效实施。在中国,乡村法制建设不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发展不完善。在政策与保障制度推行实施时,村委会无法推动政策与制度的落实。因在农村多数村民思想守旧不愿改变,对许多政策没有深入了解就产生抗拒感,还有的村民不愿出头做第一个“试验者”。这时就可挑选当地或宗族中的能人与长辈,利用他们的公信力与对宗族成员的影响力,为其他人树立榜样,协助推动政策与制度的实施。
此外,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干部素质低下,或尸位素餐对工作消极无作为;或公权私用,利用惠民政策与制度为己谋私。宗族势力可以制衡权力,监督政策与制度的进程,维护村民的利益不受侵害。甚至在某些地区的农村,许多公益保障政策需要宗族“能人”领头实施,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保护弱势群体。
3.传承传统文化,丰富乡村精神生活。宗族观念历经几千年传承至今,虽然有不适应时代的内容,但也含有优秀的中华文明传统。如善事父母、兄友弟爱、责任感等等优秀的精神,在逐利拜金、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大行其道的当代是需要保护传承的。同时在乡村以宗族作为载体,传承民间传统习俗,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方式。尤其是在当前中国农村文化娱乐活动多以赌博等不健康活动为主时,这些贴近村民的娱乐活动,能有效获得群众支持,既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激发村民的道德感、责任感和归属感。
宗族观念虽然适应着时代在不断发展,对乡村的振兴发挥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作为形成于生产力低下的封建时期源自于宗族的文化观念,宗族观念天然带有落后、消极的一面,对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很强的消极影响。
1.宗族观念干扰乡村选举,阻碍乡村民主法治化进程。在我国农村基层实行村民自治,村级干部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宗族观念严重影响选举的公正性。一方面候选人成为本姓宗族在村委会扶植的代理人,希望借由掌权为本族谋福利,为让其当选往往利用宗族观念笼络、游说、拉选票。更有的几个大姓并存的村庄,受宗族观念影响,为争夺各宗族的话语权,“各显神通”操纵选举、互相诋毁,严重扰乱选举的开展。另一方面,村民在行使选举权时,不看候选人的能力,而是受血脉认同的宗族意识影响,更倾向于自己宗族的候选人,或在没有本族候选人时,听从宗族“大家长”意见投票。如此种种严重影响选举的公平性,同时损害村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
2.宗族观念阻碍乡村治理,影响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实施。宗族通过选举将本宗族的代言人推选进入村委会后,在乡村公共事务决策与管理中为本宗族谋求福利,宗族利益优先于村民整体利益,甚至为依靠宗族势力取得连任,公权私用为本宗族大开方便之门,严重影响乡村治理。甚至在村委会中,大姓的干部即使不是主要领导干部却权柄甚重,在事务处理中能够雷厉风行;反之小姓的领导人则处处受桎梏。一些封建陈旧的宗族观念严重影响党和政府政策方针的实施,当政策方针触犯到宗族或个人的利益时,宗族就会联合起来阻碍政策的落实。如在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观念影响下,许多农户不顾男女平等、计划生育等国策法规,不断生养直至生出男孩,既违背国家政策又加重家庭负担,同一宗族的村干部也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3.宗族观念制约乡村经济发展。基于血缘关系的宗族观念,讲究亲疏内外、尊卑辈分,与现代管理理念背道而驰,制约着乡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其对乡村产业的影响上,受长幼尊卑的宗族观念影响,老一辈把握一村产业的发展方向,年轻的小辈观点被轻视。而在经济市场风云变幻的新时代,年轻人对新事物、新模式更具优势。假使乡村社会被宗族观念所桎梏无法顺应时代发展,做到人尽其才,那么其经济发展必然受到阻碍。并且宗族观念制约乡村经济发展尤其体现在其对乡村企业的影响上,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基于宗族或家族力量创办成功的乡村企业,内部成员多为同宗族同村的熟人,在企业管理上更讲人情,无法做到任人唯贤,严重制约乡村企业的发展。
4.宗族观念中的落后糟粕,影响文明乡村的建设。宗族观念中既含有中国优秀的传统观念,但其孕育土壤中含有的糟粕观念的延续,影响文明乡村的建设,已经成为乡村精神文明的绊脚石。如农村的婚丧嫁娶,作为宗族延续血脉、祭奠祖先的重要事宜,是最能凝聚宗族,彰显宗族势力的场所。在许多地方的农村对红白喜事集家族之力大操大办,往往办完一场婚礼,一个家庭就被掏空;而丧礼也越办越奢侈,衍生出的丧葬陋习如白事宴、请艺人表演等,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再如,男尊女卑的封建宗族观念,本应随着社会进步而逐步淘汰。但是伴随着新社会的演变,男尊女卑、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观念仍存在于现代农村并广泛荼毒村民的思想,老一辈深受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与年轻人在生育观上产生冲突,许多家庭问题、弃婴问题由此产生。
黑格尔曾说过:“存在即合理。”宗族观念绵延千年,在新时代尤其是农村依旧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其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影响是必然存在且无法忽视的。面对这一问题关键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引导利用宗族观念中有益的一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控制消除宗族观念中封建落后因素的消极影响。
首先,利用宗族观念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是乡村产业的振兴。乡村产业的兴旺发达需要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在新的经济形态形成前可以利用宗族观念中互帮互助的观念,照顾孤寡老人,协同劳作,维持乡村社会的稳定,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其次,利用宗族观念开展生态治理,建设美丽乡村。社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自然,人类不仅是自然的消费者,更是生态自然的参与者、建设者、保护者。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包括对良好自然生活环境的向往。在乡村中亦是如此,村民拥有对本村美好生活环境的愿景,但是农村生态治理理念薄弱,这时可以利用宗族能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宣传新理念,引进新技术。将生态治理与新农村产业相结合,探索符合新农村实际的发展之路。
最后,利用宗族观念建设文明乡村,培养新农民。利用宗族的影响力推动有益于农民身心的活动,如村民健身、劳动评比等活动,鼓励本宗族村民积极参与。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如宗族观念中的孝文化,提倡尊老爱幼,建设具有良好风气的乡村。
新时代宗族观念依旧存在于人们思想中,宗族观念中的落后因素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产生消极影响。为此试图提出遏制宗族观念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消极影响的措施。
第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国家治理的核心,是各项建设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保证全体村民的利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加强党员教育,用党的规章纪律要求自身,从思想层面摒弃宗族观念的落后因素,摆脱宗族势力的桎梏。甚至可以吸收宗族中的能人、精英进入党组织,为村民服务;但要严厉打击宗族黑恶势力,一旦发现利用宗族势力干扰党组织运行的行为必须严惩。只有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不受宗族观念左右,才能有助于遏制宗族落后观念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不良影响。
第二,加强法制观念培养,健全法制建设。在新时代只有加强对农民法治观念的培养,才能更有效地辨别与抵抗落后的宗族观念。因此,在乡村中需要加强法制观念的宣传,让农民深刻了解落后的宗族观念、黑恶宗族势力的危害。培育农民的法制观念,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依靠法律维护自身而不是求助于宗族。同时,必须健全农村法律制度,完善规章制度,使农民遇到问题时真正地有法可依。法制的健全也意味着宗族的一切活动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宗族的问题有法可依,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稳定、有序的环境。
第三,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培养新农民。在农村,先进文化建设滞后,宗族落后的文化观念占据农民的头脑。因此,要遏制宗族观念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消极影响,必须加强农村的先进文化建设,提升农民素质。采取多种方法,多渠道、多方式地建设农村先进文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让农民牢固树立起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现代化观念,摒弃落后的封建宗族观念。
第四,加强村民社会保障工作。在社会保障薄弱的农村地区,宗族是农民重要的依靠。对于农村留守群体,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健全,深受宗族观念影响的农民必然选择依赖宗族来保障未来。受久而深厚的家族文化影响的农民必然也会无奈的选择宗族资源来规避各类风险。因此,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障体系,并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完善。为农民提供有力的保障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行,同时还能遏制宗族观念的消极影响。
参 考 文 献
[1] 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39.
[2] 冯尔康,常建华,朱凤瀚,等. 中国宗族社会[M].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7-10.
[3] 钱杭,谢维扬. 宗族问题:当代中国农村研究的一个视角[J]. 社会科学,1990(5):21-24.
[4] 肖唐镖. 宗族政治:村治权力网络的分析[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2.
[5] 毛泽东选集 (第4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13.
[6] 杨善华. 家族政治与农村基层政治精英的选拔、角色定位和精英更替——一个分析框架[J]. 社会学研究,2000(3):101-108.
[7] 赵力涛. 家族与村庄政治:1950—1970[J]. 二十一世纪,1999 (10):45-52.
[8] 王沪宁. 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6.
[9] 刘一皋,王晓毅,姚洋. 村庄内外[M].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205-206.
[10] 杜赞奇.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82.
[11] 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J]. 前进,2017(1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