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POC平台的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创新研究

2018-07-03 02:37邓美珍张萍香叶凌寒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税法教学法课程

邓美珍,张萍香,叶 芳,叶凌寒

自2013年SP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概念首次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Armando FoX教授提出后,众多高校开始了SPOC混合式教学模式尝试。该教学模式是线上教学与传统课堂教学的结合应用,要求教师提前完成该课程微视频的录制与其他学习资源的设计与开发,学生课前进行微视频的观看以完成线上教学部分,同时辅以相应学时的课堂教学,教师按照教学内容的性质设计课堂教学活动,扬长补短,充分发挥线上与线下教学的优势,提高高校课程教学质量。

1 国家税制改革对税法课程教学的影响

税法是国家调整税收分配关系的依据与手段。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法也在不断地改革与完善。仅就“十三五”期间以来税制就发生了数次改革。如2016年5月1日起全面营改增,营业税彻底退出我国税收体系;2016年10月1日起调整了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从原来30%税率调减为15%;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境保护税等。面对频繁改革的税收制度,税法教材无法进行及时更新,严重影响了税法课程教学内容的时效性与正确性,加之,当前多数高校税法课程的学时紧凑,运用传统的课堂传授法往往无法完成繁多的税收法规授课任务,也无法对国家税制改革的背景以及实践性较强的各税种的纳税申报部分内容进行深入阐述,不利于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的实现。而SPOC混合式教学模式是网络教学与课堂教学的结合应用,要求教师设计丰富的学习资源与多样化的课堂教学活动进行“线上+线下”教学,它将知识意义建构与学生能力培养相结合,非常适用于当前学时紧凑、内容繁多[1]且实践性较强的税法课程的教学,是国家税制改革形势下高校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推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创新。

2 基于SPOC 平台的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设计

应用SPOC混合式教学模式工作量大,需组建教学团队进行分工合作。多数高校税法课程开设已久,教学团队已建成且多数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以下从设计与开发学习资源、构建SPOC混合式教学法及学习效果评价三方面阐述税法课程如何进行SPOC混合式教学。

2.1 设计与开发学习资源

税法实施SPOC混合式教学法要求教师课前设计丰富的学习资源,除了传统课堂教学需要用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材及辅助教材、教案及课件外,还包括按教学进度提前录制好的微视频、最新税收法规的文件或网站链接、案例库、练习库,试题库等,详见表1。

表1 税法课程SPOC学习资源

2.2 构建SPOC混合式教学法

SPOC混合式教学法主要由课前线上教学与课堂线下教学两部分构成:

2.2.1 课前线上教学 教师需提前将录制好的微视频、教案、课件等其他课程资源上传至SPOC平台。每次课堂授课前教师需在SPOC平台发布学习任务单,说明本次课前需完成哪些微视频的观看、哪些问题或案例的讨论等。学生按照学习任务单的要求自主完成本次课前学习任务。每个学生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灵活安排学习计划,简单易懂的知识点看一遍视频即可,对于较难的知识点可反复多看视频几遍,仍无法理解的可在讨论区提问,或在课堂讲授环节提问,最终完成线上学习任务。

2.2.2 课堂线下教学 第一阶段,课堂导入阶段。该阶段主要是运用SPOC平台的记录功能以及提出问题的方式了解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情况,并计入该生“线上学习”的过程性考核中。对回答问题好的学生给予加分并予以赞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第二阶段,课堂答疑解惑阶段。SPOC混合式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区别就是“学生有备而来”。针对课堂第一阶段所提问题学生回答不太正确的以及学生观看微视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教师可对这些问题在课堂上详细阐述或要求学生展开讨论,增加学生课堂讨论的参与度,增加学习体验及学习兴趣。第三阶段,课堂资讯及研讨阶段。该环节是税法SPOC课堂教学活动差别最大的环节,教师需根据教学内容的性质灵活设计教学活动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针对税法理论知识的重点难点、易混点,教师可采用多媒体教学法、问题式教学法及比较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并用对其知识点加以深入讲解。而针对实践性较强的纳税申报部分,为了使学生能将理论知识更好地应用于实践中,运用案例分析法结合小组讨论法进行传授。第四阶段,课堂评价阶段。为了了解学生税法课堂学习情况并督促其认真学习,将课堂教学最后几分钟用于课堂评价,作为课程过程性考核的一部分。评价方式主要以教师提问为主,如果是案例课,则可采用教师提问结合小组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2.3 学习效果评价

由于税法实践性较强且SPOC混合式教学法既涉及到线上学习也涉及到线下学习。因此,对税法混合式教学法下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不能仅仅采用传统的期末考试考核方式,应综合评价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情况,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税法课程的综合成绩=期末考试成绩*50%+过程性考核成绩*50%,其中过程性考核成绩是对学生线上学习情况与课堂学习情况综合评价而得[2],具体考核内容及比例详见表2,其中的比例由税法课程教学团队协商而得。

表2 税法课程评价方式

3 税法课程实施SPOC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困境及其改进措施

3.1 困境

3.1.1 对税法任课教师的综合能力要求更高 首先,要求教师具有敏锐的信息捕捉能力。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是现行的税收法规,关键在于“现行”,使其教学内容具有严格的时效性和严谨性。教师必须时刻关注权威性网站公布的相关税收法规,把相关税收法规文件或相关热门税收事件案例及时上传至SPOC平台,以供学生及时更新税收知识。其次,要求教师具有更高的信息技术处理能力。SPOC平台丰富的课程学习资源是推进SPOC混合式教学模式发展的一大因素。它不能是教材、网络资源内容的简单堆积,需经过教师的筛选与完善处理,其课件也需设计得简练与美观,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这无疑对教师的信息技术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最后,要求教师具有更高的教学水平。SPOC混合式教学法下,线上教学几乎传授完了所有的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环节除了用于答疑解惑、课程重点难点解析外,更重要的是多样化及个性化设计课堂教学活动,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要求越来越高。

3.1.2 SPOC挑战着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SPOC混合式教学法下,线上教学部分是要求学生课前自主完成的。显然,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直接决定了税法开展SPOC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的成效。而有的学生已然习惯了传统课堂教学模式下被动性的听课学习,不习惯新的教学模式而没有在课前完成微视频的自学,严重影响了课程的学习效果。可见,SPOC挑战着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需教师采取些有效机制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3]。

3.1.3 SPOC线上交流效果不佳,影响线上学习效果 SPOC线上教学不同于课堂教学的面授,没办法面对面即时交流,交流效果不佳。虽然SPOC混合式教学法线上交流不佳可由线下课堂交流进行补充,但线上学习交流即时性差也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学生线上学习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了其学习效果。SPOC平台给学生提供了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虚拟课堂,学生可以完全自主地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以致学生在线学习的时间不统一,遇到问题在讨论区讨论时,不一定能得到教师或其他同学的即时回应,更甚者有的学生只关心视频播完就算完成了线上学习任务,而不去认真学习与思考,影响了学生的线上学习效果。

3.2 改进措施

3.2.1 全方位、多渠道提升税法任课教师的综合能力 高校应制定各种有效机制加强税法任课教师综合能力的培养。首先,制定定期与不定期培训机制。一方面,定期邀请其他高校税务方面的教学名师、税务工作领域的企业专家给税法任课教师开展讲座培训,提升任课教师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特殊时期开展不定期培训。如当税制发生重大改革时,可邀请税务部门人员进行相关政策解读,或派遣相关教师到外面接受相关培训,再回校给其他教师经验交流;再如当SPOC平台建立初时,可请本校信息系的教师开展PPT制作技巧培训以及请信息技术部门人员开展SPOC平台使用技巧培训等,提升教师的信息技术处理能力。其次,制定定期走出去顶岗实践制度。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也导致税务实践操作不可能一层不变,教师走出去顶岗实践,不仅能使教师最快地了解到最新的税收动态,还能熟悉最新的税务实践操作,提升教师税收信息捕捉能力与税收实践能力。比如高校每学期可指派一位税务教师到指定单位实践或教师自行选择相关单位的税务工作岗位进行实践,并要求其实践期间将最新的税收动态文件与实践操作涉及到的变更实时反馈给在校教师。最后,高校还可定期开展说课比赛、观摩课等比赛,激励教师交流与学习。当然,教师个人综合能力的成长离不开自身的努力,税法任课教师除了要积极响应高校相关政策,还需自身不断努力学习,如参加相关网络MOOC学习、参加税务方面的权威性考试等。

3.2.2 三力齐上,多方式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基于SPOC平台的特殊性,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法的实施可从吸引力、动力及压力三方面着手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吸引力即通过设计丰富的SPOC课程学习资源以吸引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其学习税法的兴趣。压力即教师利用SPOC平台的记录功能对学生线上学习时间及线上作业、测试完成情况予以监督,并隔段时间予以公布。为了督促学生按要求完成微视频的真实观看,可将视频设置成不可快进或观看第一遍时不可快进,并在视频播放当中穿插些相关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完才可进一步观看视频。动力即教师将学生线上学习情况作为课程考核的一部分,并适当辅以赞赏。

3.2.3 建立学生助教制,完善SPOC线上交流效果 学生助教制即教师从班上挑出数位成绩优异的学生担任本门课程的助教,SPOC平台上由助教分时段在线组织讨论或帮忙回答讨论区问题,如遇助教无法解答的问题,由助教将问题通过QQ或微信等即时功能更好的网络交流平台反馈给教师,教师根据问题的难易度选择在SPOC讨论区直接回答还是在课堂教学环节进行解释说明。这种学生助教制的建立使SPOC平台从原来的“师-生”交流变成“生-生-师-生”交流,加强了学生之间的讨论交流,完善了SPOC平台的即时功能,进而完善了SPOC平台的线上交流效果。对于助教应予以加分鼓励。

4 结束语

SPOC混合式教学法下,其丰富的学习资源满足了不同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其多样化的教学活动提升了学生的学习效果,是“互联网+”时代高校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高校应积极推广重点课程的SPOC课程建设,提高高校课程教学质量。然而,不同课程在SPOC建设过程中所遇难题会有所差异,各课程教学团队应在实践中寻找改进的方案,不断提高该SPOC课程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 翟东进.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东北电力大学学报,2012,32(05):50-52.

[2] 罗丽苹,李相勇,贾巍.基于“SPOC+微课+BYOD”的翻转课堂设计与应用——以《大学计算机基础》公共课为例[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42(08):158-164.

[3] 石丽娟,肖婧.基于SPOC的《多媒体技术及应用》课程教学研究与探讨[J].信息记录材料,2018,19(03):16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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