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萍 张艳萍
摘 要:“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原有的“品德与生活”及“思想品德”课程相结合而形成的课程。本文阐述了“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的来源及理念,分析了新教材与传统教材相比的优势所在。基于此,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入手,指出了当前“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存在的不足。重点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以期能够为“道德与法治”教材的全面推广开辟路径。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兴趣教学法;形成性评价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8)19-0066-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8.19.039
一、“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的新理念
“道德与法治”新教材所强调的新理念,主要包括“道德”与“法治”两种。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应将该课程的教学目的,设置为“提高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水平,提高国民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完善性”[1]。
将“道德教育”理念,纳入到“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可有效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使之能够在遵守社会公德及秩序的基础上生活,对学生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价值。另外,当今社会属于法治社会,教育阶段,如教师未能对学生加以引导,使之认识到违法的严重性,学生很容易发生斗殴、杀人、抢劫及偷盗等行为,进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将“法治教育”理念,纳入到“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可有效降低违法事件的发生几率,确保学生能够健康地成长[2]。
二、“道德与法治”的教学改革途径
(一)教学内容的改革
以“友谊的天空”一单元为例,教师可将“道德知識”与“法治知识”共同纳入到教学内容中,提高教学内容的全面性。
1.道德知识教学
教师可将“道德知识”纳入到教学过程中,达到提高学生道德水平的目的。例如:教师可以在讲解有关该课程的知识后,通过提问的方式,要求学生自行将道德知识与课程联系起来,使之道德水平得到培养。提问的内容可设置为“同学们,学习了上述知识后,大家对友谊有什么感想呢?当我们的朋友在街道上乱扔垃圾、在旅游景点乱写乱画的时候,作为朋友,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呢”。采用上述方法提问,可使学生自行认识到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的重要性。使之能够积极纠正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
2.法律知识教学
教师同样可将“法律知识”纳入到教学过程中,使“法治教育”的理念得以体现。例如:教师可通过为学生讲故事的方法,将A与B作为故事的主角,叙述A与B之间发生的事件,使学生认识到遵法守法的重要性。教师可将A与B的关系设置为朋友,A在学校就读期间,发生了斗殴行为,且造成了一名同学死亡。为逃避法律,A恳求B帮其保守秘密。但B却将A的行为实事求是的告知了警察。教师可在故事讲解完成后,询问学生B的行为是否正确。在此基础上,向学生强调遵法守法的重要性,使之对法治知识的掌握水平得以提升。
(二)教学方法的改革
以“生命的思考”一课为例,教师可将兴趣教学法与项目教学法,共同应用到教学过程中,达到提高教学效率的目的。
1.兴趣教学法
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做“我是法官”游戏,使学生感受到生命的重量,感受到维护社会道德与法治秩序的重要性。活动开始时,教师可以要求部分学生扮演“法官”的角色,要求其他学生扮演“违法者”的角色。其中,“违法者”可包括“蓄意杀人者”“行车肇事者”等。活动中,“违法者”可自行为自己辩护。“法官”则应根据所学习的知识,判断“违法者”的辩护依据是否成立。采用上述方法展开教学,可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且能够使之在活动中,更加深入地掌握相应知识,使学生的法律与道德素质得以提升。
2.项目教学法
教师可以将学生组成不同的小组,通过为学生设置调查项目的方法完成教学。例如:可将项目题目设置为“公民对不道德行为的看法”。每一小组的学生,均需利用星期天的时间,通过走访或网络调查等方式,了解公民对“随意吐痰”“乱写乱画”“破坏公物”等行为的看法。课堂上,教师可以要求每小组选出一位代表,对小组的调查结果进行总结。采用上述方法完成教学,可使学生深入地意识到公民对不道德行为的憎恶。使之能够积极纠正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
(三)教学评价的改革
教师可将总结式评价与形成性评价共同应用到教学评价过程中,达到提高评价方法的合理性的目的。
1.总结式评价
教师可以于每学期末,通过笔试联合问答式考试的方法,对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水平进行考核。笔试考核方法,可与传统的考试方法相同。但需适当增加“开放性试题”的比例,使学生能够阐述自身的想法及观点,提高其自我思考能力。问答式考试,可于每学期的最后一节课中展开。教师需设置难度相同的题目,要求学生通过抽签的方式抽取问题,并给予学生15分钟时间准备。15分钟后,学生即可回答问题。采用上述方法考核,可使总结式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2.形成性评价
教师应根据学生每节课的表现为之打分,提高教学评价的合理性。形成性评价的内容,应包括“回答问题的态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以及“对各类知识的掌握水平”等。针对能够积极参与每项活动,且能够按照“道德与法治”教材中所提及的知识解决问题的学生,教师应给予其物质或精神方面的鼓励。采用上述方法进行评价,可使学生认识到,每一节课程均极其重要。这对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及其对道德知识与法律知识掌握水平的提升较为有利。
三、结语
综上所述,教学内容不完善、教学方法落后、教学评价不科学等问题,属于“道德与法治”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将道德知识与法律知识共同纳入到教学过程中,可有效提高教学内容的完善性。积极更新教学方法,可使教学效率得以提升。将总结式评价与形成性评价共同应用到教学评价中,对评价结果合理性的提高,具有积极意义。教师应将上述措施应用到“道德与法治”教学改革中,使学生在新教材的带领下,迈向新的旅程。
参考文献:
[1] 潘梦霞,刘慧.走出知识教学的困境——基于《品德与生活》和《道德与法治》的比较分析[J].中小学德育,2017(10):43.
[2] 曾文燕.指向核心素养的教学策略探新——以粤教版《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下册为例[J].中小学德育,2017(6):20.
[责任编辑 万淑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