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合兴派出所接到辖区一企业报案,称工厂车间内存放的塑料粒子被盗。警方发现一辆四轮电瓶车多次在工厂下班后,出現在厂区内。经企业员工辩认,车主就是该厂50岁的员工王某。民警立即出动,将王某抓获,并在他家中查获了还未卖掉的塑料粒子包装。警方查明,王某曾因盗窃先后3次入狱,出狱后,他因生活空虚迷恋上了几位网络女主播,为了引起主播的注意,他将自己伪装成富豪,一掷千金地给女主播打赏。王某平均每月打赏金额都接近万元,持续的高消费最终让他入不敷出、生活拮据,于是王某又开始重操旧业。两个多月时间作案十次,涉案价值三万多元,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拘。
这就是所谓“爱的代价”吗?为“爱”不遗余力地付出,甚至不惜违法犯罪,是“爱”得太深还是太傻呢?为自己“爱”的人掏心掏肺都行,但不能触犯法律,这也是为更多人敲个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