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屹 方绪军
摘 要 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面临的挑战为逻辑起点,深入剖析校企合作所面临的理论性研究滞后、法律法规缺失、办学层次较低、运行低效所带来的挑战。同时,以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为视域,从顶层设计、主体架构、建设手段、运行模式、评价体系等五维度构建了以教研为抓手助推广西中职示范校校企合作的建设框架:以教研为校企合作“理论—实践”转化的抓手,助推广西中职示范校实践探索;以教研为校企合作“校—企”主体共建的抓手,加强校企合作的内生性动力;以教研为校企合作“浅—深”转型的抓手,提升深度合作的层次;以教研为校企利益“失—得”契合的抓手,寻求多主体内生性的诉求。
关键词 广西;中职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教研;抓手
中图分类号 G71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8)05-0006-06
当前,如何在内部结构和内涵建设层面上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学校综合竞争力,已经成为职业教育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到2020年建设100所办学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的中职示范特色学校。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从2008年至今,历经探索研究、成果应用和推广辐射三个发展阶段的研究,探索出以教研为抓手助推广西中职示范特色校建设的全新范式,并在校企合作中得以实践和检验。
一、广西示范特色学校校企合作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职业教育的学科属性具有天然的跨界性,具有知识、技术与文化传承等教育属性,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即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与社会、经济、行业保持动态性、持续性以及紧密性的联系。随着国家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校企合作的社会属性受到普遍的关注和研究,校企合作被视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之一。然而,校企合作在理论研究、政策制度、办学层次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面临着一定挑战,制约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这也是广西示范特色学校校企深入合作的挑战。这种挑战既有来自外部环境不断变化而带来的不适应性,还有来自内部内生性的发展瓶颈,同时还包括先天性的制度困境。
(一)校企合作理论性研究滞后,严重制约了实践操作
理论研究是实践探索的先导和基础。从学制的纵向布局来看,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基础性教育阶段,是以培养一线技术型工人为目标。受“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传统思维定式的影响,我国中职教育面临着意识层面上的困境,导致中等职业教育学制整体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先天性”短板,虽然近些年国家加大职业教育的支持和投入,但仍未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劣势。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理论性研究情况而言,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论研究要优于中等职业教育,主要表现在研究机构设置、专业研究人员配比、学术成果发表、理论研究质量等维度。究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从功利角度来看,有些学者认为中等职业教育是一种就业教育,即中职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在于学生就业,实现职业人的转型即可,因此理论性的学术研究便成为中职校园内的奢侈品,导致中职研究基础薄弱,缺少科学性、系统性以及专业性的研究机构。另一方面,从人才就业选择和流动角度来看,一般来说学制层次越高,越对人才具有吸引力。而中等职业教育是中等教育,属于基础性的教育。相对于高等教育来说,不具备吸引高层次人才和资源的条件,缺乏开展科学研究的智力团队。因此,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与变革的时代背景下,鉴于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独特性和特殊性,理论性研究的滞后使校企合作实践者面临着缺乏科学、系統的理论指导,盲目地开展实践探索,其运行机制往往还停留在“政府干预、行政驱动、盲目开展”的层面上,存在大量低效合作、僵尸合作。
(二)校企合作法律法规缺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
法规政策提供了事物存在和运动的合理性的保障,也是职业教育发展最为重要的法理依据。从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来看,德国“双元制”之所以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德国完备的职业教育法规政策体系。自上世纪50年代至今,德国已经颁布了10多项宏观的职业教育政策与法规,其中1969年联邦德国颁布职业教育基本法《职业教育法》和1981年联邦德国颁布职业教育的配套文件《职业教育促进法》,正是德国职业教育在法律层面的规范化[1]。同时,为了保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德国各个州又颁布了《州学校法》、联邦经济与劳工部会签教育与研究部颁布了《职业教育条例》以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文件《学校框架教学计划》等。目前我国只有《职业教育法》,但该法也仅属于《教育法》框架下的子法,而非本法。随后颁布的《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也没有明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地位、内容、属性等。仅仅是在政策文件层面对校企合作的作用等作了框架式规定,同时对于校企合作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规定比较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对于中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性、独立性、地域性等属性考虑不足,导致地方性职业教育法规缺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十二五”期间,各省市陆续出台校企合作法规和条例,有效促进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开展[2]。但是,有关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的法律保障、企业自主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法律动力等问题还有待加强,亟需从法律、法规等政策层面加以确定。
(三)校企合作层次较低,过度依赖企业人力资源需求
校企合作的内容决定了校企合作的层次,而合作层次又决定了合作的质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特征,也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根本途径。无论是中等职业教育,还是高等职业教育,都是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对于职业教育来说,就业导向这一培养目标是显性存在的[3]。相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来说,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在学制层次、生源质量、办学实力等硬件方面均处于劣势地位,因此,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些中职学校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扭曲了“就业为导向”的精神内核,错误地认为就业就是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目的。为了就业而开展校企合作,在这一意识挟裹下的校企合作,其精神意图往往走向“唯就业论英雄”的思维极端。例如,从中职学校校企合作重要的形式—冠名班来看,其实质就是一种定向培养人才的就业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学生的快速就业,但极易忽视校企合作内部结构的合理性发展。同时,这种校企合作模式过度依赖企业人力资源的需求,受企业规模和效益等外部因素影响较大,另外还存在着人才培养过度按照特定企业生产标准化进行培养,无疑是将学生的能力结构和考核标准固定化。而理想状态下的校企合作不仅仅是为了学生就业,更需要强调中职学校内生性的合作需求,诸如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实训教学建设等方面,在校企双方达成一定的利益契约背景下,通过一定的合作载体、方法和平台,实现双方长期稳定的人、财、物、技术、经验等因素的优化组合[4]。
(四)校企合作运行低效,校企双方缺乏内生性的契合点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根本属性,也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症结。虽然我国中职学校校企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整体来看还是低效的合作。有学者运用“两模块五维度”的评价模型开展评估,发现广西中职示范特色学校在校企合作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包括政策导向普遍存在,向度的内涵难以深化;校企合作项目较多,合作质量无法保障;短期合作普遍存在,合作的持续动力不足;校企合作侧重“广泛”覆盖,忽视“专一”性延伸;校企合作成效有限,低效合作“居高不下”等[5]。这些问题的产生往往是由于校企双方缺乏内生性的合作契合点,导致低效的校企合作实践长期存在。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的一种特殊的利益契约,属于国际上通称的合作教育[6]。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获取更多教育资源和经济利益;从中职学校的角度出发,引入企业最前沿的技术技能、管理经验、技艺工匠等,以便改革学校现有的专业、课程、教材、实训等,同时也依托企业对于人力资源的需求,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避免校企合作运行低效的根本点在于找准双方合作内生性的契合点,激发校企双方合作的意愿和积极性,切勿为了合作而合作。
二、广西中职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的建设框架
广西中职示范校在校企合作探索中所遇到的问题涉及到国家法规层面、行政机关政策层面以及中职学校、企业的意识操作等层面,如何运用现有的教育资源解决好这些问题便成为广西中职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的关键环节。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以教研为抓手构建了广西中职示范校校企合作的建设框架,并且在历经10年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对于中职学校校企合作具有独特的指导作用。其建设框架主要包括顶层设计、主体架构、建设手段、运行模式、评价体系等方面。
(一)顶层设计
根据广西中职示范特色校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教研抓手的内部结构,研究中心提出了“四教一体”教研模式,具体包括以“教改立项”“教研指导”“教师培训”“教学竞赛”四个部分为核心的一体化教研模式。其中,“教改立项”就是通过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抓手,以建设一批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等为载体,引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中职示范特色校办学质量。“教研指导”是指通过研究中心组建多学科背景的专家库,全程式、跟踪式地指导教研项目,并且凝练成为推广性强的教学成果,发挥教研成果的辐射功能。“教师培训”是开展教师定制化培训,以提升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竞赛”则是以“以赛促教、以赛促训、以赛促改”为宗旨,运用培训、指导、服务等教研手段,提升教师的教学竞赛能力,以服务于教育教学。
(二)主体架构
主体架构主要解决“参与主体是谁”以及“各主体的功能是什么”的问题。广西中职示范特色校建设项目属于政府性的战略规划行为,《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明确指出,壮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组织实施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一批示范特色职业院校,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办学机制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办学质量[7]。并且在颁布实施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等文件中多次提及建设中职示范特色校的重要性。同时,为了推进项目建设,在顶层设计中构建了“政-研-校-企”四位一体的主体架构,即政府为主导、研究机构为主体助推单位、中职学校为主体实施单位、企业为主体参与单位。其中,政府为主导的功能集中在校企合作政策制度的颁布、宏观指导。研究机构主要是指研究中心,是校企合作主要的主体助推单位,其功能集中在项目实施的顶层设计以及微观指导,其职能表现为“研究、咨询、指导、培训、服务”等方面。中职示范特色学校为主体实施单位,负责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企业为主体参与单位,主要是与中职学校开展专业内涵建设、课程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社会服务体系构建、信息化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促进中职学校示范特色发展,实现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手段
建设手段主要解决“用什么方法”的问题。广西中职示范特色校建设是由上而下的建设顺序,在主体架构中各构成主体在项目运行中所处的地位、角色各异,所以在项目建设期间所产生的功能也不一样。其中研究机构、中职示范特色校、企業三者处于项目建设的主体地位,研究机构作为项目建设的助推者,其助推手段是“教研抓手”。特别是对于涉及到校企合作的问题,以教研为抓手是研究机构的使命所在,同时也是校企合作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第一,教研为抓手是研究机构微观指导最优化的选择,是项目建设的充分条件。研究中心是广西教育厅设置的省级教研机构,是以研究广西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问题为使命、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和决策的研究机构。其中校企合作是主要的研究范畴之一,教研是该中心核心的业务范围之一,对于开展校企合作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具有学术理论上的优势。第二,教研为抓手是以教育教学问题为导向,发挥研究中心的学术理论研究优势、依托中职示范特色校的办学优势、借助企业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势,将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中心主张中职示范特色校担任校企合作实践研究的主阵地,在研究机构的微观指导下,自我构建研究型团队,提升问题式研究的能力,更有助于解决校企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是项目建设的充分必要条件。
(四)运行模式
运行模式主要解决“教研抓手如何实施”的问题。在主体架构的基础上,研究机构、中职示范特色校、企业三方为建设主体单位,其运行模式是以中职学校校企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导向,发挥研究机构教研的功能和作用,助推中职校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其中研究中心以研究者的视角将中职学校所产生的问题作为课题,组织开展校企合作理论研究,并通过业务不定期咨询、业务全程指导、有针对性的定制化培训以及相关教育教学服务等教研手段,对校企合作中产生的问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提升中职学校示范性与特色性,同时也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中职学校的专业、课程、教学、师资、实训等环节的建设,为中职学校校企合作提供实质性的社会资源。
(五)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主要是解决“教研抓手效果”的问题。为了评价以教研为抓手助推广西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建设项目的成效,本研究对中职示范特色校8年的建设进行跟踪式的数据采集,构建了校企合作“两模块五维度”模型。该模型分为向度、量度、持续度、深度、有效度等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39个三级指标[8]。如图1所示。
该模型系统地对中职示范特色校建设期间校企合作项目的政策导向、合作数量、合作持续时间、合作深入程度、合作的有效性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既为中职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建设作系统的过程性评价,同时研究机构根据采集到的评价数据,对校企合作的情况作全局性的掌握,为中职学校开展进一步的校企合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调试策略。
三、以教研为抓手助推广西中职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路径
研究中心以顶层设计为框架、以主体架构为治理体系、以建设手段为抓手、以运行模式为路径、以评价体系为保障,着力凸显研究中心的教研优势和特色,在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的建设框架下,以教研为抓手贯穿于中职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的全过程建设之中,针对校企合作所出现的症结架构了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路径。
(一)以教研为校企合作“理论—实践”转化的抓手,助推广西中职示范校实践探索
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转化是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不断前进和发展的定式,也是实践探索必需的方法论基础。由于中职学校缺乏优势明显的理论研究团队,其教研能力偏弱,无法对校企合作中产生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和解决。在广西中职示范校校企合作的建设框架中,以研究中心为核心的顶层设计的框架中,构建了“政-研-校-企”四位一体的主体架构,其中研究机构是连接政府与校企之间的桥梁,在信息传递中不仅仅起到政策文件解读、落实的功能,同时还承担着理论研究的职能,特别是针对广西中职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开展理论层面的研究。一方面,加强应用型的理论研究,着力解决校企合作中的现实问题。研究中心以教研为抓手,侧重以现实问题为逻辑出发点,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理论研究。基于从问题中来到问题中去的理论研究思路,通过组建专家组、确定研究课题、提出整改方案、加强实践验证等环节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环节的适配性,实现了理论研究向实践整改的转化。另一方面,以教研为抓手,着力做好研究成果的全程式、立体化、多维度的辐射。研究中心在中职示范特色校建设的顶层设计中构建了“一个中心两个主体六种方式”的推广机制,通过成果发表、案例报告、专题交流、考察指导、发展简报、互访交流等形式实现理论成果的辐射,助推广西中职示范校教研成果的落地、推广和辐射。从2008年至今,研究中心以教研为校企合作“理论—实践”转化的抓手,共指导示范特色校申报有关校企合作的研究项目539项,这些项目都是根据学校办学过程中涉及到校企合作的疑难问题,具有极强的针对性、适配性和前瞻性研究导向。同时,研究中心通过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专家库,积极开展咨询、讲座、指导等教研活动,加强对研究项目的全程跟踪诊断,及时解决中职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有效地助推了广西中职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以教研为校企合作“校—企”主体共建的抓手,加强校企合作的内生性动力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动力,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普遍面临着“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发展窘境,表现为学校方面积极,企业却应付了事。因此,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不能仅仅停留在客体参与的层面,而应该作为主体参与者参与其中;不能仅仅在外在利益化驱动下参与其中,而应该是内生性驱动的参与合作。现存中职校企合作的症结就在于校企双方合作利益切合点不对称、合作内驱动力不足,同时加之现存的校企合作法规、条例对于企业的合法利益也没有相关的保障。如何激发企业主体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便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中职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建设过程中,研究中心以教研为校企合作的抓手,积极开展纵向多层次合作机制,在现有法律和政策的框架下,激发了企业参与中职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一方面,以教研为抓手,明确了教研的主体实施者地位、角色和职能,并以教研课题和项目作为合作的载体,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使研、校、企三方在同一平台上实施合作,项目成果实施共育、共研、共享,这样的合作方式不仅学校受益,企业也会享受到项目的研究成果,无疑可以促进校企双方合作的内生性合作动力。另一方面,以教研为抓手,构建校企双主体共建软性合作网络。相对于校企合作设备等合作项目之外,校企之间在专业、课程、教学、师资、实训、信息化、社会服务等内容的合作均属于软性合作。研究中心以教研为抓手,以具体的项目为载体,找准校企合作的结合点,着力提升中职示范特色校的软实力,实现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同时,学校作为合作单位为企业提供了可拓展性的教育资源,为企业提供了在职人员培训、后备技能人才培养以及技术研发平台,这些也是企业内在所需要的。例如,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通过以教研为抓手,根据广西工业重点千亿元石油化工产业发展情况为建设基础,通过校企合作下的“模拟炼油厂”示范特色校建设项目,准确把握校企双方主体建构的内驱动力,改善了学校专业实训室和专业办学条件,无缝对接企业生产岗位,为校企双方技工培养、职工培训、技能竞赛、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实训平台。同时,項目的开展也促进了教师能力的提升以及办学质量的提高,服务石油化工产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9]。
(三)以教研为校企合作“浅—深”转型的抓手,提升深度合作的层次
校企合作的深度与质量是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与保障,直接关乎学生就业与产业发展等国计民生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我国实然状态的校企合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并已成为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10]。广西中职示范特色校校企合作的实然状态与国内校企合作的状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校企合作的深度与质量具有一定层级和进阶的关系,从层级来说,深度是质量的前提条件和逻辑起点;从进阶角度来看,质量是深度的逻辑归属。因此,传统的校企合作往往停留在浅层级的合作实然状态,与应然状态的差距结症在于合作是否是深层次的,而深层次合作要在数量、时间、质量、效果等维度上实现立体化的构建。在广西示范特色校建设期间,研究中心、中职示范特色校和企业三方联手以教研为抓手,以校企合作的问题为导向,特别是将专业和课程建设放在校企合作建设的首位,着力将校企合作的质量提升作为问题的核心关键点,通过多主体介入、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多元路径跟踪诊改等手段,提升了专业课程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实现校企合作由“浅”至“深”的转型。例如,横县职业教育中心以教研为抓手,在示范特色校建设期间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建成了一个集种植、生产、加工、交易、文化传播和品牌建设于一体的茉莉花茶生产与加工实训基地,建立了有机茉莉花种植实验基地及茉莉花标准化加工实训室,构建了基于工作过程的市场营销实训和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双平台”,进一步充实了专业办学条件。同时,通过教研项目《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品牌课程与教学资源库建设》《〈茉莉花手工艺制品〉特色课程建设》《校企合作、保护与发展传统手工制作茉莉花茶技艺的实践探索》等着力通过校企深度合作的方式,构建了“教、学、做、评”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施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及教学评价改革,建设了一支专兼结合的专业师资团队,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的建设,推动了以区域特色产业为目标的全产业链典型人才的培养[11]。
(四)以教研為校企利益“失—得”契合的抓手,寻求多主体内生性诉求
校企合作主体的逻辑起点有所不同,企业遵循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原理,将对经济利益的获取奉为合作的标尺,而中职学校则谋取合作中办学质量的提升,特别是企业的技术、文化、思维、管理等都是学校所必需的教育资源。我国职业教育数十年的发展经验表明:校企合作中双方的利益是合作的基石和价值取向。在广西中职示范特色建设期间,中职学校以教研为抓手,对校企合作中出现的校企双方低效合作、无效合作等开展深入的调研和剖析,并通过人类学研究、调查研究等方法,着力挖掘校企双方内在合作结构中的影响因素,找寻利益结合点、满足校企双方内在的合作需求,以此提升校企合作的有效性。基于此,以教研为抓手的着力点就是要将校企双方框架式的合作变为富有双方利益结合点的实质性合作;将外部驱动下的“被合作”角色转变为内部发展驱动下的“求合作”角色,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以教研为抓手,校企为办学主体,构建了“工学结合、职业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及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实施了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教学模式改革,并利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实境模拟体验中心”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为载体,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为社会输送学历教育高技能人才,开展在职人员培训与鉴定,与企业合作培养专业人才,依托中心进行城市轨道交通知识科普推广,为市民开设知识讲座,为兄弟院校提供师资培训[12]。
参 考 文 献
[1]姜大源.当代世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研究[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302.
[2]于志晶,刘海,等.“十二五”以来我国职业教育重大政策举措评估报告[J].职业技术教育,2017(12):10-32.
[3]姜大源.职业教育要义[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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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llenge, Framework and Path: Promotion to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of Guangxi Secondary Demonstration and Characteristic Vocational Schools through Teaching Research
Wang Yi, Fang Xujun
Abstract Starting from the challenges faced by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of secondary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our country, this paper deep analyzed the challenges faced by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such as theoretical research lagging, lack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lower education level, and running inefficiency. At the same time, this pap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uangxi Research Center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constructs the construction framework for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to promote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 Guangxi Secondary Demonstration and Characteristic Vocational Schools through teaching research from 5 dimensions, including top-level design, subject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means, operation mode, and evaluation system; Promoting the practice of Guangxi Secondary Demonstration Vocational Schools with the teaching research as the gripper to achieve the transforming from theory to practice of school-enterprise; Strengthening the endogenous power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by taking the teaching research as the gripper of school-enterprise double subject cooperation; Taking the teaching research as gripper of school-enterprise interests matching to pursue the endogenous demand of multiple subjects.
Key words Guangxi; Secondary Demonstration and Characteristic Vocational Schools;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teaching research; gripper
Author Wang Yi, professor of Guangxi Research Center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Nanning 530001); Fang Xujun, lecturer of Guangxi Research Center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