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涛 徐继扬
急性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是临床上急诊科常见的一种中毒性疾病,会损害机体各脏器功能,其中重度中毒易伴发呼吸衰竭,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1],为了探讨有效的急救措施,作者进行了此次研究,内容汇总如下。
选取2013年8月—2017年7月苏北人民医院急诊科及重症医学科收治的急性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患者44例,根据急救措施的不同平均分为常规组和干预组,各22例。常规组男女比例为10:12;平均年龄(39.35±4.25)岁;农药类型:甲胺磷4例、敌百虫3例、乐果8例、氧化乐果7例。干预组男女比例为11∶11;平均年龄(39.42±4.35)岁;农药类型:甲胺磷6例、敌百虫3例、乐果6例、氧化乐果7例。两组患者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常规组:给予患者洗胃至洗出液变清,行血液灌流,再为患者静脉注射氯磷定和碘解磷定进行解毒,同时给予患者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及吸氧等对症治疗。
干预组:在常规组基础上给予患者SIMV模式的有创呼吸机治疗,设置相应的参数:呼吸频率16~20次/min、潮气量8~12 ml/kg、吸入氧浓度30%~50%、吸呼比1∶1.5~1∶2.0,根据患者情况调节呼吸机的参数,待患者自主意识和自主呼吸改善后转至脱机模式,无意外发生即可拔管。
观察患者意识恢复时间、自主呼吸恢复时间、CHE活力恢复60%时间及治疗后的血气分析结果。
应用SPSS18.0软件对本次研究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计量资料t检验,如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常规组患者意识恢复时间、自主呼吸恢复时间及CHE活力恢复60%时间分别为(52.85±14.63)h、(51.32±12.49)h和(135.44±25.07)h,干预组患者意识恢复时间、自主呼吸恢复时间及CHE活力恢复60%时间分别为(36.73±13.31)h、(35.54± 11.28)h和(118.94±26.23)h。统计学的差异显著(P<0.05)。
两组患者治疗后血气分析结果的统计学差异明显(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后血气分析结果的对比(±s)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后血气分析结果的对比(±s)
组别(n=22) SaO2(%) PaO2(mmHg) PaCO2(mmHg) pH 值常规组 91.26±2.55 91.33±4.53 43.55±2.80 7.52±0.18干预组 95.04±4.36 95.74±6.41 36.28±3.16 7.33±0.15t值 3.5102 2.6353 8.0765 3.8035P值 <0.05 <0.05 <0.05 <0.05
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后,其中的磷酰基可结合胆碱酯酶形成磷酰化酶,导致胆碱酯酶失去了活性,无法分解乙酰胆碱,使神经元突触和神经肌肉接头堆积了大量的乙酰胆碱,出现的呼吸衰竭是周围性呼吸衰竭[2-3];而急性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对人体的呼吸中枢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抑制,导致呼吸肌上N受体的敏感性降低而麻痹出现的是中枢性呼吸衰竭[4-5]。
有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发生率为49.1%,而死亡率在中毒性疾病中所占的比例为83.6%[6],临床上以清除毒物、解毒及对症治疗等综合治疗措施为主。研究中,传统组患者的治疗效果欠佳。
呼吸机是临床上常用的一种医疗设备,增加患者肺部的通气量后对其生理呼吸功能进行调节,研究中,干预组患者通过呼吸机治疗后,血气分析情况优于常规组(P<0.05)。同时呼吸机对患者自主意识和自主呼吸的恢复具有促进作用,还可为患者痰液的排出和局部用药创造了良好的条件[7-11],郑祖明[12]的研究显示,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急救治疗中,观察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给予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预案,结果观察组的阿托品化时间、意识转清时间、全血胆碱酯酶活性≥70%时间、抢救时间、抢救成功率等均高于对照组,和我们研究相似。
综上所述,呼吸机应用于急性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致呼吸衰竭患者急救中的效果显著,可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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