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桑曲培
【摘要】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为农民、低收入阶层以及小微型企业提供了有效的融资途径,对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小额贷款公司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因为监管不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时面临着众多风险。因此,有效的防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时面临的风险,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良好运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良好发展。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 风险表现 应对策略
一、引言
盡管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速度迅猛,但是发展的可持续性却存在问题。小额贷款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方式,在金融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的中国将面临着众多的风险因素。如果这些风险不能及时化解,不仅仅会影响我国小微型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以及三农问题的解决,也会给我国金融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小额贷款的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因不可抗力原因产生的威胁财产和人身安全等带来的风险,例如雷电、冰雹等自然灾害均属于不可抗力。与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不同的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目标客户群之一就是农民。就目前我国农业的发展水平来看,农民收入的多少依旧与天气息息相关。而农产品一旦因为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带来相应的报酬,则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减少甚至为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无法还清贷款的风险。如果小额贷款公司的众多客户均出现这种情况,其资金流动压力性降低,加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压力,甚至将面临倒闭的风险。
(二)小额贷款的市场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价格为导向调节资源配置成为了主要的运营方式。而市场风险即为由于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导致的对企业实现其既定目标的不利影响。市场风险主要包括股票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等。由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交通相对闭塞,必将造成信息的不对称或信息的延误甚至是信息的错误传达,这可能造成农民错误的判断农产品未来的价格走势。如若高估了农产品的预期价格,通过借贷进行大量的生产和种植,形成供过于求的局面,最终只会造成价格急剧下降、农产品滞销、农民损失惨重的局面。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的其他资金来源。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由此可知,相比较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方式单一且金额较小,并且不能向公众吸收存款,即具有只贷款不存款的特点,这种畸形的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资金流动性较弱。
(四)小额贷款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客户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水平的变化而导致违约从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在金融市场的独特定位,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是无法避免的。
(五)小额贷款的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展经营活动时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行政处罚、重大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近年来,由于我国在约束小额贷款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不少小额贷款公司铤而走险,以小额放贷为假象,实际进行着其他的非法勾当,比如放高利贷和非法集资。这不仅仅违背了政府支持三农、低收入阶层以及小微型企业的初衷,同时严重的损害了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三、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应对策略
(一)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首先,为更好的促进小额贷款的良好发展,我国央行应充分利用各大银行、支付宝等数据的支持,完善基础金融信用的数据库,使国民的信用记录普及到各个行业。对于多次违约的低信用客户应及时披露在线,供各大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了解,降低不良贷款的数额。
其次,更应关注企业的信用等级。高调奖励诚信企业,惩罚失信企业,让企业认识到减信对企业的重要性;推广企业聘用专业的信用管理师,对外考核客户的信用额度,降低贷款风险;对内考核员工的信用积分,实行奖罚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有利于贷款公司的高效运行。
(二)政府应加大对小额信贷的支持
首先,小额信贷公司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桥梁,政府更应该重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政府应该综合运用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工具,着重鼓励给三农、小微型企业提供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其次,对于向小额信贷公司贷款的个人或企业,政府也应予以政策支持,可以进行适当的补贴,从而达到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能力,促进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三)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
相较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单一解数额较小,这也是阻碍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金融监管机构应逐渐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这样不仅让小额贷款公司保留住了业务,提升了经营能力,贷款的个人或企业也得到了相应的贷款,同时也加强了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交流,促进金融业的和谐发展。
(四)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
小额贷款公司以小额贷款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合放高利贷是违法的,也是我国法律坚决不允许的,因此,为了完善小额贷款的监管制度,建立严惩的规章制度是打击小额贷款公司铤而走险的重要手段。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期间,小额贷款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及相关的高管应该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所有放贷行为负责,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行政处罚和巨额赔款,相关的董事、法人等也应负有刑事责任,以此起到警示的作用。其次,鼓励举报。对于个人或者小额贷款公司内部职工的举报应予以重视,一旦经已证实,应给予举报人相应的报酬,鼓励大家相互监督,从而有效的遏制小额贷款公司违法的行为。同时,金融监管机构应担任起监管的重责。为防止监管机构敷衍了事,应分区负责。一旦某区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被举报,相应区域的监管机构的负责人应承担责任,防止监管机构懒散不作为。不仅仅要定期清查小额贷款公司的账目,更应不定期的抽查公司的资金流向,向公司员工进行适当的法律法规的教育,防止员工知法犯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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