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期封面
再看“环保税”:
中国财经报——环保税首个征期“引力”初显:环保税法中强调的“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不仅突出了培养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目的,同时也让征管更加透明、规范。
新华网——“绿色税制”助力重庆绿色发展:据悉,目前重庆全市已识别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近8000余户,开展各类辅导培训8000余户次。此外,还全面开通了前台绿色办税通道、自助办税服务区、网上申报系统等多条办税渠道,保证纳税人清清楚楚申报,明明白白缴税,确保全市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平稳有序征收。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税法中规定,环保税按季度申报。4月1日,环保税迎来首个征期。为做好相关工作,全国各地税务、环保部门实施多项举措,为征收工作提供保障。纵览各地进展,环保税首个征期顺利完成。
作为新税种,环保税在征收过程中势必面临这样那样的疑问和困惑,对此,在实践中需要时刻秉承解决难题的态度,以开放、协商的思路推进环保税顺利开展。4月2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发布了“关于环保税法核算中两点疑问的回复”,对来信中征收工作的疑问进行了解答,环保税涉及多个行业,各地情况也多有不同,更需要各地政府部门以沟通的方式了解纳税主体诉求,并为之提供便利之门。
作为绿色税种,尽管目前的环保税基本上属于“费改税”的平移,与理想中的环境保护税尚存在一定差距,但是作为独立绿色税种成立的标志,环保税的开征拉开了税收绿色化的新时代,试图通过税收杠杆,督促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减少污染,同时为环保工作筹措资金,这是财税方面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出的重大举措。
环保税开征,标志着我国绿色税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从长远来看,绿色税制改革前路可期,仍有很大的完善和改进空间,尤其是当前,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工作愈发重视,行业体系日趋完善,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逐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环保税给予厚望,在此形势下,各地可以大胆实践,科学求证,不断补充完善环保税税收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环境管理能力与征管水平,不断绿化调整现有税种,将环保税逐步优化,最大程度发挥环保税的功能,构建完善的绿色税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