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治巡察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8-06-07 09:57王晓卫
唯实 2018年5期
关键词:单位工作

王晓卫

市区党委巡察制度是由巡视制度启发、衍生而来的一项监督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创新举措。2017年以来,南京市秦淮区先后开展了三轮巡察,对26家单位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涵盖14家机关、4个街道、4所学校(联盟)、1家医院及3家区属企业,目前已移交问题线索111条,立案审查2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坚持全方位震慑,充分发挥

政治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巡察监督格局。一是突出区委坚强领导。秦淮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在全市率先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常委会严格审定每轮巡察方案,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突出科学统筹谋划。在行动上注重全盘统筹,制定出台了“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巡察全覆盖对象,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制度上注重整体规范,建立以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为统领,工作细则、协调配合、人员管理等程序性制度为支撑的“1+X”制度体系,为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突出巡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巡察机构建设和专职干部配备,逐步形成巡察办、巡察组“1+4”工作格局,在全市首家配齐配强专职巡察队伍,组建“三库”(副组长库、巡察专员库、协查人才库),进一步充实巡察后备力量。通过编写《巡察工作资料汇编》、举办“巡察论剑”微讲堂,采取“情景教学”、“模拟演练”等手段,全面提升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明确巡察定位,凸显“政治体检”导向。一是“模板+清单”破解巡察聚焦难。编制《巡察工作手册》,分巡前、巡中、报告、反馈、“回头看”等阶段,制定15项工作重点、20种文稿样本。结合巡察实践,梳理区委巡察重点问题清单,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整理归纳3大类25项“负面问题”清单,提供给各巡察组以提高巡察工作精准度。二是“深挖+细查”破解线索发现难。巡察启动前,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多方收集问题线索,做到心中有数。巡察进驻后,要求被巡察单位提供近三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做到有备而巡。巡察中采取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约谈了解、信访举报等方式,查准核实问题。三是“联动+协作”破解问题突破难。注重市区上下联动,将市级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列入区委巡察重点内容,实现同向发力、相互促进。如在巡察区机关某部门时,充分利用市委巡察其上级机关的经验成果和重大问题线索。注重部门间、巡察组间横向协作,在查账环节实行联动互助,在资金审计环节互通有无,确保查实核准问题。

加强成果运用,放大震慑治本效应。一是意见反馈到位,“三张清单”抓整改。注重巡察发现的问题反馈,采取“书面+见面”方式,向被巡察单位提交“三张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求被巡察单位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并做到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目前,前两轮巡察反馈的24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7个,整改率为91.5%。如在对某学校巡察中,发现校领导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立即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该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对近年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进行全面梳理,不仅取消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各类津贴、補贴,同时清退违规领取津贴、补贴数万元。二是线索移交到位,快速审查强震慑。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分类处置,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办理“绿色通道”,通过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发挥巡察威慑力。如巡察发现某系统部分下属单位存在公款吃喝,且顶风违纪用烟用酒问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巡察组立即作为问题线索进行了移送,区纪委快速查办,立案4人。三是建章立制到位,标本兼治重长效。对巡察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源头治理。三轮巡察共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制度204项,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21条,巡察治本作用初显。如针对巡察反馈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秦淮区财政局制定下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完善了资产管理系统,要求各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并专门下发通知对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二、坚持全系统扫描,政治生态体系建设

薄弱环节亟待加强

巡察是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体检”,是对作风建设的“综合会诊”。一年来,秦淮区通过三轮巡察,对机关部门、街道社区、学校医院、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等政治生态子系统进行精准把脉与全面画像,发现“三大问题”共计416个,既摸清了一批共性问题,也发现了一些个性问题。

“四个意识”明显强化,但党的领导依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部分机关部门和街道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抓总、不统筹,对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行业、部门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医院、学校和区属企业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比较普遍,党政职责不明,有些基层党组织甚至有被“边缘化”的倾向,执行议事规则不够规范,“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不完善。二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内部监督失控直接导致权力运行出现真空地带。如某单位原主任叶某等2人长期通过违规租赁人防地下工程获取收益,正是该单位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直接后果。三是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格。有的单位科级岗位权力过于集中,科级干部长期不进行轮岗交流,干部队伍缺乏活力,为干部出现腐败问题埋下隐患。某街道2016年提拔了1名群众认可度不高的干部任正科职,不久就被实名举报并立案查处;某学校干部竞聘要求和结果自相矛盾;某医院在高级职称评定上照顾迁就年龄大、工龄长、非一线岗位人员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干部队伍的精气神。

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还有不少短板。一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有的基层党组织不按时进行换届,如某中学自2011年换届以来,未进行各支部改选。有的党组织换届不规范、不严谨,如某区属企业部分下属单位党总支换届选举时不设党总支书记,只设党总支副书记,同时还存在违反选举程序问题,导致选举结果异常。二是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党组织责任意识不强,真抓严管不够,对不遵守劳动纪律、消极怠工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在按规定补缴党费问题上,对个别党员讨价还价的行为没有严肃处理。三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健全。一些基层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打折扣搞变通。有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应知应会的不清不楚。在学校、区属企业,用业务培训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的现象比较普遍,党组织换届、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

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但基层主体责任缺失和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分解、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如某系统工委领导与分管领导、下属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三年内容完全一致。有的单位缺少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四种形态”运用不够,警示教育作用不显。二是制度规范执行不够严格。部分系统、街道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公务接待不规范,有的没有公务接待函、接待方案、审批手续等,有的超标准接待、超人数接待。少数部门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不严,不通过固定资产采购平台采购固定资产,或者不经报废程序,随意处置报废固定资产。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屡禁不绝。三轮巡察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64件,占已移交问题线索的57.7%。其中,公款购买高档烟酒4件占比6.2%,借公务或支部活动名义公款旅游6件占比9.4%,私车公养3件占比4.7%,变相发放津贴、补贴22个占比34.3%,违规公款吃喝9件占比14.1%,违规购买购物卡券礼品20件,占比31.3%。

三、坚持全领域监督,推动政治巡察

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巡察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不断深化政治巡察,使巡察监督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做出应有贡献。

紧扣秦淮实际,把握巡察定位。巡察工作必须突出政治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在下一步巡察工作中,将进一步找准短板,精准发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特别是把“四个专项”行动、惠民资金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以及“微腐败”、“雁过拔毛”等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将巡察监督与推进全区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巡察推进管党治党,让基层切实感受到巡察震慑的实际效果。

抓实问题整改,严密责任链条。一是压实“第一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工)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事项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把关,确保责任分解到位、整改不留死角。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实行巡察整改情况清单式管理制度,由区委巡察办定期汇总统计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会同巡察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定期“对账”,逐条逐项集中會审,形成建账对账销账的工作闭环和完整链条。完善督查机制,采取发函督办、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杀“回马枪”等多种方法,推动整改落实,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问题追责。对整改进度滞后、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建议由区委约谈其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以及办理不到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拓展转化路径,突出成果运用。巡察发现问题是基础,成果运用是关键。注重形成震慑,对巡察发现的对群众态度生硬、工作作风简单,脱岗等具体工作问题,立即向部门单位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对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和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特别是行业性、区域性问题,要深入剖析根源,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和薄弱环节,形成有价值的专题报告,提供给区委作决策参考。建立巡察成果共享机制,把巡察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干部考核评价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进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

科学组织实施,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健全巡察制度规范。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抓紧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巡察运行机制。注重建立健全重点突出、方式灵活、流程规范的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使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各环节形成完整的工作链条。三是优化巡察办职能。更好地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能作用,及时跟踪了解各巡察组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巡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巡察报告、专题报告、问题线索等材料的指导审核,保障巡察工作顺利推进。

把握正确导向,打造过硬队伍。一是激活干部队伍。加强对专兼职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与组织部门共同研究探索选配巡察干部的有效机制,把拟提拔干部、后备干部等纳入巡察机构挂职锻炼,努力将巡察岗位打造成为考验干部、锻炼干部、培养干部的平台。二是健全考评机制。坚持以评促效,重点对各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情况、执行纪律情况、报送材料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不断强化巡察组的争先意识。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学习调研制度,加强巡察业务培训。帮助专职巡察干部打开工作思路,拓宽知识面,开展走进全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了解调研,走进民生社会事业、基层一线走访倾听等活动,使巡察工作更加突出围绕中心,更加突出吸纳民意,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

(作者系中共南京市秦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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