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盼
3月29日,新三板公司华凯保险公告披露,公司及分公司因在2016年至2017年经营期间,存在“利用公司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公司合计被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主体被浙江保监局提出警告并进行了罚款。
事实上,此处行政处罚决定华凯保险在2018年3月8日就收到了,公告称因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该事项未及时告知督导券商,现被提醒才予以补发的。
为向相关方支付销售费用劳务发票套现300万元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凯保险,证券代码:834343.OC)浙江分公司为了向部分车商和担保公司支付销售费用,通过杭州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诸暨市某劳务承包有限公司取得劳务发票共计305.65万元。上述劳务公司在扣除开票费用后将资金支付给了相关车商和担保公司。
2014年8月18日至2017年1月17日,方軍担任华凯保险浙江分公司的总经理知晓并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审批,以违法行为发生日期为准,方军任内涉案虚假金额157.62万元。此外,高林江在2017年1月17日至检查结束日任华凯保险浙江分公司的总经理,其任内涉案虚假金额为148.03万元。
上述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相关规定,华凯保险浙江分公司被浙江保监局罚款36万元,对方军、高江林两位直接负责人提出警告,并分别罚款7万元。
利用公司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仅是上述利用劳务发票套现,公司还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2016年8月到2017年上半年,华凯保险与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贸易)开展合作,上海贸易公司的销售人员以个人代理人的名义加入华凯保险河北分公司和陕西分公司,华凯保险通过现金支票的方式,提取佣金89.35万元存入员工方某、李某的银行账户后,转账支付给上海贸易公司的法人代表刘某(未在华凯保险办理执业登记)个人银行账户。
华凯保险上述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浙江保监局对华凯保险罚款14万。在这一事件过程中,华凯保险总经理梁松知晓并审批了上述违法行为,保监局对其提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
华凯保险的补充公告中显示,此次处罚尽管没有限制公司的经营活动,但起到了风险警示作用。公司将会全面排查和整改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同时组织公司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体系,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销售分支机构快速扩展,公司治理风险加大
华凯保险上述违规事实的发生,或许跟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扩展,带来的治理风险有一定的关系。
资料显示,华凯保险成立于2012年7月3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主营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相关服务,2015年11月19日在新三板挂牌。
数据显示,2016年华凯保险营业总收入1.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45%;经营亏损1204.43万元,比上年实现净利润27.82万元有较大变化。公司经营保险销售的业务能力实现稳定的增长。年报显示,2016年华凯保险销售分支机构快速扩展,在保险销售网络上,公司在原先开设的浙江、安徽10个省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基础上,陆续开设辽宁、广东等8个省市,并在这些所属省份机构下净新增分支机构122家,累计分支机构数达到204家,保险销售网络更趋密集化。此外,在公司取得了保险公司经营许可后,还并购了杭州华平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2016年新增机构在2017年逐渐开始开展业务,给华凯保险2017年的业绩带来大幅增长。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华凯保险取得营业收入1.29亿元,同比上期增长114.92%。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保险代理销售取得的收入,其中车险业务代理收入8,015.52万元,比重最大,长期寿险代理收入827.22万元,同比增幅236.84%。但由于新设营业部为获取业务收入而支付的成本较高,目前该公司整体处于亏损状态。2017年华凯保险利润亏损155.74万元,同比前期亏损降低30.67%。
此外,2017年上半年,华凯保险在年初18个省204家营业机构的基础上,净新增29 家分支机构,累计可营业的分支机构达到了233 家,公司的代理人已突破3000人。
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分支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使得公司面临较大的合规和内部治理风险,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又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和保证。如果大力扩展规模的同时,不能有效的控制公司管理上的风险,将会得不偿失。合规经营为先,上述行政处罚对华凯保险公司来说也是一种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