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品评估体系构建探讨

2018-06-01 07:13胡月明
艺术品鉴证.中国艺术金融 2018年2期
关键词:评估师艺术品准则

文/胡月明

皮耶特·埃特森 聚会 84×172cm 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收藏

艺术品评估行为多数是发生在民间的自发行为,且不说以物易物的时代,就是在货币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社会里,买卖方、交易关联人都会发生对物品、商品的估值行为。在财税制度尚不完善的时代,艺术品估值行为比较随意,即使早已存在的典当业务,对艺术品的评估也有很大的随意性,远不如当前进入金融时代后对艺术品评估这般重视。

资产评估在现代会计学体系里占有重要地位,不仅仅是公司或组织资产评估、资产管理发生评估业务,在保险、质押、抵押、重组、租赁、坏账处置、资产拆分、产权置换、财产保全、工商注册、税务审计、金融及金融衍生等诸多领域,评估业务都显得越来越重要,也就产生了相应的会计学评估理论,进而也构成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资产评估体系。

资产评估体系在管理上是由政府与行业协会双重管理保障体系闭合运转的,政府管理主要是以法规管理为主并实施法规监管;行业协会负责职业者行为规范约束,一般包括评估师职业资质考试、资质证书颁发、资质能力定期审核、评估行为及结果评价、评估师执业行为仲裁等行业管理职能。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成立了国家资产评估协会,并有注册评估师考试管理,其管理模式与注册会计师管理机制类似。但是艺术品评估行为因其特殊性却难以进入目前的资产评估体系,因此,艺术品评估就成为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了。

一、艺术品评估的特殊性

艺术品有明显的资产性毋庸置疑,但艺术品又不同于一般的物质性资产,其价值评估极其复杂,一般认为艺术品价值有文化历史价值、艺术(美学)价值及经济价值。也就是说,一件艺术品不仅是一件简单的物质造型品,也是一个主要用于精神消费的产品,其很接近会计学中的狭义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的概念,对艺术品评估很难以现成的公式、准则、模型来计算,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以成本法简单计算

一般产品几乎都可以按照成本法估算价值,但艺术品的材料价值只不过是艺术思维表现的媒质,抽象的艺术劳动无法按工时费计算。因此,除非当代批量生产的工艺品,其他艺术品几乎都无法用成本法计算价值。

2.不适用会计学的折旧估值

会计学中,固定资产或高价值资产一般要计提折旧,但艺术品资产(优秀艺术品)却有明显的保值增值属性,艺术品投资是典型的以时间换增值空间的长期投资品种,此类艺术品每年都会自动升值。因此,艺术品资产有负向折旧的特性,不适用会计学中的折旧估值。

3.专业知识难以掌握

艺术品种类繁多,价值评估时涉及的知识既广博又精深,没有专业知识的评估人员几乎无从下手开展估值分析,更难以用标准考试确认评估资格。因此,艺术品评估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且专业领域众多,一个古代书画评估师几乎不可能完成瓷器评估,这种专业限制比一般资产评估要严格得多。

4.精神消费价值难以量化

艺术品主要的使用价值不在于实用功能,其使用主要是满足鉴赏者精神消费功能。抛开更为复杂的因个人偏好而产生的个性化不可或缺性,仅从社会大众公允精神价值中就难以准确量化其价值,文化历史价值及艺术美学价值都很难估量。

5.唯一性难以把握量化数据

艺术品的特点是具备唯一性,尽管唯一性是所有艺术品的特点,但唯一性的评估语境往往是不同的,一些杰出艺术家或历史珍惜文物艺术品的唯一性就更难以量化其价值。社会经常以无价之宝来形容此类艺术品,为无价的艺术品估价,数据极难准确。

6.稀缺性导致价格变化明显

艺术品的稀缺性在这里指市场供需关系,同一件艺术品,在不同的市场供需环境下,价格会出现巨大的差距。每个时代、每个时期都有社会文化艺术消费时尚,水涨船高也是评估的主要确值条件,艺术品文化历史价值、艺术美学价值没有变,但市场认同度变了,艺术品的经济价值必然发生变化。

7.数据参照困难

一般商品的市场参照价格比较容易获取,但艺术品的市场价格却很难从公开市场获得,比较容易取得的市场数据往往是拍卖数据。拍卖数据有一定的局限性,也有一定的水分,但也只能用已有的拍卖数据作为参照数据,一般的评估师很难从一级市场获得准确成交价格数据。

8.价格变化非理性

一般商品能够比较容易描绘出历史价格变化曲线或价格指数线,但艺术品却很难清晰描绘出价格波动曲线,有句俗语“乱世黄金,盛世收藏”,很形象地说出艺术品价格的剧烈变化。艺术品与社会稳定、社会经济状况联系紧密,因艺术品属于非生活必需品,其功能主要是满足人们精神消费,因此价格往往忽高忽低,阶段性价格趋势很难把握。

9.评估结论检验性差

一般资产评估因为准则、标准明确,前提假设明确,公式明确,参照值清晰,可以比较科学地检验评估结论。艺术品评估最大的困难在于,对艺术品载体所凝结的文化历史价值及艺术美学价值的评估,不同评估者做出的结论很难用公式、固定算法来检验是否正确。

10.评估结果因人而异

市场上常见的艺术品评估结论不会出现明显的误差,但一些少见或偏门的艺术品就会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局面,评估者不同,评估结果可能出现明显的偏差。这与评估者的专业知识、经验、阅历、选取的参照品、采用的价值分析方法都会有直接关系,更不要说评估者的主观偏见了。

综上所述,艺术品评估很难套用目前的资产评估体系来估值。

二、我国艺术品评估现状

前文提及艺术品评估早已有之,多数情况下是私下询价和估价,随行就市是比较形象的描述。2006年,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率先成立了艺术品评估委员会,首先开启了面向市场的艺术品评估业务。早期处理的业务多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司法部门委托的评估业务,比如法院委托的民事艺术品损坏赔偿估值、海关走私文物估值、法庭委托的盗卖书画估值等业务,后期随着文交所的诞生,主要对文交所上市艺术品资产包估值,半数以上的文交所艺术品资产包都是在北京皇城运营的艺术品评估委员会进行估值。此外,还开展了艺术品质押贷款评估、典当艺术品评估、保险艺术品评估业务。总体说来,属于公正第三方委托评估业务。

北京皇城艺术品交易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皇城”)评估业务的主要做法是:先鉴定,后评估。根据委托方委托的艺术品标的物品类不同,安排不同领域的鉴定专家及市场专家。鉴定专家主要是鉴真伪,市场专家主要是估值,最后以法律专家对评估结论进行审核,平衡多个专家的不同评估结果,以小组讨论会的方式确定最终评估值。

北京皇城在评估业务中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独立客观评估,不受任何干扰。专家对委托方及评估预期不知情,只对标的物独立评估。二是评估收费分两个部分,鉴定费单独收取,评估费按评估值比例递减收费(因为国内不习惯按工作时间计费,又要防止评估价值越大收费越高)。三是以工作小组方式纠偏(一般是3-5人负责同一品类艺术品评估,最大限度消减主观偏见)。四是保留评估工作底稿(要求写清评估分析依据,也便于复核审视评估者业务能力)。五是评估报告由法人签署盖章,不透露评估者身份。

据笔者了解,如今国内开展艺术品评估业务的单位很多,但从业务规范性、程序性、严肃性、责任承担等方面而言,北京皇城是比较规范的。多数艺术品评估组织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只能按照委托人预期估值价位开展工作,丧失了第三方评估应有的独立公正立场。

北京皇城也做过以艺术品资产注册公司、艺术品资产计入会计报表等评估业务,但尚不能独立完成全部业务,需要联合注册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共同完成业务委托。

三、美国艺术品评估概况

美国艺术品评估统一在美国资产评估准则(USPAP)之下,也就是说美国的评估师都要遵守同一个评估准则,美国的评估准则颁布是在20世纪80年代,此前,美国的评估也比较混乱。经历了数次经济危机后,美国政府意识到评估行业的乱象,认为经济危机的出现与评估混乱有极大关系,因此,出台了评估准则。评估准则重点在于评估行为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及职业操守,适用于各种资产评估行为,重点是对房地产评估行为进行规范。评估准则在不断完善过程中,每两年都会做部分修订,目前2018-2019年度的新的评估准则已经颁布,自2018年起,每个评估师必须按照新的评估准则开展各自的评估业务。

戈雅 女子肖像 209×126cm 美国洛杉矶保罗·盖蒂博物馆收藏

美国的艺术品评估业务与中国最大的不同在于,评估报告的适用性非常广泛,特别是公民的纳税申报(艺术品捐赠减免税、遗产税评估)、财产分割、艺术品质押贷款、保险艺术品评估、损毁艺术品评估、涉案艺术品、艺术品定价等等。艺术品评估不仅仅局限于日常定价、估价,很多业务与财税、司法都密切相关。

评估准则明确了专业能力问题,一个评估师必须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自己是否能够胜任某个专业的评估业务,强调评估师是独立、客观、公正地按照评估准则履行业务职责,对评估师应该向委托人披露的事项作了明确规定,有可能涉及主观偏见的事项都应该披露。评估准则最大限度约束了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有理有据,并且按照可复核的原则便于他人复核,最大限度保证评估报告具有可信赖性。

尽管在理论上讲,任何人都可从事评估师职业,但有两点很关键:一是评估师都应该成为行业协会会员;二是美国国税局及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对涉税业务,一般会要求取得特殊的职业资质。此外,美国各州有自己的法律,评估师开展业务一般有属地化限制。值得信赖是评估师最好的赞誉,优秀的评估师业务比较繁忙,多数艺术品评估师采取的是独立事务所的模式,专业细分是一种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评估准则严格禁止评估估值与评估师获得的报酬有任何关联性,艺术品评估收费一般采用按工作量来收费。评估师按照独立分析给出的艺术品估值无论是否达到委托人的预期,委托人必须按照业务委托合同约定的报酬付费。

美国现行的评估准则历史并不久远,美国之所以能够推行现行的评估准则,也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地产泡沫破灭之后,痛定思痛,意识到单纯地依靠职业道德无法保证评估业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虚假的评估给美国经济带来灾难性的打击。因此,在政府推动下,由一个非营利的公益基金会推出了评估行业行为准则(USPAP),评估准则推出后,得到美国国家税务局及多个评估行业协会的认可,遂成为美国评估行业共同奉行的职业准则,也逐渐获得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认同。当前,国际化的评估准则正成为世界的趋势。

德加 台上表演的舞者 17.1×21.3cm 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收藏

四、我国艺术品评估体系研究的误区

国内艺术品市场鱼龙混杂,许多人认为很关键的问题在于艺术品评估鉴定体系混乱,也有许多组织及学者致力于艺术品评估鉴定体系的研究,目的就是让艺术品评估鉴定发挥应有的正本清源作用,促进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

目前对艺术品评估体系的研究及探讨大致有三个方向:

一是主张国家主导建立权威的评估体系,主要思路:由国家文化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设立艺术品评估师职业考试体系,通过考试认定职业资格,配合再教育年检制度,形成职业艺术品评估师队伍,持证从业。

二是主张在会计学基础上建立艺术品评估体系,主要思路:通过财政部主导的评估协会,推出注册艺术品资产评估师职业考试,类似于目前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目前,评估协会已经成功地推出了珠宝、林权两个品类的资产评估系列,其管理权力在资产评估协会。

三是主张以市场化专家为主建立艺术品评估体系,主要思路:主张艺术品有其特殊性,不能以公式模型算法评估,应以有经验的业界专家为主来评估。这种主张类似当前的艺术品鉴定现状。

总体而言,目前对艺术品评估的误区主要在以下三点:一是偏重行政手段;二是侧重经验和技术为评估的重中之重;三是强调持证上岗。这些研究及探索都有一定道理,但认真论证,都存在很难解决的问题。其关键就是陷入了评估鉴定的技术、技能的误区,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笔者致力于艺术品评估鉴定体系研究已经十几年,曾尝试借鉴中国历史上的研究成果来获得启示,但很遗憾,历史文献几乎没有艺术品评估的系统论述。对此,笔者也非常困惑,艺术品评估问题历来就存在,为什么古人没有总结出系统的应对机制,听之任之千年,而无人能够总结出应如何解决。2006年,笔者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讨如何解决艺术品评估问题,最终还是因为艺术品的复杂性而不了了之。资产评估协会成功推出了珠宝、林权评估体系,但因艺术品很难建立可操作的科学评估体系而止步不前。难怪历史上就没有留下来艺术品评估的系统理论。

笔者认为,古人之所以没有系统论述过艺术品评估问题,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一是艺术品买卖有“愿者上钩”的看法,艺术品毕竟是小众的交易品种,喜爱者自有独立的见解,贵贱由己,不需他人说三道四;二是任何艺术品都有市场行情,不出左右,也就理当如此;三是艺术品买卖行为简单,不似如今的现代市场行为,有金融、有审计、有保险、有完善的税法,因此,也无需研究艺术品到底价值几许。

如何建立一个公平、客观、公正、规范的艺术品评估体系,必须走出现有的研究误区去寻求答案,美国的艺术品评估体系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可以成功地绕开职业证书、从业门槛、技术广博、行政干预、弄虚作假、职业风险、无法验证等雷区,进而探索出一条建立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艺术品评估体系的道路。

五、现实地寻求中国艺术品评估体系的构建路径

近二十年来,艺术品评估问题逐渐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问题。有人认为应该推出评估师职业证书体系,这与社会改革不断深化的大形势相悖;有人提出应由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主导,这因专家的认定以及专家的职业操守评价问题得不到解决而无法实施;有人提出建立科学的艺术品评估模型,这也只是理想化的空想,关键问题在于没有可以“对标”的准则。

笔者认为,可以由中国艺术品行业协会联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推出中国艺术品评估准则,确定艺术品评估行为应遵循的职业操守、评估能力判断、评估领域界定、评估工作流程、评估责任界定、评估办法选择条件、评估术语规范定义、评估报告要素、评估收费原则、评估复议、评估结果仲裁、评估人信用约束等事项,建立政府及社会监督、行业协会指导、市场公平竞争、征信体系约束的规范艺术品评估体系。

1.为什么要出台艺术品评估准则

艺术品评估准则在行业执业中犹如社会行为中的法律一样,约束了行为的规范性。艺术品评估行为大致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评估行为,一种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评估行为。前者非本文讨论的范畴,本文讨论的是付费评估且评估行为有可能需要承担评估责任的情形(文中所提及的艺术品评估均属需要承担责任的评估行为)。

在已经发生的大量艺术品评估案例中,出现过无数虚假评估,但是无法追究评估者的法律责任,主要原因是无法确认评估人的评估行为是否存在失误或错误。无论是法律还是职业道德,都因为没有规范性的依据去认定评估人的评估行为是否得当,无法验证其评估结论是否接近艺术品的真正价值。也正是因为缺乏规范,没有相应的惩处,才造成评估人可能肆意妄为。

诚然,艺术品评估只是一种意见,不是最终的价格事实。每一位评估人都不能保证评估结果与其他评估人的同样评估行为达到惊人的吻合,但如果按照评估准则规范的约束开展评估行为,应该会得到基本一致的价格区间结论。这就是评估准则的规范性作用。有了评估准则,评估行为就会步入规范性的轨道,其他评估人可以按照评估准则来复核一位评估师的评估报告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明显的工作失误,也可以检验评估结论是否值得信赖。

评估行为规范、评估能力胜任、工作程序有序、引用参照数据合适、评估方法正确、杜绝主观偏见、结论有理有据、便于他人复核、专业术语无歧义,就是评估准则能够带给艺术品评估行业的重要作用。

评估准则实际就是起到“定海神针”作用,也起到“对标”作用,彻底改变目前的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的艺术品评估混乱局面。

2.谁来制定艺术品评估准则

制定艺术品评估准则,应该由文化部及财政部为指导单位,艺术品行业协会与资产评估协会为组织单位,成立艺术品评估准则起草委员会,借鉴已有的资产评估准则及国内外艺术品评估行为管理经验,制定中国的艺术品评估准则。

文化部是文化市场管理单位,财政部是国家财政金融资产统筹单位,两个部委对艺术品评估业务有直接的指导管理职能。艺术品行业协会是国内艺术品行业经营者发起的自我管理组织,资产评估协会是资产评估行业的自我管理组织,艺术品评估涉及艺术品与资产价值的范畴,因此,应由二者共同组织艺术品评估准则的起草工作,经文化部、财政部审核后,由两个协会联合推出《中国艺术品评估准则》。

目前,艺术品评估的结果多作为参考性使用,还无法独立发挥资产文件作用。随着中国市场体制的深化推行,遗产税、关税、艺术品资产抵押、艺术品资产抵债、艺术品资产转移、公共艺术品项目建设、公益捐赠免税及艺术品资产评估并入会计报表等行为频发,艺术品评估将不可避免地与资产评估发生有法律资产意义的衔接问题,因此,艺术品评估准则必须由国家财政部、税务局、资产评估协会共同参与制定。

3.如何形成艺术品评估的闭环管理体系

(1)艺术品行业协会、资产评估协会颁布《艺术品评估准则》,并两年修订一次,根据新出现问题、法规政策变化进行修订。艺术品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准则考试及两年一次的修订版考试,考试通过者名单在两个协会披露。

(2)艺术品行业协会成立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对自愿加入协会的评估人进行注册档案管理并建立艺术品评估信用管理数据库,对违反《艺术品评估准则》或滥用《艺术品评估准则》的评估人进行信誉警示。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设置艺术品评估报告复核中心,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评估人的评估报告进行复核,起到仲裁作用。

(3)艺术品行业协会联合资产评估协会举办每年两次的《艺术品评估准则》考试及新修订版的准则考试,所有艺术品评估人员自觉参加准则考试,对考试通过者公示附有编号的电子考试通过证书,全国可以公众查询。

(4)不设置颁发统一的评估师职业资格,从业人员自觉纳入《艺术品评估准则》考试及再学习考试管理系统管理,国家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及税务、海关部门只认可具备近期《艺术品评估准则》通过考试的评估人签署的评估报告。

(5)让艺术品从业人员自觉纳入信用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艺术品评估混乱的问题,也解决了评估责任承担及追究问题。

我们必须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寻求可操作的路径,建立中国艺术品评估体系。《艺术品评估准则》的推出,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这也必将促进中国艺术品行业健康而稳健地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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