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飞,刘 悦
(中国计量大学体育军事部,浙江 杭州 310018)
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指出:“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综合育人水平,更好地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全面发展”[1],培养“全面发展”型人才成为高校课程教学改革的目标,而当前高校体育课程仍以技术型教学和竞技型教学为主的教学模式与高校整体教学改革之间存在差异,这不利于学生体育意识的形成、个性与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在多年的高校体育教学改革中,体育俱乐部教学因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俱乐部制体育教学改革是在体育运动技能与身体素质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学生健康,培养学生体育兴趣与能力,把学习、兴趣及特长结合起来,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发挥体育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 文献资料法 在中国期刊网收集关于高校体育俱乐部、高校体育课程改革等相关文献,经过筛选与本文相关的文献100余篇,主要包括高校俱乐部现状与发展的研究、高校俱乐部教学模式研究、大学体育俱乐部实践探索、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等内容,以及国家颁布的高校教育改革相关文件,并通知整理与分析文献资料为本研究做支撑。
1.2 专家访谈法 针对高校体育俱乐部改革的相关问题,采用面谈、电话采访等方式对教育学、学校体育学等相关专家12人进行访谈。获取了相关信息和建议,为本研究相关对策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1.3 实验法 以中国计量大学体育公共选修课学生为研究对象,自2014年开始探索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的构建,2015年实践实施,从选课端调整大一、大二课程设置,开设大三体育俱乐部课程。授课对象涉及我校2013级-2017级,共计1 6000余人。改革实践经历3个阶段:第1阶段是初期试验(2014年9月-2015年6月)。在基础较好的篮球、足球、排球3个单项俱乐部中试验,学生参与体育课程管理、赛事的组织与运行,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全面由学生负责,教师负责课程技术教学和辅助指导。第2阶段是中期实践(2015年9月-2016年9月)。多种类型的俱乐部参与到课程中,根据不同体育项目俱乐部的类型特点,分类运行、探索自由的考核机制。第3阶段是全面推广(2016-2017年)。对大学体育俱乐部运转模式逐渐调整与完善,正式编入学校2017级学生培养计划。
“在高校中通常理解的体育俱乐部,是一种自发的、从事体育活动的社会组织,是人的集合”[2]。体育俱乐部在国外高校具有坚实的基础和成功的实践运作。上世纪末,以深圳大学[3]、上海中医药大学[4]为代表的国内高校,初步探索实践俱乐部体育教学模式,都未能延续下去以失败告终。随着人类社会与科技的进步与发展,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教育发生了重大变革。体育在这场变革中,在探索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再次关注到俱乐部教学模式。当今,高校中体育俱乐部的存在形式多种多样,其中以学生社团式的体育俱乐部占据主流。而这类型体育俱乐部往往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组织较为松散,总体上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无法发挥其潜在的教育、文化价值。2015年张波[6]等提出了高校体育俱乐部“课程化管理”的概念,即“将有教师指导、规章制度健全、组织管理到位的课外体育俱乐部或社团纳入到大学体育课程体系中,认定学时、授予学分;参与这些体育俱乐部活动的学生,经考核合格认定其学时,根据考核成绩授予相应的学分,同时教师的指导工作计入工作量。”这种以课程形式存在的俱乐部教学模式具有一定约束力和强制性,它与以学生自发、自由参与型的体育俱乐部不同,它是高校体育课程与俱乐部制的一种结合。这种模式更符合我国高校体育课程现状,对调动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高校体育俱乐部改革的探索和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3.1 体育俱乐部课程化管理的探索 课程化管理的俱乐部制体育教学,是大学体育课程与体育俱乐部的有机结合,是将课外的俱乐部体育活动纳入到体育课程管理的一种探索。中国计量大学俱乐部制体育课程是在“课内外一体化”体育教学基础上,优化原有大学体育课程管理模式,提出涵盖大一到大四年级的“阶段性管理”体系(见图1)。通过分层管理,将教学总目标分解到4个教学阶段,逐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水平,最终实现高校体育育人目标。
学生在完成第一阶段的基础课程后,随后3个阶段教学实行“开放式管理”,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开放性”具体体现在:1)在俱乐部学习、活动过程中,学生可自由选择体育比赛与活动项目、课程内容、上课时间、任课教师;2)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下的体育比赛与活动,是在教师与学生共同管理,教师主要负责组织教学和参与管理俱乐部,学生主要是辅助教学、组织校园赛事和运营俱乐部;3)教师和学生在不同的俱乐部教学、比赛和活动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工作内容;4)俱乐部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学生参与俱乐部的课程教学和组织活动与比赛,均纳入其课内考核,教师参与俱乐部管理和指导工作计入其工作业绩。
图1 体育俱乐部制“阶段性”教学示意
3.2 俱乐部制体育课程目标的确立 “以往大学体育俱乐部仅仅定位于学生自组织、自管理、自娱自乐的性质明显,因而在组织管理上表现为松散性质”,但是大学体育俱乐部的目标定位,不能仅仅是自由玩玩而已,其具备课堂教学所不具备的潜在教育价值。[6]体育俱乐部课程首先应实现体育课程在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五大领域的基本目标,不断拓展体育俱乐部的教育价值和功能,凸显体育的育人与培养人全面发展的价值。俱乐部制体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形式更为丰富、生动,其特有的组织形式,充分满足学生的体育兴趣,提升运动技能,更有效地促进身心健康。除此之外,通过课程教学培养学生体育精神与体育能力,通过校园体育比赛与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不断提升学生沟通交流、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图2 中国计量大学俱乐部制体育教学模式框架
3.3 俱乐部制体育课程体系的建立 围绕高校体育课程培养目标,中国计量大学俱乐部制体育教学模式突出学生、教师在俱乐部管理、教学组织、活动组织等核心体系上的互通与良性互动。课程设置(图2)由基础内容向学生主导、教师指导的俱乐部活动逐步过渡,整个教学过程中都有专业教师的影子给予科学、合理的指导,俱乐部框架更加牢固,活动更具规模,单项体育俱乐部文化传承更持久。
3.3.1 俱乐部基础阶段课程 基础课程是课程体系中的第1个阶段,在第1学期至第2学期内完成,以基本身体素质练习结合“体育与生存”“太极拳”2门学校特色必选课为主要内容。“体育与生存”是通过跑、攀爬、跳跃等体能素质训练结合救护技能,在强化体质的同时使学生掌握、运用基本的生活与生存技能。“太极拳”作为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健身价值的基础上蕴含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内涵,通过太极拳教学使学生学会、能练太极拳的同时,体悟优秀传统文化。通过该阶段的学习与训练,使学生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得到综合发展与提高,为以后的兴趣养成与技能提高打下基础,实现基础目标。
3.3.2 兴趣技能培养阶段课程 第3学期至第4学期为课程体系的第2阶段,这个阶段面向学生开放至少20门兴趣技能培养课程,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和兴趣任选1~2项运动项目参与学习,学生可自由选择上课时间、自由选择项目、自由选择教师。这个阶段课程32学时/学期中,有6学时需要在俱乐部活动课程中完成,是大三“完全”俱乐部的过渡阶段。学生通过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比赛或活动积累课时,由所选兴趣培养课程教师认定,并通过所选课程的技能考核后取得该阶段课程学分。通过以上2个阶段的的学习,每位学生能够熟练掌握1~2项健身运动的基本技能、基本理论知识,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
3.3.3 俱乐部活动阶段课程 第5学期至第8学期为课程体系的综合进阶阶段,同时又与第1、第2阶段交叉互通。这个阶段的课程内容设置包括体育竞赛俱乐部活动与俱乐部活动两类:1)体育竞赛俱乐部是经过选拔,为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在课外进行运动训练,以参加校外体育竞赛获得荣誉为主要目的俱乐部组织;2)俱乐部活动贯穿第1到第8学期。第1至4学期,大一、大二学生是校园竞赛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运动员角色的主要“扮演者”。第5至第6学期,大三学生专门开设俱乐部活动课程,学生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兴趣选择修满不少于24学时的俱乐部活动,他们是各单项俱乐部的主要运营者和校园体育比赛与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大四学生在完成体育达标的基础上,吸引以水平提高为主要目的的学生参与到自己喜爱的体育竞赛当中。俱乐部活动与课程的对象面向全校所有学生,活动内容与形式丰富多样,全面实行“开放式体育教学指导”。
学生每年以自主课外参与的形式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学生毕业时,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在经过大一、大二2年的俱乐部课程后,对仍未达标的大三学生采取分类教学、个别辅导等必要措施,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达到学生体质测试标准要求。
4.1 认定学分 大学生在大一、大二阶段的体育活动以每周一次的体育课为主,另外有兴趣的同学自愿参加各类体育俱乐部或社团。而如何将学生的体育课与社团俱乐部融合起来,让课内成为课外的指导,课外成为课内的延伸,其最主要、最直接的手段,是授予学分,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到课程内。教学改革将原有“大学体育”4个学分进行重新划分,大三开设“俱乐部活动课程”每学期0.5学分,合计1学分。俱乐部活动课程必须在第5~6学期完成,且每学期完成学时不得超过12学时,超出的部分不予认定。而大二阶段的体育课程内,分配部分课外俱乐部活动学时,由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到学校春秋季运动、体育文化节、各单项俱乐部的体育比赛中去,使得参与运动会及校内各项体育比赛的学生基本达到全员参与。俱乐部制体育教学课程学分设置及学时分配详见表1。
4.2 俱乐部融入教师管理,明确教师责任 大学体育教师除课堂教学以外,还负责指导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而体育教师的课外指导工作量却较难被认可,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措施,依靠教师的责任感无偿付出,往往很难持续长久。而作为课程管理的体育俱乐部,学生在俱乐部的活动被明确为课程,给予成绩,认定学分。教师指导也核算工作量,计入考核体系,并对教师俱乐部的指导工作及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使其能积极参与到课外俱乐部指导和校内各项体育比赛的策划和组织中去,扩大比赛的影响,提升赛事的品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在大学体育的每个阶段,不同俱乐部开展的各种体育活动和比赛中,始终能看到教师指导的身影,并且通过一批批俱乐部骨干的培养,俱乐部梯队形成良性的更新与循环,使得体育教师工作的开展基本围绕俱乐部,赛事的组织基本依靠俱乐部。
4.3 课内与课外一体化组织管理 2014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再进一步强调体育课程学时的基础上,对课外体育活动与竞赛提出具体要求,“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多样化、可选择、有实效的锻炼项目……学校成立不少于20个学生体育社团,采取鼓励和支持措施定期开展活动,形成良好的校园体育传统和特色。”俱乐部制体育教学在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提高学生运动参与的基础上,要求大二的课内体育课中有6学时/学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和比赛,使课内任务延伸到课外活动。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强调“重参与、轻成绩”“重健身、淡竞技”“重文化、融内涵”,全年各单项竞赛与春季、秋季运动会紧密结合起来,学生除了是运动员还可以是裁判员、校园比赛的组织者和管理者,降低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门槛,丰富学生参与体育竞赛的形式和内容,对参与者给予学时和学分认定,使课外活动变成课内任务。在课内教学任务中包含课外活动,课外活动中包括课内学时,教师对学生的教学指导,将不局限于体育课堂,而是贯彻学校体育工作的各个环节,教学、群体、竞赛有机结合,课内与课外一体化管理。
4.4 课程的考核 学生的学习评价是对学习效果和过程的评价,俱乐部制体育教学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对学生给予分层次的评价考核,评价中强化激励、发展功能,把学生的进步幅度纳入评价内容。每学期进行1次体育课程评价,第1阶段注重体能与运动技能学习。第2阶段注重运动兴趣和运动习惯的形成。第3阶段强调学生的个体发展和综合能力。第4阶段注重学生体质达标。学生在不同阶段分层次地设置考核侧重的内容,特别是在第3阶段的课程中,不同项目和不同类型的俱乐部,考核更加自由、多元,形式更加多样。
表1 俱乐部制体育教学课程学分设置
俱乐部制体育教学通过“大学体育”的阶段划分,使得对学生的体育教学更具有针对性。课程考核上更加灵活,充分调动了学生参与体育的积极性。俱乐部制体育教学打破了传统体育教学课内与课外的界限,实现课内外一体化管理。形式上学生的参与更加全面、深入、自主,注重学生兴趣和个性的发展,激活学习欲望和动力,大胆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让俱乐部担任起校园体育比赛的组织和领导角色,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俱乐部中,学生获得体育知识、展现体育技能、增加彼此的情感、转变体育参与的态度、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