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轶
使用部首检字法在辞书中查检生字是学习汉字的重要途径,能否够熟练使用部首检字法主动学习生字,是衡量小学生独立识字能力的重要指标。
统编本语文教材将部首检字法的学习安排在二年级上学期。从一年级开始学习偏旁,学习分析汉字结构,形成初步的字形分析能力。二年级开始系统安排部首检字法的内容,覆盖了学习部首检字法的所有难点:第一阶段,了解部首的概念,熟悉常见的、易析出的部首,学习部首检字法的流程;第二阶段,进一步练习确定部首,重點练习查检不容易确定部首的合体字;第三阶段,集中学习合体字部首;第四阶段,学习查检独体字和难检字。
教材不可能呈现全部201个部首及100个附形部首让学生记背,只能呈现典型例子,借助实例教以方法。学生在掌握方法的基础上迁移运用,遇到具体问题须自行分析解决。在使用工具书的过程中,小学生运用部首检字法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难以快速、准确地找出某些字的部首,需要经历反复试错的过程,因此查检效率不高。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分析字形结构产生的心理定式对部首析出产生负迁移。
某些部首的析出,与学生分析字形结构获取的认知经验不一致。如“摩”“魔”等字,从字形结构上看,是半包围结构的字,学生会认为它们的偏旁是“广字头”,不会认为这是由“麻”和另一个部件组成的字,因此会认为这些是“广部”的字。在不认识汉字的时候,学习者会采用分析字形结构的办法,基于之前的汉字认知经验作出推理。学生推断部首,大多数时候是有成效的,但是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却会失效。这种类型的部首因为不符合学生的心理图式,学生只能死记硬背。虽然语文教材对这类情况作了重点提示,但是新增了知识量,增加了学生认知的负担,因为至少需要掌握两个知识点:一是记住“麻”是部首字;二是记住这类字“查大不查小”,查“麻部”不查“广部”(即使是记住这些知识点,依然与汉字结构分析的认知经验有冲突)。
又如“章”“竟”“意”等字,在确定部首时,学生一般会认为这些字是上中下结构,或取上“立”,或取下“儿”“心”,不会认为应取合体字“音”。学习者在查字典时,只能基于之前对于汉字形体的学习经验,而不像文字学研究人员那样可以依据汉字构形理据进行细致分析。目前的部首归部,将“章”“竟”“意”等字归于“音部”,虽然理据性强,但是与学习者的认知经验不符,给需要在辞书中尽快查检汉字、认识生字的学习者带来困扰。
二是某些字的偏旁与部首不一致而导致认知冲突。
学生查检合体字时,会首先想到常用偏旁作部首的情况。因此常常出现一种情况,就是某些合体字作部首,与学生的已有认知经验不符。如“黑”,作为合体字,学生会依据字形结构将之分为两部分,认为这是一个偏旁为“四点底”的字,因此应该查检“四点底部”。但是,因为“黑”本身是个部首字,需要查“黑部”,这就与学生的已有认知经验产生了冲突。又如,“音”是一个典型的上下结构的合体字,学生的第一反应是尝试查“立”或“日”部,不会想到去查“音部”。只有在“韵”等以“音”作偏旁的字中,才会尝试寻找“音部”。类似的字还有“麻”“鹿”等,学生依据学习汉字、分析字形的经验,会按照合体字拆分的一般规律,认为这是半包围结构的字,应该查“广部”。这批合体字部首,对学生来说是难点,因为无法准确识别部首,所以导致查检不出。这类字还有“鬼”“鼻”“黍”等。对于这些合体字部首,只能死记硬背,别无他法。这样就存在一个悖论:在不认识这些字的时候,需要死记这些是部首字(以免查检时遇到麻烦),但在记住这些字、知道这些字是部首字之后,也就不需要再用部首检字法去查检这些字了。
关于偏旁与部首的不一致,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某些构字率较高的偏旁不是部首,所以学生在确定部首时也会走弯路。如“春字头”“卷字头”“党字头”“学字头”“光字旁”都是常见的偏旁,都有较强的构字能力,但是这几个具有字形归类作用的部件都不是部首。为了避免学生误认为这些偏旁可作为部首而出现负迁移的情况,教材中刻意回避了这些偏旁的学习。但是,因为这些偏旁经常出现的聚类效应,学生会迁移运用所学的分析字形结构的方法,在遇到这些字时,仍然会首先尝试在辞书中寻找这些部首,在碰壁后再进一步尝试其他部首。又如“耀”字,学生会自然而然地将它拆分为“光”和“翟”两个部分,进而推测应该查阅“光部”。在查检不到“光部”的时候,才会考虑其他可能,因此需要通过多次试错才能达到查检目的,导致查检效率低下。
基于对小学生使用部首检字法所出现问题的成因分析,为了满足学习者快速查检汉字的现实需求,笔者对部首的立部、归部和定名,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明确部首的功能定位。
部首的核心功能是检索,应确立“检字法部首”而非“文字学部首”,从帮助学习者尽快掌握汉字的需要出发,立足于实现检索的功能,以提高检字效率为出发点进行系统设计。
部首的使用对象应主要定位为普通大众,而不是专业的文字学研究人员。部首的立部、归部和定名,应以实用性为首要原则,其规则要简洁清晰、易懂易学,面向识字量有限的学习者,方便普通大众特别是初学者(包括母语儿童和学习汉语的外国人)使用,以尽快满足他们学习现代规范汉字、不断扩大识字量的需要。
在信息化时代,学习者查检生字的途径很多。如果部首的立部和归部不便于大众使用,这种传统的检字方法很可能会被人们束之高阁。
第二,部首的立部和归部应尽可能照顾学习者认知汉字的特点。
以往的部首立部和归部,更多的是研究者从汉字本体出发,更多地考虑汉字自身的特点。部首规范的确立,也应充分考虑用户需求,兼顾学习者认知汉字的特点和规律,考虑学习者分析字形结构的一般规律,及其对确定部首的相关影响因素。特别是针对小学低年级学生,作为部首检字法的主要学习者,如何考虑他们的实际需求,使他们掌握起来更简单更容易,应该将其纳入研究范畴。
部首是否必须体现汉字理据?事实上,汉字经过漫长的演变,很多现代汉字已经失去理据,有很多同部的字,并无聚义归类的特征,相当比例的汉字从字形中无法获得字义的线索。过于强调追溯源流,过于强调部首中的字义因素,必然会出现不利于查检的情况。关于部首源流的研究,宜作为学术研究范畴,不宜纳入普及推广运用汉字的范畴。最理想的部首规范,应做到大多数学习者能够一步到位确定部首,不必经过多次试错,不必增加不必要的查字步骤。
部首的立部和归部,应基于现行通用汉字的发展现实,以现代汉字的形体特征为主要依据,兼顾人们认知汉字的心理规律,主要解决“尽快在工具书中找到这个字”的需要,而不是“分析这个字的源流演变”的需要。学习者只有在不认识某个字的时候,才会使用部首检字法。此时,除了字形提供的线索和分析字形结构的经验之外,尚不具备精确分析字义和字理的能力。如果过多溯源、过于强调汉字构字的理据,而不充分关注现代规范汉字的形体,就人为地提高了检字的门槛。部首的立部和归部,应充分考虑使用对象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求,方便学习者自我学习,从学习者的认知心理、认知规律出发,避免因过于强调理据而变得深奥,进而对学习者造成困扰。
建议开展广泛调研,让使用对象圈画常用规范汉字的部首,并进行结果分析,从中获取人们认知汉字的一般规律;将大众需求与学术研究结合起来,从提高大众检字效率的需要出发,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立部、归部。
第三,部首命名须考虑与偏旁命名、部件命名的一致性与差异性。
对于偏旁、部件、部首的概念,学界认识不完全一致,混用的情况也不少见。作为查检汉字之用的部首,其名称应與运用于字形分析的偏旁名称和部件名称不同,与偏旁、部件的功能加以区别,避免在不同使用领域混用、误用。
《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规范》中的部件名称,不宜直接作为部首名称规范。部首需独立命名,既保持与偏旁名称、部件名称的联系,又体现其特殊性,突出部首的特殊功能。可以将所有部首名称统一加后缀“部”。其中,成字部首统一称“X部”。如,偏旁为“木字旁”的字,查“木部”,偏旁为“穴宝盖头”的字,查“穴部”,以此区分偏旁、部件与部首的概念,体现其区别与联系,凸显其不同功用。
不成字部首的名称,应尽量与偏旁名称、部件名称保持相对一致,以降低检字难度。如偏旁“三点水”,部首称为“三点水部”;偏旁“立刀”,部首称为“立刀部”。这样,学习者可将偏旁名称与部首名称建立起直接联系,将所学过的偏旁知识直接迁移运用于部首的学习。
第四,部首命名须综合考虑多种方式。
一是成字部首,直接以读音命名。
在201个部首中,有相当比例的成字部首可以直接称说读音,如“X部”,不必附加其他信息。
“成字”的范围,建议限定在8105个现代通用规范汉字之内。至于“三撇”“双人旁”等,不是当今通用汉字,以现代视角对这些古文字的普遍认知是:“这是一个偏旁,不成字。”如果对这些不成字的部首都要求学习者称说“字音”,无疑会增加学习者的认知负担。至于那些表义作用较弱的部首如“单耳”“反文”,则更不必复古采用古文字的字音。这些不成字的“字”不在8105个通用规范汉字的范围,如果作为适用于语文教学的部首规范,是不适宜的。
二是以代表字定名,体现构形部位。
部首的命名规则,可与偏旁、部件命名规则保持系统一致性。使用代表字命名,如“草字头”,从名字就提示位置信息,既符合字形特征,又符合大众使用习惯。
但是,在部件名称与大众使用习惯不一致的情况下,需作具体分析。如《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规范》中,将位于包围结构外部的部件统称为“框”,这种做法较为笼统,不便于学生掌握字形结构,与目前小学语文教学的实际情况不一致。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左上包围的字,往往称作“头”;左下包围的字,往往称作“底”;只有在三包围和全包围的情况下,才称为“框”。建议部首命名尽量与语文教学长期以来采用的分析汉字结构的一般方法保持一致,对这几类部首,分别以“头”“底”“框”的方式加以称说。另外,代表字的选择,宜主要考虑汉字的难易程度,考虑小学生识字教学的实际需要,优先选择最常用的、学生最先学习的字。
三是约定俗成,形象定名。
某些部首以形象定名,采用社会广为流传的通俗名称,易于被接受,便于实现查检功能,有助于记忆汉字形体,如“三点水部”“四点底部”。
形象定名最大的好处是便于记忆字形,有利于正确书写汉字。以“两点水”“单耳”“双耳”等部首为例,名字就提示了写法,可避免书写错误。如“双耳”这一名称,形象描述字形,区别于“单耳”,以形象的称说帮助学习者记忆字形,可起到区分字形、避免错别字的作用。至于部首背后的构形理据及其表义特点,可以依据教学需要有选择地提供给学生,以帮助学生聚类识字。如,在教学时可以提示学生“左阜右邑”,而不必直接将“左耳”读成“阜”,将“右耳”读成“邑”。如果定名的时候,对不同位置、同一形体的部首给出不同的读音,会使学习者感到困扰。
部首命名宜主要指向形体,不必要求与字义建立联系。如“月字旁”“王字旁”,如果从字义出发命名部首,将之命名为“肉月旁”“斜玉旁”,会造成字形记忆上的困扰,导致错别字现象。不建议从字义角度命名部首的另一个原因,是以字义命名的方式有局限性——并非此部的所有汉字都符合理据。如“隋”,与“阜”的意义无关,被作为“阜部”的字恐使学生误解字义。基于字形的命名方式可以涵盖所有本部的汉字,而基于字义的命名往往不全面,代表不了所有的字,不能涵盖所有字的情况。因此,在部首命名时,基于汉字字形的形象性进行命名,以形象的定名提示部首的形,帮助记忆形体,快速查检汉字;在汉字教学时,适当讲解字源,提示部首的义,结合部首源流了解字义,方便学生深刻了解部首的内涵,使学生了解“大部分某部的字与什么有关”,同时也提示有例外的情况,以避免学习者泛化类推产生误解。这样做,兼顾字形和字义,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处理办法。
与此同时,为了兼顾不同人群的使用需要,部首规范也可以提供基于不同命名方式产生的命名,如某些部首提供两个命名,设主名(以形体为主)和辅名(以意义为主),将辅名作为备选,供使用者根据不同需要加以选择,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掌握。
制定部首规范,建议对使用部首检字法的人群作广泛调研,充分考虑使用对象的需求,充分考虑学习者的认知特点,基于学理,但不拘泥于学理,以提高查检效率为目标,避免因过于学术化而丧失普及应用的价值。
【本文受国家语委重点科研项目“《汉字部首表》修订”(ZDI135-15)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