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和新旗帜。2017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作出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的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产业与生态的有机结合,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重要支撑。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农业一直是基础产业,农村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家园。随着近现代工业文明的兴起,出现了不同的社会分工,第二、第三产业逐步从第一产业中分离出来。但由于粗放的发展方式和认识水平的限制,很长一段时期内人们简单地把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对立起来,农业农村资源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未能很好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互有机统一。
农业农村资源是一个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如果尊重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地利用农业农村资源进行生产活动,充分遵循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在获得稳定农产品供给的同时,本身就直接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比如,传统的“桑基鱼塘”农业模式,被国外喻为“最完善的农牧渔结合形式”;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贵州从江侗乡稻鱼鸭复合系统,也都是这方面的典范。我国农业文明中也具有丰富的保护环境和珍惜资源的朴素思想,如“天人合一”“顺天时,量地力”“二十四节气”以及“七十二候”等等。
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增长,农业农村作为产业和生态的重要载体,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一方面,到2030年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的预期目标,我国仍将有约4亿人口生活在农村,他们需要稳定的产业就业和宜居的环境。另一方面,目前有的城市人口过度集聚,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已严重超载,“大城市病”问题突出。城乡居民不仅需要农业提供种类更多、品质更高的农产品,而且还需要农村提供更清洁的空气、更干净的水源和更怡人的风光。
因此,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没有生态资源作为依托,产业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没有产业发展作为支撑,生态保护也难以持久。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相辅相成、相互共赢,可以有效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生态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目标。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行种养加循环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逐步把农业资源过度利用的强度减下来,取得较大进展。但是,我国农村产业的生态性总体不足,发展水平和质量不高。现有产业多侧重于产业链中的某个环节,生产的价值目标单一,过度注重其产出能力,没有充分考虑产出过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农业资源消耗过度,超过农业资源的承载能力,水、林、草等资源难以得到及时恢复;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突出,约40%的畜禽粪污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影响周边环境;地膜的使用有效节约了水资源,但薄膜使用后烂在地里,长期难以降解,形成“白色污染”。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依托青山绿水、田园风光、古村古镇、民风民俗等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面向人们对优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发展生态产业势头良好。目前,主要有三种业态:一是生产绿色有机优质安全农产品,利用清洁的水、土壤、空气等资源,严格生产过程标准化管理,满足特定群体对农产品定制化、个性化的需求,如“吉林优质大米”“有机蔬菜”“生态茶”等。二是提供生态宜居和休闲养生的场所,通过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恢复保护乡村生态,让农村成为休闲娱乐和养生的场所。2017年全国乡村旅游达25亿人次,同比增长19%;消费规模超过1.4万亿元,同比增长27%,发展迅猛。三是体验农耕文化,以文化小镇、农艺体验、传统手工艺制品、民间艺术形式等产品和服务为代表,利用乡村原汁原味的物质、非物质资源,还原自然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满足城镇居民眷恋乡土、亲近自然的需求。
但总的来看,我国农业生态产业规模小、成本高、竞争能力不强,现有绿水青山的价值没有被很好地显性挖掘出来,其资产属性未充分体现,“生态+”的业态尚未有效形成。
为促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有机融合、协同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农村发展质量,提出以下建议:
(一)改造提升农村传统产业
通过产业融合、功能融合、主体融合,改造传统产业,注重生态性,实现产品和服务品质效益提升。在产业融合方面,重点是促进一、二、三产融合,转变粗放的农业发展方式,最大程度减少资源消耗,推动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做到产业上中下游有效衔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在功能融合方面,有效拓展农业的多功能领域,不仅强化农业的产业经济功能,更需拓展农业的生态功能、文明承载与继承功能,让农业农村成为人们亲近自然、享受生活、体悟人生的理想去处。在主体融合方面,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紧密结合,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好其引领带动作用,把小农户吸引到现代农业发展中来,有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利益的合理分配和互利互惠。
(二)做大做强生态产业
要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推动改善农业生态系统,恢复和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注意发掘和拓展农业在保留历史、体验文化、保护生态等方面的多样化功能属性,结合信息、互联网、新能源等技术进步,拓展“生态+”模式,发展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的产业形态,把生态资产价值充分释放出来。要把生态优势变成农村发展的宝贵资本,让更多的老百姓吃上“生态饭”“旅游饭”,在保护生态中发展产业,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三)健全标准和技术体系
要制定生态产品和服务的统一标准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化控制,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生态产品科学规划设计,突出特色和个性化,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健全生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支持体系,积极推广新技术,实现传统工艺的改造升级,不断提高科技含量。
(四)加强监管
明确保护生态环境的底线要求,通过环保监督、生态恢复、生态产品标识认证等公共服务,对生态产品和生产全过程的生态性实施有效管理,最大程度减少浪费和污染,增加对自然的亲和度,保持乡村持久的产品输出能力和宜居环境。要加强生态产业市场秩序监管,杜绝产品和服务良莠不齐、以次充好等现象。
(五)加强政府配套服务
要在国家层面出台促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指导性意见,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強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绿色生态指向,加大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耕地保护、化肥和农药减量等支持力度,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大对农产品深度加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增强农业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总之,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乡村功能价值日益凸显,加强对传统农业的生态化改造及做大做强农业生态产业,对于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作者为吉林省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