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宏 李善民
(1.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2.中国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广西 百色 533000)
迄今为止,农户信贷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直到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到人们的生产生活,人们才意识到数字技术的强大威力,并期待借助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交易成本,延伸服务半径,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然而,现实的困境是,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迅猛,农户在支付、理财等金融服务方面得到了有效满足,但在农村信贷方面依然面临贷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最近十年来我国推行区域性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到十字路口,是继续延续十年前的农村金融改革思路(加快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硬件设施和物理网点的布设),还是顺应金融科技发展的实际、加大对现有银行业机构开展网络支农服务的引导与扶持?2016年3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应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建设,创新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业务。用数字技术破解农户融资难题。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在互联网上进行理财、支付的用户越来越多。2016年上半年,网上支付用户4.5亿人次,网民使用率64.10%,特别是形成了移动支付、网络信贷、平台担保等多种数字普惠金融服务,重塑了金融扶贫的新业态、新路径,提高了贫困人群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正式将发展普惠金融确立为国家战略规划。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技术开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动力机制是什么?对地方性金融机构进行支持和鼓励,各市场行为主体的行为变化模式和演化轨迹是什么?如何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以最大化地方性金融机构支农服务供给?对于上述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还没有明确的回答,围绕这些疑问,本文聚焦农户信贷难题,尝试对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问题进行探索研究,以期在数字技术背景下为破解农贷市场农户信贷难题提供理论支持和有益参考。
与本文意向研究相关的国内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网络信贷服务的机制揭示。王馨(2016)认为,互联网金融在技术上突破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单纯的线下审核与信用增进模式,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在金融资源配置领域中的不足,相比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具有边际成本递减效应和边际成本递增效应,这也成为其解决“长尾”农户融资的天然需求,打破传统金融的二八定律[1]。二是网络农贷支农服务经验介绍。浙江丽水在数字化支付、数字化小额信贷以及数字化征信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2]。三是有关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相关研究认为,落后地区和低收入群体可以超越所在地理区域金融服务物理网点配置不足,消除传统金融服务门槛高的障碍,分享到现代技术和金融发展的成果,享受支付、理财、保险等多样化金融服务的便利[3]。
实证研究文献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网络借贷与普惠金融的实现途径。王博、张晓玫等认为,网络借贷重塑了金融组织的形态,作为信息中介,网络借贷通过信用认证机制以及信息披露机制,发挥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信息聚集机制和监督机制,基于“人人贷”数据的实证结果表明网络借贷有望成为群体实现普惠金融的一条有效路径[4]。二是网络借贷行为模式问题的相关研究。廖理等运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交易数据,证实了互联网金融借贷中存在地域歧视问题[5]。姚博运用“人人贷”网站平台借贷数据,实证检验了地区与学历对网贷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在信用评价机制尚未健全的背景下,网络借贷的投资人对借款人有明显的地区和学历偏好[6]。国外理论研究主要聚焦于网络借贷平台方面。国外的相关研究认为,网络借贷平台上的借款人多为受传统金融机构信贷配给的长尾群体,加之平台仅充当信息中介以及平台上的投资人,并非专业人士,因此,投资者缺乏专业甄别或审查长尾群体的信用质量,借贷双方面临较大程度的信息不对称[7-8]。实证研究方面主要集中两个方面。一是对网络借贷理论验证。网络借贷的可验证硬信息能够有效揭示借款人风险、降低投资人的搜寻成本并主导其投资决策[9]。二是网络借贷行为模式的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借贷中存在歧视现象,特别是年纪和人种歧视[10]。
综上,现有文献从不同视角对网络信贷做了有益探索,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真正聚焦网络农贷问题d研究十分罕见,作为新生事物,网络农贷既需要市场驱动,又需要政策助力,既有研究未对政策如何助力给予明确思路和建议,对网络农贷发展应遵循什么样的内在逻辑研究不足。二是目前国内的相关研究主要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推断仅停留在宏观数据加总和现象陈述上,缺乏微观视角的相关研究。与以往文献相比,本文可能的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研究视角新颖,将演化博弈理论应用于网络农贷问题研究,深入探讨农村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的演化过程和行为模式,有效揭示网络信贷支农的内在逻辑和微观机理,从而丰富和拓展现有研究。二是将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性商业银行结合起来,构建一个完整的支农信贷演化博弈系统,更加直接和精妙地分析金融管理部门干预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为金融管理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参与构建数字支农、信贷惠农体系提供理论依据和作用路径。三是本文的研究为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参与化解农村信贷难题、构建切实可行的信贷惠农体系提供良好参考和有益启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数字技术迅猛发展,数字金融开始渗透进农村,支付、理财的服务需要基本得到了有效满足。数字支农信贷方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底,含农村金融业务的P2P网贷平台数量有335家,其中专注于农村金融业务领域的P2P网贷平台有29家。以全国最大的农村金融业务的P2P网贷平台翼龙贷为例,目前翼龙贷共有1 183家加盟商,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1500多个县(区),累计借贷金额531.39亿元。虽然专注农户的P2P网络平台发展迅速,但其融资额与全国广大农户信贷需求相比,只能是杯水车薪。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末,9 248万户农户获得了银行贷款,贷款余额2.7万亿元,显然,目前信贷支农的主力军仍然是商业银行。然而,相比快速发展的P2P网贷平台,地方性商业银行在数字支农方面较为滞后,地方性商业银行利用数字技术开展网络农贷还处在刚刚启动阶段。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大型国有银行开展的网络小额贷款,大多数是采取的是“网银+手机银行”的模式,但贷款对象大多数是本行贷款的已有客户,主要集中在公务员、教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职业人群,尚未研发针对农户种养贷款、生产经营贷款等农户贷款产品,数字化介入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从实地调查看,地方性商业银行大多是最近两年才开始网络农贷,大多数网络信贷产品尚未进行市场细分,没有专门针对农业和农民开发的网络信贷产品,且大多数网络农贷都只是提供了一个网络受理的填报平台,填报提交之后需信贷管理人员审核,审核通过仍然需要前往柜台填报材料。
据调查,专注于农村金融业务领域的P2P网贷平台在运作模式上,大多采取“平台+加盟商”模式。这一模式有助于平台迅速做大规模,快速进入当地市场,借助加盟商的本土优势缓解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以翼龙贷为例,其主要借款客户是农民,包括从事农业相关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农民的特殊借款需求和群体特点,采取加盟商的模式运作,平台本身不与客户发生直接信贷往来,而是由加盟商负责线下联系借款人,加盟商和平台共同进行风控审核,在借贷双方之间发挥撮合作用。尽管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支农信贷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但面临农民征信数据缺失、信息收集成本高等因素的制约。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完善,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农民没有过多的商业、金融行为,绝大多数农民的征信记录处于空白状态。由于消费观念的影响,目前农民的生产消费仍然主要集中在线下进行,尚无形成有效的社交、消费数据,导致征信数据网络未能构建起来,加大了信用评估的难度。不健全的征信数据给农村P2P平台筛选和甄别客户带来了较大麻烦,并对其风险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现有农村P2P平台主要依靠加盟商收集农户的信誉、口碑、人缘、习惯、爱好等软信息。可见,专注于农村市场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并没有完全依靠网络信息,而是更多依赖于调查人员的实地走访,存在信息收集成本高、风险管理难度大等先天不足。
地方性商业银行在传统上一直都是支农信贷的主力军,在利用数字技术开展网络信贷支农服务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一是支农服务的路径依赖。多年以来,地方性商业银行扎根农村地区,熟悉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有一定的固定群体,对信贷客户信用情况较为熟悉,具有合作金融的属性,当地农户在信贷服务方面也形成了依赖银行的习惯,金融支持上呈一定路径依赖特征。二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在信息利用和风险管控上具有比较优势。相比于P2P借贷平台,地方性金融机构对以往老客户信用情况较为了解,熟悉当地民情民俗,在贷后的风险管理上具有地理和信息优势,能够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恶意借贷行为的发生。三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在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上更能契合农村实际。相比于以蚂蚁金服“借呗”和京东“白条”为代表的互联网产品,商业银行提供的借款时间更长、金额更大,更能够满足农村金融形势的发展。
在数字技术背景下,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受监管机构和政策影响而不断变化。金融市场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协同互动主要有两方面的表现:一是数字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地方性商业银行之间的行为策略一直处在动态博弈的变化之中;二是地方性商业银行与金融管理部门行为决策也表现为一种不断调整的动态博弈过程。演化博弈能够较好地刻画网络农贷市场博弈主体策略选择的动态变化[11-14]。据此,下文运用演化博弈的思路对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的策略行为进行分析。假定网络农贷的博弈主体主要包括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在重复博弈的过程中,假设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处在有限理性的基础上进行博弈,对金融管理部门而言,其策略选择空间为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和不出台网络农贷的支持政策。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而言,其策略选择空间为开展网络农贷和不开展网络农贷。
假设博弈初始时,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的概率为λ,不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的概率为1-λ;地方性商业银行选择开展网络农贷的概率为θ,选择不开展网络农贷的概率为1-θ。据此得到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博弈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在表1的支付矩阵中,当金融管理部门不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且地方性商业银行不开展网络农贷策略时,虽然金融管理部门失去公共利益最大化带来的好处,地方性商业银行失去农村金融市场带来利息收益,但金融管理部门仍能获取w的基准收益,地方性商业银行也能获取v的基准收益。若金融管理部门不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此时开展网络农贷的外部条件还不够成熟,比如网络农贷还面临信用风险,如果没有金融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信用风险一旦发生后,地方性商业银行追债成本高。开展网络农贷给地方性商业银行带来损失l,此时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收益为v-l,对金融管理部门而言,由于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处于尝试和探索阶段,因此带来增量收益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此时金融管理部门的收益仍为w;若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支持政策,给予地方性商业银行支农s的资金或政策支持,但地方性商业银行并不积极开展网络农贷,因而金融管理部门的收益变为w-s,地方性商业银行没有开展网络农贷服务,但实际获得了金融管理部门的资金或政策支持,收益变为v+s;若金融管理部门认为网络农贷的条件成熟,并出台支持政策,此时金融管理部门收益为w-s+m,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收益为v+s+n。其中,m代表网络农贷业务给金融管理部门带来的收益增量(上级部门的褒奖等方面),n代表网络农贷业务给地方性商业银行带来的收益增量(利息收入等方面),从博弈模型更加贴近现实情况考虑,设定m>s,即金融管理部门从网络农贷中获得的收益大于其支持网络农贷的资金或政策支持。地方性商业银行和金融管理部门在博弈过程中,博弈的稳定策略由博弈主体的动态学习和模仿被传递到后续博弈中。
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支持政策时的适应度为:
金融管理部门选择不出台支持政策的适应度为:
金融管理部门的平均适应度为:
表1 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性商业银行博弈支付矩阵
当 u11>时,表明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支持政策可带来高于平均水平的收益,金融管理部门选择出台支持政策的概率λ会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增加;当u11<时,金融管理部门选择出台支持政策的概率λ会随时间的增加而减少。
进一步,金融管理部门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根据动态方程(4)对F(λ)求一阶导数为:
当,此时F’(λ)=0,即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的概率为,金融管理部门选择出台或不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的策略效果是一样的,即所有的λ值都是金融管理部门的演化稳定策略(ESS)。
当时,因为F’(λ)<0,所以λ*=1是金融管理部门的演化稳定策略,表明地方性商业银行以高于的概率开展网络农贷,金融管理部门从不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逐步转向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此时出台网络农贷的支持政策是金融管理部门的演化稳定策略。此种情形下,金融管理部门对开展网络农贷持支持态度。
当时,因为F’(λ)<0,所以θ*=0是金融管理部门的稳定演化策略,表明地方性商业银行以低于的概率选择开展网络农贷,金融管理部门逐步从出台抵押贷款支持政策转向不出台抵押支持政策。即选择不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是金融管理部门的演化稳定策略。此种情况下,金融管理部门对网络农贷持不支持态度。
地方性商业银行采取开展网络农贷策略时的适应度为:
地方性商业银行采取不开展网络农贷策略时的适应度为:
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平均适应度为:
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根据动态方程(8)对 F(θ)求一阶导数为:
当,此时F’(θ)=0,即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的概率为,地方性商业银行选择开展或不开展网络农贷策略效果是一样的,即对所有的θ值都是金融管理部门的演化稳定策略。
当时,因为F’(1)<0,所以θ*=1是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演化稳定策略,此时表明金融管理部门以高于的概率选择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地方性商业银行将从消极开展网络农贷到积极开展网络农贷转变。显然,来自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直接影响地方性商业银行行为决策,此时两者的决策行为在支农目标上趋同。
当时,因为F’(0)<0,所以θ*=0是地方性商业银行的稳定演化策略,表明金融管理部门以低于的概率选择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地方性商业银行逐步从积极开展网络农贷向消极开展网络农贷转变。在此种情况下,金融管理部门对开展网络农贷支持不足,地方性商业银行贷款积极性不高。
若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性商业银行的策略选择比例保持不变,即地方性商业银行和金融管理部门的复制行为处于均衡状态,即为系统的稳定状态。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性商业银行之间行为演化过程可以用式(4)、式(8)构成的微分方程组系统来描述。 令 F(λ)=0 且 F(θ)=0,在平面 M={(λ,θ)|0≤λ,θ≤1 }上能够得到演化博弈的五个平衡点 E1(0,0),E2(0,1),E3(1,0),E4(1,1)和 E5(λ*,θ*)。
接下来,本文演化博弈均衡点的稳定性基于根据弗里德曼(Friedman)提出的分析方法,即根据(4)(8)构成的系统体系的雅克比(Jaconbian)矩阵J的行列式detJ的符号和trJ的符号。由此对微分方程组(4)(8)分别求关于λ和θ的偏导数,据此得到雅克比(Jaconbian)矩阵J和行列式detJ表达式。
雅克比(Jaconbian)矩阵行列式的值与迹分别是:
依次将上述五个平衡点代入雅克比(Jaconbian)矩阵J,由计算结果得到各均衡点。雅克比(Jaconbian)矩阵行列式和矩阵行列式的迹如表2所示。
表 2 可见,根据雅克比(Jaconbian)矩阵 J和行列式 detJ的值可知,E2(0,1)、E3(1,0)为不稳定点;D(λ*,w*)为鞍点;E4(1,1)、E1(0,0)为两个局部稳定点,即点 E4(1,1)和点 E1(0,0)为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ESS),E4(1,1)对应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支持政策、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对应金融管理部门不出台支持政策、地方性商业银行不开展网络农贷。为了更为清晰描述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群体博弈的动态演化过程,可以构建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行为博弈的复制动态相位图(见图1)
图1显示了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群体博弈的动态演化过程。图1表明,系统的演化路径取决于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的初始概率λ0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初始概率 θ0,即系统的初始位置 D(λ0,θ0)决定了博弈的收敛方向。 若初始位置 D(λ0,θ0)位于区域E1E2E3D 内部,系统将收敛于 E1(0,0),即博弈双方的演化稳定策略为金融管理部门不出台支持政策、地方性商业银行不开展网络农贷;若初始位置D(λ0,θ0)位于区域 E2E4E3D 内部,则系统将收敛于E4(1,1),此时系统最终演化为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支持政策、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
表2 均衡点稳定分析
图1 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行为博弈复制动态相位图
由系统稳定性结论,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博弈行为取决于博弈双方的初始位置。若要提高系统向理想均衡点E4(1,1)的收敛概率,可以从影响博弈参数的角度入手,即通过博弈参数大小变动使E1E2E3D区域面积减小或E2E4E3D区域面积增大,从而增大系统趋向理想均衡概率。
1.增量收益对系统的影响分析
参数m、n分别代表网络农贷带给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增量收益。当参数m增加时减少,鞍点D向左下运动,E1E2E3D区域面积减小,E2E4E3D区域面积增加,进而系统演化稳定策略均衡点收敛于E4(1,1)的概率增加。同理,当参数n增加时,减少,鞍点D向左下运动,系统演化稳定策略均衡点趋向于E4(1,1)的概率增加。在参数m、n都变大的情形下,金融管理部门选择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地方性商业银行选择办理网络农贷的积极性得到提高,推动了金融管理部门公共目标的有效实现,从而进一步加大了金融管理部门对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的支持力度,支持力度的强化进一步提高了地方性商业银行办理网络农贷的积极性。在上述良性循环的作用下,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双赢”局面得以成形。
2.支持政策对系统的影响
s代表的是金融管理部门为支持网络农贷出台的政策支持或给予的资金支持。如果参数s增加,表明金融管理部门认为开展网络农贷的外部条件成熟,可出台支持政策。此时,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得到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或支持资金越多,就越能提高地方性商业银行网络农贷的积极性。此这种情况下,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从网络农贷中获得的收益m、n增加,驱动鞍点D向左下方运动,推动E2E4E3D区域面积的增加,系统趋向出台支持政策、开展网络农贷。即系统向 E4(1,1)收敛的概率增大。
3.开展网络农贷遭受的损失对系统的影响
参数l表示金融管理部门不出台支持政策而地方性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网络农贷遭受的损失。此时金融管理部门认为出台网络农贷的外部条件还不成熟,金融管理部门不出台支持政策,这会使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信用风险,从而造成损失。当损失l增大时,鞍点D右上移动,E2E4E3D面积区域缩小,E1E2E3D区域面积增大,金融管理部门趋向不出台支持政策,地方性商业银行趋于不开展网络农贷。即系统向E1(0,0)收敛的概率增加。
上述三种情形的分析表明,最初当网络农贷办理的外部条件不成熟时,地方性商业银行普遍不愿开展网络农贷业务。但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以及信贷支农责任的强化,金融管理部门持续加大对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办网络农贷的支持力度,地方性商业银行在支持政策的吸引下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策略,纷纷转变经营策略,由消极开展网络农贷逐步转向积极开展网络农贷,最终金融管理部门选择出台支持政策、地方性商业银行选择积极开展网络农贷,即系统最终收敛于E4(1,1)。
本文聚焦数字技术背景下农户信贷难题,分析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的现状和潜在优势,在此基础上构建地方性商业银行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演化博弈分析框架,根据博弈参数变化的不同得出两种演化稳定策略:一是金融管理部门不出台支持政策情况下,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最优策略是不开展网络农贷。二是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的情况下,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最优策略是积极开展网络农贷。这表明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政策对推动网络农贷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文章进一步分析参数变动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两个群体的演化稳定策略的影响,随着网络农贷给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带来的收益不断增加,金融管理部门的最优策略选择是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最优策略选择是开展网络农贷。
本文的分析对促进网络农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结合我国网络农贷发展现状,为使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在长期利益决策行为中获得更高收益,从而加快网络农贷的构建。本文认为加快网络农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网络农贷服务系统设计和支持政策,从中央角度赋予金融管理部门网络农贷的职权和责任,改进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络农贷的绩效考核,提高金融管理部门推行网络农贷的责任感。二是建立网络农贷的正向激励机制和反向约束机制。一方面,金融管理部门支持政策关系到地方性商业银行办理网络农贷的积极性,及时有效出台网络农贷支持政策,加快诱导性制度变迁,不断提高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农贷的收益,从而驱动博弈参数朝着有利于网络农贷业务开展的方向变化。另一方面,更新现有针对地方性商业银行支农考核政策,将开展网络农贷纳入到MPA考核篮子,增强地方性商业银行网络农贷的社会责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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