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梅
摘要:伦茨的小说《德语课》和施琳克的小说《朗读者》分别产生于二十世纪60年代和90年代,两者均属于反战文学,文中均讨论了罪责问题和尽职的问题,本文将讨论并比较主人公对待罪责问题的不同态度及小说叙述者对待主人公罪责问题的不同态度及原因。
关键词:罪责;尽职;不同态度
在西格弗里德·伦茨的小说《德语课》中重点讨论了纳粹罪责和尽职的问题。本哈德·施琳克的小说《朗读者》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对这一话题的继续。但是两部小说在罪责问题和尽职问题的讨论上有什么不同呢?下面首先介绍两部小说的主要内容,然后进行比较。
《朗读者》内容简介
《朗读者》全书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十五岁的少年伯格与三十六岁的有轨电车售票员汉娜的爱情故事。伯格为汉娜朗读文学作品是他们每次约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后来汉娜突然不辞而别,令伯格无限迷惑、神伤。第二部分讲述伯格与汉娜的重逢。此时,伯格是法律系的实习大学生,而汉娜是审判纳粹法庭上的被告,因为她曾经是纳粹集中营的看守。故事的主题一下变成沉重的历史、二战、罪责。伯格在发现了汉娜是文盲后并没有指出,而汉娜自己也没有说出自己是文盲,并因此而被判终身监禁。汉娜当初不辞而别的原因到此也很清楚了。第三部分,汉娜入狱后,所有困扰伯格的问题并没有消失,而是严重的影响了他的生活,于是他又给汉娜朗读,在录音机上给汉娜朗读。汉娜因此而学会了阅读。十几年的监狱生活后,汉娜被提前释放。伯格为她安排好了出狱后的生活。然而汉娜压根没有收拾过自己的东西,而是在出狱的前一天自缢了。
《德语课》内容简介
文章的开头介绍了故事的讲述者:二十一岁的西吉耶普生,作为难以教育的青年而被关在汉堡的一家教养所里。他自己讲述了眼下的情境:他被关在一个小房子里,为了接受在德语课上交了一个空本子而受的处罚。德语课上老师要求写一篇《尽职的快乐》,他当时无法写出来,因而被隔离起来补写。作文题目使他沉浸在童年经历的回忆中。故事发生在他的家乡鲁格布尔,时间是二战期间及二战结束的时候。
1943年,从柏林传来一条针对画家马克斯·路德维希·男森的绘画禁令。西吉耶普生的父亲,德国最北部的警察哨长接受了这项任务,执行并监督这项禁令。警察哨长与画家多年的友谊没能阻止他完成他的职责。父亲的行为使得这个当时十岁的男孩很不安很困惑:一方面他和画家关系很好,他经常在画家的画室里逗留,看画家作画,并为画家的画作感到惊叹。另一方面,他又受父亲委托,协助父亲执行禁画任务。与画家的亲密关系和父亲要求做帮凶的命令形成了矛盾。于是这个十岁的孩子一方面做一些事情来证明自己在执行父亲的命令,于此同时又将画家的画藏起来,使它们免于被父亲夺走。
对于西吉来说,保护画作的安全在一定程度上说就像其父亲对尽责的理解一样,这是一种不断增加的兴致。最初,对于警察哨长来说这不过就是执行一项任务而已,但是后来慢慢的发展为一种强迫——因为他做的远远超过了他的职责范围:即便禁画令被取消,战争已经结束,严斯·奥勒·耶普森依然没有停止没收并毁坏画家的作品。这种情况同时也激发了西吉的强迫症:必须挽救画作于危险之前、被毁坏之前。通过这种方式,慢慢地,不仅在社会上其他人的眼中,而且在家人和画家的眼中,西吉变成了偷画贼。并因此以“难以教育的青少年”被关在教养所。
主人公对待罪责问题的不同态度
《朗读者》的主人公汉娜和《德语课》的主人公耶普森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汉娜是集中营的看守,而耶普森是地方警察。他们都为纳粹工作。他们做事都非常认真,不仅做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甚至还更多。他们把纳粹交给他们的任务或命令看得非常神圣,执行起来认真的丧尽天良。
但是他们对待罪责问题的态度是不同的。汉娜从最开始的全无认识到后来的迷茫,直至最后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责。而耶普森始终未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责。
汉娜对自己的罪责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法庭上。那时她还几乎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责。第二阶段是在监狱里。她有意识地读了一些有关纳粹的文献资料和文学作品,逐渐地认识到了自己曾犯下的罪行。第三阶段是刑满释放前的自杀。这时她对自己的罪责有了更深的认识,并以终结自己的生命来赎罪。
与汉娜相比,耶普森一直未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责。
作为地方警察,耶普森接到了一项命令,传达并负责监督执行对画家马克斯·路德维希·男森的禁画令。不管天气如何糟糕,耶普森都要来监视画家。他不仅自己这样做,而且还让他的儿子西吉帮他监视画家。此外他还做一些不属于他职責范围的事:他夺走画家所有他能拿到手的画并毁坏它们。即便是干净的纸他都不肯让画家拥有,因为画家曾经说过,没有人能够禁止他创作看不见的画。这位伟大的、著名的画家的许多重要的珍贵的画作都被耶普森毁掉了。在纳粹倒台,禁画令自然自动解除之后,耶普森的行为却丝毫没有改变。
在战争期间,耶普森对自己的罪责丝毫没有认识。他是纳粹的帮凶,他的行为给画家和其家人朋友带来很大的痛苦。战后他对罪责的态度依然没有改变。他继续做他在战争时做的事情。他深深地中了纳粹的毒,永远无法醒来。
主人公对尽职的理解
事实上,对罪责的认识和对尽职的理解是无法分割的。警察哨长耶普森一直未能认识到自己有罪,是因为他给自己的罪责穿上了“尽职”的外衣,在“尽职”外衣的掩盖下,他犯下并一直继续着他的犯罪行为而不自知。汉娜在法庭上的时候对自己的罪责也没有意识,她也认为自己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只不过她开始迷茫,因此问审判长“要是您的话,您会怎么做?”(1)这说明汉娜开始思考,这也为她后来学会阅读,逐渐认识自己的罪责打下伏笔。
叙述者对待主人公的不同态度及原因
《朗读者》的叙述者伯格和《德语课》的叙述者西吉同时也都是小说中的角色,他们同主人公的关系不同,态度也不同。
《朗读者》中的伯格与汉娜的关系比较复杂。最初伯格对汉娜一见钟情。在了解了汉娜的过去之后,伯格陷入了矛盾中。首先他用批判的眼光看待汉娜,然后他又在心里为她辩护。为她在集中营做女看守所做的一切事情寻找理由。最后他得出结论,她之所以做这些,是因为她是文盲,她没有经验。一方面他认为她应该为自己的罪行接受惩处,另一方面他又同情她。他认为汉娜由于自己的文盲而承认她在集中营做看守时不曾做过的事情是不公平的。
在《德语课》中,西吉对父亲——地方警察哨长的态度是简单明朗的。西吉用冷静批判的眼光看待和观察他的父亲。在西吉的眼中,他父亲所做的一切都是愚蠢、可笑、丧尽天良的。从西吉的角度,警察哨长展现出的全是消极的方面。
两位叙述者不同态度的原因在于,两部小说属于不同的文学类型。
《德语课》属于严肃文学,主要探讨的是严肃的社会问题。小说中主要是对在在纳粹时代做了帮凶的父辈的尖锐批判。西吉的父亲耶普森是个被义务观念异化了的人,他做人的唯一价值就是履行义务:他抛弃与画家多年的友谊,抛弃亲情——宁愿让亲生儿子去死,都不能动摇自己履行义务的信念。事实上,耶普森并不是个例,和他一样的人还有很多,如教养所里负责教育西吉的那些人,这些人在战争中做了纳粹的帮凶,战后他们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而且也没有悔罪意识,而西吉所受的惩罚,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是在替父辈赎罪。可悲的是父辈们并不能意识到这一点。
《朗读者》则是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融合。罪责和战争属于严肃文学成分,这是严肃文学的特点。此外这部小说也属于通俗文学,通篇同时也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汉娜是讲述者伯格爱过且影响了他一生的女人,因此他对她的态度比较复杂:即批判她在战争中所犯的罪行,同时又对她的诸多行为给予理解与辩解。
注释:
(1)本哈德施琳克,朗读者,译林出版社,南京2006,155页。
参考文献:
[1]本哈德·施林克.朗读者[M].钱定平译,译林出版社,2006.
[2]西格弗里德·伦茨.德语课[M].许昌菊译,海南出版公司,2009.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外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