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民间游戏的文献研究

2018-05-21 11:09赵真
求知导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苗族民间民族

赵真

游戏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民间游戏广泛流传于人民之中,积淀和蕴含着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审美情感,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是中国传统民间文化的优秀组成部分。

一、民间游戏的定义研究

民间游戏如何界定并非易事,研究学者们尝试从不同角度进行定义。

乌丙安在《中国民俗学》中将民间游戏定义为:“流传于广大人民生活中的嬉戏娱乐活动,俗称‘玩耍。它主要流行于少年儿童中间和节日里成年人娱乐节目之中。”这是目前我国学术界普遍接受的观点。

朱淑君在《民间游戏》中指出,“民间游戏即产生流传于人民群众,主要是青少年儿童日常生活中,具有一定形式、规则、内容又可因时因地发展变化的,随时随地可以进行的,以玩耍为目的小型嬉戏娱乐活动”。

王德刚在《传统民间游戏的源流、价值和保护》中将民间游戏定义为“在一定区域内的广泛流传的并世代相传的,含有竞技特征但排除在正式比赛项目之外的、能够带来充分娱乐效果的游艺活动”。

在《游戏》中,陈连山从文化传承的角度,将民间游戏定义为“在广大民众中广泛流行,并且成为代代传承的文化传统的游戏”。

吴明海在《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游戏及其文化教育功能》中将民间游戏定义为:“在中国各少数民族日常生活及节日庆典中世代流传的最常见、最普遍、最有趣的嬉戏娱乐活动。”

二、民间游戏的分类研究

我国民间游戏的数量庞大,研究学者根据它们的形式、性质等进行了分类。

钟敬文在《民俗学概论》中将民间游戏划分为三类,即智能游戏、体能游戏及智能与体能结合游戏。

郭泮溪在《中国民间游戏与竞技》一书中将民间游戏划分为以下十二类:儿童游戏、斗赛游戏、季节游戏、歌舞观赏游戏、杂艺游戏、智能游戏、驯化小动物游戏、助兴游戏、博戏、犋艺俘戏、赛力竞技和赛技艺竞技。

王德刚在《传统民间游戏的源流、价值和保护》中,把民间游戏分为两种主要类型:一是根据性质、用途及发展方向,可分为日常游戏、交际游戏和产业游戏;二是根据游戏的娱乐功能,可分为观赏类和体验类。

麻国均和麻淑云从游戏方法入手,在《中华传统游戏大全》中将民间游戏分为角抵类、酒令类、棋类、博类、球类、投掷类、射类、水类、冰雪类、口头文字类、火戏类、豢养类和杂类十三类。

吕逸在《中国儿童古代游戏》中把游戏分为智力游戏、运动游戏、语言游戏、生活游戏、科技游戏、文艺游戏等类型。

此外,还有一些针对某一特定民族的民间游戏种类划分。例如,张新立针对彝族的文化习俗将彝族民间游戏分为儿童的身体活动类、借助器物类、生活生产类和语言计算类四大类;崔英锦在朝鲜族民间游戏的研究基础上,把民间游戏分为三种类型,即智能游戏、技能游戏和运动游戏;李素梅在研究蒙古族儿童民间游戏时将民间游戏分为益智游戏、文字游戏、运动游戏、歌舞表演类游戏、生活游戏、童谣及野趣七大类型。

三、民间游戏的起源研究

关于民间游戏的起源,相关研究大多比较零散,结合文献资料,民间游戏的起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宗教祭祀。歌舞就是一项与宗教祭祀仪式密切相关的游戏,古老的宗教崇拜在民间游戏中不断复演,如苗族鼓舞就与苗族人民的祖先崇拜存在一定联系。二是生产生活。很多民间游戏都是人类日常生产生活的再现,例如,苗族斗鸡游戏与苗族人民家禽驯化密切相关,而苗拳则来源于原始生活中的自我防御行为。三是社会习俗。民间游戏往往反映了特殊地区和民族的社会习俗,因而具有十分显著的应时、应境特点,例如,苗族八人秋主要在苗族“赶秋节”上举行,而秋架上的情歌演唱也是苗族文化风俗的体现。

四、民间游戏的价值研究

民族民间游戏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积累沉淀着深刻的文化内涵,是一项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发展,有助于民族历史文化传承的民间文化形态。

郭伴溪从四个方面对民间游戏的社会价值进行分析。一是具有早期启蒙功能,游戏过程即是儿童寓教于乐的过程;二是培养认同感和民族精神的有效形式,民间游戏可以促进人们对民族历史文化的理解,有利于民族认同感的形成;三是文艺体育的滋养源,是文体活动产生发展的来源;四是自娱功能,有利于人们心身健康的发展。

王德刚从民间游戏的文化、社会和经济价值方面进行了解读。文化角度上,民间游戏是人们对民族历史文化的认同与肯定,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社会角度上,民间游戏影响了人们对社会生活的认知,丰富了人们的娱乐空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经济角度上,民间游戏的产生和发展带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的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的增长。

陈育梅认为,民间游戏具有开发儿童智力、培养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促进民族认同感和民族精神的形成、有利于人的健全人格的培养、有助于促进和丰富民族文艺体育内容等文化价值。

吴明海从文化教育功能入手,认为民间游戏具有娱情悦性、强身健体、启发智慧、道德陶冶、培育审美情操、情感教育、生活习俗教育、传承和传播民族文化、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教育九大功能。

五、苗族民间游戏的研究

通過苗族民间游戏的文献资料整理,我们不难发现其研究尚不充分,且多以从属性研究为主。

刘蕊在《城镇化背景下松桃苗族儿童民间游戏传承研究》中,以松桃苗族居民为调查对象,对松桃苗族民间游戏的传承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尝试探索游戏传承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游戏的传承机制提出了一些建议。

张军和梁小丽在《游”而不“戏”的民间传统儿童游戏——基于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的调查》一文中,对苗族民间游戏的教育意蕴进行深刻的阐释和剖析。文中指出,“游”是指游戏轻松且具有动感的特征,“不戏”则意味着民间游戏的真实性,认为游戏是儿童对现实生活,特别是成人真实生活的一种演绎。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苗族民间游戏的专项研究,这些研究大致分为三个方向。

一是苗族民间游戏在人类学视野的探索。淳于步在《黔东南地区苗族儿童斗鸡游戏的解读》中,运用教育人类学的视角,从黔东南苗族斗鸡游戏入手,挖掘其在苗族社会中苗族范式的人格教育意蕴。通过探寻斗鸡背后的文化内涵,得到斗鸡游戏在遵守规则、附着荣誉、非英雄时代积极进取的胜利以及王者意志和不屈不挠民族精神方面的意义。李铱涵在《捉箐鸡———一项兼有历史记忆与经济意涵的苗族狩猎游戏》一文中,结合在云南昆明芭蕉箐的实践观察,详细描述了捉箐鸡游戏,并重点阐释了捉箐鸡在重塑历史记忆、共享民族身份的文化意义。

二是苗族民间游戏在体育、舞蹈和音乐领域的研究。苗族八人秋主要集中在传统体育研究领域,如蒋满娟和冉蔷薇的《竞技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研究——基于松桃苗族自治县“八人秋”的调查与分析》、張国华的《贵州省从江县苗族、侗族秋千项目可持续发展研究》等。苗族鼓舞则主要出现在民族舞蹈研究领域,如罗婉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苗族鼓舞的传承与发展——基于湘西州的考察》、王一波、陈廷亮和咏梅《浅析苗族鼓舞的起源和发展》等。苗族飞歌主要集中在音乐研究领域,如杨传红的《论贵州苗族飞歌的特点、音乐魅力与传承保护》、黄玉翔的《探讨“苗族飞歌”的音乐特点及其社会功能》。

三是苗族民间游戏在学前教育中的应用策略研究。刘珊和陈亚萍在《浅谈民族地区幼儿园民间游戏的挖掘与改编——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为例》中指出民族游戏挖掘与改编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左瑞勇和张婧在《论少数民族地区幼儿园民间游戏的开发与利用》中对民族地区幼儿园民间游戏开发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为民间游戏的继承与创新提供建议;雷吉红在《幼儿园开发利用苗族文化现状调查——以黔东南州为例》中,通过民族地区苗族文化融入幼儿生活现状等方面的调查,指出了民族文化课程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间游戏的相关研究著作大多集中在社会、民俗、文化、体育、艺术、学前教育等领域之中,这些文献资料以不同的学科视角,对民间游戏进行了多方面探讨和研究。

在民间游戏的界定方面,专家普遍认为民间游戏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大众性,即广泛流传于人民群众之间;二是娱乐性,即民间游戏具有趣味性的特征;三是历史传承性,指民间游戏世代相传,蕴含着丰富的民族、地域特征,然而在这些研究中,针对民间游戏在促进人们身心健康以及教育意义等方面的挖掘不够深入。关于民间游戏的分类,我们也看到不同理论视角下不同的游戏类型划分标准,这些类别划分为更好地了解和研究民间游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纵观这些游戏分类难免过于零散,欠缺比较全面的民间游戏分类标准。在民间游戏的价值研究方面,学者们试图从不同学科视角对民间游戏的内涵进行深刻挖掘,从已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学者们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民间游戏对传承民族历史文化、促进民族精神和民族认同感等方面,而对民间游戏的其他功能价值研究较少。关于苗族民间游戏的研究,从现在的文献资料来看,研究者更多的是从某一领域内对苗族民间游戏中的单项内容进行分析,这些研究深刻却也单一,针对苗族民间游戏的宏观整体性研究较少。

伴随民间游戏研究的发展与深入,苗族民间游戏的研究势必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完善,通过苗族民间游戏相关文献、资料的整理,有助于我们理清研究框架,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借助对文献、资料的分析思考,可以帮助研究者深入剖析和挖掘研究空白,为未来的相关研究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

[2]郭泮溪.中国民间游戏与竞技[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3]王德刚.传统民间游戏的源流、价值和保护[J].齐鲁学刊,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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