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旭,宋锦飞,孙光春(复旦大学附属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剂科,上海 200240)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进行ADR监测,是加强药品上市后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及时、有效地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1]。现对复旦大学附属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我院”)近年来上报ADR报告进行统计分析,探讨我院ADR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从国家ADR监测系统中导出我院于2014年1月—2017年9月上报的ADR报告,共1 233例,对患者性别、年龄、所用药物种类及名称、给药途径、累及器官和(或)系统及临床表现、ADR因果关系及转归、报告人职业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国家ADR监测中心颁布的ADR因果关系判断标准对1 233例ADR进行因果关系评价。
1 233例发生ADR的患者,男性476例(占38.61%),女性757例(占61.39%),男女比例约为0.6 ∶1;年龄2~94岁,中位年龄60岁,见表1。
1 233例ADR中,静脉给药引发的ADR病例数最多,为612例,其构成比接近50%(49.64%);口服给药542例(占43.96%);其他给药方式共87例(占6.40%),见表2。
表1 发生ADR患者的年龄与性别分布Tab 1 Distribution of age and gender in ADR cases
表2 引发ADR的给药途径分布Tab 2 ADR-inducing route of administration
1 233例ADR共涉及16大类药物,338个品种,其中抗感染药所致ADR病例数排序居首位,其构成比接近40%;中药制剂所涉及的品种数较多,见表3。
表3 引发ADR的药物种类分布Tab 3 Distribution of categories of ADR-inducing drugs
464例抗感染药导致的ADR中,大环内酯类、头孢菌素类和氟喹诺酮类药物所致ADR病例数排序居前3位,合计占比达62.94%,见表4。
1 233例ADR中,消化系统损害较多,为554例(占44.93%),临床表现多为恶心呕吐、胃不适及腹痛等;其次为皮肤及附件系统损害(占25.39%)、神经系统损害(占17.03%),见表5。
表4 引发ADR的抗感染药种类分布Tab 4 Distribution of ADR-inducing anti-infectious agent
表5 ADR累及器官和(或)系统及临床表现Tab 5 ADR involved organs and (or) systems and clinical manifestations
注:同一ADR可累及多个器官和(或)系统,故合计例次数>1 233
Note:the same ADR can involve multiple Organs and(or)systems,so total number of cases >1 233
1 233例ADR中,“肯定”68例(占5.52%),“很可能”1 027例(占83.29%),“可能”137例(占11.11%),“可能无关”1例(占0.08%)。发生ADR的患者经停药或对症治疗后,痊愈297例(占24.09%),好转908例(占73.64%),未好转21例(占1.70%),结果不详7例(占0.57%)。
1 233例ADR报告中,药师上报972例(占78.83%),医师上报255例(占20.68%),护士上报6例(占0.49%)。
由表1可见,患者性别、年龄与ADR的发生有明显的相关性。男女患者比例为0.6 ∶1,女性明显多于男性,这可能与女性机体对药物的耐受性和代谢方面与男性存在差异有关[2]。>60岁老年患者所占比例较高,达48.91%,这可能与老年患者肝肾等脏器功能衰退,导致药物在机体内的处理过程发生改变有关;且老年患者并发症多,用药品种多,药物之间不良的相互作用更增加了发生ADR的风险[3]。因此,临床医师在为老年患者处方时,应充分考虑其生理特点,选择合适的药物剂型和适宜的给药途径,给药剂量应个体化;临床药师应加强对老年患者的用药监护和用药宣教工作;医师、药师通力合作,共同保障老年患者的用药安全。
由表2可见,静脉给药引发的ADR病例数最多。一方面,因为住院患者大多采用静脉滴注给药,使用频次高;另一方面,静脉给药后,药物直接进入血液循环,作用迅速,注射剂的渗透压、pH、内毒素、微粒及滴注速度、个体差异等均可能引起ADR[4]。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合理给药原则是“能口服不肌内注射,能肌内注射不静脉给药”。因此,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注射剂的使用指征,尽量减少静脉给药,必须使用静脉给药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给药浓度和速度给药;护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静脉给药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以减少静脉穿刺相关ADR的发生;护理人员和临床药师要加强对输液患者的用药监护,发现可疑ADR及时报告医师,及时停药或对症处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由表3可见,抗感染药致ADR病例数排序居首位(464例,占37.63%),共涉及药品44种。由表4可见,引发ADR病例数排序居前列的抗感染药分别为大环内酯类(132例,占28.45%)、头孢菌素类(97例,占20.91%)及氟喹诺酮类(63例,占13.58%),三者合计占抗感染药致ADR病例数的62.94%,与相关报道基本一致[5]。以上3类抗菌药物在我院的使用量大,使用广泛,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其发生ADR的病例数较多。医院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6]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7-8],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培训和宣教,强化医师正确选择抗菌药物的能力,逐步减少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以期有效降低抗菌药物的使用基数,进而减少ADR的发生。另外,中药制剂致ADR 215例,居第2位,其中以中药注射剂为主。中药注射剂系从中药材中提取的多种有效成分的混合物,杂质较难控制,且有效成分多含具有较强抗原性的蛋白、多肽及多糖等,直接输入体内容易引起过敏反应[9]。因此,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应严格遵循《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0],应使用单独的输液器静脉滴注,不得与其他药物在同一瓶输液中混合使用;与其他药物序贯使用时,建议更换输液器。护士在给药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溶剂和溶剂量配置输液;输液过程中对患者加强监护,一旦发现可疑的不良反应要及时停药、对症处理。
由表5可见,1 233例ADR主要累及消化系统(554例,占44.93%),其次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313例,占25.39%),与其他文献报道一致[11-12]。相对其他给药方式,口服给药途径可能更容易引起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等消化系统损害。我院报告的口服给药途径导致的ADR病例数较多(542例,占43.96%),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消化系统损害多见。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如皮疹、瘙痒及皮肤红肿等症状比较明显,容易观察和判断,故上报数也较多。因此,在患者用药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注意观察患者症状、体征变化,加强ADR监测,以减少ADR对患者健康的损害。
1 233例ADR中,因果关系评价为“肯定”的仅68例(占5.52%),所占比例较少,因为一般患者停药后不会再去使用,缺乏再激发试验证实。评价为“很可能”的有1 027例(占83.29%),占绝大多数,这部分病例基本符合除了再激发试验以外的各项评价条件,因此判定为“很可能”。但目前此种评价方法易受评价人员知识背景及临床经验的影响[13]。因此,需加强对ADR监测人员及临床医护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高医护人员发现、判断和处理ADR的能力,提高ADR报告质量。1 233例发生ADR的患者经停药或对症治疗后,痊愈或好转共1 205例(占97.73%),说明能针对不同ADR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法,没有对患者造成附加损害。
本调查中,上报ADR的药师以临床药师为主,其对ADR敏感,善于发现ADR,在ADR报告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4]。护士是患者给药的具体实施者和观察者,也是患者发生ADR的第一发现者和报告者,理应在ADR监测和报告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5]。但我院护士报告的ADR较少,可能与护士护理工作压力大,无暇顾及;对ADR认识不足,认为上报ADR等于承认药品质量可能有问题,从而引起患者的质疑;缺乏考核指标或奖励等因素有关。因此,需要加强对护士的培训,提高其上报ADR的意识和能力。
综上所述,我院ADR主要发生于>60岁的老年患者;抗感染药和中药制剂是引起ADR的主要药物种类;静脉给药是引起ADR的主要给药途径。为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医院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医护人员合理用药的培训和教育,重视老年患者的用药安全;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静脉输液。临床医师、护士和临床药师应三方协作,共同加强对患者的用药监护和用药教育,尽可能把药源性损害降至最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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