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培亮 牟成文
2017年12月3日,习近平在致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信中明确提到,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萌发,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同时,互联网发展也给世界各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进入关键时期,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如何迎接这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联网命运共同体时代的早日来临,将我国互联网打造成“阿里巴巴的宝库”,而不是“潘多拉的魔盒”,就必须推动互联网治理现代化,而要实现这种现代化就亟待树立六重思维。
网络社会,如同风险无处不在的丛林,倘若没有安全的甲胄,将危机重重。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没有意识到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如今互联网,早已不是当年飞鸽传书那么简单,而是覆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稍有不慎,就会让自己陷入泥沼。更重要的是,互联网作为新生事物,网络社会作为新兴社会,我们要时刻面对网络空间“想不到”的问题和国内国外“不可知”的风险,这决定了推动互联网治理现代化,首要树立前瞻思维,做足预防工作和可能预案,以实现前置应对和及早处理,从而降低可能发生的风险。
未雨绸缪方能占据主动。具体来说。其一,前瞻分析,认清形势。应该看到,互联网是一种内在的主动参与媒体,且社会媒体化和媒体社会化已成常态,“在线”更是一种必须互动方式,政府网络客户端、企业和单位微信、群体之间朋友圈等方兴未艾,互联网正加速改变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结构,因此树立前瞻思维必须要立足于这个新形势和大前提。其二,前瞻布局,顶层设计。习近平指出,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并从核心技术、管理体制、舆论引导和法制管理等提出总体要求,在此背景下《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应运而生:第一步到2020年,核心关键技术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第二步到2025年,根本改变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信息化全面支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其三,前瞻行动,积极作为。比如,学科方面,创建一流互联网研究院;教育方面,加大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推广;行动方面,让传统文化、爱国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社区、进学校、进网吧、进家庭,使大家时刻绷紧网络安全这根弦。总之,前瞻思维,就是居安思危和未雨绸缪,即在立足互联网最新发展情态前提下,围绕既定国家战略,进行前置行动和预防作为的一种思维。
随着互联网日渐成为国民学习、生活和娱乐的集散地和重要载体,网络谣言、淫秽色情、虚假新闻等不良现象愈演愈烈,网络攻击、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也不断抬头,同时因互联网而生的网络虚拟社会更易使意见流向异位,从而对现实社会产生消极影响,甚至以假乱真、混淆视听,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和骚动。可以说,要确保互联网健康发展,实现网络社会长治久安,“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健康运行”成为时代要求和现实呼唤。
让法治成为现代治理基本方式。具体来说,其一,完善法律法规,奠定治理基础。围绕已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完善配套法律体系,比如公民检举网络违法犯罪保护法、政府处置网络舆情行政法规、传播色情等不当信息如何界定等,确保网络法治化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二,健全司法机构,实现上下联动。面对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频发,线下诉讼方式无法适应网络虚拟社会要求现状,探寻新的符合互联网运行规律的诉讼方式、诉讼规则和审理机制成为维护网络安全的当务之急。如杭州设立首家互联网法院,迈出了法治化治理关键一步。其三,开展专项行动,确保高压态势。针对近年来网络攻击、在线诈骗、网络色情等违法犯罪高发频发,应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各地联动开展专项行动,净化网络生态。其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氛围形成。进行网上网下法治宣传,或通过植入网络法治广告、或通过法治进校宣讲、或通过网络犯罪专题片循播等,推动互联网法治氛围形成。总之,互联网法治思维,就是依法治网和法制管网,即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配套机构基础上,通过专项行动和宣传教育等,来实现互联网在法治轨道内运行的一种思维。
互联网是由互联网企业、使用者、政府乃至国际组织等多元主体构成的虚拟空间,互联网治理也应是由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治理过程。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伴随我国网信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同时网络霸权主义、网络安全威胁、网络病毒袭击等挑战更加严峻,这意味着要维护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单靠哪个单位和个人来治理,显然是不可能的。
要多方合作协同发力来治理。具体来说,政府引领、多方参与是中国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方法。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的作用,既体现了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属性要求,也是执政党治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則。政府要发挥统筹引领作用,实施行政管理、制定产业政策、明确技术标准等。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积极开展行业自律、进行自我约束,借助自我监督,来倡导网络文明、培养良好风尚。互联网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行业诚信自律,并切实加强监管,依托大数据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互联网经济成为信用经济、网络社会成为信用高地。广大网民作为主力军,要积极参与到互联网治理中来,发挥主力军的监督和推动作用。同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互联网面临的世界性问题和共同挑战。简言之,协同思维,就是统筹各方、协同发力,即通过政府引领,实现利益攸关方共同合作,大家一起来治理和维护互联网安全与秩序的一种思维。
伴随中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化生存已成国人常态。出门约车,网上购物,甚至旅游不带钱,微信或支付宝扫扫就行。不难看出,一个与传统社会完全不同的网络社会正在形成。面对一个新兴社会,可管、可控是必须而又重要的,但互联网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处在一个发展阶段,包括国民认知、运用和评价都大相径庭,各国政府所持态度也不尽相同。因此,作为一个后起互联网大国,中国既要推动其发展,保持科技等方面优势,又要确保其在健康有序的轨道内运行,坚持包容思维是必不可或缺的。
坚持包容给互联网以成长空间。具体来说,首先,坚持一种不极端态度。比如对自媒体传播的重大假消息和谣言,追责和惩戒是必要的,但对互联网那些无意或者诚恳批评则要保持包容和接纳态度,尤其是网民对政府或官员提出的质询、批评或建议等,坚持包容冷静态度是应该的。其次,积极触网掌握民意。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会并善于走网络群众路线,经常上网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通过掌握民意来决定互联网治理走向。再次,积极去反思和总结。包容绝不是让你说而我无动于衷,而是你说后我积极行动,网络治理关键就在善于接受各方意见来治理。最后,尊重差异共同发展。如习近平所说:“我们应该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不搞网络霸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简言之,包容思维,就是大度处之和开放容之,即对互联网这一新生事物持冷静包容态度,在接纳各方意见和总结反思基础上提高治理能力,推动互联网在一个适度发展空间内运行的一种思维。
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1亿,半数以上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网上支付用户规模达到4.6亿,2.8亿人使用互联网预约车辆出行,1.5亿网民使用了网上外卖,超过1亿网民通过互联网实现在线教育。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新闻作为基础的互联网应用,使用率均在80%以上。我国互联网在基础应用、商务交易、网络金融、网络娱乐、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发展也日益丰富。可以说,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正在成为国人生产生活中并驾齐驱、日趋融合的两大社会形态。对此,习近平明确提出,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互联网治理的人民属性。具体来说,其一,总思路和总目标是为人民服务。如习近平所说,网络是落实为人民服务理念的重要工具,也是新时期治国理政的重要工具。应树立互联网治理最终受益者是“人民”,一切治理也都是为了人民的工作目标。其二,互联网治理为了人民更要依靠人民。互联网治理,说到底三个目标,一是安全,二是秩序,三是效益。客观地说,互联网治理主力军团是人民,即广大网民,在推动互联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要善于倾听网民意见,依靠广大网民来管理,并拓展网民参与管理的途径和渠道。其三,切实做到治理是为人民谋福利。各级地方政府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提出的网信事业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其四,构建人类互联网命运共同体。面对互联网对各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的挑战和威胁,世界各国应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发扬伙伴精神,切实做到发展共同推进、安全共同维护、治理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从而来造福全人类。简言之,人民思维,就是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即互联网治理现代化的方向、目标、动力、宗旨等,都要紧紧围绕“人民”二字来展开,确保广大网民在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的一种思维。
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甚至是比现实社会还要复杂的技术结构兼社会结构的非线性运作形态,同时互联网时刻面临着黑客攻击、传播病毒、窃取信息、侵犯隐私等行为,加之中国作为后起互联网大国面临着技术管理等方面局限,正遭遇着“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困境。对此,习近平明确指出,“我国互联网和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显著发展成就,网络走入千家万户,网民数量世界第一,我国已成为网络大国。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自主创新方面还相对落后,区域和城乡差异比较明显,特别是人均带宽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国内互联网发展瓶颈仍然较为突出。”因此,秉持创新思维来引领网络治理现代化成为当务之急。
用创新来推动互联网治理现代化。具体来说:其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进行创业探索,用好互联网带来的重大机遇,来推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其二,创新管理服务模式与机制。按照习近平要求,加强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管理,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净化网络环境,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擊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其三,形成科学高效治理体系。通过创新来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督、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其四,形成全球共治模式。国际社会应加强创新对话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模式变革,来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简言之,创新思维,就是顺应时代、大胆革新,即围绕互联网治理现代化大目标,从里到外、从小到大进行积极改变和创造性改革,从而实现治理水平、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的一种思维。
(责任编辑 矫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