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加强公安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基层公安机关在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本文将在系统梳理概括成就与问题的基础上,立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建言献策。
回顾党的十八以来各地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对于我们在新时代下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现实启迪意义。
1.加强忠诚教育,强化理想信念
政治忠诚是中国共产党对全体党员的根本政治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永葆政治忠诚就是要坚守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和使命。十八大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在继续加强党内优秀传统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融入时代元素和地方特色,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将优良传统教育与时代元素学习有效衔接,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形成忠诚教育走在先,学习教育常态化的政策导向。如江苏省如东县公安局开展“微党课”“情景党课”,民警学习不再受时空限制,提高了参与党课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支部建设,发挥堡垒作用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加强支部建设,提升其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利于凝聚人心、整顿作风,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如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于2016年8月成立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委员会,属二级党委,隶属于宝安公安分局党委,为全局7801名辅警中的近300名党员成立了党支部,并接收流动党员辅警的党组织关系,为庞大的协辅警党员队伍找到了组织归属,解决了协辅警党员管理混乱的顽疾,加强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各地基层公安机关还通过限期整顿软弱涣散的党组织、以支部换届为契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廉政教育、党员监督、群众反馈等途径对党支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点对点的查处和整治,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时期。
3.突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约束
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根本是用制度管住权力。近年来,各地基层公安机关突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用权任性”,为优化警营生态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证。如常州市公安局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每月一次、分组暗访,不打招呼、直奔一线,严格遵守“一次通报、两次问责、三次组织处理”的原则,至今已开展暗访13次,检查基层岗点、窗口268次,发现问题,500条,30名责任民警因问题整改不到位被约谈、问责,3名派出所负责人受到组织处理,车管所“黄牛”等一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连云派出所先后制定出台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暂行规定》《涉案财物扣押和管理制度》等,用严格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与民警签署《嚴格执行“五条禁令”保证书》和《廉洁从警承诺书》,按照“一人一档”原则,为民警定制“个人廉政档案”,将反腐倡廉常态化、制度化。
4.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实效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已初步形成信息化党建的工作模式。各地基层公安机关依托“基础信息化”建设,努力将信息化嵌入基层党建各个领域,探索“党建+互联网”的新模式,通过信息化在线开展党务工作、进行党性教育、解决群众困难,从而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实效,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如温州市公安局推出“全市受理、全国通办、全网流转”的“百万申请网上办”应用服务平台,将6项户籍业务和8项证明业务放至互联网,贴近群众、便利群众,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服务功能。陕西安康市紫阳县2017年5月开通的“智慧党建”企业号可以实现党建资讯分享、党群例会纪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员缴费、“第一书记”管理、党员组织生活体现、“五个一”工作法纪实等功能,也为管理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
2016年至今,各地省委对基层公安机关进行了巡视后提出了“问题清单”。从这些“问题清单”中,可以发现基层组织的政治建设不够突出,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在基层公安机关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具体体现在思想意识、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工作方式等方面。
1.党建意识不够强,忠诚教育体系尚不完善
在各地巡视组的反馈情况中,首先存在的普遍问题就是基层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突出存在,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足。有的领导干部对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清,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对“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的内涵理解不够深入,有的同志还存在“党建是务虚的,业务是务实的”错误认识,党建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政治忠诚教育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讲纪律守规矩是政治忠诚的重要保证。有的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足,使得忠诚教育的内容及方式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教育体系尚不完善,队伍中忠诚意识和纪律意识还不够强。少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准不实,一些公安干警规矩和纪律意识淡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存在干警违规违纪、不作为,辅警违规参与执法等问题,政治忠诚教育,尤其是纪律规矩教育还需进一步完善。
2.基层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组织生活中尚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自《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布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对照要求,对党内组织生活和政治生活进行了整改和规范,成效显著。但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受警力不足和体制弊端的影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高压整改下“改头换面”,以一种新的形式仍然存在于组织生活中。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中出现用业务会代替组织生活会的现象,个别党支部长期不开展组织活动,存在编会造会以应付检查的情况。二是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不够,有的班子成员提意见高举轻放,查摆的问题尚停留在表面,剖析问题不够深刻,出现新型空话、套话,致使民主生活会成为一种过场。三是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中,一些地区的排查工作不彻底,留有死角盲点,一些地区制定的整改方案不切合实际,对整改要求过高、期限过短,造成“揠苗助长”式的形式主义。
二是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巡视组的问题清单中指出,基层公安机关党务工作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基层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政工部门一般只有一至两名正式民警负责,很大一部分的党务工作是由协辅警来完成。协辅警一般没有经过专业的教育培训便直接上岗,其党务知识掌握不够,工作水平较差,加之党务工作繁琐复杂的特点对党务人员的固定性有着特殊要求,而协辅警更替频繁、流动J性大,使得党务工作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限制了党组织发挥其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
3.监督执纪问责的长效机制尚不完善
目前,基层公安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还不够完善,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不力,主体责任逐级弱化,对于监督执纪缺乏系统、科学、长远的建设规划,有的省份公安机关对于纪检、督查队伍建设不够重视,投入人力、精力较少,能监督的工作十分有限,导致了基层党建工作一阵松一阵严的态势。二是奖惩机制不够完善。现行的奖惩考核机制科学性有待提高,考核结果没有真正与领导提拔任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三是问责范围有些狭窄,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有畏难情绪,在问责过程中面对难题不敢攻坚、面对矛盾不敢碰硬、面对风险不敢担责,在问责结果应用上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奖惩措施执行不够到位,赏罚不够严明。
4.党建工作信息化存在不足
党建工作信息化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我们党与时俱进的体现,它的推进提高了工作效率、密切了党群关系,但是当前基层公安机关的党建工作信息化中仍然存在不足,主要有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基层党组织信息化普及程度不高。从大面上看,公安机关党务信息化程度还不高,包括党员信息收集、党务资源交换、情报分析、考核测评等都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只有少数发达地区实现了党建工作的信息化,通过信息量化考评来实现党员的管理。许多基层部门采用积分制的管理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考评制度不完善,项目审查过于刻板,设置不科学,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二是党建活动宣传方式需要创新。多数基层党建宣传还停留在党建展板上,宣传范围只限于单位内部,很少运用互联网、自媒体等新兴媒体方式来提升机关党建。现具有完备的微信、微博平台的公安机关还远远不够。三是缺乏长远规划。许多地方的党建网络平台重建立,轻管理,导致不少“僵尸网站”和“僵尸公众号”的出现,成为网上的形象工程,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大多地区的党组织的党建信息化是独立建设、独立运行,区域间的信息合作共享还有待加强。
党的十九大强调,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首要任务是保证全党服务中央,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公安机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具有党员数量大、政治要求高的特点。加强公安机关的基层党建就必须把突出政治建设这一根本性建设、确保对党绝对忠诚這一根本要求贯穿于各项公安工作中,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如何加强政治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基层公安机关的党建工作提供了根本思想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一切事业的行动指南,也是公安机关完善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为公安机关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导。
第一,在思想建设上,“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基层公安机关加强党建工作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第二,在组织建设上,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重点在于严格党内的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组织落实各项任务的能力水平,发挥其在基层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第三,在制度建设上,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
第四,在方式方法上,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基层党组织尤其要增强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以及驾驭风险的本领,牢牢把握住工作的主动权。
新时代下,加强基层公安机关的党建工作,要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重点解决基层组织中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通过思想教育、组织建设、制度完善、方式创新等具体路径,将政治建设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始终,落实对党绝对忠诚这一根本政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而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针对基层公安机关党建的现实问题,结合十九大报告的精神,笔者认为,新时代下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基层公安机关应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加强党建工作。
1.强化“公安姓党”理念,完善忠诚教育体系
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同志强调,公安机关要坚持“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基层公安机关接触社会阴暗面多,易受到侵蚀,要使民警抵御职业风险,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必须要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警的方针,强化“公安姓党”的理念导向,这也是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思想基础。
一方面,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明确主体责任清单。勇于承担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法定职责,是和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基层公安机关党委要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担当能力,加强对主体责任基本要求的认识,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着力点,“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方面,增强执政意识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各个方面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
另一方面,加强“四个意识”思想教育,完善忠诚教育体系。首先要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纪律教育,强化党员遵规守纪的底线意识,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其次,通过经常性、持续性的纪律教育,扭转老党员民警“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固有认知,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保持从严治警的高压态势。同时突出道德修养教育,使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权力,珍惜并谨慎用好权力,尤其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权力,强化党组织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政治功能
一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夯实工作根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必须规范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取得实效提供基础保障。首先,党组织应理顺单位党员的组织关系。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不允许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特别是防止党员在流动中出现“无组织”的现象。其次,党组织要对一段时间内的组织生活统筹安排,固定组织生活开展时间,形成时间观念,通过立规矩解决组织生活临时性问题。第三,加强对科所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督促检查,注意总结和推广组织生活的好经验。对后进党支部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不合格的党员及时发现并清出党支部,均衡协调推进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是突出政治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水平,需要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专职党务干部队伍。优化党务干部队伍,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當的干部标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二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各党支部应明确负责党务的工作人员,最好选择稳定性较高的正式民警。对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集体性的业务暗训会,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工作能力和政治素养。三是培养后备干部力量。建立党员专业技能人才信息库,搭建良好的培养平台,把人才的培养作为发展的源动力,及时提拔任用党内组织认可的优秀人才。
3.健全监督执纪问责长效机制,改善政治生态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较为复杂,民警易受到腐蚀,纪律作风和腐败问题也更具有潜伏性、反复性和顽固性。因此,基层公安机关健全监督执纪长效机制,首要的是,制定完善党建和业务规章制度,以严格的制度推进“一岗双责”的落实。
其次,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通过健全经常性的约谈制度,经常对重点岗位特别是思想作风上、群众有意见、有违纪违规苗头的民警谈话提醒,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做到抓常抓细;同时要将“大多数”和“极少数”合理区分,对“大多数”以教育为主,对有严重违纪问题涉嫌违法的“极少数”要严厉惩处,减存量、遏增量,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氛围。
再次,要健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完善奖惩机制。基层公安机关要用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这两个抓手,通过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职能部门尤其是政工部门和监督执纪部门,以及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必须承担哪些责任、必须做哪些事情,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督促各部门、领导干部把政治建警的责任扛在肩上,同时,将责任清单纳入考核,定期“回头看”,年底考核完成情况,未完成目标的根据情况恶劣程度进行问责,切实发挥责任清单的作用,让责任清单成为“一张考卷,时刻摆在面前”,督促领导干部把加强政治建警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最后,要加强问责。借助社会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检察监督等渠道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纪律作风监督网络,通过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将反腐工作由“治标”向“治本”延伸,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改善基层公安机关的党内政治生态。
4.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增强组织活力
互联网已成为重要的党建新环境,正在塑造着党建工作的新模式。创新信息化党建,是基层公安机关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重要措施。针对目前基层公安机关党建中存在的问题,信息化党建的发展方向主要有三个目标。一是党员管理规范化。通过网络采集和管理党员个人信息,为党员“量身定做”积分制管理办法,并把结果与提拔任用、表彰奖励等直接挂钩,用数据量化党员考核,加强党员管理的规范性。二是党建活动信息化。建立一个集党建考核、党务管理、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宣传教育、统计分析、档案记录、沟通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用数据记录、考评党员的日常工作与状态。三是宣传互动网络化。创建对外宣传公安机关党建活动专网,增强群众对公安机关机关党建工作与活动的了解;构建互动信息交流反馈机制,通过网页、微信、微博等平台收集群众对公安党建工作的意见与看法,对提出问题的群众及时反馈,从而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新时代下,加强党的建设是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国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突出政治建设,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过硬公安队伍,为进一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应有的贡献,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与期望。
(责任编辑 方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