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辉 林文涛
烟台市历来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自2012年起,烟台市教育局以“科研引领、行政推动、以点带面、区域推进”,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进行了学校体育的整体改革实践。确立了“健康的体育、科学的体育、全员的体育”的理念和目标,构建并实施了学校体育的课程、竞赛和评价3个体系,有效提升了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为学生终身体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校内外联动,构建一体化课程体系
自2013年起,烟台市开始进行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的体育与健康课程一体化设计与实施的研究,并逐步将寒暑假的体育与健康教育也纳入到整体设计当中,明确课程各部分的目标、任务、功能和职责,构建出校内外一体化的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
(一)校内学科课程。体育教师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学校师资、场地、规模、体育传统等,确定学校特色体育项目,以特色体育项目为主要教学内容制定体育课教学计划(小学中低年级以发展学生基本运动能力为主要目标)并组织实施,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达成掌握1-2项运动技能的目标。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有关要求,结合烟台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健康教育课程内容,明确由体育教师教授,在体育课时中每学期安排5个课时,主要在雨雪、雾霾等不适宜室外授课的时间讲授。
(二)校内活动课程。校内活动课程作为学生体能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学科课程的延伸,承担着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和运动技能掌握的重要任务,课程的载体为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
1.大课间体育活动。2014年烟台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的意见》,确定大课间体育活动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学生体能和解决学生体能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体能天天练”制度。具体做法是依据体能发展敏感期和本校学生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分析结果,以在敏感期发展学生相应的体能和解决学生体能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主要目标,根据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集中、适宜集体组织活动等特点,为提高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由体育教师制定全校性或以年级为单位组织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方案,学校整合教务处(或政教处、学生处)、体育教师、班主任、任课教师等资源共同组织实施、监督、评价。
2.课外体育活动。对应校内学科课程的教学内容,以运动技能的掌握和体能发展为主要目标,通过体育俱乐部、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运动队等形式组织学生全员参与的课外体育活动,活动内容与学期学科课程教学内容对接,由体育教师、有体育特长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体育骨干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有条件的学校还通过聘请校外体育辅导员丰富和提升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和质量。如烟台海阳市徐家店镇初中,组织学校18位有体育特长的任课教师,根据各自的体育特长和学科课程内容分年级对应开设篮球、足球、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跳绳、踢毽子等体育社团,与体育教师共同研究制订社团活动计划,每周的课外体育活动,由他们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实施,学校将组织课外体育活动教师的课时按照正常课时1∶1计入教师的工作量。
(三)校外延伸课程。自2013年起,烟台市在部分县(市、区)和中小学进行假期体育作业的研究,现已经在全市推广。以发展体能,学习、掌握和运用所学习的体育与健康的知识、技能和方法为主要目标,由体育教师根据任教班级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分析和体育与健康学习的实际情况制定假期体育作业,采取学生独立锻炼、建立区域小组、加入社会体育俱乐部等形式,完成假期体育作业,由学生和家长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开学后通过学校的体育测试评价假期体育作业完成情况。
二、教体结合,构建区域学校体育竞赛体系
根据国家对学校体育竞赛的新要求并针对学校体育竞赛存在的问题,烟台市从2012年起,在3年1届的全市中学生运动会中,除了设立传统竞技体育项目之外,还引入了面向全体学生的阳光体育项目,进行了教体结合举办学校体育竞赛的探索和实践。在2015年印发的《烟台市中小学生体质提升计划(2015-2018年)》中,要求“市、县定期举办面向全体学生,以普及性、健身性为主的阳光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以校为主、形式多样、具有普及性和引领性的学生体育联赛。各级各类学校每年举办1次综合性阳光体育运动会(或者阳光体育节)、1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1次以上全校特色项目体育比赛,经常性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确保阳光体育运动覆盖全体学生”,规范了教育部门组织的学校体育竞赛。同时,与市体育部门沟通协商、分工协作,体育部门负责体育特长学生竞赛的组织与实施,每年举办市、县级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形成了教育与体育并重、阳光体育与竞技体育并行、面向全体学生健康和体育特长学生培养兼顾的市、县、校3级学校体育竞赛体系(表1)。实现了区域学校体育竞赛目标多元化、竞赛项目多样化、竞赛体制合理化、学校参赛优选化、体育评价科学化,在保障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材、培养、输送的同时,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构建县、校“体能+技能”评价体系,为学生健康提供保障
烟台市基于学校教育和学校体育发展的现状,构建了“体能+技能”的县、校学校体育评价体系,以对应学生体质健康的体能和终身体育所需要的运动技能为抓手,以县、校学校体育竞赛成绩作为评价学校体育工作和体育教师工作的依据。
具体做法:县级评价方面,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举办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参加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和学校特色体育项目测试赛。在2项比赛中,每年随机从辖区中小学抽取年级和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学生体质和运动技能的抽测,以抽测的成绩评价各学校的体育工作,各学校以抽测成绩作为评价学校体育教师的依据。学校评价方面,学校每学年举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和学校特色体育项目班级联赛,评价体育教师的教学成绩,并与县级评价结合,综合评价体育教师的工作成绩。这种评价导向使学校体育面向了全体学生的健康和运动技能的掌握,使学校评价体育工作有方向、有抓手、有依据。县、校“体能+技能”学校体育评价体系的建立,使学校体育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学生的健康,规范了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行为,推动了学校体育健康、科学发展,有效提升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技能的掌握。
四、增强基础能力,为学校体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刚性化管理保障体育课开齐开足。烟台市教育局于2017年印发了《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课程刚性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足额安排音体美课时,不得删减、未经批准不得调整,特殊情况确需临时调整音体美课程,必须向县市区教体局提前一天报备。因天气原因室外体育课可调整为室内体育课,但不得取消。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将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总表于开学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批准临时调整的音体美课程情况要及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同时建立起县、市监督检查制度,市、县2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学校开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在期中考试前、期末考试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和毕业年级进行重点检查。被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的,取消学校及校长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对学校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与校长职级评定挂钩,有效地保证了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2017年下半年,市教育局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执行音体美课程刚性管理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对查出违规情况的7所学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取消3年内评先选优资格,取消校长3年内职务、职级晋升资格。
(二)采取措施配齐配足体育师资。2016年烟台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烟台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實施办法的通知》,从强化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城乡教师管理体制、搭建乡村教师发展平台、健全乡村教师保障制度、建立工作考核督导机制等方面着手,2年内共招聘体育教师194名,基本满足了农村中小学体育教育教学的需要。烟台市教育局还将加大体育教师配备力度,于2018年完成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按教育教学需要足额配备。
(三)加强体育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烟台市结合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薄”工程,加强全市中小学体育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2015年,烟台市12个县市区全部通过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体育器材配备达到国家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体育师资配备和体育场地建设、器材配备等方面的充分保障,为全市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