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云
2017年广东省公布了除深圳外五个价区的输配电价。本文通过分析广东输配电价格,认为输配电份核定对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的影响本质上是“价差传导”与“绝对价格”两种报份方式之间差异产生的影响,并建议细化输配电价格方案,同时基于绝对价格方式对现行电力市场政策规则进行适应性修改。
输配电价 电力市场 报价 规则
2017年11月,广东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公布我省各价区输配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 715号)》,确定了除深圳外省内各价区的具体输配电价水平。本文以下就输配电价的核定与公布对广东电力市场的影响做个浅析。
输配电价核定对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的影响
输配电价核定对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的影响本质上是“价差传导”与“绝对价格”两种报价方式之间差异产生的影响。
价差传导方式下,售电主体(含发电企业、售电企业)间竞争力排序的根本依据是边际利润空间;绝对价格方式下,这一排序的根本依据是边际成本(对售电企业则为购电价格,本质上也决定于边际成本)。在我国发电行业现行“上网标杆电价”机制下,发电企业边际利润空间很大程度上受各类政策影响,因此基于边际利润的竞争力排序与基于边际成本的竞争力排序往往存在很大差异,无法客观反映不同电源类型、不同容量等级发电机组之间的经济性差异,却能够直观反映政府对于电力行业以及电源结构发展方向的引导,且便于将不同类型电源以市场化方式纳入统一平台开展竞争。
绝对价格方式下,不同类型电源在发电成本(特别是边际成本)方面的差异将得到直观表现。以风电、光伏等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边际成本极低,而以煤电、气电(主要指目前以采购现货气为主的机组)为代表的传统发电方式边际成本则相对很高。就省内市场目前准入的煤电、气电而言,前者仍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而后者符合当前电源结构调整的政策方向,因此市场竞争结果势必与政策引导发生偏离。而对同一发电类型(如煤電)机组而言,绝对价格方式并不会对当前市场竞争形势产生根本性改变。
输配电价核定对增量配网业务的影响
根据《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价格由所在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人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广东省目前尚未核定配电价格,因此增量配网的配电价格按照用户与配网各自接人电压等级对应的输配电价之差执行。在此条件下,根据广东省目前公布的输配电价方案,各地35千伏与110千伏之间、110千伏与220千伏之间输配电价几乎全部相同,意味着处在这一接人电压等级区间的增量配网将无法取得任何收益,相关投资主体根本无法回收成本,增量配网业务根本无法开展。如果政府对相关配电价格予以核定,则用户需要在配网接人上级电网的输配电价基础上额外支付一部分配网电费,造成其用电成本上升。以上问题都给增量配网业务的开展造成了障碍。
建议
输配电价改革是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国家落实“企业降电价”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电力市场发展、电改进程推进以及国家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输配电价核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直接影响改革的成败。针对目前输配电价方案可能带来的影响和风险,有以下两方面建议。
(1)对方案做进一步细化,使其在符合国家电改政策要求、合理确定电网企业成本收益的前提下,更具实用性。首先是测算公布交叉补贴标准,为电力交易提供公平透明的“过网费”。
(2)基于绝对价格方式对现行电力市场政策规则进行适应性修改,以确保不同类型电源能够在相对合理的统一平台开展市场竞争,满足国家对能源结构调整的政策要求。以省内煤电与气电间市场竞争为例,可以对气电予以财政补贴,将其成本降低至与煤电平均成本持平;或针对用户侧(售电公司或省内高耗能企业)实行“气电配额”政策,规定其年购电量必须部分来自气电机组,配额比例根据省内发用电计划与节能环保要求综合划定;或提高气电机组基数电量比例,摊薄其市场交易电量综合成本等等。
[1]王莉红;魏农建;郝凤霞《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几点思考》价格理论与实践2016-04-25期刊
[2]陈政等,《一种适用于我国电力市场的分区输电定价方法》.电网技术,2017(07):第2124-2130页.
[3]胡薇,浅析输配电价对电力企业经营影响管理观察2015年第2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