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芳
纳税筹划涉及到一些学科知识,其中许多还不成熟。早期的纳税筹划理论基本上是“通过安排商业活动来实现减税的愿望”,这通常被称为“税收最小化”。此理论简单明了,但并没有考虑纳税筹划的成本,尤其是隐性纳税和纳税成本,而只将纳税作为最小目标,这是最大的弊端之一,传统的理论只是站在贸易企业纳税筹划决策的角度,忽视了企业纳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本文从贸易企业纳税筹划出发,探讨如今面临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更好的措施意见。
一、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分类
(一)税收负担风险
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引起的直接结果是使可支配收入大幅减少。纳税人可能会陷入商业危机,还可能引发破产,只因其税务负担过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税收负担具有“雪球效应”的风险,如果纳税人在税前不及时处理,税收负担就会被带入下个循环,最终会使税负越来越重,形成严重欠税的后果。从实际经济情况来看,一些企业因税收负担过重而破产。税收负担的风险取决于税收的基本特征,即国家对税收的无偿征收。需要提到的是,纳税风险不仅是纳税人纳税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还包括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如人员成本、运输成本和代理成本等,都应纳入纳税风险负担中。
(二)税收违法风险
在生产经营环节,一些纳税人的目标是解决和降低税收负担风险,避免违反税收规则的逃税、偷税行为的出现。事实上,这种违法行为不仅降低了税收风险,而且还产生了新的违法风险。若纳税人逃税,除了要补交逃税的税款,还将向税务机关缴纳所逃税款的二分之一以上以及五倍于以下的逃税金额,并视情节严重与否接受刑法的相应惩罚。因而,这样的税收风险更严重,更容易导致公司倒闭、破产。值得强调的是,在现代社会,税法越来越复杂。纳税人员甚至是税务官员和税务专家,在理解税收法律和政策方面难免会犯错误。纳税人一旦对税法和政策的认识出现差错,就很容易违反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规定,这就构成了税收的违法行为。因此,在当代社会,非法纳税的风险也在不断扩大。
(三)纳税人的信誉受损风险
实际上,这类风险是由非法纳税人导致的风险,应将其归类为税收的违法风险。但鉴于此风险是无形的,对纳税人的影响并不直接,我们可以将它独立出来,作为单独的一种风险。如果纳税人违法,受到有关部门的惩罚,必然会给经济带来直接损失。纳税人在信誉、商誉、信誉上受损,其他相关经济实体因纳税人逃税等原因不愿与纳税人合作。违反税收的法律、法规,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
二、关于贸易企业内控体系建设问题
贸易企业管理机制在企业中是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但是内部人员对监管系统的认识还不够。现在,我国企业走出世界,对国外先进科学的管理体制进行效仿,进而实现自身的成功改制。即便有很多委员会相继成立,但它们却没有被赋予相应的权利。这种不公正现象时刻左右着企业的正常发展。因而,当企业对内部管理进行把控时,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为要被放于关键档口,除此之外下列规则也要遵照:其一,重视成本、收益。这需要经济人去预测在某决策执行后其产生的收益以及负担的成本。此类行为会使企业让成本设置的不高于收益,或使让两者达到一种平衡。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内控外包也是一种可以减少成本的方式。其二,重视时间管理。判断是否需要内控的部分并对其影响力进行分析,再进行大小排序,对影响最大的時间段要更加严格管理,对于那些不必要的要放宽限制或直接放弃。其三,重视时效性。社会环境不断变化,使得企业外部环境也跟着发生相应变化,内控体系自然随之改变,能再次发挥它的内部作用。其四,重视其有效性。对企业内部在制定相关制度后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实时把控,一旦出现与原设定不相符的地方,及时纠正,确保内控体系能充分发挥它的有效性。
三、贸易企业的税务风险规避问题
(一)加强企业增值税筹划
第一,有效管理采购方式与其价格,因为企业是交易税筹划的中间环节,因此有必要改进企业的采购和销售计划,特别是其采购模式、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三个方面,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货运量,根据贸易企业的特点考虑采购方法和销售方法(代销)。在合同中,要明确对企业销售模式的规制,或通过收购或其它收费来处理业务或交易。现下,在市场交易环节中,企业应进一步调查双方的收购价格、费用收入和税收状况。由于处在收费收入过程中,企业还需要缴纳部分营业税,致使教育附加费和城市建设税数额的上升。因而,企业应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譬如,在低税率地区,企业可以通过分离小规模的回收产品,让采购企业提供专门的增值税发票,以减轻增值税负担。此外,企业必须按照增值税标准支付货物钱款,然后扣除增值税部分。特别是在资金周转不良的状况下,可以从商业承兑汇票中扣除投入税。
第二,销售方式。在贸易企业中,增值税其实是一种征税活动,以增值额为基础。产出减去进项增值乘以增值额等于实际支付的金额。一般贸易企业主要通过凭证的日期来确定征收税款。因此,企业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使纳税时间延长,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现下,我国企业解决销售方式的途径有很多,企业采用赊销、分期付款和直接收款这三种方式。但是公司以不同的方式支付不同数额的增值税。与此同时,在企业交易中,在销售方式的选择上,应遵循四项原则:一是统一时间,接收日期与发票生产日期相统一,避免发票的接收快于税款的使用,因为如果发票先开了,就会使企业面临纳税的局面,这是买方无法接受和理解的,不但如此,还会使贸易竞争更加激烈,所以这个计划很难实施。
(二)通过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进行风险防范
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合作,协调税务企业关系,在合作前进行调研,充分了解当地税收征管的特征和相关要求,做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与此同时,得到他们的支持,及时获得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这是解决企业亏损风险的途径之一。税收是国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企业纳税筹划以减税为目的,就是要降低向国家交税的金额,这自然与国家想增加国民收入的动机不吻合。因而,企业必须得到地方税务机关的支持,才能准确实施企业税收筹划。同时,由于税法往往具有一定的弹性范围,具体的税收手段不同,再加上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难以准确把握。例如,税收筹划行为和偷税行为的定义在理论上较为明确,但实际上,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却很容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逃税行为。这就要求贸易企业纳税筹划人员能对税收政策的规定,运用会计知识有正确的解读,另一方面,企业纳税筹划人员要密切关注税收征管地方税务机关的具体措施,时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的联系,适应税务机关管理企业纳税筹划活动的特点,或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规避税收风险,实现预期效益。因为只要有纳税筹划活动的运行,就会存在筹划风险。因此,企业应由地方税务机关获取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再根据企业自身战略目标,进行纳税筹划,以保证纳税筹划运行的正确性,最大限度地增加税收收入,减少经营亏损。(作者单位为杭州双丰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