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数字鸿沟与社会公正
——新技术风险的社会治理

2018-05-10 08:58张成岗张仕敏黄晓伟
中国科技论坛 2018年5期
关键词:鸿沟电脑数字

张成岗,张仕敏,黄晓伟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84)

0 引言

作为一个交叉学科领域,技术社会学较早将新技术扩散与社会公正设置为重要议题。工业革命前后的社会科学家已开始关注所处时代的新技术及其社会问题,伯纳德·曼德维尔、亚当·斯密等都讨论过技术变革与社会进步的联系,卡尔·马克思更是洞察并认识到欧洲技术变革带来新的世界殖民秩序、阶级压迫等社会不公问题[1]。作为深刻影响当今时代的新技术,信息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从20世纪中后期就受到社会学家关注。丹尼尔·贝尔在《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中已开始全面审视信息技术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并以一种乐观姿态拥抱新技术的到来,认为信息技术将改变既有社会结构,为开放社会奠定基础。

技术从来不只是表现为价值中性的人工制品,作为对技术工具论的超越,技术实体论和社会建构论在技术中透视出人类价值、文化背景以及社会利益的复杂表征。新技术扩散往往以社会价值和利益为潜在背景,人类已经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其经济驱动价值已经得到较多关注,但其社会和文化影响较少得到专门研究。

信息通信技术是当今时代最重要的技术之一,作为传统信息技术产品的电视和新兴信息技术产品的移动电话、计算机早已成为信息社会的象征。2000年,由八国集团发表的《全球信息社会冲绳宪章》肯定了信息通信技术的重要地位,认为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不仅影响人们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式,而且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信息技术也有助于发展中国家跨越基础设施建设的差距,迎头赶上现代化进程。

研究显示,信息技术虽然有助于实现世界的互联互通,也导致不少地区和人群被边缘化,不同国家、地区和人群接触到新技术的时间差异构成新的社会不公的重要来源。因此,学者们一方面关注以信息通信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扩散路径、现状和差异,另一方面试图继续探索不同语境下的技术扩散与社会公平问题。本文基于对青少年使用以电视、手机和计算机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品情况的调研,对当代中国语境下的技术扩散及其可能导致的“数字鸿沟”与社会结构差异扩大等风险议题进行深入探讨。

1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1.1 文献回顾

技术扩散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有较长的历史。20世纪初,约瑟夫·熊彼特创立了技术创新理论并首次阐述了“技术扩散”的概念,此后爱德温·曼斯菲尔德提出了S型技术扩散模型。埃弗雷特·罗杰斯认为,技术使用曲线符合正态分布,并用相应参数区分了五类技术利用者,很多情况下新技术由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经济资源和教育资本的人最先使用[2]。

信息通信技术的扩散问题在20世纪中期开始引起关注。学者认识到,技术扩散的区域和速度有选择性[3]。对于信息通信技术扩散引起的社会公平问题,学界先后提出了“知识鸿沟”“信息鸿沟”等概念。早期研究主要在图书馆学、信息科学和通信研究领域展开,涉及信息在社会中的不平衡生产和分配、不同群体使用途径的不平等、个体使用能力的不平等之类的广泛议题。知识鸿沟假设随着大众媒体信息向社会系统日益增多的扩散,具有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人群比其他人群更快获得这种技术,因此不同人群的知识鸿沟会增大而非减小。

20世纪70年代,Phillip Tichenor等学者指出,信息技术随着电视等媒体流入社会,并不意味着个人接受信息的能力均等。相比处于社会底层的人,较高社会地位的人将有更多机会接触到知识和信息,最终会带来新的知识和信息不平等[4]。这一研究传统为许多来自实验室信息系统和通信研究的学者所延续。

20世纪90年代,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发生了大规模扩散,“数字鸿沟”理念应运而生,用以指涉信息通信技术在普及和使用中的不平衡现象,这种不平衡既体现在不同国家之间,也体现在同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中[5]。互联网被认为是信息丰裕和信息贫困之间的最大鸿沟所在,互联网接入途径的不平等被视为信息不平等的主要表现。与前30年关于信息不平等的文献相比,这一时期的数字鸿沟研究涉及更多的社会科学领域,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等学科都介入到技术扩散研究中。

21世纪初,聚焦现代社会的信息不平等问题的研究路径主要有两种:其一,由1960年代到80年代延续而来的传统,其理论话语建立在信息不平等、信息鸿沟、信息贫困等概念群的基础上;其二,与互联网技术的最新发展相关,其理论话语主要建立在数字鸿沟和普遍接入的基础上。不过,他们各自的研究传统所提供的不同研究工具和视角,事实上会导致不同的发现与政策建议。

也有少数学者持相反立场,认为技术扩散路径远比这样的简单分层更为复杂、动态化。技术在那些已经具备很多资源的人群中扩散,但商业化和市场竞争以及政府产业政策最终会使新技术扩散到处于劣势的阶层。随着次一级的技术扩散,这种区别会逐渐消除。新近的技术扩散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的电视普及就符合这种模式——最初是分布不均,在过去60年里渐渐扩散开来,直至最终几乎全面覆盖,使用电视的门槛最终被移除[6]。Manuel Castells等进一步指出,虽然新兴技术对发展中国家互联网接入提供能力具有潜在影响,但移动技术对消除“互联网鸿沟”没有产生足够影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移动通信发展方面仍然存在巨大差距[7]。

一些经验研究在上述基础上进行了佐证和深化。Suzanne Willis和Bruce Tranter通过对澳大利亚国内调查数据的分析,考察互联网技术在澳大利亚的扩散与不平等问题,发现不同职业使用互联网技术的情况分布不均,年轻人在面对互联网技术时更有优势,地理因素和性别不影响澳大利亚居民接触互联网技术机会[8]。Rachel Lloyd等认为,具体到成本和质量问题上,大都市以外的人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才能使用互联网技术[9]。

上述研究既有单独国家的经验研究,也有国别比较分析,涉及因素包括地区、年龄、教育程度、种族、性别和收入等。然而,一直以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成年人中,较少提及青少年在信息技术扩散过程中的不平等问题。英国一项研究表明,性别、年龄和社会经济地位都与青少年接触和使用互联网技术的不平等问题相关;男性、年龄越高或中产阶级的人相比之下接触更多、更好质量的新技术,来自工薪阶级家庭的人则机会较少[10]。Eszter Hargittai等在美国的调查收集了年轻人上网活动的数据,分析了他们的习惯、偏好、技能等行为,发现男性和女性在接触这些新技术方面是相对平等的,但在具体行为中略有差异[11]。

国内关于“数字鸿沟”的关注方兴未艾,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以国外研究综述为主,譬如总结“信息鸿沟”“信息不平等”问题研究的社会学、政治学和认知学路径,以及相应的政策建议[12]。另一方面,主要利用调查分析等方法考察信息技术在中国各群体间的不均衡分布[13]。尽管目前已出现不少成果,总体而言,立足中国语境对信息技术扩散在青少年群体中的扩散研究,其理论探讨和经验研究仍然比较欠缺。

1.2 研究假设

本文将要探讨的问题是:对比分析传统和新兴的信息通信技术在中国青少年群体中的扩散状况、影响因素及其引起的社会后果。

由此,本文的研究假设如下:第一,信息通信技术的扩散存在结构性差异,但最终都将达到均衡;第二,信息通信技术的扩散受到地区、性别、家庭环境和经济收入的影响;第三,信息通信技术首先扩散到男性、东部地区、大城市和父母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

2 研究方法

为了更好地衡量信息通信技术在中国青少年群体中的扩散状况,本文选择电视作为传统信息通信技术的代表,手机和电脑作为新兴信息通信技术的代表。研究主要涉及首次使用时间、使用频率和主要用途三个指标。

研究团队于2012年秋季在某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中进行了“信息通信技术使用习惯”的调查研究。本次调查在大一学生中采用了自填问卷方法,共发放3369份问卷,收回3104份有效问卷。问卷从两个角度考察样本:其一,样本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籍贯、家庭所在地(直辖市、省会城市、县市、乡镇和农村)、籍贯地区(籍贯省份所属东部、中部或西部)和父母受教育程度;其二,使用电视、手机以及电脑和互联网的历史和习惯,包括首次开始使用的年龄阶段(小学及以前、初中、高中、大学及以后)、使用频率和用途。

本次被调查的参与者中,男性占样本总数的66.8%;年龄在14~25岁之间,平均年龄为18岁。家中多以独生子女为主,77%的受访者没有兄弟姐妹,18.4%的受访者家中有1个兄弟姐妹。51%的受访者来自县城和市级城市,17.5%的受访者来自省会城市,直辖市的受访者占15.4%,剩下16.2%的受访者来自农村地区(即乡镇和农村)。受访者的父母受教育程度以大学及以上为主,少量受访者父母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见表1)。

表1 样本基本情况

3 研究结果

3.1 基本情况

(1)信息通信技术产品首次使用时间。青年学生接触电视的时间普遍较早,超过99%的学生在小学阶段就已开始使用电视。在手机、电脑两种产品方面,学生开始接触电脑的时间普遍早于手机(见表2)。

表2 首次使用电视、手机和电脑的时间 单位:%

(2)信息通信技术产品的主要用途。电视用途主要在于娱乐和获取信息,而手机和电脑的用途则比较分散。手机主要用于交际交往,电脑则主要用于娱乐和获取信息(见表3)。

表3 电视、手机和电脑的主要用途 单位:%

(3)信息通信技术产品的使用频率。大多数学生在过去一年每天使用上述三种产品的时间都少于2小时,这远低于同期的平均数据(见表4)。《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显示,2009—2011年青少年平均每天花费2.3小时在互联网上。

表4 电视、手机和电脑的使用频率 单位:%

3.2 相关分析

首次使用电视、手机和电脑的时间在各群体的分布情况。男女不同性别首次开始使用电视的时间没有明显差别。虽然相关系数Lambda=0.00,但列联表显示,女性比男性更早开始使用手机和电脑。

家庭所在地与首次使用电视、手机和电脑的时间呈现一定的正相关。家庭所在地与首次使用电视的时间之间相关性未通过检验,但在手机和电脑两方面,相关系数较高且显著。具体说来,越是大城市的学生,越早开始使用手机和电脑。乡镇和农村开始使用的时间明显晚于城市(即县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学生,这一点在电视、手机和电脑中都很明显。

父亲受教育程度显著影响青年学生开始用电视、手机和电脑的时间。父亲受教育程度越高,学生开始使用的时间越早。母亲的受教育程度对青年学生开始使用电视、手机和电脑的时间也有较强影响,但稍弱于父亲的受教育程度。

在使用电脑这一问题上,考虑到变量间的相互影响,分别控制家庭所在地、父亲受教育程度和母亲受教育程度,检验仍然显著。这说明家庭所在地、父亲受教育程度和母亲受教育程度都对开始使用电脑的时间这一变量有较强相关性。来自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学生在使用电视、手机以及电脑和网络方面没有显著差异。

在主要用途方面,家庭所在地、籍贯地区、父亲受教育程度和母亲受教育程度与电视、手机和网络主要用途的相关检验都不显著。但相关分析显示,乡镇、农村的学生更看重电视和手机的娱乐功能。

对受访者使用习惯的调查表明,对这三种产品的用途在家庭所在地、性别等方面都有差异。女性使用电脑主要用于获取信息,如从通过电脑和网络获取新闻、查询资料等,而男生主要用于娱乐,譬如游戏、视频、音乐等。虽然相关性不显著,但来自农村、父母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受访者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这类受访者更多地视娱乐为电视和手机的首要用途。

3.3 建立模型

作为正在快速扩散的新兴技术产品,电脑和网络使用情况的不均衡分布在三类产品中最显著,因此有必要建立以首次使用电脑的时间段为因变量的回归模型。

因变量:首次使用电脑与网络的时间。因变量的取值有4个等级,分别为1=小学及以前,2=初中,3=高中,4=大学及以后。

自变量:因变量是多分类的定序变量,自变量纳入兄弟姐妹数目、性别、家庭所在地、籍贯地区、父亲受教育程度、母亲受教育程度。其中,籍贯地区变量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分类方法,将受访者生源分为东部(13省、市)、中部(6省)和西部(12省、区、市)三类。

故可建立3个累加logit 模型和3个累加logit 预测概率模型,分别如下:

(1)

bkxik),其中j= 2

(2)

bkxik),其中j= 3

(3)

式中,^p1 + ^p2 + ^p3 + ^p4 = 1。

以上累加预测概率模型可合写为:

πij(Y≤j)=

其中j= 1,2,…,J-1

在上述模型中,^p1^p2^p3^p4分别是因变量Y(首次使用电脑的时间)取1、2、3、4时的预测概率,k表示自变量个数。xk表示具体自变量,i是xk变量的取值个数,j(j=1,2,…,J)表示因变量Y的分类,πi j(Y≤j) 是因变量Y小于j的累加概率,aj是常数项,bk是回归参数。回归系数bk表示在其他自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某一自变量xk改变一个单位,logit(πi j(Y>j))的平均改变量。在本研究中,如果bk=0,表示对首次使用电脑的时间段没有影响;如果bk>0,则表示xk越大,越晚开始接触电脑;如果bk<0,则表示xk越大,越早接触电脑。

通过SPSS 20.0建立ordinal回归模型,观察回归系数和显著性水平,得出以下结论:

(1)家中子女数量、性别对接触电脑的时间段有微弱影响;兄弟姐妹数目越多的,越晚接触电脑;男性比女性稍晚接触电脑。

(2)城市的青少年接触电脑的时间远远早于来自农村和乡镇地区的受访者。具体看,乡镇、农村的受访者开始使用电脑的时间段晚于县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受访者的3(1/0.29)、4.8(1/0.21)和5(1/0.19)倍。

(3)父亲受教育度方面,相比那些父亲受教育度为大学及以上的受访者,父亲受教育程度为高中、初中和小学的人要晚近2倍。

(4)母亲受教育程度的影响与父亲相近。

(5)籍贯地区的影响系数较小,而且检验不显著。

从模型整体拟合情况来看,模型全局性检验的显著性小于0.05,说明模型有统计学意义。偏差检验结果显示,P值为0.99>0.05;伪决定系数(Pseudo R-Square)相对较大,均大于5%。从这两个指标看,模型的拟合度较好(见表5、表6)。

表5 有序logistic模型检验结果

表6 首次使用电脑时间的有序logistic 回归模型

上述分析表明,除东部、中部和西部的籍贯地区因素外,其他自变量都是影响青少年接触电脑的因素。

4 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历史地看,以电视为代表的传统信息技术在中国的扩散相对缓慢。1958年,中国在北京建立第一座电视台,并开始研发电视技术和设备。截至1975年,全中国每1600人中才拥有一台电视机。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电视的彩色化进程全面展开,电视开始走进千家万户[14]。国家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已达98.9%[15]。

相比电视,移动电话、互联网的扩散是更为晚近的事情。1987年,移动电话进入中国大陆。20世纪90年代,一系列信息通信产业改革措施推动了移动通信技术的扩散。国家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移动电话用户132193万户,普及率达96.2部/百人。

紧随移动通信业的发展,20世纪后半叶,互联网随着个人计算机的商业化和互联网的发展,以爆炸式速度从军事领域扩散到广大公众[16]。各国纷纷提出了普及互联网的国家战略,互联网的全球化呈现加速趋势。2017年6月的第22次《互联网趋势》(Internet Trends)报告显示,目前全球互联网用户数已达34亿,互联网的全球渗透率达到46%。

传统和新兴的信息通信技术在中国扩散速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但与发达国家尚存较大差距,这主要体现在普及率的差异上。以移动电话和个人计算机为代表的新技术首先扩散到高收入国家,新技术在中国的普及率正在加速接近中等收入国家。

4.1 主要结论

本文所涉调查样本量超过3000个,性别、区域、城乡和家庭方面具有很好的代表性,这一调查结果能够很好地体现信息通信技术在中国青少年群体中的扩散状况。受访者都是青年大学生,他们在感知、技艺和思考方面有更强的认知能力。快速工业化的一个伴生现象就是社会整体结构的趋同性,社会在态度上的相似性在不断增加,大学恰恰是最先经受价值和态度变迁冲击的机构,因此,大学生样本将比其他样本更具代表性。

基于实证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信息通信技术的扩散在中国存在结构性差异,体现在不同技术的扩散情况。从电视、手机以及电脑三种信息技术产品对比的角度看,首次使用电视的时间分布最为均衡,电脑使用的分布差异性最大。考虑到三种产品扩散的历史轨迹,这一现象不难理解。三种信息技术产品当今的分布情况佐证了国外技术扩散理论的结论,即技术产品最初会在具有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人群中扩散,但最终会随着商业化竞争扩散到各个阶层。这意味着性别、年龄、家庭背景等因素在技术扩散的后期不会影响到人们使用这一技术产品,新技术的均衡分布是与它在整个社会中的普及情况同步的。

第二,信息通信技术扩散差异的先天因素方面在中国表现不显著。性别对比的数据仅仅显示出微弱的差异。与研究假设有所不同的是,女性比男性能够更早开始使用电脑这种新技术,或可从中国家庭中存在“穷养儿、富养女”的传统观念,女孩的愿望更容易得到满足来解释。

第三,信息通信技术扩散在社会因素方面的差异在中国表现得比较显著,体现在家庭所在地、父母受教育程度不同的人首次使用手机、电脑的时间不同。信息通信技术更早扩散到来自大都市、父母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少年学生家庭,这类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较高,能较早接触新技术。尤其是家庭所在地这一因素,来自直辖市、省会城市和普通县市的受访者之间的确存在差异,但远小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这也与新技术在整个社会中的不均衡发展相关。据调查,截至2017年6月,中国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9.4%,而农村地区普及率为34%,城乡差异明显,农村仍存在很大普及空间[17]。此外,这也与父母受教育程度及父母职业收入相关。

第四,通信技术扩散的差异不仅在首次使用时间方面,而且体现在功能使用上。即便是电视和手机这类普及率较高的产品,其功能在不同人群中也是不同的。来自农村和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家庭的受访者更看重产品的娱乐功能。上网地点、监护人教育程度的差异以及农村娱乐环境缺失可能是影响这一现象的因素。在电脑的扩散问题上,这种差异仍然不同忽视,主要存在于不同家庭背景(父母受教育程度、收入)和成长的社会环境(城乡差异)两方面,这些因素影响到青少年首次使用年龄阶段和产品用途。

事实上,本文的结论对于理解和破解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移动数字鸿沟”同样具有基础性意义。近年来,基于手机通信、互联网两项基础技术的移动互联网技术日趋成熟,应用场景更加普遍,一个“移动互联网时代”或“移动网络社会”似乎正在加速到来。然而,很多研究业已表明,在一项信息技术的普及率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嵌入社会结构的数字鸿沟问题呈现出趋同性的特点,短期内并不会发生剧烈的变迁。这反映到社会公平问题上,发展中国家中城乡之间的移动数字鸿沟问题仍然严峻,然而在总体上还没有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总之,本文研究电视、手机、电脑等信息通信技术扩散导致的数字鸿沟问题,能够为进一步剖析移动数字鸿沟问题廓清理论脉络,奠定深化研究的出发点。

4.2 政策建议

技术社会学认为,由历史进程所塑造的复杂技术系统不仅仅是历史上各种技术的简单汇合,技术系统是一个建立于变动市场和新兴社区基础上的具有可选择性结构的整体。从本质上说,由于技术与资本的隐性共谋机制,富人阶层有获得绝大多数层次技术的通道,而穷人则通常生活在过去的技术中(至少是旧的一代技术)。即使某一种技术或某一代技术在某一社会已经普遍化了,创新总是会产生一些新的技术不平等。因此,现代化过程中的技术创新就是生产具有潜在多元性的技术来获得技术平等权的过程[18]。如何缩小信息通信技术扩散过程中的“(移动)数字鸿沟”以及解决新技术扩散带来的社会公平问题,无疑是风险的社会治理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重大议题。尤其在社会转型期,新技术扩散及其相伴而生的社会风险治理问题理应引起更多的关注。因此,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解决途径可以着重从三个方面予以考虑。

首先,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数字素养,推进教育领域的“数字公平”。数字公平是指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的平等接入,当今突出体现在宽带互联网的接入方面。美国新媒体联盟《2017年地平线报告(高等教育版)》将推进教育领域的数字公平视为一项“困难的挑战”(介于“可解决的挑战”与“严峻的挑战”之间),即我们虽然了解问题情境,但解决方案仍然不清晰的那类挑战[19]。教育部《2017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提出,2017年要“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学校互联网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接入带宽10M以上的中小学比例达到70%”。然而,由于部分适龄青年无法升入数字设施更为完备的大学学习,因此,需要依托基础教育阶段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重点提高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数字素养,以便为那些较早进入社会的青年储备一定的就业技能。此外,面对自动化程度不断提升的劳动力就业市场,青年农民工的数字技能培训问题显得愈发重要,更需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积极作为。

其次,加快非数字配套机制建设,让更多青少年分享“数字红利”。世界银行2016年发布的《世界发展报告》指出,数字红利主要是指由数字投资带来的生产力增长、提供就业机会和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等发展收益。但信息通信技术的全球化扩散,并未带来数字红利的同步实现。要最大化地实现数字红利,就需要深入了解技术因素是如何与其他重要发展因素互动共生的。世界银行将这类技术之外的影响因素统称为“非数字配套机制”[20]。因此,在持续推进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加大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的师资建设力度。诸如,借助师范生项目、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社团等公共资源,调动更多大学生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数字支教”实践,高校要针对性地提升农村生源、贫困生群体的信息技能,减少信息贫困导致的隐性就业困难。此外,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在在线课程、移动教学等智慧教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吸引有远见的企业家等社会力量参与就业青年的数字技能培训,等等。

最后,新工业革命影响的不确定性呼唤教育领域的“智慧治理”。目前全球范围内持续的技术颠覆性创新,正在引发以数字化、网络化、机器自组织等为标志的新工业革命。然而,新工业革命对教育领域带来的影响同样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突出表现在人才培养“无所适从”的困境,新兴技术领域不断涌现与原有人才储备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将长期并存。破解数字鸿沟背后的深层结构难题需要推动“从统治到治理”的教育政策范式转向,实现教育领域的智慧治理。所谓“智慧治理”,是一种数字时代的整体性治理理念,追求的是一种由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等社会实体联合公民共同参与,以追求公平、公正、效率、创新等社会价值为目标的社会理想状态。[21]智慧治理将借助数字技术的进步实现对公共管理模式的改造,以更好地实现公共教育资源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因此,这内在地要求发挥市场机制“无形之手”和有为政府“有形之手”的协同效应,同时离不开公众参与的“勤劳之手”,从而共同应对新工业革命对教育带来的挑战。总之,在移动互联网技术加速扩散和国家扶贫开发战略进入攻坚阶段的今天,智慧治理显得更有紧迫性和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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