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生旭 姚翠岚
摘要:文章基于TPB模型理论,以闽台十所高校大学生1174份调查数据为例,结合结构方程模型对闽台高校大学生创业意愿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结果显示:大学生创业行为的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创业态度两两之间均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大学生创业行为的知觉行为控制直接对创业意愿产生显著影响;大学生创业行为的主观规范与创业态度通过影响大学生创业的知觉行为控制间接对创业意愿产生影响;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行为的主观规范、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与创业意愿之间影响的相关程度超过台湾高校创业行为。
关键词:创业意愿;影响因素;TPB模型;结构方程模型;福建省
“十三五”期间,每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数量规模将维持在750多万,庞大的毕业生规模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产生巨大影响。同时,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支持与鼓励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以此带动与促进大学生就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大学生创业成为大学生一个重要的职业选择。然而,并不是每个大学生都积极融入到自主创业,也不是每个大学生的自主创业都取得成功。台湾高校在开展大学生创业辅导与服务方面具有较好的经验,尤其是各个高校的育成中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时期,对闽台高校大学生创业意愿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借鉴台湾地区高校创业就业辅导的经验,为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与服务,提高大学生创业参与、创业引导及培养等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问题提出与理论假设
现今,我国相关学者对大学生创业行为进行了广泛的调查与分析。以“创业行为”作为关键词,根据中国知网核心期刊及以上数据库查询,从2010年以来,就有435篇相关文献,每年大约有60多篇相关论文。如杜跃平等(2016)认为,大学生的背景差异影响创业行为,对创业环境的认知与创业态度、倾向存在正相关关系[1];周勇与凤启龙(2015)基于创业动机异质性特征,对大学生不同创业模式的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分析[2];周宪与胡中锋(2015)以广州市九所高校的大学生作為研究对象,对大学生创业意向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3];孙春玲等(2015)对大学生创新能力、创新自我效能感与自主创业行为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三者之间存在正向影响关系[4];李海垒与张文新(2015)基于主动性人格量表进行调查分析,认为大学生的主动性与创业目标意向、创业执行意向水平具有高度正相关[5];邴浩等(2015)认为,创业行为及意愿都受到交叉行业背景与邻居创业等因素的影响[6];孙跃等(2011)认为大学生成就动机与创业态度、创业意愿存在高度正相关[7];李闻一(2014)认为创业伙伴、创业沙龙学生组织等因素对大学生创业行为及成功具有显著影响作用[8]。通过对已有文献的阅读与整理可以发现,学者主要从大学生心理相关因素角度出发,通过对相关高校大学生数据调查或实地访谈等,采用主成分分析法、Logistic回归分析法等对大学生创业行为、意愿与态度、环境等进行分析;而基于计划行为理论(TPB)和采取结构方程模型对高校大学生创业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的分析较少。在国外,计划行为理论(TPB)已被广泛应用于学生创业等各种行为领域的研究,但在国内,基于TPB模型对大学生创业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尚且处于探索阶段。
(一)TPB模型
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是个体在非个人意志可以控制背景下,对社会认识的理论模型,用来解释人类在社会活动中体现的心理行为。行为计划中的行为信念、规范信念、控制信念分别产生行为态度(attitude towards behavior)、主观规范(subjective norms)与知觉行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并且行为意愿受到行为态度、主观规范与知觉行为控制等三个主要因素的影响,最终产生实际行为(如图1)。计划行为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模式受到三项内在因素的影响,即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以及行为态度。[9]大学生创业行为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它受到创业行为意愿、主观规范与知觉行为控制三方面的影响,利用计划行为理论解释大学生的创业行为,具有较强的解释性和适用性。
(二)相关假设
主观规范指个体感受到的社会压力,即影响个体决策行为的客观因素对个体行为决策的期望,它包含了两层涵义:一是对个体行为起到重要影响的人,对个体的行为产生某种期望;二是对个体行为起到重要影响的人,对个体的观点及行为起到要求遵从的影响。[10]高校大学生由于未走上工作岗位,思想观念还比较感性,其创业行为及创业意愿容易受到学校、家庭与社会等因素的重要影响,而这些因素将对个体的行为产生期望,并对大学生的创业行为起到要求遵从的影响。知觉行为控制是指个体感受到的实施某项行为的难易程度,即个体感知到的执行某种行为的控制能力;也就是说,当个体认为自己所掌握的资源与机会愈多,所预期阻碍愈少,则对行为的感知行为控制能力就愈强。[11]大学生由于成长环境不同,受到家庭、学校与社会等影响是不一样的,对开展自主创业这项行为的难易程度也存在显著的差异。当大学生自身具有较好的创业知识,具有创业资金、团队、指导老师等一系列良好的创业环境,也存在某项创业良好的机会,此时大学生创业意愿非常强,认为自身创业成功的概率非常大。创业态度是指个体对某项行为的看法和喜好程度,个体对事物的态度对个体参与该事件的动机可能产生关键的影响作用。创业态度反映了大学生个体对于自己的创业意愿及行为所抱有的积极的或消极的评价,即大学生具有较好的创业教育与氛围,大学生对自己的创业意愿期望越高,其创业行为越积极;反之,大学生未具有创业相关基础,对自身的创业意愿及创业行为则是越消极。由此,本文根据上述论述,提出如下假设:
H1:大学生创业的主观规范与创业意愿及行为呈现正相关关系。当大学生创业面临较小的社会压力时,其主观规范就会变得更强,大学生创业的意愿及行为就会增强。
H2:大学生创业的行为态度与创业意愿呈现正相关关系。当大学生认为创业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对自己有利时,其行为态度就会更加坚定,创业意愿及行为更加强烈。
H3:大学生创业的知觉行为控制与创业意愿呈现正相关关系。当大学生感受到拥有的资源越多、学习能力越强,则创业的意愿及行为就越强。
H4:福建高校大学生创业的主观规范、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与创业意愿相关程度超过台湾高校大学生。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基本情况
为了了解不同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意愿影响因素,本研究选取台湾和福建不同高校学生作为样本来源,以地区为调节变量,进行SEM多群组分析。以TPB理论为指导,通过李克特五分量表(1~5分别表示不同意、比较不同意、一般、比较同意、同意五个观点)设计创业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三部分的问题。共发出问卷1240份,其中福建5所高校(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共发出问卷640份,回收有效问卷618份,有效回收率达96.6%;台湾5所高校(東华大学、中兴大学、中央大学、实践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共发出问卷600份,有效问卷556份,有效回收率为92.7%;最终获得有效样本1174份,有效回收率为94.7%。有效问卷的被试自然情况见表1,在样本分布上,10所高校各有特色,因此我们认为本次调查样本在人口统计特征分布上是较为合理的,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因子分析与信度分析
在正式分析之前,需要对量表的效度和信度进行检验,本文基于统计分析软件SPSS18.0,计算问卷总体KMO和巴特利球形检验的值为0.865,信度为0.874。问卷信效度均大于参考值0.7,反映了数据具有良好的内部一致性,符合问卷分析要求。采取主成分因子分析方法对1174份有效问卷的变量进行正交旋转,采用最大方差法旋转后的因子载荷见表3第4列,研究中4个潜变量的信度如表3第5列所示。根据表3的具体问卷各个测量题项和测量结果显示,除主观规范外,行为控制、行为态度与创业意愿等三个潜变量的信度均高于0.7,达到分析要求。另外,主观规范中的“我的亲戚朋友中有人创业成功”因子载荷系数比较低,可能跟样本大学生中较少有亲戚朋友创业及创业成功有关系。
三、模型检验与结果分析
(一)结构方程模型检验
根据TPB理论构建的高校大学生创业意愿影响因素结构方程模型,设置4个潜在变量和15个观测变量,即X1~X3、Y1~Y5、Z1~Z3和D1~D4。依据先前设定,模型可分为两组,即福建高校大学生组和台湾高校大学生组。分别对两组进行拟合,结果显示两组数据均能拟合同一个模型,拟合指数达标,且二者之间相差不大,认为可以进行多组别分析(如表4)。
在非限制模型中,各个小组的路径相同,路径系数和残差项却不同。图2为高校大学生创业意愿影响因素多组分析的假设,根据AMOS自动生成5个不同元素跨样本等图2结构方程模型多组分析的假设值模型,详见表4第7至第10行。从表4中最后一列易知,测量权权重、结构权重、结构协方差和结构残差显著性没有通过检验,说明图2的理论模型在福建和台湾高校学生之间测量权重没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模型稳定。而新增测量残差恒-结构权重以及新增残差方差恒-新增测量残差恒的卡方差和相应的自由度之差在p<0.05水平上达到显著,则ccc1-1和ccc1-2、ccc2-1和ccc2-2、ccc3-1和ccc3-2至少有一对的差异是显著的。在配对参数比较表中寻找这三对路径系数差,将其与临界值2.58比较,可知ccc1-1和ccc1-2、ccc2-1和ccc2-2在水平上差异显著,差异分别为3.032和3.478。即福建高校大学生与台湾高校大学生在主观规范和行为控制的相关系数以及主观规范和创业态度相关系数上存在显著不同。
(二)结果分析
根据图3与图4标准化下的路径图显示,大学生创业的主观规范与知觉行为控制、大学生创业的主观规范与创业态度、大学生创业的主观规范与大学生创业态度两两之间均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即假设H1、H2、H3成立。大学生创业的知觉行为控制直接对创业意愿产生显著影响。大学生创业的主观规范与大学生创业态度通过影响大学生创业的知觉行为控制间接对创业意愿产生影响。
根据图3与图4的标准化下的路径图显示,福建高校大学生创业的主观规范与创业态度、主观规范与知觉行为控制、知觉行为控制与创业态度以及知觉行为控制与创业意愿相关性系数分别为0.43、0.48、0.40与0.78,均超过台湾的相关系数0.25、0.45、0.38与0.75。这说明福建高校大学生创业的主观规范、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与创业意愿相关程度超过台湾高校,即假设H4成立。
从效应角度分析,福建高校大学生创业的知觉行为控制到创业意愿的标准化路径系数是0.78,则大学生创业的知觉行为控制到创业意愿的直接效应是0.78。这说明当其他条件不变时,“大学生创业的知觉行为控制”潜变量每提升1个单位,“创业意愿”潜变量将直接提升0.78单位。大学生创业的主观规范对创业意愿(主观规范到行为控制到创业意愿的路径)的间接效应为0.48*0.78=0.37,大学生的创业态度对创业意愿(主观规范到行为控制到创业意愿的路径)的间接效应为0.40*0.78=0.31。结合表3显示,从各路径系数大小来看,四个可测变量与创业意愿相关系数最大为D3,即未来五年内创业的可能性很大的选项,其次为D2、D1、D4,说明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意愿的大小与创业者对未来规划有很大关联。同理,台湾高校大学生创业的主观规范对创业意愿、创业态度对创业意愿之间的间接效应分别为0.34与0.29;四个可测变量与创业意愿相关系数最大为D2,其次为D1、D3、D4,说明台湾高校大学生创业意愿与其自身创业行为存在很大关联。总体上看,根据表3所有大学生创业意愿的因子载荷系数高低显示分别为D2、D3、D1、D4,说明大学生创业意愿与其自身创业行为存在很大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