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何玲
作为唯一的副省级单位参与起草国家信用标准制定,主持起草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公示规范》;研制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自助终端”代表国家发改委参展“砥砺奋进的五年”成就展……作为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近年来南京市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实践方面成效显著。南京市信用信息共享共建究竟有何“秘诀”?信用影响力为何逐步加深?近日,记者专访了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殷小军。
记者:南京市在信用信息共享共建方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殷小军:目前南京市已初步形成了总体架构合理、基础设施扎实、数据资源丰富、系统功能完备、应用成效较为显著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了“应归尽归、应用尽用”的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体系,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的载体,为南京市“放管服”和城市治理提供了较好的支撑。
制度建设先完善。出台了《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指导全市各部门编制“数据”“应用”“行为”三个清单,形成《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信用信息制度体系。
平台提供硬支撑。基于政务外网、大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建立了覆盖全市69个市级部门、13个区(含2个国家开发区)225家区级部门和12家第三方机构的信用信息共享大平台,提供政务外网、互联网、手机端、服务大厅、自助信用服务终端和诚信市民卡等多样化服务。
信息实现全覆盖。目前,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涵盖了法人和自然人基本信息、许可资质、评价信息、行政处罚、法院被执行人信息、“黑红名单”、社保信息和其他辅助信用信息,形成了114.2456万户法人、1179.4341万自然人的信用档案,信息记录总量达到13.99亿条,累计向江苏省和国家上报共享信用信息13.88亿条。
记者:请您具体介绍一下信用信息是如何分类的?
殷小军:按照国家和省信用信息目录规范,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已形成6934个公共信用信息采集交换目录,其中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包括法人基本信息、许可资质类信息(行政许可(变更)撤吊销、资质登记(变更)撤吊销、年检结果信息等)、监管类信息以及其他辅助信用信息等;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包括自然人基本信息、技能类信息、监管类信息、履约类信息以及其他辅助信用信息等,经过近几年的主动归集,全市信用大数据已有了一定的积累,在市场监管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方面已具备较大应用价值。
记者:归集了如此多的信用信息,南京又是如何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殷小军:利用城市信用、交通等大数据资源,对城市各类主体的相关信息变化及趋势等进行大数据多维度关联、挖掘和分析,提出辅助决策依据和实例化应用。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类:
开展信用舆情监测。利用互联网信息舆情挖掘,结合“处罚”“判决”等负面信息,加强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22个重点领域和14个重点特殊执业群体的信用监测,提高城市信用水平。
协助法院破解“执行难”。南京市中院利用全市交通和停车场大数据,对“被执行车辆”进行“出现”概率分析,提高查扣精确度,解决被执行难问题。
整治冒用“老人卡”行为。前年,利用市民卡信息、公安户籍人口死亡信息与地铁和公交刷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南京市共发放老人优惠卡约185万张,其中享受半价优惠的老人卡约97万张,享受全价优惠的老人卡约88万张。还在使用的已故老人优惠卡约11.95万张(其中全免卡约9.54万张),对这种失信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
试点信用“撮合”。通过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画像”,在“南京e贷”试点基础上,利用实名制APP和信用大数据,为小微创企业、农业合作社、农户向紫金集团、文投等融资平台、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和信贷“撮合”,为产业链中的“应收贷”提供支撑,降低信贷风险、解决融资信贷难的问题。
开展精准监管和服务。一方面利用“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信息的“有效期”属性,以及“行政处罚”“被执行”等负面信息的严重程度,通过“我的南京”向相对人提示“快到期”“失效”和“信用风险”等提醒和警示,向执法部门提供精准化监管支撑;另一方面结合政策发布实施,利用信用大数据向相对人提醒享受优待、优惠和政府福利的个性化服务。
解决“共享经济”中的信用问题。配合市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对当前城市中“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出现的乱象进行有效管理。
记者:南京是如何依托信用信息系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
殷小军:为推动国家层面各个联合奖惩备忘落地落实,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对失信行为和各部门针对严重失信信用主体加强联合惩戒的失信主体进行界定,明确了联合惩戒措施。同时,结合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专门的联合奖惩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为全市的联合奖惩工作提供系统支持。
一是奖惩对象条目化,对国家、省、市确定的15类共计47,782个联合奖惩对象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奖惩措施目录化,将国家、省、市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的具体措施,按56个对象、部门进行分解,形成612个奖惩措施库;三是用户提示敏感化,用户登录系统自动识别,将查询访问对象与对象库、奖惩措施库自动关联,主动提示是否实施具体奖惩;四是奖惩结果反馈化,将监管和服务对象的奖惩具体结果进行记录,并加以分类和统计上报。
记者:南京信用工作取得了如此多的成绩,有这么多的创新亮点,那么明年的方向和计划是什么呢?
殷小军: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开局之年,也是南京市高水平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关键年,重点方向是:
政务诚信方面:按照国家、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标准规范,实现省级系统与市级系统之间的信用信息实时交换,并在基础服务(查询报告)提供统一信息数据、统一应用软件、统一报告格式、统一服务规范的一体化信用信息服务。
社会诚信方面:农村领域,开展金融机构“支农”信贷产品与农户的信用“撮合”,满足农村信贷难、成本高的问题;民生领域,实施政策联动监管,按照对社会救助、廉租房等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建设,加强对申请相关民生政策的条件审核,强化民生政策实施中的联动监管等。
商务诚信方面:通过对项目建设招投标、财政资金支持、科研经费拨付等政府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信息挖掘分析,发现相关部门应按规定执行联合惩戒,但未有效履行执行职责的线索,通过核查报告形式提供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部门、部门领导、当事人进行约谈、问责等。
司法公信方面: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交通出行协查,南京市信用平台通过与南京市信息中心的交通大数据资源中查找相关车辆的轨迹、活动地点、停放位置定位等线索,并将发现的线索通过查询报告的形式通过南京市信用平台反馈法院,为法院在失信被执行人案件执行、财产保全等司法活动中提供技术协助。
下一步,南京将更多突出特色应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信用机构作用,共推信用市场活力,依托“大数据+信用”,为城市的现代化治理提供更便捷有效的服务。
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在首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培训班上作演示摄/本刊记者 韩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