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关键、最核心、最有效的推动主体和最有条件做好信用工作的一级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处于关键位置。以城市为引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够实现“自上而下”统筹协调与“自下而上”探索创新的结合。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自2015年开始依托大数据技术建设“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系统”,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个方面,对全国659个城市(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261个地级城市和362个县级城市)以12月为样本周期进行动态滚动监测与评价,为地方政府了解本地信用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信用工作提供参考。
2015年以来,中经网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通过大数据技术,每月对全国城市信用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客观、科学、及时地分析各层级城市信用状况,推动地方政府形成关注信用工作、重视信用建设、崇尚诚信文化的良好氛围。2017年,许多城市主动对标、见贤思齐,卓有成效地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城市信用状况排名位于前列。
综合自2017年1月以来各期城市信用排名情况来看(本文列举的城市排名,均为综合自2017年1月以来各期城市信用排名情况而得出),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北京市、重庆市、上海市、厦门市、杭州市、南京市、沈阳市、成都市、广州市、武汉市等总体信用状况较好,排名一直相对靠前;261个地级城市中,苏州市、衢州市、黄石市、温州市、宿迁市、烟台市、泰州市、扬州市、潍坊市、宜昌市等信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同类城市中排名一直位居前列。
从区域分布来看,在29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东部地区排名居于前五位的城市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杭州市、厦门市、南京市;中部地区排名居于前五位的城市依次为黄石市、武汉市、宜昌市、合肥市、荆州市;西部地区排名居于前五位的城市依次为重庆市、成都市、渭南市、西安市、汉中市;东北地区排名居于前五位的城市依次为沈阳市、大连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鞍山市。
从人口规模来看,人口规模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中,排名居于前五位的城市为北京市、重庆市、上海市、成都市、徐州市;人口规模在500万~1000万的城市中,信用排名居于前五位的城市为杭州市、南京市、沈阳市、苏州市、广州市;人口规模在100万~500万的城市中,厦门市、衢州市、黄石市、扬州市、宜昌市信用排名居于前五位;人口规模在100万以下的城市中,三亚市、铜陵市、石嘴山市、拉萨市、铜川市信用排名居于前五位。
从经济规模(GDP规模)来看,经济规模在5000亿元以上的城市中,信用排名居于前五位的城市为北京市、重庆市、上海市、杭州市、南京市;经济规模在2000亿~5000亿元的城市中,信用排名居于前五位的城市为厦门市、扬州市、温州市、宜昌市、泰州市;经济规模在1000亿~2000亿元的城市中,信用排名居于前五位的城市为衢州市、黄石市、宿迁市、齐齐哈尔市、阳江市;经济规模在1000亿元以下的城市中,鄂州市、淮北市、随州市、云浮市、黑河市信用排名居于前五位。
从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来看,人均GDP在10,000美元以上的城市中,信用排名居于前五名的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杭州市、厦门市、南京市;人均GDP在5000美元~10,000美元的城市中,信用排名居于前五位的城市为重庆市、衢州市、黄石市、宿迁市、温州市;人均GDP在5000美元以下城市中,齐齐哈尔市、菏泽市、荆州市、渭南市、孝感市信用排名居于前五位。
图1. 信用事件不良率
图2. 信用事件公开程度
图3. 信用制度公开程度
城市信用监测评价工作以实施效果为依据,紧紧围绕城市信用建设工作重点设定考核指标,从信用事件监测、信用制度完善程度、信用信息透明度、信用工作绩效、信用市场发育程度、重大失信事件及其政府反馈、重大诚信事件、联合奖惩、信用创新等多个维度入手,推动城市针对各考核指标对应领域开展信用工作,明确了信用建设工作的着力点,使城市信用建设在诸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从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来看,按照153项制度标准进行评价,截至2017年12月31日,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在互联网公布的信用制度平均覆盖49项,较2016年底增加了7项;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信用制度完善程度显著提升;哈尔滨市、南昌市、福州市信用制度覆盖范围明显扩大。
从地级市来看,按照21个领域信用制度标准进行评价,截至2017年12月31日,261个地级市在互联网上公布的信用制度平均覆盖16个领域,较2016年增加了3个领域;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以及文体教科领域的信用制度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芜湖市、宿州市、许昌市在信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全国不良信用事件占比为6%,较2016年同期下降了4个百分点。其中,在29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福州市、长春市、庆阳市、滨州市、三亚市等城市不良信用事件占比明显降低,降幅超过25个百分点(图1)。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297个地级以上城市通过互联网公布的信用事件数量为113,267条,较2016年同期增加了11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297个地级以上城市通过互联网公布的信用制度数量为9873条,较2016年同期增加了49%(图2、图3)。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平均水平为1.01%,与2017年7月(2017年7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重错码情况及重错码纠正情况正式纳入城市信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相比下降了0.52个百分点。在29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重错码率为5%以上的城市数量从2017年7月的23个降至3个,呼和浩特市、福州市、宿州市重错码率明显降低(图4)。
图4. 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平均水平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97个地级以上城市的黑名单企业平均数量为30,024,较2016年同期增长了169%。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除3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6个地级市、1个县级市存在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外,其他城市均已清零。
图5. 信用事件不良率较高的十大领域
2017年,虽然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在全国范围内部分领域的失信事件发生频繁,问题仍然突出。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全国失信问题最多的十大领域是:金融、中介会展广告统计、工程建设、知识产权、文体教科、电子商务、价格、流通、诚信体系建设、医药卫生领域。其中,金融、中介会展广告统计、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事件不良率高于9%(图5)。
1.金融领域失信事件屡屡发生
金融领域失信事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信用卡诈骗现象较为严重;二是金融机构违规类失信事件较为突出;三是非法集资类事件屡禁不止;四是保险诈骗类失信事件高发。
2.广告领域失信事件引人关注
广告领域失信事件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部分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美容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广告,夸大宣传治愈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二是部分药企通过电视媒介、报刊等宣传平台,夸大功能、虚假宣传;三是房地产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多发;四是一些餐饮企业向消费者虚假宣传“优惠活动”“套餐”等;五是一些广播电视台、有线电台和报刊等传统媒体,违规发布虚假广告。
3.工程建设领域失信现象较为严重
工程建设领域失信事件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工程安全责任事故呈现多发趋势;二是违章搭建问题较为严重;三是部分企业或包工头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东北、东部、西部、中部四大区域在金融领域的失信问题均较为突出,其他领域失信问题在各地区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1.东部地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失信问题突出
东部地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发生的信用事件不良率相对较高,为14.1%。失信事件涉及违规招标、串通投标、度身定向招标、低价竞标、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行为。此外,东部地区在中介会展广告统计领域的信用事件不良率也相对较高,达到12.6%(图6)。
图6. 东部地区信用事件不良率较高的三大领域
2.中部地区诚信体系建设领域失信事件引人关注
中部地区诚信体系建设领域发生的信用事件不良率较高,为18.1%。失信事件主要涉及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挪用公款、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此外,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事件不良率为12.1%,失信事件涉及违章搭建、违规施工、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工程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用地、强拆等失信行为(图7)。
3.西部地区工程建设和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严重
西部地区工程建设、知识产权领域发生的信用事件不良率较高。其中,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事件不良率为9.7%,失信事件涉及工程事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拖欠工程款、违规施工、违章搭建等;知识产权领域的信用事件不良率为9.2%,失信事件主要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主(图8)。
4.东北地区中介领域和教育领域失信事件高发
东北地区在中介会展广告统计领域和文体教科领域的信用事件不良率较高,分别达到5.8%和5.5%。其中,中介会展广告统计领域的失信事件主要集中在中介服务领域,以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为主。文体教科领域的失信事件主要集中在教育领域,涉及学校违规收费、幼师虐童等方面 (图 9)。
图7. 中部地区信用事件不良率较高的三大领域
图8. 西部地区信用事件不良率较高的三大领域
图9. 东北地区信用事件不良率较高的三大领域
2018年,信用建设迎来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全面提升的新时期,各城市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同时,结合自身信用体系建设短板,以制度为保障、以数据为基础、以奖惩为手段、以应用为目标,确保城市信用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根据2017年监测结果,针对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制度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结合国家有关部署和城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重点推动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制度建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进一步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加快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推动城市信用信息平台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的共享共用,确保中央部委、省级、市级、区县部门的上下联通,实现实时共享交换、全量数据报送,最大限度解决信息的孤岛化和碎片化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对金融、中介会展广告统计、工程建设等失信事件多发、易发领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各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四是进一步落实联合奖惩措施。提升联合奖惩机制的系统性、协同性、规范性,拓展奖惩领域范围,完善联合奖惩措施的具体实现方式,对被列入政府部门和行业“黑名单”的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个人实施有效的联合惩戒,使联合奖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进一步拓展信用应用领域。发展和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积极探索信用监管、信用金融、信用文化等多领域应用,扩大信用评价、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推进信用服务创新,让信用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六是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采取更加丰富多彩的形式,推动诚信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同时,进一步抓好守信激励案例树标杆、失信惩戒案例树警示,加大典型案例的采编和公示力度,引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营造浓厚诚信氛围。
总之,各城市应牢牢抓住信用建设大发展的良好机遇,按照党的十九大做出的战略部署,以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建设为核心,乘势而上,努力作为,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加快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