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焜
摘 要:近年来各种校园运动伤害事故屡屡发生,高额的赔偿费用不仅给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了束缚,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影响。保险作为转移风险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在解决此类问题时常常被提及。本文针对国内中小学生新兴的几种体育类保险的发展情况进行介绍,为我国学生体育相关保险的进一步优化改革提供思路。
关键词:学校体育 学生保险 保险制度
中图分类号:G80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8)03(a)-0164-02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学校体育和学生身体素质的重视,学校体育进入了蓬勃发展的阶段,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校园运动伤害事故及运动安全隐患,在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投保率低及校方责任险覆盖面较小的今天,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推进新种类的学生体育类保险,来分担学校体育的风险。例如陕西省、贵州省等地,在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附加了五元/年的校方无责任保险,解决学校无责任时的事故争端。青岛市及郑州市都增加了专项的校园足球保险,为高风险的体育运动保驾护航,虽说新兴的学生体育保险虽然部分还在试运营阶段,但其优势已经初步显现。
1 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現状及评价
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学校己经普及校方责任险,该保险从2008创立至今已初步显现对解决学校伤害事故赔偿问题的有效性。为进一步发挥保险赔偿机制对学校解决伤害赔偿风险的功用,部分省市教育行政机构拨款,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在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又投保了校方无过错责任险。由此学生在学校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遇上各类人身伤亡与损害或财产损失无论校方有无过失过错,受害方均能获得经济赔偿。
1.1 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发展情况
该保险作为校方责任险的附加险,资金来源与校方责任险相同,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承担,并规定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投保金额在2~5元之间,赔偿限额在10~15万之间,因不同省市承接的保险公司各有差异,投保及赔偿金额也存在差异。目前已投保校方无责任保险的省市不仅有北京上海等超一线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少数民族自治区也进行了推广。以北京市政府为学生购买的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为例,2013年9月开始,北京市政府教育财政支付700万元(以每生每学年5元的标准),为学校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
1.2 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目前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方面的文献几乎是空白,关于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价值效果、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及校方无过失责任相关法理等都有待深入探讨。可以肯定的是,一方面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作为校方责任保险的补充类保险,能有效降低学校运动伤害赔偿风险,减少校方对体育活动风险的后顾之忧,使得学校体育的开展更加顺畅,特别是一些各方均无过错的学校体育活动的伤害事故的争议。在另一方面,校方无过失责任险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在招标过程中也有可能引发同行业恶意竞争,扰乱保险市场公平。但总体来说该保险推广难度较小,市场潜力巨大。
2 校园足球专项保险发展现状及评价
随着校园足球工作的积极推进,部分地区成立了校园足球试验区及特色的足球学校,足球是一项对抗性较强的运动,训练及比赛中存在较强运动风险,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运动伤害发生后所带来的费用更加高昂,因而专项运动保险应运而生。
2.1 校园足球专项保险发展情况
青岛市于2014年12月11日,以市政府名义向教育部提出了申报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李沧区教体局、城阳区教体局与青岛中能俱乐部、青岛中能青少年足球推广管理有限公司签约,为参与足球业余训练的校队球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外,李沧区还与一家保险公司合作,把所有学校场地通过政府招投标的形式保了场地运动险。只要是来这些场地踢球发生意外伤害的人员,无论是学生还是其他人,保险公司都要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一片场地保费为3000元/年,全区的保费总额是20~30万元。
2016年9月1日起,郑州市在第一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中推广校园足球保险机制,政府为全市足球特色学校的学生购买了专项体育保险,来保障他们参与运动时的人身安全。首批涉及49所中小学,大约12万名学生,该机制将成为校园足球的常规工作。今后如果学生在校园足球运动、比赛中受伤,除医疗保险外还可更便捷地获得足球专项保险的赔付,此举对于校园足球的推广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2.2 运动专项保险为高风险运动保驾
专项体育保险的兴起为我国特色体育学校的推进起到重要的作用。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高风险运动保险及专项运动保险颇受欢迎,保险投保费用虽然相对较高,但一旦发生严重的运动伤害事故赔付金额巨大,该保险减少了专项训练学生及家长的顾虑,也为竞技体育输送更多优秀运动员。
3 上海市运动伤害专项保险基金发展现状及评价
在保险市场更加活跃的今天,部分省市以基金的形式与保险公司合作,在基础保险的基础上增设了运动相关的专项运动保险,例如上海市在2016年3月份增设了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专项保障金,专门规避学生在学校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时遭受的运动风险。
3.1 专项保险基金发展情况
上海在2016年3月份开始试运行“学生运动伤害专项保障基金”,“专项保障基金”的核心内容是,在学校组织与安排的课外体育活动、体育课教学、体育竞赛和课余体育训练中(含交通中),学生发生意外身故、猝死、伤残、伤病医疗费用的,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无偿给付意外身故、猝死学生家长20万元人民币,给付伤残学生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因伤病需要治疗的,伤病学生可从“专项保障基金”的基金池中获得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医疗费(含医保外5万元)补偿。“专项保障基金”的功效在于填补因事故所造成的受害人的损失。
3.2 运动伤害专项保险基金推广门槛高
该基金于2016年6月份开始试运营,目前经营情况较好,它填补了校方责任等保险在赔偿金额上的不足,该保险不仅涵盖了学校组织安排的各类体育活动的风险,且包括了参加活动中的交通意外事故,填补了学生体育保险此领域的空缺,使得学校更加放心的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但该模式在全国推广却存在很大困难,不仅需要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还需强大的财政实力,且对于当地中小学生的人口基数也有较高要求。该类保险在一线城市及省会城市有推行的可能,但在全国大面积推行是存在难度的。
总体来看,新兴的中小学体育类保险品种多样,各地区政府也对学生运动伤害事故的善后工作更加重视,学生体育保险也不再是保险公司食之无味的“鸡肋”,通过合理的市场竞争,学生体育保险市场将走向高速发展的新阶段,至于出台在全国范围内可推广的学生体育保险,还需要国家政策的倾斜与支持。
参考文献
[1] 关晶,王国军.我国体育保险的现状、瓶颈与突破[J].体育科学,2017(1):81-89.
[2] 纪纲,张晓文,蔡绮君,等.中国学校体育保险的政策性解决方案探析[J].惠州学院学报,2016(6):124-128.
[3] 谭小勇.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制度研究[J].天津体育学报,2011(6):522-523.
[4] 宫亚东.高校体育教学中运动伤害的成因与预防措施[J].中国场,2015(24):179,187.
[5] 傅鼎生.化解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的困境——上海市设立“专项保障基金”的社会意义[J].人民教育,2016(6):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