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虎
摘 要 税制改革是近年来我国税收工作的重点任务。有关“营改增”的想法早已有之,它的全面落实和推进不仅完善了增值税链条,同时还起到了优化税务制度,让工作更为合理的重要作用,并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不利局面。但是当前的“营改增”政策还没有全面推行,税务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营业税改增值税引起了会计处理方式的革a新,一些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发现了很多不足。基于这样的现象,我国企业必须对“营改增”政策作一个全面的分析,并结合会计处理的变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帮助企业快速适应新规定。
关键词 “营改增” 企业 会计处理
一、“营改增”税务制度概述
顾名思义,“营改增”就是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一种税收制度,它的落实和推行能够调节税制结构,健全相关体系,并降低重复征税的概率,减轻间接税种对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作为普遍意义上的一般纳税人,“营改增”政策适应的是一般计税法,主要是将销项税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按照6%、11%和17%的税率征税,即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机构而言,采用的则是简单计税法,核算方法为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工作更加透明,明确了改革发展的新方向。
二、“营改增”后的企业会计处理
随着税收征收方式的变动,企业在纳税过程中也会遇到新的情况,其中变化最大的就是会计处理方式,会计核算与税务核算之间也有些许不同。税务核算主要包括增值税及其会计处理、消费税及其会计处理、营业税及其会计处理等,而会计核算也称会计反映,是指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对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进行的反映,它主要是对会计主体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后核算。随着税务制度的改革与不断完善,会计处理与核算的内容和方法等也不断发生着变化。
(一)差额会计处理
在“营改增”实施后,差额会计处理出现了新的变化。即在试点范围内,要将非试点纳税人支付款项从销售额中扣除,就必须按照“营改增”后的具体办法加以扣除,同时扣除的部分属于销项税额,这时候就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增加新一栏。具体表现方式贷方为“银行存款”,借方为“主营业务成本”。也就是说,企业财务人员在“营改增”政策后,要准确掌握销项税额的处理对策,对借贷双方做一个精准的分析,明确一次性进账在会计报表中的差异。
(二)其他特殊事项会计处理
顾名思义,其他特殊事项会计处理有别于上述提到的会计模式,它主要包括两方面,即对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两者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企业可以根据“营改增”的具体条例,对增加的缴纳税款部分进行处理,到相关部门提出扶持申请,然后依照审批的具体数额明确借方和贷方两大主体。
在对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进行处理的时候,则要明确增值税具体的征收项目,为了避免出现重复收税的现象,财务管理人员则要适当增设新栏目,如将“增值税留抵税额”纳入“应交税费”之中,并在每月月初做好相关的记录。具体处理方式为贷方记录“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借方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三、“营改增”后企业会计处理的新方法
(一)构建科学的会计组织框架,实现人员的合理配置
科学的体系和有效的人员配置是帮助企业顺利过渡、适应会计处理变化的有效对策。基于新的税收方式,企业要组织建立系统架构,强化会计监督与管理。会计核算工作也可以单独进行,完善相关配置,聘请高素质的会计管理人员,以此来增强会计的独立性,避免人员相互干涉而产生会计问题。特别是在人员招聘时期,要坚持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选拔业务能力强、有上进心的职工,明确他们的任务和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完善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健全的制度体系是保证企业顺利过渡,适应“营改增”政策的基础。面对不断变化的“营改增”政策,企业要全面实施管理,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方针,并对企业固定资产加以管控,完善清查制度、监管制度、审核制度等,为相关人员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保证核算的准确性。
(三)强化税务风险控制能力
“营改增”虽然有较大的优势,有助于企业减少重复征税。但是,其前提是企业要充分了解“营改增”政策,能够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具体而言,企业应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体学习,全面认识风险防控。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从外部引进专业的税收人员到企业讲授相关的知识,开展税务风险咨询指导工作,并与其签订责任承擔协议。一旦企业面临风险,也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有效化解企业危机,降低因不了解“营改增”政策而带来的影响。
四、结语
“营改增”政策的施行已是大势所趋,针对新的税收方式带来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变革,国内各大企业要做一个深入的了解,充分认识法律规范。为了消除两税并行带来的影响,企业还要结合实际完善制度体系,深入剖析会计处理的新变化,在新的变革下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科学构建会计组织新框架,分清借贷双方的主要内容,为企业更好地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单位为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刘宁婧.房地产业营改增的相关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14(12):66-67+107.
[2] 李昂.“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负影响及筹划对策[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7(16):89-90.
[3] 王安.营改增后企业会计处理的变化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33):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