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康,谢永勤,肖静华
(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共享经济是中国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关键领域之一,也是经济管理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然而,共享经济情境中的信任机制研究,尤其是共享经济情境下的技术信任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
由于成长环境数字化程度不同,年轻一代在技术使用和信息获取等方面呈现出与年长一代显著的差异[1],研究者由此将消费者分为数字原生代(Digital Natives)与数字移民(Digital Immigrants)[2],并指出相对于年长消费者,年轻消费者对技术具有更强的信任感。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设备的快速发展,及年轻一代消费能力的提升,这种代际差异对企业从传统环境运营到互联网环境运营的转型提出了挑战,尤其对新技术驱动的共享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3]。另一方面,在共享经济情境下,技术平台成为陌生人之间分享资源的核心媒介。消费者对平台的技术信任能够减少消费者对安全问题的担忧,增强信息搜寻行为,这被认为是促进深度参与探索共享经济潜力的基础[4]。基于此,不少学者探讨影响技术信任形成的技术因素,为研究消费者与共享平台互动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5]。然而,现有研究在将消费者群体视为同质性技术用户的同时,侧重关注平台技术提升交易效率的功能价值,对共享平台通过技术设计发挥治理价值使消费者产生信任信念的机制缺乏深入探讨[6-7]。在共享经济中,成长过程带来的技术认知代际差异会对技术信任的形成机制产生何种影响,是本研究关注的问题。对该问题的探讨,能够为互联网转型中的企业认识不同类型消费者的信任、培养新型消费习惯提供决策支持或管理借鉴。
共享平台是共享经济对传统交易去中介化和再中介化的核心。平台技术以大数据分析技术为核心,为分散的个体用户提供集成化和智能化的服务[8]。对平台技术的信任信念能够有效促进供需双方的持续使用,为共享经济发展提供资源[4]。而技术的价值是用户信念产生的基础。对现有研究总结得出,共享平台对用户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平台技术通过将供需内容数据化,以电子途径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为用户带来交易的效率和便利性。如平台利用强化的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提高供需之间匹配的速度和质量。相关研究主要是从工具视角来分析平台技术的作用,技术被建构为提升交易效率的工具。技术的这种作用体现为技术操作的稳定性、有用性和对用户交易目的的支持[9]。另一方面,平台技术通过嵌入和封装特定的算法来规范和自动化处理其中一方的不合规行为,保障另一方的权益[10]。如联网审查的身份认证机制,集成智能分析功能的争议解决功能选项和关联交易资源推送的评分系统[11]。平台技术的这种规制作用体现了信息技术构建交易过程因果联系的属性[10]。信息技术通过将交易规范和标准封装在客观化逻辑序列中,实现将共享参与方行为界定在有限的操作范围内,构建稳定的数字化制度规范。因此,在共享经济情境中平台技术具有工具性和规制性双重属性。
共享经济情境下的技术信任是指消费者认为共享平台的基础设施与控制机制能够支持与服务提供方沟通、交易和协作的主观信念[9]。作为一种依赖关系,技术信任来源于消费者与技术的交互过程[12]。Markus和Silver[12]指出,用户与技术对象之间的互动包括功能示能性和符号表示两个维度。
功能示能性是指技术能够承担的行动潜能,即用户能够使用技术完成何种类型的任务[13]。赵宇翔和朱庆华[14]将技术的感知示能性分为感知物理示能性、感知认知示能性、感知情感示能性和感知控制示能性四种类型,分别表示用户对IT构件的感官属性、认知处理能力支持、情感表达支持和操作可控制性的感知,考查了技术辅助信息处理和情感表达的工具性作用。对功能示能性产生的信任信念是现有技术信任研究的主要内容。这类研究将互动范围限定于消费者与平台技术两方[5]。消费者从中获取的经济收益、社交收益等成为积极信念产生的来源。本研究将由功能示能性产生的技术信任定义为功能型技术信任,指消费者对平台技术通过电子途径降低交易成本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工具性作用的依赖关系。
符号表示是指技术提供的沟通渠道,向用户传递价值含义的信号[12]。符号表示建构了用户之间交互的规范,由此将互动范围拓展到平台技术、提供方和消费者三者构成的共享系统[4]。Markus和Silver[12]指出应关注技术对象符号表示的多样性。本研究从信任形成的视角出发,关注平台技术通过符号表示呈现的约束提供方行为的规制性作用。通过与交易规则相耦合,界面上的符号表示成为行为合法性和强制性规则的象征,以提高提供方行为可预测性,传递出交易可控的信号[15]。由此使消费者形成一种以技术结构为保障的信念[16]。这种信念有助于减少消费者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担忧。本研究将此过程产生的技术信任定义为治理型技术信任,指消费者对平台技术中嵌入的合法性规则和强制性规则能够界定和约束交易行为,提升服务提供方行为可预测性的信念。
根据上述分析,两种类型技术信任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首先,功能型技术信任关注技术作为提高交易效率支持任务目标实现的工具性角色,治理型技术信任则聚焦于平台技术被嵌入能动性后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用户行为的规制性角色[12]。其次,功能型技术信任形成于消费者与平台技术两方构成的操作环境,技术处理数据的效率和稳定性是积极信念的来源;治理型技术信任则来源于三方参与的系统中平台技术对服务提供者机会主义行为的抑制过程[10]。最后,从消费者对不同技术特征的关注可知,功能型技术信任来源于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的直接感知[9];治理型技术信任则需要消费者对界面设计元素进行意义建构[17]。此外,消费者的持续使用倾向被认为是共享平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核心,能够解释使用之后的心理动机如何影响用户的后续使用决策[5]。因此,持续使用倾向成为考查消费者技术信任绩效的主要关注点。
信任形成过程是一个认知思考过程。技术信任信念的产生受到个体内部认知结构的影响。根据认知心理学理论,消费者头脑中已有的技术知识结构对当前认识活动具有决定作用[18],而知识结构通过图式,即对技术环境已经内化了的知识单元发挥作用[3-19]。然而,现有研究将消费者视为同质性群体,隐含地假设技术特征会引起同等程度的信任,对技术认知结构差异而产生的影响则缺乏深入探讨。本研究从认知心理学视角出发对该问题展开分析。
成长环境数字化程度不同是技术认知结构差异的主要来源。根据成长环境的数字化程度,Prensky[2]将用户群体划分为数字原生代和数字移民。数字原生代是指与先进信息技术一起诞生与成长的个体,经过同化过程,信息技术已融为个体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移民则代表成长后接触数字化技术,需经历学习过程才能适应新技术环境的个体。现有研究指出,两种类型消费者评估共享平台技术时呈现出不同的模式。由于对技术环境的较好适应,数字原生代已具有适应数字环境的认知范式,技术信任较少受到互动过程中符号的影响,而数字移民则会考虑更大范围的信任线索,严肃地权衡技术使用的风险和收益[3]。因此,区分不同类型消费者技术信任形成机制的差异,不仅有助于深化技术信任研究,也能够为共享平台设计提供实践建议。
共享平台通过功能示能性为个体实现闲置资源价值创造提供可能性。消费者在应用过程中感知到信息搜寻和资源获取的效率提升与成本降低[8],情感表达的便利性与技术操作的可控性。平台技术对消费者交易需求和情感表达需求的工具性支持,是消费者技术信任产生的重要前因[4]。在信息系统研究中,学者广泛采用技术接受模型(TAM)分析技术功能价值,并在电子商务情境中检验了稳健性[20]。感知易用性和感知有用性分别表示学习使用技术付出的努力程度,和使用技术而获益的程度,二者是对技术功能价值的全面衡量[20]。因此,感知易用性和感知有用性会促进消费者的功能型技术信任。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1a:感知易用性能够促进消费者的功能型技术信任。
H1b:感知有用性能够促进消费者的功能型技术信任。
H1c:感知易用性能够促进感知有用性。
规制性价值是平台技术为消费者提供制度保障的基础。共享平台的规制作用主要通过对服务提供方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的监督和控制实现[21]。对行为过程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对服务提供过程中机会主义行为的监控,服务过程的信息透明有助于增加消费者的感知控制水平,提升交易成功的信心;对行为结果的控制则主要体现在对服务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及时提醒和对最终反馈意见的及时处理上,反馈机制的有效性感知能够促进消费者的信任信念[16]。
第一,采用技术对服务过程监督,会使服务提供方行为呈现出更加稳定的状态[22]。这是因为平台技术不仅持续呈现服务过程的定量结果,也捕捉了其定性部分[22],如打车软件实时记录司机的行车路径,提供综合评价司机绩效的数据,同时持续的监控也使平台技术发挥电子在场的作用,约束司机的绕路行为倾向[23]。因此,共享平台的持续监控会增强消费者对平台技术的依赖意愿。
第二,反馈机制是消费者评估服务质量或揭露服务提供方私人信息的重要途径,被视为电子交易环境中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促进信任的有效机制[24]。有效的反馈系统通过长期利益损失的威胁或引导,迫使服务提供方减少投机行为[24]。因此,反馈系统有效性感知有助于提升治理型技术信任。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2a:监控持续性感知能够促进消费者的治理型技术信任。
H2b:反馈有效性感知能够促进消费者的治理型技术信任。
在与消费者的互动过程中,平台技术的工具性和规制性作用缠绕在一起。技术规制作用的实现依赖于技术功能的外在呈现[10]。如打车软件中的实时地图,具有跨情境不变的即时位置信息披露功能,满足乘客路线查找和规划的需求;而当司机存在绕路行为时,行驶路线的显示传递了平台监督并抑制司机违规行为倾向的治理信号。认证机制实现的身份可识别性将违规行为和个体紧密联系起来,形成防治投机行为的有效威慑[6]。后者的实现原理是,在技术支持下设计者将具体任务和相关制度责任转移到客观化运行的软件中。因此,只有对技术的基本功能有一定的认知和信念,消费者才会对技术规制作用产生信心。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3:消费者的功能型技术信任能够促进治理型技术信任。
根据理性行为理论,消费者在持续使用平台技术之前会综合多种类型信息评估行为结果。共享平台连接分散的个体,交易过程涉及较高的不确定性和社会复杂度[20]。消费者对平台技术的信任代表了评估技术降低不确定性和社会复杂度后形成的积极态度,这种态度决定了消费者的行为意向。因此,对平台技术实现共享和保障权益的信任信念,即两种类型技术信任对持续使用倾向都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4a:消费者的功能型技术信任能够促进持续使用倾向。
H4b:消费者的治理型技术信任能够促进持续使用倾向。
成长环境塑造的认知结构对技术信任构建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3]。数字原生代在先进信息和通讯技术环境中发展了流畅的技术使用方式[25]。密集的技术使用使得共享平台应用对数字原生代而言是一种生活经验,而非被动接受的新技术。在使用过程中他们通常将新技术应用视为提升生活效率的工具,相信平台技术能够使生活和工作更具灵活性,使需求得到及时满足[25]。数字原生代对平台技术提升效率功能价值的关注,使技术感知易用性和感知有用性产生促进功能型技术信任的作用,以及功能型技术信任产生促进持续使用倾向的作用,相较于数字移民更大。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5a:相对于数字移民,数字原生代的易用性感知对功能型技术信任的促进作用更强。
H5b:相对于数字移民,数字原生代的有用性感知对功能型技术信任的促进作用更强。
H5c:相对于数字移民,数字原生代的功能型技术信任对持续使用倾向的促进作用更强。
数字移民在成长后才广泛接触信息技术,需要不断调整认知框架以适应新的数字环境。在技术应用的过程中,严肃且慎重的风险和收益评估是数字移民决策的重要依据[3]。而共享平台抑制服务提供方机会主义行为的设计特征,有助于激发数字移民对平台技术值得信任性的评估,促进信任产生。因此,相较于数字原生代,监控持续性和反馈有效性更能够促进数字移民依赖平台技术完成交易的信念。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6a:相对于数字原生代,数字移民的监控持续性感知对治理型技术信任的促进作用更强。
H6b:相对于数字原生代,数字移民的反馈有效性感知对治理型技术信任的促进作用更强。
H6c:相对于数字原生代,数字移民的治理型技术信任对持续使用倾向的促进作用更强。
本研究以共享平台技术的代表——打车软件——为例,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获取数据。打车软件不仅承担连接司机与乘客的媒介作用,也承担对司机违规行为监控和阻止的任务,充分体现了平台技术的功能性和规制性,因而是合适的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变量主要为感知易用性、感知有用性、监控持续性、反馈有效性、持续使用倾向、功能型技术信任和治理型技术信任。为保证研究的信度,前五个变量的测量题项参考发表在国际权威期刊的文献所使用的量表,并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进行相应的表达调整,后两个变量的测量题项则综合这些文献中对技术工具性和规制性作用重点探讨的测量条目编制而成。在问卷发放之前分别请三位专家和五位博士研究生对问卷进行审阅,根据意见对题项进行调整和修改,以保证内容效度。测量题项均采用Likert五级量表设计,调查对象选择1(非常不同意)到5(非常同意)进行打分。感知易用性和感知有用性借鉴Gefen等[20]对感知易用性和感知有用性的测量方法,分别用四个题项测量两个构念。监控持续性参考D’Arcy等[26]的测量方法,用四个题项测量。反馈有效性参考Pavlou和Gefen[16]测量方法,用四个题项测量。功能型技术信任以Vance等[6]与McKnight等[5]对技术信任的测量研究为基础,结合打车软件情境,用四个题项测量。治理型技术信任参考Gefen等[20]与McKnight等[5]对信任形成过程中技术发挥治理价值的测量条目,用四个题项测量。持续使用倾向。参考Bhattacherjee[27]的测量方法,用三个题项测量。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教育水平、收入情况。
本研究于2016年8月选择有使用打车软件经验的在校大学生进行预测试,回收问卷180份,其中有效问卷167份。预测试的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果显示,量表中所有题项的CITC值均超过0.500,且各题项的Cronbach’α值也均大于0.800,表明量表可以做进一步研究。
正式问卷于2016年9月到11月通过纸质问卷和问卷平台发放,邀请使用过打车软件的消费者填写问卷。调查共回收问卷320份,其中有效问卷301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4.1%。有效问卷的基本信息统计如下:男性用户占比53.4%;27岁及以下的用户占比40.9%,28岁以上的用户占比59.1%;88.0%的用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月收入低于5 000元的用户占比21.9%,月收入5 000—10 000元的用户占比37.9%。
对正式调研获取的数据,本研究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采用方差最大法对问卷数据进行因子旋转,抽取七个因子,累计方差解释率为78.4%,潜变量的KMO值大于0.900,Bartlett球形检验达到显著水平(p<0.010),表明适合展开因子分析。同时,Harman单因素检验结果表明,第一个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为28.4%,不超过40.0%,因而不存在显著的共同方法偏差。
验证性因子分析结果表明,各因子的Cronbach’α值均高于0.800,表明变量的测量具有较好的信度。潜变量上的因子载荷大于0.700,变量具有良好的收敛效度。所有因子的AVE值都大于0.500,且AVE的平方根都大于因子之间的相关系数,说明各因子也具有很好的区别效度。
1.技术信任产生机制分析
应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软件MPLUS进行路径检验。重要的模型拟合指标值,2/df =1.838,小于2;RMSEA=0.058,小于0.070;TLI=0.931,大于0.900;CFI=0.907,大于0.900。拟合指标值都位于推荐值范围内,显示理论模型与数据具有较好的拟合性。表1列出实证研究模型拟合结果。
从表1可以看出,研究模型验证了消费者对平台技术的功能价值感知(H1b)和治理价值感知(H2a,H2b)分别显著促进功能型技术信任和治理型技术信任的作用[28]。然而,感知易用性对功能型技术信任的直接影响作用未通过显著性检验(H1a),结合感知易用性对感知有用性的显著影响(H1c),表明感知有用性完全中介了感知易用性的促进作用,揭示了共享经济情境中消费者对技术有用价值关注的侧重[11]。功能型技术信任对治理型技术信任的显著促进作用(H3),验证了技术治理作用能够产生信任信念,同时也是基于功能实现的前提。功能型和治理型技术信任对持续使用倾向的促进作用(H4a,H4b),体现出对平台技术的信任能够有效地促进消费者依赖技术完成交易的意愿。
表1 假设检验结果汇总表
2.分组检验
根据2013年国际电信联盟报告定义数字原生代为年龄在15—24岁之间、具有5年上网经验的网络化青年,本研究将样本分为数字原生代(27岁及以下,n=123)和数字移民(28岁及以上,n=178)两组。针对两组样本采用多组SEM分析。多组SEM分析的前提是测量模型在两组群体中具有稳定性。本研究按照Mullen[29]所提出的步骤来检验测量模型稳定性。第一步是检验结构等值性。设定因子结构在两组子样本中是一致的,其他参数可以自由变化,由此得到联合测度模型的拟合度,其中2/df=1.844,RMSEA=0.062,CFI=0.927,TLI=0.921,SRMR=0.094,模型拟合良好。第二步是检验单位等值性。在联合测度模型中增加约束,使因子结构和因子载荷在两组维持相同,检验获得模型拟合度,2/df=1.758,RMSEA=0.062,CFI=0.924,TLI=0.919,SRMR=0.094。与结构等值检验对比得出,单位等值检验模型稍微差一些,表明因子载荷在两组中并不完全相等。而拟合指标都处于推荐值范围内,等值性得到验证,可以进一步展开两组结构模型的对比。数字原生代结构模型检验结果如图1所示。
注:*表示p<0.05;**表示p<0.01;***表示p<0.001。下同。图1 结构模型验证结果(数字原生代)
从图1可以看出,对数字原生代而言,结果与总体模型结果有三个方面的差异。首先,感知易用性对功能型技术信任的显著促进作用,表明年轻一代消费者在关注技术效用的同时,也注重技术应用的便利性,这是数字原生代追求体验至上的体现。其次,监控持续性对治理型技术信任的影响不显著,表明被互联网和数字化产品包围成长的年轻一代已建立起相对成熟的技术认知框架[3],使其更愿意在与技术互动中发挥主动的角色,而被动建构的技术线索意义在信念形成过程中不再发挥主导作用。最后,治理型技术信任对持续使用倾向的影响不显著,表明对平台技术约束服务提供方行为的信念,并非有效促使年轻消费者依赖这项技术的前提条件。而对技术功能价值的积极信念,能够帮助数字原生代对技术价值快速定位,以满足差异化需求。
数字移民结构模型检验结果如图2所示。从图2可以看出,对数字移民而言,结果与总体模型结果一致。首先,感知有用性完全中介了感知易用性对功能型技术信任的影响作用,体现了数字移民更注重技术满足需求的能力,单纯的便利性体验不足以构成技术信念产生的充分条件[30]。其次,持续监控性和反馈有效性都对治理型技术信任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表明数字移民对技术控制作用的感知能够引发对技术保障作用的积极信念。最后,功能型技术信任和治理型技术信任对持续使用倾向都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表明数字移民对平台技术完成任务和抑制机会主义的信念都对依赖平台技术的意愿产生积极的影响。
图2 结构模型验证结果(数字移民)
上述结果验证了区分两种类型消费者的必要性。对于两组消费者在不同路径上系数差异的显著性,本文进行了统计检验。对两组消费者来讲,功能型技术信任对持续使用倾向和反馈有效性对治理性技术信任有正向影响,没有呈现出显著的差异,H5c和H6b没有获得支持,表明技术功能价值与及时的技术响应,是技术信任产生的必要前因。数字原生代的易用性感知对功能型技术信任的正向影响作用显著高于数字移民(H5a)(p<0.01),而有用性感知对功能型技术信任的促进作用显著低于数字移民(p<0.05),H5b没有获得支持。数字移民的监控持续性感知促进治理型技术信任的作用(p<0.01),以及治理型技术信任对持续使用倾向的正向影响作用(p<0.01)显著高于数字原生代,H6a、H6c得到支持,验证了年长一代在接纳技术过程中会慎重评估技术保障权益的作用。
信任是共享经济的核心,在人际信任较难实现的情境下,构建消费者对平台的技术信任成为促进共享经济发展的关键。而消费者成长环境数字化程度差异对技术信任的构建产生影响。本研究将技术信任细分为功能型技术信任和治理型技术信任,对比不同类型消费者技术信任产生机制的差异。
第一,共享平台的技术特征,包括感知易用性、感知有用性、监控持续性和反馈有效性,能够促使消费者对技术功能价值和治理价值的感知和评判,产生基于技术能够实现核心需求的信任和基于技术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的信任,两种信任都能够促进消费者继续使用平台技术的意愿。
第二,数字原生代的易用性感知对功能型技术信任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对技术习以为常的年轻消费者,对技术应用的流畅性较为关注[3],而将实时监督线索的显示视为技术环境的基本构成,对线索代表的合法性规则较少进行深层建构,弱化了监控持续性感知对治理型技术信任形成的作用。而数字移民在接触新技术时,技术治理元素的呈现更有助于促使数字移民消费者建构技术治理作用的意义[26],权衡收益和损失,产生信任信念。
本文在技术信任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提出假设并进行验证,主要有两方面的理论贡献:
第一,将共享平台技术视为具有工具性和规制性作用的统一体,基于消费者与技术对象互动的维度,提出功能型技术信任和治理型技术信任细分法,构建技术信任构建和发挥作用的整体理论框架。如此,将技术信任产生情境从消费者与平台技术之间的直接互动结构[20],扩展到消费者、服务提供方和共享平台三方构成的关系结构。技术治理作用分析及治理型技术信任的提出,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内嵌于技术的社会结构和交易结构显现,解释共享平台通过界面设计,降低服务提供方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核心机制;另一方面拓展了现有研究对技术功能性作用的分析[9],有助于系统分析技术特征使消费者产生信任信念的过程,弥补了技术互动中符号表示维度的探讨不足[12]。此外,厘清了技术特征作为合法性规则和强制性规则象征,发挥不同于传统制度规制作用的独特机制。
第二,突破了现有研究认为消费者接受新技术均具有一定难度的隐含假设,将信息系统研究对数字移民的重点关注拓展到对数字原生代的分析,为共享经济中消费者信念形成和行为研究[3]提供了新的研究框架。两种类型消费者技术信任形成机制的差异分析,一方面将现有研究对数字原生代和数字移民在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获取方式上的差异影响教育方式变革的分析,拓展到对二者应用信息技术进行交易过程中,对技术支持交易和控制风险信念的剖析,探索了消费者特征在共享经济情境中,对平台技术使用的影响,为塑造信任文化提供了新的视角;另一方面,在移动互联网引发消费习惯变革导致企业急需互联网转型的背景下,将消费者对技术信任的认知差异识别出来,为新技术情境下针对性提升消费者信念、培养成熟的技术应用态度、帮助企业进行互联网转型提供理论借鉴。
本文研究结果为共享平台进行针对性的技术开发与业务运作提供了实践启示:
第一,在传统规制形式不适合共享经济情境的背景下,平台技术的自我规制成为个体间交易的主要保障形式。在大数据技术和算法的支持下,平台技术不仅提高交易的效率和便利性,也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角色传达行为规范,体现治理价值[10]。这两种作用使消费者产生更为稳定的技术信任,促进社会经济运作。因此,共享平台在技术开发与平台运营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消费者的技术信任,通过满足使用体验和权益保障的双重作用,促进陌生人之间交易的达成。
第二,两种类型消费者技术信任形成机制的差异,能够帮助企业在研发和改进平台技术时,充分考虑目标群体的特征,有针对性地设计技术呈现形式。一方面,数字原生代是共享经济理念的初始践行者,也是未来的中坚推动力量,针对这类年轻消费者,应关注其使用过程中的流畅性和便捷性,如界面设计的简易性和导航设计的清晰性,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技术途径来提升使用体验;另一方面,随着智能设备的普及,数字移民对技术应用的学习不断加深,未来也是共享平台用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类消费者,应充分考虑其同时对功能有用性和风险担忧的关注,需要推出具有针对性功能的应用、呈现明显的保障标志、及时的反馈响应等来增强平台黏性。系统性地关注两类消费者的需求,有助于共享平台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周军杰.虚拟社区内不同群体的知识贡献行为:一项对比研究[J].管理评论, 2015, (2): 55-66+110.
[2] Prensky, M.Digital Natives, Digital Immigrants[J].On the Horizon, 2001, 9(5): 1-6.
[3] Hoffmann, C.P., Lutz, C., Meckel, M.Digital Natives or Digital Immigrants? The Impact of User Characteristics on Online Trust[J].Journal of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s, 2014, 31(3): 138-171.
[4] Mittendorf, C.The Implications of Trust in the Sharing Economy: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Uber[R].Proceedings of the 50th Hawaii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ystem Sciences, 2017.
[5] McKnight, D.H., Carter, M., Thatcher, J.B., et al.Trust in a Specific Technology[J].ACM Transactions 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s, 2011, 2(2): 1-25.
[6] Vance, A., Lowry, P.B., Eggett, D.L.Increasing Accountability Through User-Interface Design Artifacts: A New Approach to Addressing the Problem of Access-Policy Violations[J].MIS Quarterly, 2015, 39(2): 345-366.
[7] 孟凡新.共享经济模式下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淘宝平台例证[J].改革,2015,(12): 104-111.
[8] 杨帅.共享经济类型、要素与影响:文献研究的视角[J].产业经济评论, 2016,(2): 35-45.
[9] Pavlou, P., Ratnasingam, P.Technology Trust in B2B Electronic Commerce: Conceptual Foundations[A].Kangas,K.Business Strategies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C].London:IRM Press, 2003.200-215.
[10] Kallinikos, J.Governing Through Technology: Information Artefacts and Social Practice[M].London:Palgrave Macmillan UK,2011.12-33.
[11] Ert, E., Fleischer, A., Magen, N.Trust and Reputation in the Sharing Economy: The Role of Personal Photos in Airbnb[J].Tourism Management, 2016, 55(1): 62-73.
[12] Markus, M.L., Silver, M.S.A Foundation for the Study of IT Effects: A New Look at DeSanctis and Poole’s Concepts of Structural Features and Spirit[J].Journal of the Association for Information Systems,2008, 9(10-11): 609-632.
[13] 陈渝,路洋,金雪聪,等.基于示能性视角的信息系统使用研究综述[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6,(4): 28-34.
[14] 赵宇翔,朱庆华.感知示能性在社会化媒体后续采纳阶段的调节效应初探[J].情报学报, 2013, (10): 1099-1111.
[15] 姜方炳.制度嵌入与技术规训:实名制作为网络治理术及其限度[J].浙江社会科学,2014,(8) :70-76+111.
[16] Pavlou, P.A., Gefen, D.Building Effective Online Marketplaces With Institution-Based Trust[J].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 2004, 15(1): 37-59.
[17] Griffith, T.L.Technology Features as Triggers for Sensemaking[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99, 24(3): 472-488.
[18] Gick, M.L, Holyoak,K.J.Schema Induction and Analogical Transfer[J].Cognitive Psychology, 1983, 15(1): 1-38.
[19] Braccini, A.M., Marzo, F.Digital Natives and Digital Immigrants Behaviour in Trust Choices: An Experimental Study on Social Trust Attitudes and Cognition[A].D’Ascenzo, F., Magni, M., Lazazzara, A., Za, S.Blurring the Boundaries Through Digital Innovation:Lecture Notes in Information Systems and Organisation[C].Berlin :Springer,2016.103-115.
[20] Gefen, D., Karahanna, E., Straub, D.W.Trust and TAM in Online Shopping: An Integrated Model[J].MIS Quarterly, 2003, 27(1): 51-90.
[21] Kirsch, L.S.Portfolios of Control Modes and IS Project Management[J].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1997, 8(3): 215-239.
[22] Schweitzer, M.E., Ho, T., Zhang, X.How Monitoring Influences Trust: A Tale of Two Faces[R].Management Science 10.1287/mnsc, 2016.
[23] Dakhlia, S., Davila, A., Cumbie, B.Trust,but Verify: The Role of ICTs in the Sharing Economy[M].Berlin : Springer, 2016.303-311.
[24] 纪淑娴,胡培.基于“柠檬”理论的在线信誉反馈系统有效性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 2010, (5): 145-151.
[25] Emanuel, J.Digital Native Librarians, Technology Skills, and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Technology[J].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Libraries (Online),2013, 32(3): 20-33.
[26] D’Arcy, J., Hovav, A., Galletta,D.User Awareness of Security Countermeasures and Its Impact on Information Systems Misuse: A Deterrence Approach[J].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 2009, 20(1): 79-98.
[27] Bhattacherjee, A.Understanding Information Systems Continuance: An Expectation-Confirmation Model[J].MIS Quarterly, 2001,25(3): 351-370.
[28] Avgerou, C.Explaining Trust in IT-Mediated Elections: A Case Study of E-Voting in Brazil[J].Journal of the Association for Information Systems, 2013, 14(8): 420-451.
[29] Mullen, M.R.Diagnosing Measurement Equivalence in Cross-National Research[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1995, 26(3): 573-596.
[30] 李舒欣,赵宇翔.新媒体环境下数字移民的媒介素养探索:基于智能手机应用的扎根分析[J].图书情报工作,2016,(17): 9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