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蓉
摘要:随着2014年国家税务部门出台了固定资产折旧新政策,以及2016年全面推行营改增重大税制改革,固定资产的税务问题引起了重点关注。油田公司是决定我国经济发展脉络的重点产业,也是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的典型产业之一。本文基于油田企业及其税务问题基础性阐释,着重提出油田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变化、税务处理重点,并从运输筹划、折旧认识筹划和税务人才引进筹划三方面提出具体的纳稅筹划策略。期望本文结论为油田企业优化固定资产税务筹划方案提供可参考借鉴。
关键词:油田公司;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近年来,油田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振兴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新时代下如何更好的契合供给侧改革政策,在合理税务范围内扩大资产收益已经成为其发展中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为此,本文以油田企业为例,着重关注其税务处理分析和税收筹划策略,试图从资产盘盈、盘亏及其折旧等方面探讨其税务发展重点与优化措施。
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类型企业中占比可能存在较大差别,其中油田企业中其占比较大。根据2009及2012年的固定资产相关政策显示,固定资产折旧通常采用直线法计提准予扣除,且不同类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存在较大区别,例如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房屋等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油田开发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8年。但若固定资产由于部分原因确实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通过变更计提方法或者缩短折旧年限,但一旦确定不得变更。其中部分原因包括固定资产属于强腐蚀性或者更新周期较短,折旧年限最低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例如油田开发资产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5年。
2014年固定资产新规着重针对六大行业固定资产构进及自行建造政策进行完善。其中新购进固定资产体现于2014年以后购置,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体现于2014年后工程竣工,前者的计税基础是为实现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其它支出、相关税费及购置价格,后者的计税基础是竣工结算前的所有支出。且新规规定,若变动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不再以自然会计年限为计算依据,而是以最低折旧年限与已使用年限之差的60%为计算依据。
油田企业固定资产税务处理要点着重表现在资产盘点和折旧方面。首先,就油田企业盘盈固定资产而言,其由于没有原始凭证进行参考,通常以市场重置价格为计税依据,但该类资产并不需要补开原始凭证或者其他税务发票。这是因为此类资产通常是企业遗漏登记等造成的,并不属于严格的交易行为,因此无需税前列支。
其次,就油田企业盘亏固定资产而言,其包含多种情况,例如正常损耗、市场交易过程中的资产损失、未达预计使用年限而报废损失等。该情况具有三种税务处理方式,一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在扣除固定资产剩余残值后,损失金额由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二是由于自然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金额较大的(应纳税或者税负成本10%的界定标准),应该根据专业界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申请在税前扣除。三是未达到使用年限而提前报废的资产,可以通过正规程序申请税前扣除。
最后,关于开发资产的折旧,油田企业在开发过程中中途终止开发的,可以税前扣除剩余开发资产的折旧额。若开发资产在开发前发生支出,必须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成本中。油田企业在油田生产前发生的勘探支出,可以在生产后的3年内按照直线法进行扣除,或者当年作为成本在收入中进行扣除。值得注意的是,在2014年的新政策中,关于其折旧年限可以按照剩余使用年限按照残值重新计提折旧。
新时代下,油田公司税务筹划必须结合最新税务政策、人才政策制定,并摒弃不合理的传统认识观念,增加税务战略确定性和税务计划精确性。
(一)强化固定资产运输服务税务筹划
运输成本是油田公司固定资产税负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营改增”重大税制改革背景下,运输是否可以独立存在尚待探讨与筹划。税制改革前后税率由原来的3%变化为(1/1.11)*0.11=9.91%,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税负成本在增加,且运输服务很难取得进项税发票,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固定资产运输服务的税负成本。但若将运输服务与固定资产购置服务混合运算,则可以以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进行抵扣,进而降低税负。其次,对油田勘探企业而言,由于井位和井场的复杂性,长途跋涉可能会增加固定资产运输成本,例如固定资产磨损成本、运输产生的道桥成本等,为此建议以第三方运输服务提供,一是可以以6%的税率进行抵扣,二是降低资产在井场移动过程中的无形损失。实际上,油田企业采用什么样的运输方案,与其井场移动、运输人员专业化程度密不可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测算与比较成本金额。
(二)纠正固定资产折旧认识偏差
目前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仍然未达成一致性,但集中于一点,就折旧年限、方法和净产值预估问题。笔者经过管理实践总结了四方面偏差。一是折旧年限和方法的选择服务于税务最小化,实际上固定资产折旧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财务行为,它的最终目标是财务,而非税务,折旧怎样选择应该是投资、筹资、经营活动及利润分配、资金时间成本等综合性的考量。二是净残值是影响折旧的重要因素,但绝不是任意确定的。关于净残值的规定只是在会计准则中加以说明,但只是用了“合理”二字,而在税法中并未提及,这表面上是为企业提供了巨大的确定空间,但需要明确两点,一方面净残值只能确定一次,一旦确定不得变更,另一方面净残值确定并非基于企业本年度利润等短期行为,而是基于企业长期经营和实际情况。三是折旧方法选择并不自由,理论上一直认为加速折旧可以使得固定资产成本最小化。但是税法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只承认直线法折旧,其它折旧方法仍然需要调整回直线法才能税前扣除。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方法确定后不得更改,且加速折旧会减少资产的折旧年限,这反而使得资产的税前扣除折旧总额降低。同时企业处于亏损和税收减免期时,慎重变更资产折旧方法。四是折旧年限选择也不自由,理论上缩短折旧年限可以使得利润后移,资产成本前移,进而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但实际上,税法明确规定了不同行业的最低折旧年限,例如油田开发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8年。企业必须在法律限定范围内结合经营特点、经营状况合理确定折旧年限。
(三)引进税务人才,洞悉税务政策
油田企业由于其工作特殊性,固定资产占比较大,一旦税务筹划方案最不好,很可能造成较大损失。首先,要引进税务人才,包含外部人才引进和内部人才培训,税务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因此人才引进要注重会计、审计、计算机等关联技能要求,以及一些专业技能之外的技能,例如BAT的人才引进以“性格测试、沟通”等作为辅助考量标准;在内部人才培训方面,要注重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定期派遣内部员工到先进企业、财税部门学习税务管理经验,邀请外部专业机构讲解最新政策走向、税务筹划合理性、做账和申税操作等。其次,要时时洞悉税务政策,例如2014年的固定资产税务政策在资产自建和购置方面做了最新规定,2017年对税率档次的合并,新时代下(十九大后)财税部门必定结合营改增重大税制改革再出新税务调整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的税务筹划成本和税务战略管理决策优化等。同时,人才引进也是目前我国税务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
油田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也是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保障性产业。税务一直是我国财税改革的重中之重,我国历史上经过了三次重大税制改革,但近年来是最为重大的一次。由此可见,新时代下税务筹划对企业而言意义非凡。固定资产是油田企业的主要资产形式,其税务问题解析有效性直接关系着企业效益性和发展持续性。为此,本文基于其资产盘盈、盘亏及其折旧三个角度的要点分析,着重提出了运输筹划、折旧认识筹划和税务人才引进筹划三方面税务筹划策略。但限于篇幅和案例,本文并未从具体企业实际税务案例出发,分析资产税务问题,建议后续研究可以以多案例形式开展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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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陕西省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