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岱宗
(武汉轻工大学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湖北 武汉 430023)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实施了一系列确保食品安全的活动,开展了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应充分利用社会舆论这个重要途径,呼吁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不仅要从上到下,还要充分利用监管措施,共同维持食品安全,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但是,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仍不完善,有时会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目前应该研究的重要问题。
(1)食品安全是事关群众健康的基本问题。人们的生活逐步进入富足阶段,对食品的要求也从“量”向“质”进行转变。与此同时,由于食物的多样性,食物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使得人们期望吃得更舒适和健康。
(2)食品安全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食品方面的隐患仍存在于生活中,这和人们的期望相差甚远,而且食品安全状况非常严重。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背景下,政府应更加注重食品安全,切实实现人民生计同步,使经食品安全成为对人们生计有益的内容。
(3)食品安全是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性的政治问题。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直接影响政府的表现和政党的统治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公众的影响力和建立由党和国家提出的和谐社会的想法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坚持并保障食品安全是加强政府职能和使人们对政府转变观念的一条重要标准。
(1)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是确保广大人民健康和安全的重要前提条件。食物是人类生存与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它关系着人们的健康与安全。如果连基本的食品安全性都没有被保证,人们将无法和平满足地生活。食品安全监管是保护食品安全的基本防卫线,是保护人们健康的基础[1]。
(2)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中,许多唯利是图的商人都以利益为目标,为了欺骗消费者、追求高利润,制造出低劣的食品,形成了业界垄断,并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为确保食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政府肩负着建立严格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系统的责任和义务。让消费者在安全的环境中过上富裕的生活,而我国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唯一途径就是社会和谐和政治的稳定。
(3)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是巩固党的统治地位重要方式。坚持并保障食品安全是加强政府职能和使人们对政府转变观念的一条重要标准。目前来说,我国正逐步强调政府的行政工作职能,加强变革,努力建设和实现服务性的政府,稳定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政府形象。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让公众食用安全食品,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表现。
在过去,食品安全监督的原则主要是基于分段监管,并辅以各种监督,由于食物的特殊性、食品供应链的复杂性,很难定义监督的对象。目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改变了以往的监管模式,建立了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体的监管机构。明确的监督制度吸收和集中了以往各部门的职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行政资源的效率,基本解决了交叉执法、相互推诿、监管漏洞等问题[2]。此外,职能的统一使得相关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更加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法律与执法相辅相成,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效率。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用常规监管和专项监管两种方式履行监管职责,逐步将过去以许可为重点的事前监管转变为以监督检查、抽样检查为主的事后监管,形成食品监管规范化。例如,加强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奶粉、肉类、肉制品等重点品种、景区、城乡(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日常检查,同时确保其他非重点领域稳定的监管频率和力度。例如,2017 年吉林省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在生产流通环节的统计数据见表1。
由表1 可知,不合格食品生产商占所有批次的2.5%,比2016 年上升0.4%。此外,食品生产领域共立案449 起,涉案物品总值20.03 亿元,罚款379.4 万元,捣毁12 个假冒伪劣窝点,查处46 家无生产许可证企业。
表1 吉林省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表
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但在地方实施时仍然存在差异,导致了很多不法商家打擦边球,走在法律的边缘。此外,新版《食品安全法》内容复杂,难以理解,难以实施,虽然法律上的许多漏洞已经被消除,但是,近年来转基因技术和纳米技术等新高新技术不仅扩大了食品市场,还引发了更多的问题,食品安全管理的步伐跟不上食品市场的发展。
政府多个部门的共同监督和各自的业务范围最终导致监管真空地带。各级地方部门按照各级直接部门的要求,将食品安全行业整体分类为监管类。该监管模式涵盖了食品供应链的一切方面,但长期分割的管理模式导致了部门的责任重复,导致各部门会忽略一些地方,形成监管盲区[3]。当问题发生时,各级监管当局互相推诿,中央政府机关很难调查监管当局的管理责任。例如,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患有“肾结石”的孩子在2008 年首次被发现。父母报告说,他们的孩子曾长期使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儿奶粉,他们在7 月中旬收到孩子的检查报告,并送往卫生部。此后,生病孩子的数量逐渐增加到14 名。但市场上仍发现奶粉在销售,奶粉生产中也未发现问题,说明奶粉生产和销售过程存在严重脱节。乳业生产主管畜牧业,食品安全监督主管质量监督卫生,进入市场后由工商局主管。在管理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督存在质量监督和卫生监督两方面,从而导致了管理混乱。
我国的检测技术较低,在技术和设备层面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再加上缺乏熟练的检疫人员,几乎所有的检测机构只能进行日常性的检测项目,缺乏更多的项目技术和硬件条件,有时在检测期间,工作人员只能从表面判断,特定参数和食品的详细情况无法检测出来[4]。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食品种类的增加,新开发的检测方法没有被广泛用于实际的检测工作,政府的资金分配不足,设备的落后也导致了相关部门的检测效率下降。另一方面,我国政府职员缺乏合理的食品安全规划,其对工作不负责任。
在2015 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加强了食品安全所有方面的法律规范,逐步加强了对犯罪者的惩罚力度。但是,政府内横向和纵向的改革还不够。现阶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核心,其他相关法规均是基于部门的具体目的和责任。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部门的管理者缺乏与其他部门在横向上的交互。调查食品安全问题时,出现惩处标准和措施不一致的情况,这样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和部门之间的矛盾[5]。因此,在完成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法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各个部门的责任,加强部门和部门之间的交流,有效地实现执法机关的团结和协调。
①加强食品质量检验体系建设,同时加强企业自查和中介机构检查。充分利用各部门和地方建立的监管网络,在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实现中央和地方机构之间的有效合作关系。针对目前业务部门实际情况,负责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需要管理和提升相关部门的检测技术,将优势继续保持,弥补存在的缺陷,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不断提高体系建设。从生产经营的标准化,质量检验员负责从食品生产到种植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并建立田间产品的档案管理制度,并负责建立村庄和城镇植物保护人员和质量检查员制度。②建立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加强规范仓储、销售、使用等合格产品准出口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食品出口批发和零售市场监管准入体系,加强供给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③鼓励食品业界的经营者自行开展食品安全检测。鼓励一部分企业优先使用先进的检查技术和方法,熟练开展检测工作,并逐步过渡到整个食品生产行业[6]。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不完善,一部分原因是监督职能分配的不合理,同时也反映出目前食品行业缺乏专业的监管体系,健全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生产业务培训体系,以及有效的评价体系和惩罚制度以及职业道德和责任感。为了改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政府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的质量和能力:①定期培训执法人员,加强监督队伍组织,增加对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不良行为的惩罚条例,使其从法律层面严格规范和标准化。②定期对管理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考核,公布政府机关人员的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考核结果,使政府的内部管理系统更加开放和透明。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然而,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复杂性以及其他约束,在当前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督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甚至造成一定威胁社会稳定和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因此,应该努力完善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执法人员和公众的食品质量。为了保证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充分借鉴国外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立法实践经验,不断对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反思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