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 莉, 舒 敏
(湖北民族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湖北 恩施 445000)
背篓,亦称背笼,以竹篾编织而成,是中国南方山地居民常见的背负运输工具和生产生活用品,其发展历史悠久、种类繁杂、造型多样,可以说,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都有独具特色的背篓制作艺术。居住在武陵山区的土家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以及制作材质,形成了多种背篓样式,其造型之多样、技艺之精湛、形态之优美,在中国民间竹编艺术中独树一帜。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开始了对土家背篓的研究,但多是将背篓纳入到整体竹编艺术研究中。综合起来有如下类型:一是从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对背篓技艺的传承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其已出现了现代转型[1],认为背篓是民间竹编艺术的重要组成,需要从提高工艺设计水平、民族文化内涵以及传承人培养等方面进行[2];二是从艺术设计学的角度,认为背篓的结构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分为生产生活和工艺礼品两大类[3],其制作有砍竹、剖篾、匀篾、染色、编织等多个程序[4];三是从艺术美学的角度,认为背篓具有结构之美、装饰之美、功能之美等审美特质,折射出了民间朴素的精神追求[5]。
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多是对编织技艺、艺术特征、美学特征等进行阐释,而结合多学科方法综合的专题性研究尚不多见。笔者在对武陵山土家族区域的田野调查中发现,虽然背篓使用范围广泛、种类繁多,但是背篓造型却是背篓制作中一个重要的恒定因素,不管是材质的变化或者功能的变迁,同一地域的手工艺人对背篓制作总是坚守着某种固有的造型传统,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而在艺术社会史视野下探寻区域性固有造型传统形成的源头,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麦克米兰公司出版的《艺术词典》中对“艺术社会史”的概念是这样定义的:“一个用于描绘艺术史研究方法的术语,这种方法试图确定与一个既定的艺术现象的产生及全面理解相关的各种社会因素,无论这个现象是一个时代、一个城市、一个艺术家的生涯,还是一件作品……艺术社会史的主要目的是对艺术本身的深入理解。”[6]艺术社会史认为,艺术的价值并不仅仅来自于艺术自身,而是与同时期的多种社会因素,诸如道德、技术、贸易、法律、政治等都有着复杂关联。因此,艺术社会史侧重于从社会环境来研究艺术,社会环境构成了艺术存在的语境[7]。在史前社会里,实用手工艺造型的发生与社会因素密切相关,这一时期的社会因素体现为特殊的生产方式、生活习俗,以及贸易交换等。本文拟在艺术社会史的理论视野下,以背篓造型来自于他律性的推动为预设,将调查范围确定在上至新石器时代下至东周时期的武陵山以及周边地区,通过考古发现、文献资料和民族学调查等多种方式建构这一时期的社会语境,以探寻区域性造型原型形成与社会因素的关系。
负重习俗是背篓作为背负工具形成的先决条件,生产生活的需求是背篓起源的动机,而背篓制作中材料、技术、观念则是核心要素,先决条件、动机、核心要素的差异直接促成了背篓多样化形态的产生。
1.负重习俗的变迁
人类负重行走的方式有多种,手提、肩扛、头顶、背负等等。前两种方式能量消耗较多,头顶的方式能量消耗最少,但需要脊背挺直,不适合山地负重行走,背负行走解放了双手,但对脊椎的伤害较大,同时需要辅助的工具。因此,在多种负重行走的方式中,背负方式是最后发展出来的,其中背负的习俗和背负的工具缺一不可。从现存的民族学证据中可发现背负承重背绊的位置有三种,即以额头承重、胸部承重和双肩承重。额头承重是最古老的方式,起源于古人类对头部的重视,但可负重量最轻。那么额头承重的方式是怎样形成的?考古学发现,3万年前北京周口店山顶洞猿人其中编号为102的女性头骨前额有一带状凹痕,吴新智认为是幼年缠头习俗所致;1万多年前的黑龙江满洲里扎赉诺尔人男性头骨也有这种带状凹痕,裴文中先生认为这是人工变形的结果。民族学调查发现在美洲的印第安人和大洋洲的土著居民中都有以“宝塔形”头为尊贵的习俗,即在婴儿出生后以外力捆扎额头使其改变成理想形态。因此,对头部形态的重视不论是基于宗教信仰或是对美的追求都曾广泛地存在过,以至于形成了挤压头部的习俗,在背负中额头承重为最方便的地方。随着背负重量的增加,额头承重逐渐发展成胸部承重,而在中国西南山地,更方便的双肩承重成为主要背负方式。非洲加纳、南亚印度以及中国朝鲜族妇女等都保留着头顶负重的习俗,青海黄南州藏族妇女则是以胸部承重的方式,云南白族农村妇女既有传统的额头承重也有双肩背负,而在武陵山区的土家族则以双肩承重为唯一的背负方式。
2.背篓的源起
不论是定居还是迁移的生活方式,史前时代的采集、狩猎、农业生产就已经有了对容器功能的需求。流传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数种“洪水滔天”、“兄妹成亲”的创世神话中有一个相似的母题因素,即兄妹二人以葫芦、匏瓜或金瓜为避难物逃生,说明先民们很早就知道葫芦类植物可以作为容器使用,因此以葫芦型或匏瓜型作为自然仿生对象制作的陶器基本形态多是圆形。但是葫芦类植物受自然生长的外形限制,而沉重的陶器又不便于携带,必然产生制作简单轻便易携带、具有类葫芦形的容器的动机。
背篓的源起中,材料、技术和造型观念缺一不可。背篓或背笼,以竹、木、藤等材料编织而成,其中以竹为最主要的材料。竹是高大乔木状禾草类植物,适合在热带、亚热带、温带地区生长,广泛分布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珞巴族有一则关于竹编的传说这样描述:有一个名叫石金肯日的男子看到两只鸟儿在花瓣、草叶上叨来叨去,叨出些孔眼,十分好看,于是,他就用竹篾仿照编织,从此,珞巴族有了竹编[8]。竹编技术最早的直接证据是7000余年前湖南洪江高庙文化遗址中一具女性人骨下面发现的竹编席痕迹。6000多年前西安半坡遗址中一些陶器底部也留有竹编织印痕,表明当时已有包括人字纹编织法和辫纹平直相交的斜纹编织,以及缠结编织法的竹编技术[9]。因此,竹编技术的成熟首先取决于新石器时代的精良刮削器工具的发展,不仅用于切割食物也可以加工细致的竹、木制品;其次是编结技术的进步使植物纤维的再加工成为可能,这一时期出现在陶器装饰上的席纹、篮纹、方格纹、回纹、网纹等,应该就是对编织产生纹样的描绘。背篓造型观念的源起并没有找到直接的文献资料佐证,但在布依族《创世古歌·造酒》一节有提到:“鹡鸰鸟造碗,龙伯奶奶造酒药,东行婆婆来造酒,兔耳风造甜酒,酒药叶造醇酒。”[10]诗中提到的鹡鸰鸟广泛分布在中国的中低山区,以细树根、苔藓,草茎等营巢在树的横枝上,并编入羽毛或兽毛,在巢外缠以蛛丝,编成柔软有弹性的浅杯形巢窝,大小与一般雀类的巢近似。从佤族、满族、傈僳族等各民族的背篓形态来看,造型的基本形态与鸟巢的形态极为类似,因此,鹡鸰鸟造碗的观念原型很明显来自于对鸟巢的模仿。
新石器时代的陶器、劳动工具、装饰品、居住场所的制作,已经充分展示了先民们对造物形态的把握和探索,材料的丰富,编织技术的成熟,以及强烈的需求动机,多种因素的交织使我们有理由相信,背篓类形态的背负工具至少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已经出现。
3.多样化的背篓形态
陕西省平利县位于大巴山麓,是陕、渝、鄂的交界处,其水坪乡南坪街的古代宫观遗址中有碑碣,刻有《过水坪》诗一首:“山巅云起日初辰,山径霜清绝点尘。林下支锅炊饭客,道旁背笼贩盐人。白崖岭峻藏风洞,碧涧泉音露石垠。跋涉不知残腊尽,动劳宁复计冬春。”①水坪是兴安至大宁盐道的必经之处,以背笼贩盐应是这条盐道上的常见场景。
宋人范成大、周去非著作中都记载有瑶人背负之俗,《岭外代答·卷三》中有“地皆高山,而所产为辎重,不可肩荷,则以大囊储物,以皮为大带,挽之于额,而负之于背”。宋人朱辅著《溪蛮丛笑》中记载有五溪蛮民俗之“背笼”条:“负物不以肩,用木为半枷之状,箝其项,以布带或皮系之额上。”清代黄元治《黔中杂记》记述苗人“凡薪米之属悉背负”,严如煜《苗防备览·卷八》载“腰背负笼,出入必具,其笼以竹为之,旁有两绳贯于两肩,秋成以获杂粮,平时以负柴薪。负重致远,则先用背扛,背扛以木板为之,形如半枷,置于项后,着以肩,贯绳以系于首,然后背笼负物,肩与首并用其力”。同治年间《来凤县志·风俗卷》记:农妇“负篓于背,上出斧薪”。另在《皇清职贡图》、《云南通志稿》等文献中都有关于怒族、傈僳族、佤族、傣族等少数民族使用背篓(或背笼)负物的记载[11]。
从这些文献中可以看到,南方少数民族长期流传着以“笼”、“篓”为背负工具的习俗。这些少数民族的背笼、背篓造型的基本形态多为半圆形,底部小,口部略大,也有的做方形或正方半锥体形,高度在40~70cm之间,最大直径在30~60cm之间;承重背绊有双绳贯于肩,也有单绳系于额部,或单绳横跨双肩胸部;制作材料各有差异,如藏族背篓多用荆条,满族背筐多用树皮,苗族、畲族、珞巴族等则用各色竹编。土家族背篓最为多样化,按功能分有柴背篓、高背篓、水背篓、撑背篓、洗衣背篓、娃娃背篓、米背篓、盐背篓等等,从制作来看,用于生产劳动的粗大耐用造型简洁,用于日常生活的小巧精细造型复杂,承重背绊均为篾制系条,有圆柱形、半圆形、组合形等多种样式。
土家族聚居区域包括现在的渝东南、湘西北、鄂西南、黔东北地区,本次田野调查集中在鄂西南的清江流域,渝东南的黔江地区,黔东北的乌江流域,湘西北的酉水、澧水、沅水流域,并延伸到渝东北的三峡地区,包括长阳、恩施、利川、宣恩、黔江、巫山、万州、巴东、沿河、德江、思南、龙山、桑植、永顺、保靖等地。这个区域北部是沿长江地带,南部是湘西北的酉水、澧水、沅水流域,境内武陵山、大巴山、巫山、大娄山等横亘,山峦纵横,河流众多,峡谷幽深,相对海拔高度差大,山原地貌发达,既有高山地区,也有中低山区、山地丘陵、河谷地带,地形复杂,交通不便。
1.背篓类型
通过对以上地区背篓的田野调查资料的归纳,以某一地域使用最普遍、造型最单纯的背篓为基本形,发现其造型可分为三大类,再依据每一类中细微的变化延伸出几种型的变化。
Ⅰ类是半圆类,可分为3种型。Ⅰ-1型为简单自然的圆桶型,口部略大为平口,无颈,底部略小为平底,双系带背绊,高度在50~60cm。延伸出的Ⅰ-2型,在Ⅰ-1型的基础上,口部略大为侈口,底部略小有圜底平足,颈部略收,腹部鼓出,高度在50cm左右。延伸出的Ⅰ-3型,在Ⅰ-2型的基础上,口部更夸张,颈、腰部细,底部为圜底。在从这三种类型中可以发现具有相同的造型特征,即形体圆润饱满,口、颈、腰、腹、底的转折变化较小,颈部、腰部多做镂空装饰,分布地区主要在湘西龙山、永顺、花垣、桑植,湖北来凤、鹤峰,重庆黔江、酉阳等地。
Ⅱ类是圆柱类,可分为3种型。Ⅱ-1型为近圆柱型,口部略大为平口,强调口沿的厚重感多达三层,底部略小,从口部至底部形态均匀缩小,呈上大下小状,圜底,安装系带一面编织成方形,高度在70cm以上。延伸出的Ⅱ-2型,从腰、颈部开始向外扩展,上半部分呈伞状,底部为平底方形,整体形态修长、变化夸张。Ⅱ-3型,在Ⅱ-1的基础上略有变化,颈部略鼓,口沿内收,腰部开始收窄后直至底部无变化,高度在70cm左右。这三种类型中相同的造型特征,即形体修长优美,口、颈、腰、腹、底的转折变化稍大,主要分布在重庆黔江、酉阳、秀山、巫山,以及黔东北的沿河、德江,湖北来凤、恩施、巴东、长阳、秭归等地。
图1 半圆类背篓(舒敏 绘)
图2 圆柱类背篓(舒敏 绘)
Ⅲ类是组合类,分为两种型。Ⅲ-1型为复杂的组合形,在Ⅱ-1型的基础上,将腰部收细,腹部鼓出至中间位置后向底部略收成方平底,整体形态转折较大,口大、腰细、底方,方圆自然结合过渡。Ⅲ-2型在Ⅲ-1型的基础上略有变化,口、颈、腰部形态与Ⅲ-1型基本一样,只是在下半部分收为鼓形,有圜底圈足。这两种类型相同的造型特征是,形体组合度较高,不同形体之间过渡自然,形态优雅转折变化明显,主要分布在湖北恩施、建始、宣恩、利川、长阳、鹤峰等地。
图3 组合类背篓(舒敏 绘)
2.造型类型特点
所有造型类型有如下特点。
(1)每一类中都有基本形态,即造型原型。不同类型的延伸是从造型原型中产生变化。Ⅰ类中Ⅰ-1型和Ⅱ类中Ⅱ-1型是最简单基本的形态,都是通过对口、颈、底部的夸张变化,延伸出了Ⅰ-2型、Ⅰ-3型,以及Ⅱ-2型、Ⅱ-3型。相对于前两类,Ⅲ类中的造型变化最复杂,是两种几何体的组合,而Ⅲ-1型与Ⅲ-2型之间只是在下腹的组合形态上有差异。
(2)重视口沿部位的装饰。以平纹编织或辫纹编织强化口沿的形态,其中以Ⅱ型中对口沿的强调最为突出,一般在内侧编织两层平纹加固,在外侧装饰辫纹,有的甚至直接以宽木条在外侧加固。而Ⅰ型和Ⅲ型往往在外侧装饰一层辫纹,内侧以平纹支撑。
(3)底部造型多样。平底造型多用在承重需求大的背篓类型,有的用竖条竹片进行加固;圜底造型普遍用于需要装饰的类型,基本有辫纹编织、平纹编织两种,也有将底部加固的竖条竹片向下延伸成足的现象。
(4)区域性分布明显。以手工艺人制作传统和民众使用习惯来区分,这三种背篓造型传统都有明确的区域性特征,Ⅰ类以湘西州的龙山、永顺、保靖为核心,扩散到相邻的来凤、鹤峰、酉阳等地,Ⅱ类以重庆黔江、酉阳、秀山、巫山为核心,扩散到相邻的沿河、巴东、恩施、长阳、秭归等地,Ⅲ类以湖北恩施、利川、宣恩、建始为核心,扩散到相邻的长阳、鹤峰等地。三种类型中以湘西州的Ⅰ类制作最为精致,篾条纤细,装饰精美,Ⅱ类制作粗犷,篾条结实,Ⅲ类制作介于前两者之间。
(5)综合造型原型、编织纹样、口底部装饰等多种因素来看,背篓造型具有武陵山区早期陶器造型特征。Ⅰ类造型类似于陶罐、陶釜等,Ⅱ类造型类似于尖底器,Ⅲ类造型类似于尖底器与釜类器的组合。
从以上背篓造型类型的分析中发现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背篓区域性固有传统造型是如何形成的?很明显,渝东地区、鄂西南峡江地区、黔东北乌江流域的背篓,与武陵山区腹地湘西北地区的背篓,以及鄂西南清江流域的背篓,从造型原型上来看属于完全不同的系统,那么这几个地区的造型原型各自是如何形成的,不同造型原型之间又是否存在相互影响?
从田野调查中可以发现土家背篓造型具有明显的陶器造型特征,如果背篓造型原型来自于同时期陶器造型的影响,那么同一区域的背篓和陶器造型就会有较高的相似性。基于此种假设,分别考察新石器时代至东周时期,渝东、鄂西南、湘西北地区的社会生产方式,分析其陶器典型器造型的特点以及对背篓造型的影响。
1.渝东盐业生产中的陶器典型器
现今发掘的忠县中坝遗址是始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直至清代历经5000年的古盐业生产遗址,遗址中发现用于熬煮盐卤的陶器堆积非常丰富,这些陶器残片往往制作不精,器形单一,造型简单,并且延续时间较长。孙华在《渝东史前制盐工业初探》一文中提到:这类遗址出土了大量的相对单调的同类陶器——深腹筒形缸、折沿深腹盆等,其中直口深腹缸残片形成了很厚的堆积层,其均为夹砂粘土的泥条圈筑而成,器表为红褐、黄褐、灰褐色,多饰以菱格纹,器内为黑灰色。缸的口部较大多滚压很深的花边甚至呈锯齿状,器腹一般从上至下逐渐收缩成柱状,有的甚至收缩成尖底,上口径约为30cm,高度约为50cm。这种直腹缸靠在一起摆放于地面,缸口可以相互支撑保持稳定,在底部空隙之间用木柴燃烧加热用于盐卤的熬煮[12]。直腹缸主要存在于新石器晚期,商周时期出现了尖底陶杯,这种尖底陶杯分布范围最广,基本上在沿峡江地区的制盐遗址均有发现,并沿长江中上游分布。相对于直腹缸,尖底陶杯的器形要小,口径约为4~5cm,高度在6~14cm之间,美国阿巴马大学人类学系的考古专家DrIan Brown认为这可能是制作盐块的模子或者运输工具,据推测是放在柱洞式炉灶上熬煮并成型盐块。虽然这二者在大小和功能上都有很大差异,但是基本上保持了上大下小呈柱状收缩的原型。其后出现的花边束颈圜底罐使用在春秋战国时期达到顶峰,此类器物陶质为红褐或灰褐色夹砂陶,饰绳纹,口径约为10cm,高约为10~20cm[13],其使用方式与尖底杯类似。三种陶器中,直腹缸和尖底陶杯具有强烈的本地特色,基本上只在四川盆地及陕南、鄂西出现,并形成生产型堆积景观,如忠县瓦渣地遗址、哨棚嘴遗址等处。
图4 渝东史前制盐业发展中的三种典型陶器[12]
从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春秋战国时期,这三种陶器在盐业生产遗址大量出现,残片堆积最大达到遗址陶片出土量的90%以上。由于沿峡江地区盐业生产持续时间长、规模大,必然会要求有稳定的陶器制作以保障生产。因此,采用传统而成熟的技术,包括器形、装饰、工艺、材料等等是节约生产成本最便捷的方式。虽然盐业生产中的陶器造型源于功能性需求,但在长期生产中通过对器形的不断改进和重复,在一个区域内形成了固定的造型传统,并逐渐将这种固定传统衍生到陶器制作以外的劳动工具生产中,最终成为了这一区域的造型原型。
2.鄂西南、湘西北渔猎农耕陶器典型器
鄂西南清江流域和湘西北酉水、澧水、沅水领域在新石器时代都有渔猎采集经济生产方式,以及少量的旱耕农业生产方式,很早就发展出了圜底陶罐。这类器物也称“釜”,口部大,腹部略鼓起,口沿上饰以较深的波浪状花纹,器表多饰以绳纹,在湖南洪江高庙遗址、澧县彭头山遗址、石门皂市遗址、湖北城背溪等遗址中均有发现,是典型而又重要的炊具,延续时间至大溪文化晚期逐渐衰落。夏商周时期再次兴盛,特别是清江流域香炉石文化,4000余件陶器中圜底陶罐近3000件,数量十分巨大,器形为侈口、束颈、鼓腹、圜底,装饰方格纹、三角纹、锯齿纹、玄纹、蓝纹等,以釜为特征稳定发展的陶器具有鲜明的土著文化特征,专家们据此分析,釜在清江流域发展起来后逐步西迁至西陵峡、瞿塘峡并最终到达云阳西部地区[14]。香炉石文化中已经有了尖底器,尖底陶杯有38件,其中一个类型—小底尊形杯就有17件。
图5 长阳香炉石文化出土典型器[15]
位于沅水中上游的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高庙文化与澧县彭头山、石门皂市文化分属不同系统,其白陶、竹石制作技术、宗教祭祀形成了重要的文化中心。高庙陶器的造型主要是圜底器和圈足器,没有三足器和尖底器,器类主要是釜、罐、钵、盘等的组合[17]。在澧水上游的桑植朱家台、酉水流域的龙山苗市、猛洞河流域的永顺不二门发现的朱家台文化中,发现了以罐、釜为组合特色的文化类型,同样没有尖底器,多为手制的夹砂褐陶、灰陶,釜的器形较小,颈部饰戳印纹,腹部饰方格纹,与澧水下游的石门等地常见到的鬲、鼎、簋、甑等的组合不同,这里似是有一支与三峡、清江流域以釜、罐为生活器具的民族有着密切关系的土著民族的文化类型[14]。这一类型的遗址范围:东南界在武陵山脉主峰,北面在宣恩、鹤峰一线以及石门洞庭水系与清江水系的分野,西南延伸到贵州乌江流域的沿河。
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春秋战国时期,鄂西南清江流域以渔猎为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时以采集和少量的旱地农耕做补充。清江是长江的支流,有着丰富的渔业资源,长阳清江岸边的香炉石遗址就发现了大量的鱼骨、兽骨,渔猎经济生产方式要将猎获物储存需要用大量的盐进行腌制,这种保存食物的方式一直沿用到现代。造型传统是与经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釜类器型,同时沿渝东峡江地区广泛分布的尖底器发现于墓葬之中,其造型上有较大差异,相比于沿峡江地区的尖底器,形态转折更明显,更强调腰部的造型。鄂西南清江流域釜类器流行时间长、器形变化缓慢而稳定,同时存在的尖底杯具有釜类的圆形造型和尖底器造型传统。同时期的湘西北酉水、澧水、沅水流域,虽然也以渔猎采集生产为主,由于酉水、澧水、沅水冲击出了许多河谷台地,农耕所占比重也较大。永顺不二门的遗址环境与长阳香炉石非常相似,但所发现的陶网坠和鱼骨要比香炉石遗址少,龙山苗市坝嘴遗址陶网坠的数量则更少。湘西北地区至今未发现尖底器,长期以罐、釜为陶器使用传统,造型强调颈部的转折,装饰纹样多集中在颈部和腹部,形成类釜、罐的圆形造型传统。
3.土家背篓造型与陶器传统的延续
从以上对本区域内背篓造型与陶器造型的分析中可以发现,两者在同一地区基本上具有相同的造型传统和装饰观念。
(1)背篓Ⅰ类中,其造型特征为形体圆润饱满,口、颈、腰、腹、底的转折变化较小,纹样装饰主要集中在颈部和腹部做镂空处理,口沿装饰较少,特别是对篾条的处理非常精细,这一类型核心分布区域是湘西北的龙山、永顺、桑植以及周边的鄂西南、渝东南部分地区。同一区域的本土陶器传统为陶罐和陶釜,口的大小虽有差异但口沿均不做过多装饰,腹部造型都饱满近圆形,装饰以戳印纹和方格纹于颈部和腹部。
(2)背篓Ⅱ类中,其造型特征为形体修长优美,口、颈、腰、腹、底的转折变化稍大,基本造型原型为上大下小的柱形,口沿部分强化凸出,镂空纹样仅用在腹部,这一类型核心分布区域在渝东地区、乌江流域以及鄂西南峡江地区。同一区域的陶器本土传统是直腹缸、尖底杯,两者虽有大小尺寸上的差异,但基本形态都为上大下小的圆柱形,并重视对口沿部分的花边装饰。
(3)背篓Ⅲ类中的组合形体最为复杂,基本形态为口大、腰细、鼓腹,不同部位之间转折变化极大,腹部最大径位置靠近腰部,整体造型优雅,装饰纹样多在腰腹部,以手绘方格纹装饰不做镂空处理。同一区域的陶器传统是釜和尖底杯,釜的腹部最大直径位置较高,目前的考古证据虽无法证明釜的传统对本区域尖底杯的形态影响,但从造型上可以发现尖底杯的腹部鼓出,与渝东地区的尖底杯有差异,这种差异的形成可能是文化影响,也可能是盐业生产中陶器工具制作的简化。香炉石出土的尖底杯造型几乎与背篓Ⅲ—1的造型完全一样,而方格纹的装饰则是传统,同时出土的釜的造型则与背篓Ⅲ-2型腹部造型基本一致。
(4)不同类型的背篓分布在边缘地区有叠加使用、混合制作的情况出现。鄂西南的来凤县同时存在Ⅰ类和Ⅱ类,鹤峰县则同时存在Ⅰ类和Ⅲ类;乌江流域的沿河、思南、德江在经济、文化发展中长期受到渝东文化的影响,虽然沿河在商周时期就有湘西北朱家台文化的影响,但未形成延续的传统,因此这一区域主要是Ⅱ类。
综合分析以上的现象可以发现,同一区域的背篓与陶器的基本外形、形体转折特点、口沿制作方式,以及造型装饰中的纹样装饰、装饰手法等,都具有趋同性。仅从造型原型和造型装饰两个方面来看,两者又都是通过对原材料加工进行的立体成型方式,因此,背篓与陶器的造型原型、造型装饰是彼此有影响的。陶器与背篓类竹编器的社会生产组织形式有较大的差异。陶器生产需要专门化的生产分工,从选料、制泥、制坯到烧制,以及产品的销售、运输等环节都需要专业人员负责,具有集体合作生产的特点。背篓类竹编器生产程序较简化,在现代农村的竹编手工业者多是同时从事农业等生产,其社会化程度较低,具有个体生产的特点。正是因为这种生产方式上的区别,决定了造型原型的创造必定是来自于生产方式更复杂、专门化程度更高、形式影响力也更大的陶器。恩格斯在谈到数和形的问题时说:“和数的概念一样,形的概念也完全是从外部世界得来的,而不是在头脑中由纯粹的思维产生出来的。必须先存在具有一定形状的物体,把这些形状加以比较,然后才能构成形的概念。”[18]半圆形的自然物为人类自由创造形体提供了直接的模仿对象,再以泥土捏塑、泥条盘筑、陶轮修制等技术方式创作出形体,从而摆脱了对木、石等不易加工材料的依赖,这种造型手法易于实现修整形体的目的。陶器的制作决定了原型的产生,不论是背篓类竹编器,还是青铜器礼器,都是对原型的继承和发扬,其中继承来自于对内在结构的模仿,如口、颈、肩、腰、腹部的转折,重心位置、装饰重点的确立等等,发扬则促成了类型的多样,包括对内在结构的尺寸比例的变化,最大直径的上浮或下移等等。同时,由于陶器的使用、制作具有区域性的特点,因此,以原型为造型模板的多种器物也就有了区域性特点。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陶器造型与区域性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武陵山区背篓区域性固有传统造型来自于对同一区域陶器造型的继承和发扬,不同造型原型之间在相邻地域存在相互影响,同一造型原型类型性差异则源于不同生产生活方式和习惯的细微差别,这种差别在造物初起之时作用于造物观念之中,犹如“一只亚马逊河热带雨林的蝴蝶煽动了翅膀”,在历史时间的长河中叠加、放大并最终形成了区域性造型传统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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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诗收于《全唐诗续补遗卷十七》。传作者是纯阳子吕岩,但疑为宋人依托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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