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斯特的斑鸠

2018-04-09 07:25吴文君
青年文学 2018年4期
关键词:斑鸠罗宾安妮

⊙ 文 / 吴文君

从橡木街五号走到十七号,要拐好几个弯。每个拐角的草坪后面都有几幢挺大的房子,走廊拱门装饰得像教堂的,应该比较有钱吧。式样相对简单的房子会沿着四周种上许多花木,看上去也很不错,给人的感觉这些房子的主人已经稳稳当当地住了很久了。路过的次数多了,我就发现这些房子大部分时间沉浸在寂静中,哪怕阳光普照,也有一种独处一隅的冷清。

十七号是这条街的最后一个住家,边上的碎石小路通向后面的山顶。山不高,当地人叫它比利小山,树挺密,里面有点阴森。走另一条路下山,沿途只有篮球场、大得惊人的加油站和消防中心,没什么可看,我去了一次就不想去了。每次都是走到十七号这儿,点根烟,看看布林斯特家的绿房子,从墨西哥移植过来的巨型仙人掌,就往回走了。

罗宾娜说布林斯特会中文,他舅母是上海人,他退休后还特意去过一次上海,想找找舅母以前住过的地方。

“不过,你最好别跟布林斯特说什么,他有点怪,是橡木街的怪人。”

“他精神上有问题?”

罗宾娜努起嘴摇摇头:“如果有人说他看见了第四维第五维的空间,你信吗?反正这里没人相信他。”

我们谈论布林斯特的时候,是我住到安妮家的第二个晚上。因为时差,我仍然睡不着,坐在地板上和罗宾娜聊天。她穿着黑色的丝质睡衣,光脚穿着高跟拖鞋,头发解开了散在肩上,和白天的文质彬彬不太一样。

她是茕子的新朋友。去年某天我跟茕子说起想去国外住一阵,可是英语不行,茕子给了我她的电话和邮箱号。之后,我们在邮件上谈妥了住处、房租和伙食费。她从来不问我来美国来LA除了我自己说的“换换思路”“看看博物馆美术馆”之外还有什么别的目的。

几个月前她另外找了房子,已经从安妮家搬了出去,为了陪我,才又过来耽搁两晚,帮我解决电脑上网问题,教会我坐公交车、去银行取钱、在网上发帖子找人帮忙这些事。

中间我们还谈到我喜欢的歌手莱昂纳德·科恩,那老头八十二了,自己写歌、自己唱、自己编曲,还写小说、写诗,活得太酷了。然后我们又谈到在国内,老是会遇到的“狼”和“鱼”。“狼”的坏是看得见的,摆明了占尽一切好处,不管有没有威胁到他们的利益,随时给你一脚。不过,“狼”好躲,“鱼”就难防了,他们长着一张好人的脸,我们人呢,又总是需要朋友的。“鱼”们刚上来时太像朋友了,有那么多东西跟你合拍,等他们有机会游近你,张嘴咬你一口,迅速游走,再不来搭理你,除非你有再咬一口的必要。

“有一种人,我叫他们‘鹰犬’,更讨厌,看你面生就欺压你一下,每个机关养着一大群。”罗宾娜放下手里的杯子,侧过身,舒服地伸长了腿。

她的腿肤色黄黄的,脸小小的,黄黄的,像是还没长开。“你一点都不化妆吗?”我问她。她说:“不想在这上面花时间。”她咧咧嘴,像个大学毕业跑来读书的女留学生。其实她在这儿七年了。我说:“这样更好,不化妆,不戴珠宝,看起来年轻。”她说:“不是的,美国人都这样,平时穿得挺随便,最主要的是,我的心老了。”

“你看!”她忽然蹦起来挨近我,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给我俩按了一张合影,举着手机说谁看了都不相信我比她大八岁。

屏幕上她的脸比现实中多了一些忧愁。我的心动了一下,仿佛一刹那接近了她的内心——她所以忧愁的原因,不会只是因为工作,而是因为无所不在的“狼”们、“鱼”们和“鹰犬”们。可是直到我们从地板上转移到床上,关了灯,谈兴很浓地又聊了好一会儿,仍然没有聊到她是不是结婚了,和丈夫或者男朋友关系怎么样。睡意蒙眬之前,我们倒是又谈起了布林斯特。

“他有太太吗?还是一个人住?”

“以前有的,好像起了一场大火,烧掉了重要的东西,之后不到五年就死了。他这才搬到橡木街来。”

“他搬来多久了?”

“这个,五六年吧,我猜。”

“你去过他家?”

“去过。”

“怎么样?你害怕吗?”

“害怕倒也谈不上,不过,他会把你拖在他的话题里不放。他还有只见鬼的斑鸠。”

“斑鸠?那不是生活在野外的鸟吗?”

“所以说啊。”

沉默了一会儿,我问她:“他长得怎么样?”

“还行吧,如果只看他的脸。他有点像樵夫,以后你就知道了。”

橡木街没有咖啡馆,也没有超市、面包房,安安静静的,很合适散步。在这儿我学会跟难得一见的邻居问好,对他们微笑。至于我是谁,为什么在这儿,准备待多久;反过来,他们是哪一年从哪儿移民过来的,家里有几个人,什么职业——这些必定会谈到的话题,都是我说不清楚的。

罗宾娜逢人就介绍我是作家,出过书,在国内很有名,来LA寻找灵感,想写一本跟LA有关的书。我只有惭愧和发笑,没办法更正罗宾娜言过其实的地方。怎么跟他们说呢?我只写过几个不成功的独幕剧,出版了一本散文合集,不管在文学界的哪个圈子都像个陌生人。

有罗宾娜当翻译,安妮笑着问我会把她写到书里去吗?我也笑着回答有可能。等到罗宾娜带着丝质睡衣高跟拖鞋离开,我只能用有限的短句和单词告诉安妮:我饿了;这个很好吃;我想来杯咖啡,加奶,不,不要糖;我喜欢蓝色,蓝色的我都喜欢,大海,天空,夜晚……却拼不出完整的句子与她谈谈她的经历,谈谈布林斯特是个怎么样的人。

忘了是来LA的第七天还是第八天,晚饭前,我换上布鞋,从安妮家出来,走到橡木街终点。一个男人正沿着碎石小路从山上下来,手里的玻璃壶内装满了跟着他走路的节奏晃荡着的金黄色液体。在十七号门口,他停下来拿钥匙开门。

他是布林斯特?

这人个子不太高,脸色白净,完全不像六十五岁的人。

“你住安妮家?”他开了门,突然转过头大声问我,居然是上海口音。

我有段时间以为有机会在上海住下来,拼命学过上海话,因为学不好,有人揶揄我是美国人讲上海话,我现在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了,就是那种转不过弯来的生硬。他显然比我更甚。

“布林斯特先生?呃,下午好。”我招呼他,想起罗宾娜的话,有点犹豫要不要再说几句。

“你每天散步?”他扬着眉毛笑,好像我是他的老熟人。

我告诉他老是坐着不太好,而且这条街我也熟悉。

“哦?那你一定听说过我的斑鸠!”

这么快就提到斑鸠?我跟他开玩笑:“为什么是斑鸠,一般不是都养鸽子吗?”

“为什么要一般?比方说你,会去写一个一般的谁都听过的故事?有意思才重要。”他直视着我,“你是作家,这个你比我清楚。”

他严肃得让我惊讶。这是否就是“把人拖到他的话题里不放”的开始?我还惊讶他怎么知道我,他看上去跟谁都不来往。

他又露出微笑说:“我讲话就是这样,习惯了会很好。进来坐坐吧?”说着,他走进屋动作很快地拉起窗帘,窗也打开了,郁暗幽闷的客厅顿时涌进风和傍晚柔和的阳光。

“美国人的房子都这么大?”我往四周看了一圈。

“你找斑鸠?它今天不在。”他叫我随便坐,同时晃晃手里的玻璃壶,说得把这个放下,然后走另一扇门出去了。

长沙发上铺着奶黄的沙发布,上面有两个红色的靠枕。沙发两边对称地放了绿叶植物和落地台灯,灯罩也是奶黄色的,再配上茶色地毯、白色电视柜、带白色网纹的厚实的窗帘,真不敢相信这个老单身汉这么爱干净。

我想这地方能发生什么诡异的事呢?除了那只不在的斑鸠。角落里有个比我还高的金属支架,估计是斑鸠的地盘。它经常不在吗?可难道它不需要水和食物?客厅里随便哪儿都没看见这两样东西。

“来杯加奶的咖啡吗?”布林斯特的声音在整栋房子里回响。

我说来之前喝过,这会儿不需要。我坐到沙发上,贴近开着的窗子。我这是要做好跳窗的准备?我嘲笑自己。我不信任他,就算罗宾娜没告诉过我,我也不信任他。但我扫了一眼茶几上的保健品广告,顺着斜照在茶几上的光柱看到窗外,刚好能看到自己靠着抽过烟的巨石和大树,于是产生了另外一种心情。

一个活得好好的、有很多朋友、前途不错的女人,这个时间应该正忙着梳亮头发,换上高跟鞋,准备去餐厅与人共进晚餐,不会站在这么一个地方抽烟。如果布林斯特看着电视,往嘴里填着咖啡饼干,抽空溜一眼窗外的我,看到的会是一个茫然的、不知道在等待什么的女人,而且一脸孤独。经验告诉我,他也差不多,稍后就会谈起他一成不变的话题,把我卷到他的世界里,像某些美国小说里那些失败的男人,一点点露出他们的穷极无聊、尖酸猥琐,那时沙发台灯的颜色再温暖,也不能挽回我的沮丧……

布林斯特进来了。他脱掉了外套,肩膀和关节处戴了护套,这几个部位比别的地方鼓出一点,难怪罗宾娜说他像樵夫。只是,这种结实让人不大舒服,它不像是锻炼出来的,而是为了顶住什么似的一点点攒着劲长出来的。

除了一杯金黄色的酒,他还拿了瓶装汽水,超市常见的咸味柠檬汽水。

“你可能更愿意喝这个。”他耸耸眉毛,递给我汽水,表明他很明白我担心什么,接着拉出一把折叠椅,把自己装进去,凑近杯子,很深地啜了一口。

“这是山那边买的?”我想到刚才他拎着的东西。

“不然是什么?汽油?”他笑起来。

我说我就是这么以为的,要给他的什么玩意儿加油。他点点头说:“所以说,世界并不是你以为的那样。”他若有所思地直视着前方,好像那儿还有一个人。又喝下一口酒之后,告诉我:“你绝对不相信,我的斑鸠会回到过去。”

布林斯特发现他的斑鸠会回到过去,是他妻子逝世后的第二年。那时,他们已经在离失火烧毁的房子不到两英里的地方重新购下一套房子。房子的构造格局和失火的那幢比起来简陋很多。有时,他忙了一天从外面回来,望着围墙上的雉堞,房顶上耸起的烟囱,开阔的大玻璃窗,会以为自己走进的还是那幢房子,它没有被烧毁,没有发生过悲惨的、让他一想起来就觉得窒息的意外事故。让他高兴的是,妻子好像跟他一样平静地接受了这种命运。如果这不是命运,又是什么呢?她喜欢音乐,从她父亲那儿学得一手好琴技,却始终遇不到机会给自己赢得名声,在学校里默默无闻地当着音乐老师。她的父亲和两个女儿在十年里相继死去以后,她一心想建起一幢坚固的房子,眼看着实现了,谁能想到会烧得只剩一堆石块。

她去世以后,有人告诉他好几次看见他的妻子在老房子的废墟前坐着,一待就是半天,他才意识到她心里的痛苦远远大于他看到的。这种猜测让他难过,他索性卖掉新购的房子搬到了这里住。房间里的这些东西都是前任户主的,不会让他想起什么——除了那只斑鸠。它是妻子生前的宠物。

他还记得它飞来那晚下着大雨,妻子推醒他,说窗台上有只鸟。他开了窗,看到它被雨淋得湿透,缩成一团。妻子可怜它,在窗台上放了个垫子,让它栖身。天气好转后,他们以为它要飞走了,它却好像失去了回去的方向。妻子生命的最后几个月里,妻子每天看着它在窗台上踱来踱去,稍稍不见,便猜测它飞到哪里去了,还会不会飞回来。妻子走后,他本来已经把它丢在和妻子生活过的地方,由它自生自灭,可是搬过来住没多久,它就闻着他的味道,不,也许是闻着妻子残留的味道找来了。他用了很多办法嘘它、咒它,不给它喂食喂水,就是赶不走它。新结识的女朋友来了,它待在边上,聒噪着,发出让人心烦的叫声。

一个早晨,他起床后发现窗台上空空荡荡,没有那只鸟了,以为它终于放弃他了。他觉得轻松,觉得把他和过去拴在一起的最后一截铁链也挣断了。过去的东西就应该让它过去。他刷了牙,洗了脸,换上新买的衬衫长裤,出门上班了。可是等他带着女友吃了丰盛的晚餐回来,发现斑鸠已经先于他回来,静静地站在桌上看着他。他呆了一呆,消失了一天的记忆像团黑暗无比的棉花膨胀着把他包裹起来送回过去。他走近它,充满疑窦和威胁地看着它,问它为什么,去哪里了,在搞什么鬼。它似乎不安起来,眨着眼珠,在他的书和电脑键盘上来回走动,却显然不想离开。

“让它待在那儿好了,它不是很可爱吗?”女友不知情,上前逗弄它。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一阵真想杀了它,把它连皮带毛地砍得粉碎。女友走后,他才看到书和电脑键盘的空隙里藏着一粒闪闪发光的东西——是妻子的旧物。它曾和另外一些东西在火灾中不知下落。

它是怎么被找到,并且准确无误地出现在桌上的?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慢慢地,每次斑鸠失踪后又回来,家里都会出现一件他以为消失在火中不存在的东西:一粒镶在妻子项链上的珍珠,一只烧坏了表带但表面完好的手表,一张妻子的小照,一个女儿玩具上的十字小徽章。诸如此类。

“我思考了很久才明白它会回到过去。按照霍金说的,霍金你知道吗?”

我点点头。

他露出松了口气的样子,费力气地试图让我明白,按照霍金的理论,三维空间之外加上时间构成四维空间,在四维空间里生物能看到过去时间轴线上任意一个点,就是说,进入四维空间后,每个当下的我都能看到之前的我,不管是前一分钟,还是前一秒钟,前一小时,前一天,更久以前……

我也大致弄懂了斑鸠回到过去的意思,它不仅回到过去,还把属于过去的物质带回到眼下的维度。他曾经对那些东西刻意逃避,慢慢地却感谢他的斑鸠把它们带回到这里,特别是他退休以后,最近几年和他有交往的人一个个从他的生活圈中退出去,才发现让他难以忘记的还是过去的那些东西。如果不认为那些东西是痛苦的,就真的不再给他带来痛苦,它们就像过去岁月凝成的在火山灰中闪耀着光芒的稀有金属。

那天,我离开布林斯特家,走在路上心情很复杂。

我想,他是不是真的有点疯啊?

还有更合理的解释吗?他又不是科学家,没有哪个科学家会这么轻率地得出结论。

可他如果是一个疯子的话,我怎么可能听了这么久,还认真地跟他交换了电话?

“这样,斑鸠回来了,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到时你过来看一看。”他是这么说的,“你写东西,这才是有意思的。”

我回味着他的话,当时自己竟然没有拒绝的勇气。这就是罗宾娜说的那种力量?把你拖在他的话题里不放的力量?不过我更相信这是因为我软弱,不管对方精神有没有问题,我都缺少拒绝的勇气。

很多人不知道一本书是怎么产生的(一篇文章、一出独幕剧也一样),他们以为我今天坐了趟火车,明天就会把坐火车的经过写下来。换成吃顿饭、谈次恋爱、做次手术,也一样能写成书。每次有人在饭桌上很认真地说“你可以把这些话写下来”,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应。难道问他,你自己干吗不写?可是为了我们脆弱的关系不至于当众崩塌得太难看,我总是软弱地说:“嗯,听上去是有点意思。”

所以,布林斯特坐在折叠椅上,交叉着腿,跟我说“你可以把这件事写下来”,我一点儿没觉得意外。

茶几上放着他招待我的派,这是他的早餐,超市买来冷冻的,大概在微波炉里热过了头,露出黏糊的苹果片,看着就没食欲。忽略他每天吃这种东西过日子,忽略他鼓出来的肚子,只看他白净的脸、轮廓依然很好但稍稍松弛的下巴,算得上英俊。他的目光在斑鸠身上一点一点地移动,简直不是在看它,而是在赞美它。

它趴在沙发边的绿叶植物上,淡灰和深灰相间的羽毛,脖子上有一圈珍珠一样的白点。我进来后它从支架上飞了出去,翅膀从我头顶扇过,发出呼呼的风声,把我弄得措手不及。布林斯特叫我别担心,它会回来的,说着他给我端来加奶的咖啡。

稍后,他郑重地向我展示它这次带回来的东西——是他大学毕业后在报社新闻部实习得到的一枚纪念章,白色坚硬的钢质,做成小小的喇叭形,意思是向世界发出强劲的声音。这时我听到它飞了回来,“噗”地落到绿叶植物上。之后它一直没有离开那里,偶尔把脑袋转向我们,眨着小小的犹如钢质一样坚硬的眼睛,怎么看都是一只普通的鸟。但也许,谁知道它身上是不是还被赋予了别的什么。

“火再大也不会把东西都烧成灰烬,这些东西刚巧掉进石缝,又刚巧被它啄出来,完全有可能。”我试着让布林斯特改变思路,可他根本听不进,手里紧紧捏着那枚宝贵的纪念章,告诉我他研究了很久,楼上他的房间里有几十个笔记本,我应该去看看。我真的应该去看看,他会让我看的,每一本都密密麻麻记满了图书馆查来的资料和案例。霍金的理论只是其中一个部分,那家伙的确是个天才,他费了很多功夫去弄清每一维和每一维的关系,从一维到十一维,它们其实都是一个点,从一个点开始,最后回到一个点,只不过第一个点一无所有,后一个点却包含了无穷和无限的可能性。那真是一段艰难的过程。最让他觉得意味无穷的是四维和五维,它们一个回到过去,像回放的慢镜头;一个指向未来,能看到十年二十年后的自己,真是不可思议。美国研究这方面的人很多,哈佛、加州理工,好多大学都有这方面的医学博士、心理学专家。要是没遭遇失火、丧妻这样的事,他也会像普通人只在乎吃点什么喝点什么、去哪儿度假,永远不会去试着理解人和人的相遇背后需要多么深厚的条件——那简直是一盘精妙的、不容一点差错的棋局——包括失去亲人、失去心爱之物的痛苦,从身边哪怕很小的迹象来发现这些亲人、这些心爱之物并没有离开,而是依然存在着,只是活着的人大多不知道怎么发现而已。

他的话又快又密,有些我根本没听清楚什么意思。支撑我坐下去的就是“你可以把这件事写下来”。一直以来,我最缺乏的就是一部有分量的代表作,每次有人问我写了什么,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努力跟上他的思路,不时抛个问题给他:想过整理这些笔记本出版吗?有人理解你吗?有没有人过来看你的斑鸠?……可是不久我就觉得自己好像一个人走在冬天荒凉的海滩上,一个浪接着一个浪打下来把我打得晕头转向,只有在前一个浪和后一个浪的空隙里得到片刻的安静,直到我发现暮色笼罩下来,四周的干净整洁被阴郁所替代。我一边还想再等等,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写下来”,一边越来越想走。看着他的嘴,好不容易从连续的翕动中找到一个停顿,放下捧在手里的咖啡杯,站起来说我得走了。

他面带遗憾地说:“怎么,要走了?还没有听你讲讲你的过去呢。”

“是吗?”我以为他根本没想过打听我的过去,“和你的过去比起来,我的过去实在没什么好说,简直不值一提。”

他反驳说:“这么想不对,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等待讲述的故事,关于历险和生存的故事……”

“Maybe,”我模仿安妮轻松的语气,发觉这可真是个绝妙的可以用来打发一切人的好词,“可能,有可能……”我轻手轻脚地靠近斑鸠藏身的枝叶,朝它招招手。

暮色把他吞没在门口的幽暗中。只有他的脸仍是白的,白成半透明,带着肃然的孤寂的神色。不过那可能是我想出来的。我知道他看的不是我,就像他刚才看的也不是斑鸠,而是他那早已消失的过去吧。

又拐过一个弯,我就看不到他了。

这是橡木街上人最多的时候,我跟邻居打招呼说我去了比利小山。

“那儿有趣吗?”他们看上去一点儿也不相信我的话。

晚上,我去浴室,看见安妮洗好盘子,蜷在沙发上抽烟。我问她:“布林斯特是不是疯子?”

“为什么?”她眉间攒起一个肉团。

我费力地告诉她:“他会中文,下午我在他那儿,听他讲过去的事。”

她听懂了,松开那个不祥的肉团,平静地看着我说:“他是个有很多悲伤的人。”

⊙ 刘 年· 玛旁雍措

本期插图作者

/ 刘 年

原名刘代福,喜欢落日、荒原和雪,出有诗集《为何生命苍凉如水》《行吟者》,散文集《独坐菩萨岩》。

罗宾娜的侄女从芝加哥过来,罗宾娜开车带上我一起去G美术馆看了一下午画。那女孩在CHI读艺术史,正好给我们充当讲解。要不是她,我根本不知道朱利亚诺是谁,怎么死于一场阴谋,也不知道面前这幅画是朱利亚诺的系列侧面肖像中最大的一幅,还把栖息在窗沿上的斑鸠误以为鸽子或什么鸟。

“这是斑鸠。画在这里代表哀悼。”女孩说。

“啊,确定吗这是斑鸠?”我想到布林斯特和他的斑鸠。

“讲解上这么写的。民间传说斑鸠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在伴侣死后仍会终生忠诚。”女孩说。

“那是美国人的说法吧,我们中国人讲鸳鸯终生忠诚的。而且,这画太阴郁了,我不喜欢。”罗宾娜避之不及,去看别的画了。

“这画阴郁吗?”我在画前又站了会儿,看看神态谦和的朱利亚诺,看看斑鸠,想找到一点和现实的斑鸠相通的秘密。

“他可是英雄,美男子。石膏像里两个美男子,一个大卫,一个他,我们都叫他小卫。”女孩笑着踢踢腿。

“英雄?”就算斑鸠代表忠诚,布林斯特和英雄隔得也太远了吧?

之后我们顺路去了海边。我和罗宾娜在沙滩上喝饮料聊天,那女孩穿着比基尼和两个刚认识的美国男孩一直在附近戏水。

“她这代人和我们真的不一样了。”罗宾娜无奈地说,“你觉得吗?我们这些人会玩就不会读书,会读书就不会玩,哪像她们,什么都懂,什么都精通。”

今天她的脸仍是黄黄的,两眼无神,好像连续忙碌了不止两个晚上,却一无所获,看什么都一股恹气。可我毕竟好多天没说话了,不想浪费这个机会,想起来LA之前的困扰,说我倒觉得我们这代人身上总有点莫名其妙的束缚,不知从哪儿来的,想放开也放不开,反正到她们这儿已经没有了。

“有一点,”罗宾娜说,“可这不能怪别人。她妈妈上个月出车祸去世了,看得出吗?”

顺着罗宾娜的目光,我看到远处起伏的人群中那片鲜艳的玫瑰红,像一枚涂得闪闪发亮的指甲。两个男孩一左一右在她边上,晃动着金发和结实的大腿。

“他们表达情感的方式和我们不一样吧?”我说,“其实,你想,对我们的父母来说,我们也是没心没肺的。”

“可她们不管做什么都比我们更理所当然,我就很难这样。反正有几年做什么我都矛盾得厉害,总是考虑别人,可我自己呢,谁考虑我?”罗宾娜摇摇头,“算了,不说她了,你这些天去了哪儿?”

我想着要不要说去布林斯特家的经过,结果还是说了,包括安妮那句话,“他是个有很多悲伤的人”。

她努努嘴,好像早知道我会去,问我:“你自己的感觉呢?你不是最相信直觉?”

我说:“开始是怀疑他不正常,可他有他的理论依据,没信口开河,这点得承认。”

罗宾娜若有所思了一会儿说:“我一直在想是不是他自己夜里回到废墟把那些东西找出来的?还有可能,他当年就找出来了,储存在哪儿,清醒的时候他肯定是不愿意面对,他要活下去,就得忘了那些,可是梦游的状态下他不能控制地把它们一样样给翻出来,再给它们的出现找了个合理的理由。”

我说:“这不是梦游杀人的翻版吗?忘了书名了,写的是国外有个警察介入调查一宗杀人案,调查到最后发现凶手是自己,被害人是他梦游的时候杀的,他在现场找到了自己的特征。”

“是吗?没看过。”罗宾娜说。她好像在想别的,思绪飘浮。果然,过了一会儿,她问我没觉得他有潜在的危险?我说有一点,特别是他说话停不下来的时候。

“记得我当时特别提防他跳起来打我。其实他都没站起来,可我就是提防他失控打我,把我抓到他的浴缸里,放满水,就像有人毁掉他的房子那样毁掉我。我不骗你,当然咯,”她看看我,“你一定觉得我太夸大了,有这种念头,不过,”她的眼神犀利起来,“别忘了,你是作家,你有这种兴趣和习惯,想把他挖开来看看,我可不愿意,我只想离这种人远一点。”她耸耸肩,飞快地掠我一眼,偏过头朝远处的海面望去。

她那一眼充满了对我的轻蔑。我有点不安,她当初告诉安妮我是作家时的热情,只是一种社交手段吧,为了不认识的人在光环下迅速拉近距离。也可能她另有隐情,不方便告诉我。这只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也许还有几次,至少还有一次,她会送我去机场直到我过安检,我不知道那时我们又能说什么。

就在这几分钟里,一股陌生的气流涌进来,插到我们之间,拨动着,把我们往相反的方向拨开。我再也靠近不了她的内心,同时成功地掩饰了自己。在短暂的沉寂中,我的目光又一次落到仍在沙滩上跳跃的女孩身上。她的举动提醒我来LA的真正的原因,在“换换思路”“看看博物馆美术馆”之外,还想“碰碰运气”,人在陌生环境里不经意降落下来的那种运气,这得由一个人,一个认为你在某一点上存在可取之处因而欣赏你的人带给你,帮你打开一扇意想不到的门。一本书,一片风景,带来的作用究竟是有限的。

可我喝着果汁,对着波浪翻卷的海面从近处望到远处,又从远处望到近处,突然悲哀地意识到我这种人是碰不到运气的。比如此刻,我应该在大海里,管他美国人加拿大人,还是非洲人南美人,只要能陪着我,让我愉快。

问题是什么在束缚着我,把我牢牢地按在椅子上?罗宾娜也差不多,她沉默了一会儿,突兀地从高脚凳上跳下:“我去叫她,都要吃晚饭了还不回来。”她下到沙滩,漂亮的白蕾丝衣领消失在暮色中,只剩下一个裹在黑套装里的坚硬的背脊,一边躲闪,一边往前,挨近那片亮丽的玫瑰红,像一粒小小的燃过的火柴头。

十来天后,我在超市碰到布林斯特,第一个念头就是,他真跳起来打过人吗?阳光照在他脸上,有一种特别的神采。可听见他问我,为什么不去喝咖啡了,因为斑鸠?我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是?不是?我都不想说。我关上冷柜的玻璃门,下意识地站到他够不着我的地方,问他斑鸠又带什么回来了?他说今天想听你说说自己,顺便去那边喝杯咖啡。

走到盛着咖啡的暖壶那儿,我想了想,说上回是在他家喝的,今天我请他。他的眼睛像刚离开幼儿园准备进入小学的小男孩那样眨了眨,说第一次有中国人请他喝咖啡。这种礼貌性质的受宠若惊,我还是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只要不谈斑鸠,他看起来完全正常嘛。而且,我也是第一次在他面前忽然想到自己是个女人,有吸引男人的天性。为了掩盖这一点,我问起他舅母。罗宾娜说过布林斯特的舅母是上海人。

“哦,”他满足地靠到椅背上说,“她是资本家的女儿,很聪明,又漂亮。”

那是当然的,很聪明,又漂亮。我感觉到这两个词的意味深长,她的命运一定奇特到他无法了解,不知道怎么去说吧。天蓝极了,太阳透过棕榈树投下扇形的阳光。前些天茕子还在微信里问我到了国外有没有艳遇,实际情况却是我和一个老年人坐在比国内任何一家咖啡馆都简陋的地方喝一块八毛五美金一杯的咖啡。

我一边替茕子嘲笑自己,一边回想着出发前一天,收拾好行李,打开电脑给泰德写邮件,说我要去LA一段时间。其实我已经有三年没收到他的邮件了。那会儿也是下午三点,只是没有这么蓝的天,这么寂静的街道。之后我给妈妈和茕子打了电话,敷完最后一点自制的面膜,又检查了一遍行李,没再跟任何人联系。

布林斯特曲起膝盖和手臂,做出倾听的姿势。

他有一双和善的蓝眼睛,专注地看着我的时候,非常非常蓝。要是他年轻一点,紧贴头皮的头发不是这么稀少,这么灰白卷曲,额头不是有那两条陡然显得年长的皱纹,我多少会动点心。再早几年,我也会往那方面想,一个男人出现了,他喜欢我,爱我,想了解我,想和我结婚,这种故事那时一个接着一个。

可我讲的却不是那些流水一样的故事,而是另外一件事——

“事情发生在前年冬天,有人找我,想让我把一部电视剧改写成书。说好先预支一半的钱,书出来不能写我的名字。不写就不写。第一次拿这么多稿费,差不多够我买个小公寓了。丈夫看见我扔在家里的售楼广告也没觉得意外。他知道我想有个‘工作室’想了好几年了。

“我们也算是度过了婚姻危机的一对。

“你能想象吗?离婚协议签好了,最后却一直藏在抽屉里。”

布林斯特不易觉察地侧了侧他的脑袋。这是在对我表示同情吧。

“当然多米是一个原因。她是我女儿,她不愿意我们离婚。为了躲开一想起来就觉得还在耳边嗡嗡作响的争吵,我在郊区买下了一间小公寓。三十几个平方,有厨房、卫生间,窗外对着林子和空地,再远就是灰蒙蒙的地平线了。

“茕子说我胆子挺大,敢住没几个人的小区,看来喜欢写写什么的人都有孤僻症。我说就算是吧。不过,我原来只想着人少清静,住下来却发觉这小区是太冷清了,到了晚上,每幢楼只有三五个窗口亮着灯。迷迷糊糊还听见过几次哭声。寒意从我背上渗出来。挺奇怪的,就像碰到了什么不该让我碰的东西。”这感觉不太好。我胆怯了一下,等那阵寒意爬过,才接着说:“时间一长也有人问保安,每次保安都说哪里有人哭啊,多半是附近的野猫吧。”

“有个邻居,年纪和安妮差不多,说她挺后悔买了这儿的房子,走在楼梯上老觉得阴森森的,下雨天也是阴森森的。不久,她又告诉我有天晚上她楼上的邻居吃火锅,半夜胃疼出去买药,看见有人躲在墙角边烧东西,回来还在冒火光。早上上班前找过去一看,居然是衣服灰。听了这话没几天,我下楼取邮件,看见对面的门开着。这扇门自我搬进来一直神秘地关着。我问保安知不知道搬进来的什么人?保安热心地透露这里的房子有不少是邻市的中老年人买走的,有些人会定期过来开窗给房子透透气,退了休才住进来。说是邻市的房子太贵了,不如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儿女,自己搬出来住,这里房子便宜,环境好,空气也好。

“我上了楼,那扇门依然露出条缝好像在欢迎我。我的心莫名其妙地一热,上前敲了敲门。门开大了点,朦胧中有个人半蹲着,脚边的塑料袋里装着亮晶晶的东西,堆了很高一堆。那人看清楚是我,她起先木然的脸变得怒气冲冲,睁大两只黄眼珠问我什么人,叫我出去,快出去!那样子像是要冲上来推我。

“真是碰到疯子了!我逃回家,心神不定了好半天。

“又碰到邻居时,她听我一说,拍手道:‘亮晶晶的东西,肯定是锡箔。’

“她还说她亲眼看见两个人进来的时候带着骨灰盒,出去时空着手,装骨灰盒的袋子没有了。她母亲过世,骨灰送乡下安葬,装过那种袋子。她认得出。

“‘他们不怕吗?’我说。

“‘怕?他们又不住这里。’

“‘不住这里?花钱买房子,摆个骨灰盒?’我觉得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关于小区有些住户把房子拿来当灵堂、祠堂、墓地传得越来越像真的。连我丈夫也听说了。他有应酬出去吃饭,有人在酒局上提到我住的这个小区。我实在想不通,墓地再贵,比起一套公寓总便宜吧?说不定这是别的开发商眼红这里的房子卖得快设的局呢。他说一套公寓存一两个人不划算,存上三代人四代人不就划算了?我问他这到底是活人抢死人的地方,还是死人抢活人的地方?或者在空间意义上,活人和死人本来就身处同一世界,没什么值得怕?

“下决心转掉房子后,在西班牙旅行的茕子说我只知道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这些传闻是不是真的我都搞不清。我怕的是那个黄眼珠女人。而且,搬走那天,我心里确实有一种梦想碎掉的感觉。”

布林斯特松开扶在杯口上的手。

“这事让人诧异。”他的两只手垂下去,挂在没有扶手的椅子两边,“不过我以为你会讲讲你最爱的最难忘的事呢。难道你没有值得回忆的往事吗,让你特别想找回来的?”

“我最爱的最难忘的,还能找回来吗?”我说。我有点底气不足,说不明白那种雷同的失败感,每次我振作起来想往上冲一冲,就会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轻而易举拔掉我的翅膀,让我掉回到地上。

“我们找不回来,斑鸠可以,它听到你的愿望会帮你找回来!”

“斑鸠?”我正在想它怎么可能听到我的愿望,只听半空仆簌簌一阵响,一团灰色的影子从前方掠过。现在轮到我说“这事让人诧异”了。

虽然“让斑鸠听听你的愿望”有点可笑,过了几天,我又坐到布林斯特那张奶黄色的长沙发上,喝着啤酒,不由自主地说起了泰德。

开始我没想喝酒。开始,布林斯特说准备了酸奶给我喝。结果冰箱里找出来的酸奶已经过期一年多了。

喝第二杯酒时,我承认让我觉得愉快的时刻大都发生在喝过酒以后。

不过,我和泰德没喝过酒。

我和泰德只见过一面。只遇到过那么短暂的一次,在国内,他从美国回来的第五天,也是最后一天。

“那天,我打车去了茕子上班的地方,告诉她我可以解脱了,最新版本的离婚协议签好了。茕子问我需要庆祝吗?需要的话去吃火锅吧。不过等她下班后,整个晚上她都打不起精神,说她累了一天,快要累死了。之后我们去了她喜欢的品牌时装店。她劝我买两件好点的衣服,说九〇后都出来跟我们抢男人了,再不打扮打扮彻底没故事了。

“我在茕子那儿挤了一晚上,早上没跟她说一声就冲动地走了,我在便利店吃着面包给她发短信,说我要回去了。当我搭上去峡谷的旅游专线车,我收到她的短信,叫我好好玩。她还是挺了解我的。

“我需要一个人走走。

“到了峡谷,我也是专找人少地势险峻的风口站着。等到被风刮得头疼,腿也快站不住时,我打算找个地方把头发梳一梳就回去了。就算认识我的人也不知道我读初中的时候头上长了个东西,像皮脂瘤一样,理发师说那东西不太好,却也说不清怎么不太好。后来只要我情绪紧张,比如临到大考,比如和男友拉锯一样的冷战,为要不要辞职离不离婚犹疑不决时,那东西就会溃烂,在后脑靠近右耳的地方弄出一块淡黄的湿漉漉的疤痕。可洗手间门口排着长队。太阳像黏稠的油泼在人身上。有人打起伞,有人拿纱巾罩住脸。正暴晒着,我头上一沉,多了一顶草帽。

“这是开玩笑吗?我看着背后我不认识的人。

“他朝我点点头,意思是‘你戴吧’,然后就站到男人的队伍后。

“我戴着那顶编得很漂亮的草帽从洗手间出来,走到离出口不远的地方,又看见他。他的头发整齐地梳向一边,露出半个没有皱纹的额头。

“之后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他要搭当天晚上的航班回美国,实际上是深夜两点。

“他就是泰德。这是他的英文名字。他没说过他的中文名字。他不需要中文名字了吧,他移民LA十几年了。他移民LA的机会比较好,他太太比他先来LA一年,所以签证下来得很快。不过他出国的第二年他们就离婚了。因为趣向不一样。他那时是个工作狂,他太太却喜欢安定有规律的生活。

“这时三个黄袍僧人从我们后面赶上来,大步生风的,一下走到很远的前面去了。他专注地看着他们,样子挺吃惊。说他很向往僧人的生活,不过缺乏过这种生活的自制力。

“我说我每次都是绝望的时候想到寺庙或者宗教什么的,等到日子好过点,就又忘了。我们一边说一边笑,走向同一辆旅游专线车,而且坐到同一排座位上。一直裹在我身上从来不肯松开的束缚也好,戒备也好,忽然全都无影无踪了。反而回到市中心我们挺尴尬,对视着,谁也不愿意第一个说‘那么我们就在这儿再见吧’。

“后来我们去了我和茕子去过的火锅店。听着他的手机音乐,从他前妻和女儿聊到同性恋,聊到有的地方已经让同性恋合法化,可以登记结婚,在一起生活。

“‘不过,这我没有,我是很正常的异性恋。’他说。然后他听我说‘我也是正常的异性恋’,他大笑着,缩在桌下的脚放松地伸了出来。

“这成为我记忆最深刻的部分。连同他那双在峡谷里沾了灰尘的鞋,他脚上深米色的袜子。

“告别前,他向我道谢,说这是他在国内吃得最繁复的一餐,拿起笔,在火锅店的餐巾纸上写下电话和邮箱号。

“‘这样我们就不会失去联系了。’

“我说:‘我要存到手机上。’

“‘万一手机丢了呢?’他笑。

“‘万一餐巾纸碰到水了呢?’我也笑。

“在火锅店门口,我上了第一辆出租车。车开后,我扭过头,看着他上了另外一辆车。拉开车门前,他侧过身,踢了踢脚下,像是踢开一粒硌着他的石子,也像吐出压着他的一口气,样子愉快而轻松。

“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个画面。更不知道‘不会失去联系’的有效期只有一年半。遇到泰德前,我并不清楚怎么样的人才是跟我合拍的,可是随着我们开始写邮件联络,我越来越相信他就是我一直想找到的那个人。这种信任有多少现实依据,我没多想。我也没多想我们有多少在一起生活的可能性。因为那几乎就是零的可能。

“在一个邮件里,我提到多米,提到我得等她高考结束才能离婚。而泰德说,他女儿变着花样把他和前妻叫到一起,希望他们复合。

“我问他会复婚吗?他很干脆地说他不会回头的。

“这句话本来也没有别的意思。过去的让它过去,不去留恋,他就是这样而已。是我想多了。

“最初两三个月没有收到他的邮件我只是有点纳闷,出差了?病了?又去旅行了?破产了?有一阵他在邮件里谈的全是身边破产的熟人,财产蒸发,跳楼自杀,不知去向。

“一年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消息。

“有时我还会去看看他最后写给我的邮件,里面有他去阿拉斯加拍的照片:他住过的酒店,寂静无人的公路,树林中露出头的鹿,满嘴喷着热气的阿拉斯加犬和雪橇,高大怪异的冰柱。

“这也算不告而别了吧,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

“紧跟着单位的待遇也坏起来。头上的疤又开始溃烂,阶段性的,好一阵,坏一阵。茕子看我很低落,劝我去算算命,说好多女人算算命看看相,去掉些晦气,人会好起来。我不相信,但也没拒绝她带我去。

“在山脚下,我们找到戴黑礼帽的看相师,他目光锐利地看了看我的脸,看了看我的手心,说我会结两次婚,不过丈夫要过四年才会出现,不是去年那个人。说着,低头又算了算,说,没错,还要等四年,不是去年那个人,那个人是过客,成不了丈夫。

“茕子问我算得准不准?我说准。

“然后就像时来运转,忽然有人找我写书,忽然手里有了一笔钱;然后用钱买了公寓,公寓因为匪夷所思的传闻又变回了钱;再然后,钱有一半成了来LA的旅费。

“本来我只想走远一点,可茕子的朋友罗宾娜在LA,她只能帮我来LA。

“像一个依次发生反应的化学实验。我始终没跟茕子说泰德在LA。”

……

“这只是一个巧合。”我对布林斯特说,把杯子里的酒喝得只剩一个底。

“只要发生过,就有痕迹。没远见的人才相信时间只有一个点……”布林斯特喝下一大口酒。

这是又要把人拉进他的话题不放吗?我看着被他推开的四个小包装的芒果酸奶空瓶,想站起来,却站不起来。

回到安妮家,我开了箱子,拿出那张纸。

依然干燥、平整,这三四年的时间没在纸上留下一点痕迹。

在海滩上,我差点问罗宾娜,失效的手机号能查出机主的住址和新手机号吗?我想她会轻巧地努努嘴,告诉我这当然能,不过手续也许很麻烦,得有东西证明和机主的关系。她可能还会问:一个普通朋友?值得不远万里飞过来追索下落?罗宾娜会替我觉得难堪。什么“换换思路”“看看博物馆美术馆”,底下还藏着一个男人。

我难堪的是解释不清。

出发前我是写了一封邮件,说我要来LA一段时间。我仍抱有希望,希望他看到邮件,回复我几个字:还好吗?什么时候来,有时间见个面。仍希望与他有片刻相聚的机会,面对面喝杯茶,谈到他是否结婚了,或者还是一个人,还在寂寞中等待;而我会谈到多米,我的女儿,她已经考进一所大学的设计专业,会谈到我已经接受了目前这种生活。

约定见面的时间到来之前我会洗澡,洗头发,修剪指甲,换上干净的内衣,哪怕他根本看不到。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认真地梳理自己去赴一个约会。不然我也不会穿得随随便便地走到橡木街的终点,然后靠在巨石和树木上抽烟了。

可事实已经如此,我已经变成这样。有那五个多小时做参照,任何别的相聚在对比之下都变得黯淡、乏味,没有意思。

布林斯特依靠回忆才活得下去。而我呢,需要从泰德留下的、带着他的光彩的回忆中走出来,或许更好更轻松。至于这张纸,只不过是一张纸巾,写了字,也还是一张纸巾。我盯着它,想象把它捏成一团,扔到厨房那只大垃圾桶里,和甘蓝叶、土豆皮、咖啡渣、椰浆、奶酪、面包屑混在一起。可我不忍心让它葬身这种地方,哪怕扔到花园那边去也行,那只橘红的垃圾桶更大,更深不见底。我从来没有朝它里面看过,不知道安妮和她偶尔回来的两个女儿以及那个印度房客扔了什么东西进去。拆下来的各种包装盒?不穿了的旧袜子旧短裤?

时间一分一分过去,恍惚中我在厨房、花园之间重复着走了好几个来回,甚至穿过后院,沿着杂树林中的小路走到了六七百米外的河边,等纸巾漂着漂着吸满水在水中散开,和泰德的笔迹一起永远地消失,然后轻松地踏着小路回来。可实际上我和往常一样漫不经心坐在椅子上,只有脑子不知疲倦还有几分亢奋地把思绪源源不断制造出来,一缕缕飘过脑际,不知道落入眼前的哪一个角落里去。

我的手脚并不甘愿老是这么被困着。手先动起来,拿起手机,惊讶地发现时间过去了两个小时。腿也跟着慢腾腾地动起来,把我带出走廊,带到灯光依然明亮的餐厅。

桌上空荡荡的,只放了一个盘子。这是安妮留给我的晚餐。

印度房客还没走,坐在窗前的圈椅上翻一份报纸,手边有杯红茶。

听到我出来,他抬起头朝后仰了仰,面露微笑,深吸了一口气。我们试着用英语聊过,却失败了,哪怕很简单的单词也互相听不明白。不过他深吸一口气的样子,就像在说,工作得这么辛苦!让我感觉到他的好意。

安妮带着一串响亮的脚步声走进来,她又穿厚底木屐,是在她这儿住过的日本房客送给她的。我忽然想到,等我走的时候,送她什么呢,又实用又能让她喜欢,好像真想不出来。

“要加点酸黄瓜吗?”她走近我,“怎么了,亲爱的,今天很累吗?”

“有一点儿。”我笑着说。

“下午你不在房间里?”她说,抱起放酸黄瓜的大玻璃瓶。

“和布林斯特在超市喝了杯咖啡。”

安妮放下玻璃瓶,叫了一声我的名字。

“呃?”可我听不懂她接下来说的一大段话。

印度房客目不转睛看看她,跟我一样茫然。

她抽了张纸巾,唰地画出一条横线,横线中间勾上小三角,再在小三角上画了个圈,圈圈下面是一条小短棍一样的竖线。她一边往竖线上撇了两撇,一边告诉我:“嗯,这是一个人的意思。”思索一下,在横线两端打上叉叉,叉叉两边各写了一个单词:过去,未来。人像边上写的是:现在。

“现在。”我和印度房客同时说。

所有的一切,都只存在于当下,并没有布林斯特念念不忘的过去和未来?她想说的,想提醒我的,就是这个吗?

圈画得不太圆,像颗咧着的枣子,这个代表“现在”的人像,看上去有点笨头笨脑的,只知道抬着腿往前走。

印度房客又说了一遍,“现在”。他拿起水杯,朝安妮晃晃水杯里的小半杯水,好像这不是红茶,而是红酒。

他是要向“现在”敬酒?我忽然想起多年前读《金刚经》读到的“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不是正好可以用来解释面前这张草图吗?可我既然没法用英语说这三句话,只好又说了一遍:“嗯,明白了。现在。”

安妮笑着把纸巾团了团,扔向桌上的烟缸。纸巾抛出去的弧线像一道银光,之后安静而松弛地卧在烟缸里,提醒我它完成了传递的使命。

入睡以前,安妮会把它和烟灰一起倒掉。

就像有人用冰块冰了我一下,随着寒意一同升上来的却是清醒。

晚饭后我还是出去了一趟,带着那张纸巾。

我没有穿过林子,走到林子边缘,吸了几口林子带草木香的空气,把纸巾抛向青草茂密的地方。

站在林子这边看过去,安妮的房子比平时高出一点,有一种平时觉察不到的孤独。我辨认着安妮的、印度房客的,还有我自己的房间,餐厅四周的小灯关了,只留了中央的大灯。等下安妮忙完了,会坐下来抽烟、看书;印度房客拉布和我则各自待在房间里消磨着时间等待被疲倦赶到床上,在松软的被褥里安稳睡到天亮。

是我们的日子过得太雷同了?我没有一点身在异国的感觉,如同去了趟邻市,走了一百多公里路,再过几天,我就要回家了。

在LA的最后几天,每天我都在地图上设好一个去处,查好地铁公交换乘点,很有兴致地走上一遍。要不要去一趟P市的矛盾不知不觉已经从我心里退去。

安妮家距离P市市区只有十五公里。来LA之前,我的脑中几次出现过自己置身于P市市区的画面。P市不大,要找到泰德住家附近的神学院不难,说不定还能找到他照片背景中的教堂。可这一画面始终被我搁置空中,没去实现。

在LA只剩两天的时间了,临睡前收到罗宾娜的短信,说她明天晚饭前过来,一起吃个饭,后天送我去机场。除了短信,手机上还有一个未接电话,显示来自P市。看时间是刚才打的,刚才我洗好澡,坐在床上了,手机一直放在床头,没理由听不见铃声啊。

这实在像是打错的电话,机主拨出后发现错了就挂了。不然,我就说不清为什么我没有欢欣感,我感觉不到电话那端有人在等待我的回应。

如果不是泰德,更没有人打这个号码了。

我拿着手机,像拿着一块薄冰,小心翼翼回拨出去。“嘀嘀”地响了两下,有人接了。可我没听见有人说话,只有风声,从很细很窄的地方穿过的风声。

这就是布林斯特说的,发现有些人有些心爱之物并没有离开,依然存在着的很小的迹象?还是,这就是一个拨错的电话?

稍后我起来查了下邮箱。没有新到的邮件。存在邮箱里的仍然是我写给泰德的一百〇七封信以及他回给我的八十七封信。我想起发送第一百封信时,我在信里告诉他,他回信说要多写几封,争取赶上我。不久他就去阿拉斯加了,在那儿待了一个多月,回来之后给我写了最后一封邮件。

为什么是风声呢?像子弹飞过的嗖嗖声。电话根本没有接通?这只是信号声。无线电在空气中走过的声音?

这晚我睡得很不安稳,耳边不时响起这阵风声,直到LA特有的粉红色的霞光落到窗上。

安妮的一个女儿怀孕了,她要去看看她。吃完早饭,她说:“把你的新书寄给我,写上我的名字,别管我不懂中文。”便跟我道了别走了。

我逐一检查了一遍抽屉、箱子,磨蹭到下午两点,我还是不太想去十七号,但也知道必须去一下,无论如何得去告个别。

绿房子连带着那些巨型仙人掌从路后闪出来。我望着小山抽掉一根烟,走了过去。

刚敲了一下门,就响起布林斯特的声音:“N,是你,我知道,进来吧。”

我想他刚才一定透过玻璃窗看到我了,推开门进去,朝我望过来的有三个人。除了布林斯特,沙发上还有两个人。他们坚硬的眼珠里微微包含的敌意让我有些不知所措,站在门厅里犹豫着停下,把手里拿着的画递给布林斯特。是我在中国人开的艺术品店买的一幅水墨画,模仿了油画的技法,用色浓厚。我发现他房间里没有画,但也可能,他根本不需要画。

“不不不,很好,很好的画。”他接过去端详着,笑起来,“真的,我没有发现房间里没有画。我以前的画都在那幢房子里烧掉了。嗯,是的,是这样的。”他把画放下,不解地看着我,“你为什么不坐一会儿呢?他们是我的朋友,路易,安娜,他们在等斑鸠。”

“等斑鸠?”我和他们打了招呼,再次被包围在奇怪的不安里。

布林斯特去厨房倒咖啡去了。茶几上又是那几块让人看了吃不下去的派。路易和安娜互相看看,低下头,手合起放在腿上,并没有看我一眼,和我说一两句话的意思。他们看上去有五十多岁,路易在房间里也戴着帽子,式样和泰德戴在我头上那顶很像,我猜他多半秃顶了。因为,总是忧愁?安娜比他更老一点,脸瘦巴巴的,两颊拧出一道很深的沟,使她看上去有点凶相。

布林斯特出来了,边走边说:“别介意他们,他们的儿子死了快有十五年了。”

啊,这句话让我大吃一惊,往他们那边扫了一眼。

路易面无表情,安娜抬起头,看着布林斯特,凝然不动的眼珠仍然像两粒坚硬的钢球,却慢慢浮现出迷蒙的笑。

“他们后来又生了一个女儿,可是,唉,老说儿子晚上在院子里,叫他进来,又不肯进来,被什么挡着进不来。”布林斯特说着坐下,和他们一样合起手,放在腿上,温和地朝安娜笑笑。

“啊,他是怎么,死的呢?”

“在自己家里,他们自己挖的水槽里。水槽很浅,可他就那样掉进去救不回来了。”

“哦。真是太惨了。”我看看安娜,她听不懂我们的话,但似乎猜得出我们在说她儿子,这是她这辈子最伤心的事,直到现在,她的神经都还是错乱的。唉,我看看她,愈加觉得自己判断得没错,她是不正常的。

“所以,他们想让斑鸠找一点他的东西。”布林斯特说得一本正经。

“呃。不是快有十五年了吗?”我捧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热得烫嘴。

“这个跟时间没有关系。忘了?上次跟你说过四维和五维,它们一个回到过去,像回放的慢镜头;一个指向未来,看到十年二十年后的自己。”

眼看他的话又要开始快起来密起来,我急忙说今天来不及听他讲了,我的朋友罗宾娜马上要过来,因为我明天要搭上午的航班回中国了。

他问我为什么这么快回去,我说回去的机票来的时候就订好的,我应该说过,我在这里最多逗留两个月。

“哦,对,是说过,两个月。那么,什么时候再过来?”

“我不知道,希望有机会再过来。”我急匆匆地喝掉咖啡。

“不再待一会儿吗?十分钟,顶多十分钟,斑鸠就回来了。”

“不了,我朋友应该已经过来了。”

“再等一下吧,五分钟?”布林斯特说着,扑到窗口,他的头突然仰得那么高,胳膊、腿全都绷紧了,马上要旋转着飞出去了一样。

“不了,布林斯特先生,我得走了,真的,谢谢你的咖啡。”我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走近他。

“好吧!那么,”他离开窗口,朝我走过来,“我们再见。再见。”说着张开手臂——不是打我——而是抱了我一下,脸上的皱纹让我想起海明威,老年的,拿枪打了自己一下的海明威。不过,他随后舒展出的笑容,让我好受了一些。

本来是可以看看他的笔记本的。可惜现在来不及了。我走到门口,朝他挥挥手,转过身,又朝沙发上那两个人挥挥手。就在我的一条腿快跨出门槛的一刻,安娜尖叫了一声,像一发炮弹一样从我身边弹过去,边跑边喊。她的丈夫路易紧跟在她身后,想叫住她,可她根本不理会他,他只好也跑了出去。

布林斯特朝外面张望一下,紧张地说:“你等等,斑鸠回来了!我去看看它们。”

这三个人一瞬间全跑了出去,只剩下我一个人站在门口。我朝身后的客厅看了一眼,只觉得房间里的每样东西都蠢蠢欲动,空气里充满了奇异的即将发生什么的味道。

我也跑了出去。浅蓝色的天空中有一道灰色的云带,一个黑点正朝这里飞近,我想看看它嘴上脚上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却被它盘旋振翅的声音弄得心慌意乱。它竟然飞到了我的头顶上,安娜和路易全朝我追过来了,吓得我放弃看点热闹的念头,折上和他们反方向的路,跑着离开了被这几个人弄得疯狂的区域。

“晚饭去Hill街吃?吃完顺便逛逛买点什么?”罗宾娜拿湿纸巾擦着脸,问我刚才去哪儿了。

“布林斯特那儿。”我说,说着时有一种想大笑的冲动。我竭力忍着,可我脸上的毛孔都抖动了起来,脸颊拉风箱一样朝两边翕动着,我最后还是笑出了声。“你没看见他们,安娜和路易,还有布林斯特。他们三个人,追着斑鸠,都像疯了一样。”

“你才知道?他们本来就是疯子。”罗宾娜不以为然地努努嘴。

“不是这个意思。我说的不是他们真的疯了。他们只是忘不了。忘不了,都有些滑稽了。”我咬着牙,咬得面颊骨发酸,可总算抑住了又涌上来的一阵笑。

罗宾娜摇摇头,扔掉湿纸巾,在包里找了找,问我:“眼霜呢?我用用,忘了拿了。”

我拉开床边的抽屉拿眼霜,一边想着无论如何不能再笑了。我已经感觉到这阵我解释不了的大笑后面藏着一样酸楚的东西。刚才要是没有那一阵大笑,我大概已经哭了出来,虽然我还是有点儿想哭。

关上抽屉的刹那,我看见窗台上有一团纸巾,摆得端端正正,像一枚刚生的鸽蛋,半边深蓝,半边染了一点夕阳的淡红色,让我想起这一路看过的几件艺术品。

是罗宾娜刚才随手扔的?没见她往窗台那儿去啊。

那么是斑鸠?斑鸠来过这里?

如果这是真的——在这儿当着罗宾娜的面又看见它,还在这里,不是好好地待在树林里腐烂掉——我要感谢它吗?还是嫌它多此一举?

“嗯?没有吗?”

“有。”我把眼霜递给她,觉得正朝一个危险而不无诱惑的地方坠去。

罗宾娜对着镜子说:“我现在什么也不相信。相信一个人,不如相信一支眼霜。你有这种感觉吗?”

过了一会儿,罗宾娜合上镜子走过来,说:“联合航空的机票现在这么便宜了吗?你这趟航班明天几点到?”

“那边的时间,明天晚上六点吧。”我一边回答她,一边不可遏止想着要是马上改签机票,等两天再走,会发生什么。同时也在想,晚上吃饭的时候要不要讲讲我原来没跟她讲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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