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明发
在高中课程的学习中,物理是一门让学生望而生畏的学科。对高中生来说,学习物理知识的道路是困难重重。而在教师教学中,更是深感教学困难。学生学习上的困难加上教师教学中的难题,使得高中物理在学习中更显得“老大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让学生灵活掌握物理知识,培养学生的物理思维。
在教育教学中,受到传统教学的影响,在教学中教师往往是在教学中占主体地位,把学生仅是当作教育的客体,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忽略了对学生自主能力、创新能力与探究能力的培养。在高中物理教学中重教师轻学生,对于优秀课堂的标准是面面俱到、细致入微、滴水不漏。在教学模式中多是千篇一律,令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没有思考的必要,也不更自由选择学习内容与安排学习进度,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对教学效率只是要求学生的学习成绩,令学生不更全面发展一味的进行“填鸭式”教育,将学生看做接受知识的容器。这种教育教学造成学生学习兴趣下降,甚至产生厌学的心理,阻碍了学生主体性的发展。
学生方面,基础知识较好的学生,觉得课本内的知识简单,对课堂中所学习的知识不够认真,喜欢看物理杂志对物理学知识进行扩展;而对于一些基础相对较差但努力的学生,为了提高物理学成绩,每天都在物理学的题海里闷头苦做,无法树立物理学知识构架,思考能力与创新能力也相对较差;更有大部分学生由于物理学的枯燥,无法对物理学的学习提起兴趣,自主学习能力较差,动手能力也相对较差。
物理的理论知识学习比较枯燥且难以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渐渐失去兴趣。在物理课堂中学生学习知识。
1.是对物理学知识进行掌握,为学习更高深的知识打下基础。学生在进行理论知识学习时,由于物理知识的概括性与抽象性,学生对物理思维往往会产生一些思维障碍。在教学中要创造调教让学生对已知知识的基础上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让学生学会自己思考,树立明确的物理思维。
2.培养学生探究和创新的能力。在教学实践中改变了学生在传统课堂上旁观者的角色,让学生能够参与进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对物理现象的观察力,自主探究物理原理,得出结论。让学生知道科学成果的获得鲳鱼方法的突破有密切的关系。在实践教学中激发学生潜在创造能力,发挥其主导地位,培养创新能力。
3.利用物理实践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的能力。在实践教学对学生进行分组,在实验过程中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教师则帮助学生对实践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指导,提高学生间的合作能力,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与集体主义观念。
1.物理学习中的概念学生难以理解,短时间记住后,很快就又会忘记。教师在教学中可用简单的实验,引导学生对物理学知识的学习。例如:学生演示斜拉行李箱向前运动,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理解,斜向上拉动平面物体会产生水平向前的作用效果。再利用小车代替行李箱,模拟拉箱的过程,用塑料板扩大小车的运动的范围,教师打开电子秤的电源,斜拉小车让其运动,让学生读数并记下运动前后的示数。教师可以先让学生记录小车没被拉动时的示数,然后观察物体受到斜向上的力作用后的示数,再进行比较。在学生得出,这个斜向上的力产生两个作用效果:水平方向拉物体的效果(相当于F1)和竖直方向提物体的效果(相当于F2)的结论后。教师进行追问:若要同F你可以用几个力来代替这个力对物体产生相同的作用效果吗?同时回忆分力和合力的概念。将抽象的理论知识,用简单的实验呈现出来,使学生既有了解知识的兴趣,又能够将其原理记录下来。在设计实验的时候要注意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让旧知识对新知识起到同化和顺应的作用,便于学生建立新的物理概念。
2.利用所学过的知识点引出新的知识,运用提问的教学方式,引起学生的好奇心,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在学习“洛伦兹力”时,教师在上课前可以先复习上节课所讲的“安培力”的相关知识,然后教师提问:“通电导线在磁场中会受到力的作用,若是导线现在不通电,是否还能受到安倍力的作用”在学生回答后。教师再接着再提问:“导线通电和不通电在受力方面有什么不同?”“从之前的问题可以看出,电流在磁场中会受到磁场力的作用,而大量的电荷定向移动会形成电流,那么运动的电荷在磁场中是不是也会受到磁场力的作用?”“安培力和运动电荷在磁场中受到的这种力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教师然后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做书上的演示实验,从而得出洛伦兹力的概念。在教学中找出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让新知识点更容易理解,利于知识概念的建立。运用提问的方式,促进学生的积极思考,课堂氛围活跃,有利于学生经历更集中的学习。
总而言之,在物理教学中,实验占据教学中重要比例。利用物理实验培养学生的动手创新能力和自主探究物理问题的能力,在实验中遵循物理定律,让学生真正体会到物理知识的形成,对物理定律进行证实,使学生在物理实践中,提升物理学习的兴趣。
[1]王小冬.浅析高中物理注重实践教学[J].新课程(下),2016(12):68.
[2]林勇.高中物理探究性实践教学浅谈[J].时代教育,2013(1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