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
摘要:为了培养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法学人才,法学的本科专业教育在教育目标方面需要向着多元化、开放化方向不断发展,提高法学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知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本文分析了本科阶段法学教育目标的多元立体化趋势,并探究了实现法学多元化教育目标的有效策略,为我国本科的法学人才培养和教育研究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法学;教育目标;多元化
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开放性,这就为法学教育目标的多元、多层次发展奠定了基础。法学职业的教育目标会因为法学价值、思维、知识等内在因素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也会因为学校总体师资力量、教学模式和发展策略的不同而存在差异。这就需要法学教育工作者充分认识和掌握法学教育目标的多样性,为实现多元化的法学教育目标贡献力量。
一、本科阶段法学教育目标的多元立体化趋势
法学的职业教育在教育目标上呈现出多元立体化的发展趋势,法学专业知识是多元教育目标的发展基础,但教授法学知识已经不是法学职业教育的唯一目标了,也正在成为法学教育的次要目标。如今的法学教育更多的是以提高学生法学职业及相关职业的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并以法学、法律的逻辑思维为教育核心,承接法律价值和法律知识,從而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法学思维在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教学中能起到联结目标结果组成部分,评价目标体系能力参数等重要作用,是衡量法学专业教育成果和评判一名法学从业人是否符合行业标准的重要依据。法学专业的重要教育目的之一就是促进法律的实践应用和法学研究的不断创新。法学思维能力的培养是法学专业教育教学与普法宣传以及本科阶段公共基础课程中的法学基础教育区别开来的重要标志。普及法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并在知识传递的基础上进行法律、法学价值的初步启蒙,从而促进全社会对法律是一种当今人类社会所能发现的最有效、最公平的利益妥协与平衡机制这件事达成一致共识,并在更广泛涵义上为实现“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进行有建设意义的实践铺垫,这才是主要宗旨,而至于法学思维和法律的基本理论研究以及法律的实践能力则只不过是一种副产品以及教育的额外收获[1]。
二、实现法学多元化教育目标的有效策略
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本科法学教育教学工作可以自由选择最合适的职业教育的目标,学校内部的法学专业在培养学生时也可以自行选择合理的培养目标,这种多元化的目标选择促使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更加开放、多样与繁荣,不仅满足了我国社会各级对法学人才和法律工作者的多种需求,更推动了我国的法制建设以及法学教育事业。因此,要实现法学的多元化教育目标,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探索。
(一)准确定位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
本科阶段的法学人才培养存在多样化、开放化的问题,这是各层次、各类高校需要认真研究与思考的重要问题。个高校需要结合学校自身的类型、层次、资源优势、服务优势和定位特点,从我国社会对法学人才、法律人才的实际需求去探索与建构适合本校的人才培养定位目标。例如,为了适应法律职业多元化教育目标的需求,高校可以积极开拓人才培养和法学教学的创新模式,开展司法实务与企业法务等法律实践培养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与法学思维能力。具体而言,司法实务的人才培养是以培养满足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律发展需求的司法实务人才为主要培养目标,强调法学基本理论的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并在做好知识传递与应用的基础上加强法学思维能力训练,为学生积累充足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提供便利化服务,不断强化在实践中就进行教学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认知法律案件、进行法律推理论证、书写法律文书、协调沟通等法学实践能力。高校可以着力于培养面向企业的法务综合型人才,即在教授学生系统化企业相关法律的知识的基础上,重点突出非诉讼企业的法律实务技能,将人才培养重点定位于培养学生法律的谈判能力、合同的审阅能力等方面上,提高学生预测、规避法律风险的能力,培养企业十分需要的法律实务人才[2]。
(二)合理设置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人才培养目标和法学教育目标的日益多元化需要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置紧跟目标的发展变化,并在掌握本科阶段法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一般性规律的基础之上体现出培养目标的特色和教育目标的创新。首先,要设置一定数量的核心课程,保证核心课程能够充分体现法学职业的教育性质,并适当突出法学专业的教育特点。如今,对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进行深入改革与完善的一般方法为加强法学课程中实践教学的积极功效。此外,高校在设置与规划法学的核心课程时,要避免核心课程成为学科利益竞争的牺牲品,要适应新时代法律人才的社会需求,也要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定位和资源竞争优势,既要满足培养的实际思路又要遵循一定的教育规律,这样才能为实现多元化的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提供切实保障[3]。
(三)优化法学教学模式和建设法学实践平台
法学实践教学的基本环节包括实验、实训和实习,法学的实践教学虽然已经开始受到高校的普遍重视,许多院校成立了专门的法律实验教学中心,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法学的职业化教育和人才培养[4]。
结束语:
法学职业教育在教育目标上的日趋多元化、开放化发展趋势为法学的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逐步推进为我国的法学、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期待。这就需要高校从多元化的教育目标中准确定位适合时代发展与高校资源的法学教育目标,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和实验教学建设,不断培养综合性、高素质的法学人才。
参考文献:
[1]陈海峰.民办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思考——以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目标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8(17)
[2]李支.法律职业教育视野下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反思与完善[J].高教学刊,2018(17)
[3]王辉.法考背景下高校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路径探索[J].嘉应学院学报,2018(4)
[4]欧阳恩剑.论现代职业教育视阈下我国校企合作基本法律制度[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