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彪,王冬冬
(山西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谷 030801)
200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意见》,强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教学过程中要紧密联系中国改革开放实际,联系大学生自身特点,将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有机结合起来”。为落实中央精神,中宣部和教育部于2005年2月,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明确提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大纲,规定学时,提供必要经费。加强组织和管理”,该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实践教学的概念。
经过十余年的艰苦探索,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普遍开展了实践教学,思政课教学工作者对于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也已经达成共识,实践教学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受限于经费、协调组织等因素,实践教学的进一步推进仍然面临着种种困难。
实践教学开展十余年以来,全国各高校在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的同时,对其成为高校思政课改革的必然方向上达成了共识。
随着互联网与智能手机的迅速普及以及大学生受社会功利主义思潮的影响,高校思政课课堂上的“低头族”现象日益严重,对本课程教学的实效性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下,提高教学实效性成为各高校思政课改革的首要目标。经过十余年的改革与探索,高校思政课教师普遍认为实践教学是提高思政课教学实效性的有效途径。相比于传统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有广泛的教学参与度,让每一位学生成为教学的主人,迫使学生放下手机,参与到教学中来。再者,实践教学能够有效满足大学生自我实现和张扬个性的内在需求,这种需求的满足不仅能让大学生主动投入到教学中,而且通过有益的引导能够帮助大学生将自我满足与实现的需求转变为自我追求的实现与社会需求统一的价值观。这两种因素极大的提高了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能够有效提升高校思政课教学的实效性。
实践能力是当代大学生应该具备的最重要能力。通过在高校思政课中开展实践教学,能够提升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对于高校思政课的性质,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即它绝不是单纯的理论知识传授,更肩负着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任务。中宣部、教育部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高校要“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1]。文件要求在实践教学中要着力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独立观察与发现问题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认知与社会适应能力。所以高校思政课开展实践教学对于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自2005年实践教学概念首次提出至今,实践教学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巨大突破,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截至目前,实践教学在全国各高校仍然面临许多共性的问题。
总体来看,现阶段的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开展的主要形式局限于课堂提问、观看影像资料并撰写观后感、分小组讨论等,形式过于单一,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的效果。即便部分高校带领学生外出开展实践教学,也大都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心理准备,缺乏教学目的性,只关注实践活动本身,无法做到带着理论去实践,更做不到通过实践来延伸理论课程的内容,实践教学变成了“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严重影响了其教学效果。此外,部分高校在编制教学计划时并没有把实践教学纳入计划之中,导致实践教学的内容具有极大的随意性,无法将实践教学内容与学生的知识结构、发展需求相结合,更无法与理论教学环节保持紧密联系。这些因素直接导致现阶段的实践教学缺乏目的性、重形式轻效果,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的教学效果。
实践教学是一项在课外、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其组织安排面临两个难题,首先是实践教学涉及参与教学师生的人身安全。为了确保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与圆满结束,思政课教师必须在实践教学前负责组织联络、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负责指导和安排,但这些工作仅靠思政课教师自身难以独立完成,需要学校其他部门(学工部、校团委等)予以配合。而目前在实际操作中,许多高校职能部门对思政课实践教学并未足够重视,更没有参与到其中,这就造成思政课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单打独斗的局面,使实践教学因缺乏具体保障而流于形式。其次,实践教学的开展需要经费支持,但多数高校并未设立思政课实践教学专项资金,无法为实践教学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导致实践教学只能停留在口头或者课堂,至多是在校园周边开展有限的社会实践,无法达到实践教学的效果及目的。再次,由于组织、经费等问题难以保障,导致实践教学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往往是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重视就能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或者思政课教师申请到课题有一定经费的情况下,实践教学就能顺利开展;反之,实践教学则又停留在教学计划中,成为一纸空文。
评价机制缺位,同样是目前实践教学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健全、合理、成熟的考核评价机制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顺利有效开展的根本保证。”[2]但很多高校在实践教学结束之后,忽视了后续评价,存在着“考核评价主体不明确、考核评价标准不规范、考核评价内容不全面、考核评价方法不科学”[2]等一些列问题,缺乏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而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恰恰是实践教学最为重要的部分。大学生毕竟处于知识储备期与价值观形成期,在实践教学中很容易得出与教学设计和教师预期不相符的结论,如果实践教学结束后,没有对正确的结论加以鼓励与深化,对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结论加以纠正和引导,就容易使部分大学生形成与主流价值观不相符合的价值观,导致思政课教师虽然在实践教学中投入了巨大的人力与精力,但结果却与教学目标相背离。
传统的实践教学从确立主题到开展活动,都是由教师主持进行,甚至连实践总结和成果汇报也以教师为主导,这既增加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又没有体现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实践教学自然也难以达到预想效果。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改进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方式,采用“引导式”实践教学。
“引导式”实践教学是“引导式”教学法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产物,是指“以启发学生的思维为核心,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他们生动活泼地学习的一种教学指导思想”[3]。“引导式”教学法最早在医学教学领域普遍应用,后来又向中小学教学扩展。将“引导式”教学法应用于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之中,是对传统实践教学的一种有益探索与补充。“引导式”实践教学与传统实践教学最大的区别在于“重两头、轻中间”,即重视实践教学设计、相关理论知识储备与实践教学成果的评价与引导。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思政课教师除了与学生保持必要的沟通之外,基本采取不参与姿态。“引导式”实践教学克服了传统实践教学的诸多弊端,使实践教学能够与理论教学相关联,真正成为理论教学的延伸。实践教学成果的评价与引导,则是对实践过程的总结与提升,能够使实践教学真正达到其教学效果与目的。教师对于实践教学过程的较少参与,一方面凸显了学生的主体性,另一方面则减少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投入,极大地提高了实践教学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基于以上优点的考虑,在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中推广“引导式”实践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践教学设计环节在“引导式”实践教学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实践教学设计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实践教学主题的选择、与实践教学主题相关的理论知识的准备和确定以及实践教学开展形式。这三方面都应该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不能将“引导式”实践教学简单地理解为教师制定主题,学生外出调研,最终总结汇报的模式。在实践教学主题选择阶段,要结合院校所在地域情况采取“就近选优”原则确定主题。此外还应该考虑学生生源地的实际情况,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在家乡开展实践活动。实践主题的选取还应该与教材理论知识相关且具有典型意义,确保实践教学所要达到的教学目的。在遵循以上几个原则的前提下,实践教学主题由学生自主选定。主题确定后,思政课教师就要协助学生搜集与主题相关的理论知识。所搜集的理论知识既要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联,又要有明确的指向性,指向所开展实践的主题。材料搜集完成后,思政课教师同学生一起对所搜集的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帮助学生尽快掌握所搜集的理论知识,并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与现实问题相关联,为实践活动的开展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对于实践教学开展形式的确定这一环节,则要根据实践开展时间进行分组。在学期中根据学生兴趣进行分组,让对某个问题感兴趣的学生组成一组,经过扎实的理论学习后,带着理论去实践、调研。假期则主要根据学生的生源地划分小组,鼓励学生组团在家乡展开实践与调研。小组确定之后,由各小组根据所选择的实践主题确定具体实践形式,如红色景点探访,农村、企业、社区的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实践形式。思政课教师在这一阶段要根据各小组确定的主题对相应的实践形式提出意见与建议,防止出现与实践主题不相符合的实践形式。
在“引导式”实践教学模式之下,高校思政课教师在教学实施阶段尽量采取“不参与”原则。所谓的“不参与”是指在实践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根据实践开展前所储备的理论知识大胆开展实践,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实践过程中采取“放羊”式的做法。思政课教师虽然不直接参与到实践过程中,但在实践开展前要积极同实践开展地点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为实践开展尽可能提供便利;实践的过程中则要与各小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各小组的实践动态,还要要求各小组将每日实践内容与情形在当晚以简报形式发回,以掌握进度;对于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尽力积极协助解决。此外,思政课教师还要密切关注实践开展地点的天气、地理等相关情况,一旦出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通知各实践小组负责人终止活动,以确保学生安全。总之,思政课教师在学生实践过程中要扮演“守夜人”的角色。
实践评价是“引导式”教学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实践评价是对参与实践的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所得出的结论的评价与引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体系的目的、内容、功能都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性”[4]。实践教学结束之后,其教学评价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参与实践的学生通过实践得出了正确的或者说符合教学设计的结论,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引导其在正确结论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探索与思考,将实践所得到的感性认识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层次。第二种情况则是参与实践的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得出了错误的或者说不符合教学设计的结论。由于受到社会上拜金主义、功利主义等不良思潮的影响,加之大学生正处于知识储备和价值观形成的时期,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还不够成熟,这种情况也很容易出现。此时思政课教师不能简单粗暴地否定其所得出的结论,而应该剖析这种错误结论出现的社会根源,然后用坚实的理论依据和丰富的事例材料,有理有据地去说服学生。如果错误结论具有普遍性,思政课教师就应高度重视,在学理和实践层面剖析这种错误结论的根源,梳理清楚问题的根源后,需要召集参加实践的学生进行集体学习与研讨,从学理上、实践上将学生所得出的错误结论的根源讲清楚、分析透彻。然后继续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一些列活动,比如可以在班级围绕这一话题展开讨论或者就此开展辩论赛,让学生认识到所得结论的错误原因,并引导其形成正确的认识。只有学生有了正确的认识,并将此由感性上升到理性,并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才算达到应有的目的。实践评价环节可以说是“引导式”实践教学的核心环节,它是实践教学升华的必要途径,只有建立完善的实践评价机制,才能使实践教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思政课“引导式”实践教学,改变了传统实践教学过于重视实践过程本身而忽视教学设计和实践评价的弊端,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将关注的重点转移到实践教学设计和实践教学评价的一前一后。任课教师对实践过程中采取“不参与”的原则,既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深度参与到实践教学的整个过程中来,又有效地克服了传统实践教学“走过场”的弊端,促使学生真正通过实践教学形成正确的认知。所以说,“引导式”实践教学是对传统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的有益探索和重要补充。
[1]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A].
[2] 李邢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考核评价机制构建研究[J].思想教育研究,2017(1):67.
[3] 罗丹,程张婷,战玉锋.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国际金融学课程的引导式教学改革与实践[J].大学教育,2014(11):82.
[4] 吕志,黄紫华.面向社会实践育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探索[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33.